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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五十一碗鸡汤 沈青摸摸鼻 ...

  •   新的一年刚刚过去,咸阳的大街小巷热闹中又带着一丝春节应有的惫懒,绕开所有还算有人气的地方,沈青步入一条昏暗小路,路极狭窄,两侧的墙壁几乎要挤在一起,越往里走越幽深,地上坑坑洼洼积着几处水。

      她小心翼翼避开水坑,快要走到尽头,才见到右手边开了一扇小木门。说是木门,其实上了和墙壁差不多颜色的漆,一眼看去很难分辨。

      这就是流沙在咸阳的据点,隐蔽而且安全。

      为了今日一早就进城,沈青昨晚干脆连夜赶路,所以核实完身份后,她懒得做任何打扫或者整理,就瘫在了床上。人躺下了,神经却还亢奋,她睁着眼睛出神地望着天花板,不自觉地想起告诉白凤自己要来秦国时的情形。

      白凤是不赞成她来的,甚至觉得这个决定有些不可理喻,他皱着眉毛问沈青:“为什么你非要去秦国?”

      沈青摸摸鼻子,下意识地不想好好回答:“就……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韩国灭亡后,流沙正是转型的时候,卫庄敏锐地察觉到咸阳在接下来很长的时间内都会是决定天下动向的地方,所以先前在秦国的部署必须再次活动起来,并且更加深入地植入这个国家。而这一切之前都是沈青牵头做的,如今再派她去,确实很合适。

      这是非常合理的说法,但私心里,沈青和卫庄都觉得她和白凤分开一点比较好。对于这样的异地,她当然也会有一些疑虑,这是无法控制,自己就会浮上来的想法。可是做他们这一行,有时候所谓的软肋或许是致命的,况且白凤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她待在旁边,难免就要分心花时间,还不如眼不见心不烦。

      这是对白凤来说,对沈青自己而言,她和卫庄提了一个要求。

      她不想再杀人了。当然,只要事情还没有完结到一切太平的程度,她就一定会有必须拔刀的时刻,刀刃出鞘,总会伤人,但是至少,她不想再以杀人为生了。不巧的是,流沙打算转型成为的正是刺客集团,当初韩非他们看中沈青,多少也因为她的刺杀能力,现在她手一摊说不干了,要再找一件她能干的又不用出外勤的差事也不容易,去秦国,已经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这些话她却没法和白凤解释清楚,看着白凤明显不满意的脸色,她拉着他的手,努力给他画大饼:“我们可以写信的呀,你不觉得鱼传尺素也很浪漫吗?而且你在外边跑的机会很多,有时间可以来找我,不就可以见面了?”

      两个人一时在一起,只需要甜言蜜语和一些时间,可是要长久在一起,必须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行。这样的道理,就算沈青说不清楚,白凤也想得明白:他们现在走的路还远远不够。他无声叹气,对上沈青亮晶晶的眼睛,尽量平静地说:“我知道了,你自己要小心。”

      糟糕,想到白凤似乎更难合眼休息了,她伸手揉了揉脸,打算起身打扫一下房间,手指滑过嘴唇时蓦然停住——温暖,柔软。

      啧,她以前还觉得接吻交换口水有点恶心巴拉的,真香定律饶过谁?

      沈青休息了一天后,先去醉月楼找鹦歌,却被告知她一个月前就已经离开了咸阳,也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江湖路遥,能不能再见,就真的只看缘分了。

      沈青有些惆怅,然而人事变迁无常,能留个再见的念想,也算是幸事了。
      *
      除了暗杀敛财,流沙现在最重要的是把情报做深做广,她如从前一样日日在咸阳的街头巷尾寻找值得利用的情报和线人,有时候也要见见来买凶的人——个个非富即贵,情仇财权,样样都能成为他们杀人的利器和毒药,

      她会和他们谈妥价钱,再把任务分配下去,从执行者转到幕后,很难说这是否达到了她的期望。

      流沙真正在江湖上打响名头,是在两件事之后。

      一件事,是卫庄杀了墨家巨子六指黑侠。这桩生意是从燕国出发,沈青知道的不多,至于究竟何人买凶,如何杀死,恐怕都只有卫庄一人知晓。

      第二件事,是昌平君暗中勾结流沙在新政发动叛乱。叛乱很快被平息,毕竟流沙只是个小团伙,而且只动用了一点韩国的旧兵,可是昌平君却借着平叛的机会,被秦王派往郢陈,一是因为韩宇被软禁在那里,要去找他“谈谈心”,二是因为秦国攻占郢陈不久,刚好以昌平君楚国公子的身份安抚楚民。

