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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4 ...

  •   外面下着小雨。

      伦敦的冬日,晴天不多,雨水不少,但鲜有大雨。这种程度,街上几乎看不到打伞的人。

      关于下雨不打伞这件事,我几乎是一到伦敦就习惯了。那是夏季。那时候,一日之间晴雨循环很多,总带着把伞很麻烦,兜帽是更方便的选择。当然了,雨若下的大且持久,我还是会撑伞的。另外一件事,就是冬天光着腿穿裙子或是只穿薄丝袜穿裙子,我也是在第一年的时候就习惯了——我妈妈说这主要源于我臭美,她还说年纪大了会后悔。我是个及时行乐的人,如果我五十岁的时候真的会因此吃苦头,前提是我能健康的活到那时候我非常希望如此,我会再想法子的。

      天完全黑了,实际上,三个小时前就黑了。这是二月,在这个北纬五十一度的城市,白日很短,夜晚很长。

      我侧过脸看兰斯,他也侧过脸看我。

      夜晚很长,我想,也许这正是我们都想要的。

      “我刚才去了那幢楼——”兰斯的另外一只手指了指夜空里的某个方向,他开始细碎却不算认真的解释,“我一开始以为是定位的问题,后来才知道是地址错了,对了,那幢楼跟这幢很像……”

      我往他指的那个方向瞥了一眼,接道,“我大概知道你说的是哪幢楼,确实很像的。”

      多数的第一次约会至少在刚开始的时候或多或少都是有点尴尬的。但我是个擅长破冰的人,且我事实上不容易感到尴尬,这源于我本质上不在乎。比如我完全不担心我的约会对象是否会喜欢我,因为答案几乎永远是肯定的。倒不是说我多么讨人喜欢,我认为这是一种最初时就做出的双向选择,不喜欢我这个类型的人一开始就不会来约我,而我也不会跟我认为对我没有好感的人出去。再者,我很自信的是,你越了解我,你会越喜欢我。

      不过,我未必每次都愿意当一个破冰者。有时我很乐意旁观我的约会崩塌。我会眼见着一个男孩子从费尽心思讨好我到意识到我对他毫无兴趣,他也再也不发一语。我们结束约会,从此陌路,尽管我们原本就是陌生人。彼此事后跟人说起时,只当一个笑话,或者根本想不起来,或者不愿提起。

      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和兰斯身上。

      兰斯是个老手。我还未见他就有此怀疑,见到他之后我非常确定了。

      “我真的很喜欢你看上去的样子。”兰斯又用那种目光看我了,且又说了一次。他显然很懂得奉承约会对象(或者潜在的上床对象)是一个美好夜晚的开端,更是约会的基本准则。

      “谢谢……噢,你也穿了暗绿色,很巧。”我说。我的确喜欢他看上去的样子。黑裤黑皮鞋暗绿大衣深灰色围巾,常规的s/mart casual之外,很有时尚品味,且很适合他。性感,还带点神秘。

      “是,我刚想说。这是怎样一个巧合。”这回,兰斯笑得欢快一些,甚至有点孩子气。

      我大概能猜到他的年纪。我二十七,我和艾拉读大学时他已经工作了几年,那么,他应该比我大几岁,三十左右,不会超过三十二。我这时没问,打算晚一点问。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也看着我。他的眼睛是会笑的。有些人不喜欢笑,有些人笑不达眼底,但他的眼睛会笑。不仅会笑,还会跟我说话。他一直在跟我说,他喜欢我,好喜欢。

      “所以,卢娜,你有什么主意我们去哪儿吗?”兰斯礼貌又随意地问。

      我们显然是在往他的车走,但我不确定路边停的那么多车里,哪一辆是他的。我只是跟随他的脚步。

      而当那辆经典的敞篷版黑色保时捷911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并没有第一时间假设那是他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总之我没有。而那确实是他的车。

      兰斯停了脚步,我于是松开了挽着他的手。这期间我们仍然在聊天。

      “没有。”我回答他。

      兰斯沉吟了下,问我,“你吃饭了吗?”他说着开了车,又为我打开了车门。

      我只是随便吃了点,可以算吃了,可以算没吃。但我不知道他吃了没有。我决定实话实说,“我吃了一些。你呢?”

      他笑着摇头,“我刚下班,回了趟家,就来接你了。我不饿。”

      回家淋浴换衣服了。我心里想。他闻上去很好,不是那类刺鼻又庸俗的古龙,是带着诱惑的味道。

      我往他那边走,随口问,“你公司也在附近吗?今天加班?”