      后来大家都知道了,楚国公子升官当了新的楚王。

      这件事是沈青经手的,再次见到昌平君,听他讲整个计划,她才猛然感觉到虽然他们隐蔽于地下,但是流沙的内核仍然存活着。

      有的人会实现理想,还有的人会让理想通过他实现。

      这两件事对流沙的直接影响就是订单的质和量都有了一个新的飞跃。

      附带着的是沈青见到疑似墨家的人都会有意识地避开。墨家组织庞大,纪律严密,主张兼爱非攻的同时也认定杀人偿命,她一点也不想被他们发现自己和流沙的关系。

      尤其不希望像四大天王那样出名。

      对,四大天王,白凤,彻底改名赤练的红莲,被卫庄的人格魅力征服而留下的无双,以及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狼人苍狼王。第一次听说的时候,沈青简直要笑到昏过去,毕竟在她的印象中,四大天王要么是刘德华他们,要么是寺庙入口的四金刚,后来又听江湖传闻把白凤传了“百鸟之王”,更是毫不留情地在信里给了白凤一长串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然而,尽管沈青自认为已经尽力低调,还是有人找上门来,甚至指名道姓要她出手。

      流沙走的是高端定制路线,收费高昂,而且不会在自己的据点和别人谈生意,通常要先在醉月楼砸够定金,沈青或者别人才会去和他们接头。

      那天大雨,沈青整个人倒挂在房梁上,摇摇晃晃地一下下悬空仰卧起坐。

      忽然有人喘着气跑进来,急匆匆地说:“青姐,有人……有人打进来找你!”

      说完,他有些小心翼翼地抬头望着沈青,沈青停下动作,却不下来,面无表情地望着房梁。

      算上之前那次来秦国,沈青在这里生活也有段时间了,她算是公认的好脾气,有什么难处同她说一声,她也乐于帮忙。可是在阴雨天气,大家都很有默契地不去招惹她,觉得她脾气古怪,阴晴不定,说话夹棍带棒地怼人,平日里好声好气的人反差骤然这么大,还是有些吓人的。

      沈青自己知道内里原因,先前受伤的地方到底还是落下了些病来,阴雨天气发作起来,并不剧烈的疼痛如同虫子一样,除了在患处游走,也往脑子和心口深处爬,让她难受到暴躁。这种天气,她一般都是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互不讨嫌。

      可是现在,她望着房梁,必须努力让自己用理智来思考。

      有人找来了,说明这个人身后势力庞大或者专精于情报,才能挖到这个地方。

      这个人是打进来的,她却什么动静都没听到,说明这个人武功高,动作快。

      来通报的人虽然有些着急,但是没受伤,也不是慌乱得没谱,说明这个人下手有分寸,不是寻仇的莽夫。

      最重要的是,这个人是来找她的。秦国有什么人能这样费周章来找她沈青呢?

      想过几个名字,又都被否定,沈青猛地起身,双手攀住房梁,再收腿松手,轻飘飘落在地上,堵了口气,拎起门口的伞,一言不发出去察看。

      雨点砰砰砸在伞上,她透过灰色的雨帘看出去,发现来的竟然是荆轲。倒也说得通,他有燕国太子和墨家的背景,要查到这个小据点不算难事。

      说他打了进来不太合适,因为他穿着蓑衣斗笠,剑未出鞘,倚在门口笑嘻嘻地跟沈青打招呼,并没有跨过门槛,只是他们也无法打退他罢了。

      “沈姑娘,好久不见!这么大雨,不如请我进去坐坐?”

      沈青当然不可能请他进去坐坐,她只希望荆轲赶紧滚,但是又深知此人难缠,于是同意和他出去谈。

      七拐八绕的,荆轲这个酒鬼竟然带着她去了初次见面的小酒馆。店里没有人,甚至连店主都不在,他回家一般脱下蓑衣斗笠放好,熟门熟路地拿出两坛酒,先自顾自畅饮一碗,才对沈青说:“我来找你谈一桩生意。”

      沈青挑眉,表示洗耳恭听,听他说完的下一刻,却想把酒碗糊他脸上。

      荆轲找她一起去刺杀秦王嬴政。

      “神经病。”她的声音冷得要结冰,“杀手虽然卖命为生,但也不至于自己去送命,你们有几个钱,就想买我一条命?”

      荆轲挨了骂,也不以为意,反倒很有信心的样子,比比划划着说:“不要这么悲观,你那一手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快得像闪电,当时要不是我知道你要动手,或许真的会被你杀死。我不擅长用匕首,才想到来找你。”

      那一手?沈青想起来了,燕丹和韩非在醉月楼密谈那晚,她曾经给荆轲演示过如何用匕首正面刺杀,没想到现在被他惦记上了。她给气笑了,反问道:“那你倒是说说,刺杀成功后怎么脱身?”

      荆轲大手一挥,说:“听说你轻功超绝,到时候我给你打掩护……”

      沈青轻声打断了他:“逃不掉的。”

      “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身体下意识地绷紧,认真说:“我不杀人了。而且我也使不出那一招了。因为上一次我没能脱身,那时候受的伤还没恢复好,现在武功退步得很厉害。”

      荆轲没说话,似乎有些惊讶于她的话,又有些讪讪的。

      沈青勾勾嘴角,接着道:“说起这件事,韩非的死和你们太子也有关系吧,我听说燕丹就是那天逃回燕国的。当然,韩非是自愿的,所以也谈不上和你有什么仇恨,但是你再来找我,是不是有些厚颜?”

      “还有啊,六指黑侠死了之后,是你们太子继任了墨家巨子吧,你要说这两件事没一点关系,我是真不信。”

      “或许燕丹确实待你极好,但是你这样追随燕丹,真的值得吗?”

      荆轲当然不乐意听到沈青这样讲燕丹,可她说得又似乎全合情理,无从辩解,他板起面孔,硬邦邦地说:“你不了解他。”

      沈青只挑衅地看着他。

      “你知道韩非的志向,自然也该明白我们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如果不是胸锁处痛得厉害,她或许会大笑出声,燕丹是为了什么?

      靠,他是燕国太子,当然是为了燕国,为了他在燕国的权势,他比这更伟大吗?或许吧,可是又如何呢?燕国的子民难道比他的日子更好过吗?

      她轻轻鼓了两下掌,讥笑道:“为了天下苍生,是吧?我告诉你啊荆轲,这件事你真找错人了,韩国灭亡,全韩国可能我最高兴,打仗死伤是惨重了一点,但是最难过的呢,绝不会是韩国子民,最难过的是那些本来过着好日子的,有权有势的贵族,可就是这些人,只要乖乖当俘虏,也能好好活下去。”

      “天下本不必受此战乱之苦!”

      “天下受战乱之苦几百年,不是秦国,也会是其他的国家!”她同别人说话时很少这样带着俯瞰历史的优越感,可她现在毫不近人情,说得斩钉截铁。

      荆轲说不出话来,沉默良久,渐渐现出了一种萎靡的气色来,说:“你知道的,他夺走了我的妻子,我的孩子出生以来就没有见过他的父亲。我必须要去。”

      沈青点点头,夺妻之恨,不共戴天,可以理解,可是她已经说上了头,几乎带着变态的快感,冷冷道:“你的妻子现在是宫中的夫人,你的孩子是不是公子就是公主,你去刺杀秦王,他们就都得死,燕丹也得死,燕国也会灭亡,嬴政气不过,燕国遗民也不会好过。”

      她一口气极快地把这些话说出来,突然就感到轻松了起来,也再没有别的话要说,她站起来,举起面前的酒碗,一气饮尽,把空碗一摔,陶土烧制的碗落在地上,只摔碎了个角,晃荡了几圈,终于停下。

      荆轲并不意外沈青会拒绝他,脑筋正常一点的人应该都不会答应这件事,可是他必须去,因为他是慷慨歌燕市的荆轲,因为已经到了他不得不去的时候,田光死了,樊於期死了,他也必须上路了。

      他低下头,闷闷笑了两声,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同样举起酒碗,一饮而尽,掷到地上,仰着头向后靠到墙上,仍是笑个不停。

      伴着碗打圈的声音,她看着荆轲泛红的脸,意味不明地说了今天第一句还算好听的话:“祝你一路顺风吧。”

      荆轲收住笑,诚心祝福:“你也一样。”

      沈青撑开伞,头也不回地步入雨幕之中,天色阴沉得仿佛随时要倾轧下来,雨伞更是遮住了大半视线,一眼望出去,所有事物都是晦暗的,在雨水落下的节奏中一片沉寂。

      她忽然感到有什么动静打破了这节奏,眼角余光像是瞥到人影闪过,于是停下,慢慢转过身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第五十一碗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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