      他说对,又很古怪地补了句,“实际上,我不是非得干完不可,我只是想做完,但没人逼着我。”

      我未完全听清,露出疑惑的表情,“你什么意思呢?”其实问完我心里就有了一个猜测。

      他轻描淡写地笑了下,解释道,“我的意思是那是我自己的公司。”

      我站在他面前噢了一声。恍然大悟。所以这是为什么我在艾拉的生日派对上问他实习的问题吧。

      兰斯凑近了一些,但没近到让我反感的程度,他轻声问我,“你确定你没有想去的地方?”

      他如此擅长这个游戏,我不知道我到底应该心生欢喜还是恐惧。

      “是的,你的决定了。”我微微笑了笑。

      他也微笑着看着我说,“没问题。带你去个好地方,相信我,你会喜欢的。”

      *

      我后来总想起兰斯车里的红色皮椅。

      红色、暗绿色、黑色,噢还有白色。我难以描述那晚究竟是什么颜色的。

      但在当时,我坐上车时,脑中想的只有一件事,这里坐过多少女孩儿。我当然不是在意这件事,我只是好奇和感慨。

      兰斯发动引擎,我闭了闭眼,这个情人节的夜晚真的开始了。

      我们开始漫无边际地聊天。兰斯有一个很好或者说很坏的习惯,他开车时总会侧头看我。总会。

      “所以告诉我,卢娜,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噢,我是足球记者。”
      “哇喔……”他很惊讶,非常惊讶,甚至有点兴奋,“我是说,我从来没有跟足球记者出去过,我甚至想不起来我有这样的朋友。这可真棒。你很喜欢足球,对吗?我记得你读的是商科什么的?”

      他记得我读的是商科。

      “是的,我很喜欢。”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把话题转到足球上面,可能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一个球迷,不然他会直接告诉我他支持哪个球队。他的惊讶和兴奋更多的只是来源于他确实没接触过这类工作者。我的过往约会对象基本都是球迷,甚至有的就是足球从业者,我预感如果他表现的对足球一无所知,会降低我对他的好感。而我不想减少对他的好感。所以这晚第一次,我主动引导了话题,“噢,另外,我喜欢写小说。”

      这一次兰斯更惊讶了,且更兴奋。真的兴奋。他的双手甚至握不住方向盘,他不停地看我,“所以你都写什么呢?是用英文吗?我可以看吗?”

      我笑了出来,“是中文。”

      兰斯好失望。不过只是对于是中文这件事。他仍然兴奋不已,“哇喔,太棒了,真的,卢娜,我从未想过我会认识一个小说家。所以,我在跟下一个JK罗琳约会吗?”

      我心里琢磨,我实在算不上一个小说家,而成为下一个JK罗琳的概率,算了,我懒得打比方了。那显而易见。又尽管我确实有一个与此相关的梦想。

      我笑着道:“我希望如此,不过那太难了。”

      兰斯居然给我灌了一碗鸡汤,“是的,没人认为那容易,但你得有信念……”

      其实礼尚往来的话,我应该问问兰斯的工作情况,但不知怎么,我兴趣不大。可能在我的潜意识里,我觉得如果我真的想知道我大可以去Facebook搜寻他的主页,尽管人们不太用Facebook了,但关于学校工作的信息还是可以看到的,且这是一个类似于保底的社交工具——茫茫人海,也许我们终究不会真的失去所有联系。

      不过,兰斯主动跟我谈起了他的公司。他做的是我完全不了解的IT行业。他事实上有两个公司,一个就在肯辛顿,另外一个在他自己的国家,我于是知道他是葡萄牙人。

      聊到这,我们到了。

      十分钟的车程,就几个街区。

      我们下了车。由于我没有主动去挽着他,他没有对我做出任何亲密的举动。

      兰斯懂得分寸,且十足的耐心。

      我们在冬雨的街头各自走着,离得始终不远。

      我们随意聊着天,突然,他拽住了我的手臂,又很快松开。

      “就在这儿,卢娜。”

      我愣了一下,侧头看了过去。

      那很不起眼。

      我们一前一后走了进去,是一家钢琴酒吧。

      狭窄,昏暗,温暖,坐满了人。有点吵闹,又诡异的安静。窗边坐着一个弹钢琴的人。每一张小桌上都点着一只小蜡烛。而酒吧里,已经没有空余的桌子了,只有靠近吧台的长木桌有两个空位。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不算长,也许可以在明年情人节之前写完。
    我希望有时间的时候从头到尾修一下,把英文部分都改成中文,这个故事的风格,中英文混杂感觉有点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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