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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二章 第二节 不达神 ...

  •   宁浔躺在那,一直没睡,将窗帘掀开一条缝,往外望,快要到太原了,外面路灯和高楼的光透过窗上的雾汽在她脸上忽明忽暗地闪过,看累了,就闭一会眼睛,听火车的咣声。她有点恍惚,脑袋还在那个三年来基本寸步不离的小村子里,身体却挪到了火车上。下午王濛把她送进了城,让她在火车站附近的商场采购些户外必需品,就回了家。没想到最后就自己一个人上了火车,去那么遥远又高寒缺氧的地方。三年前的她上山下海都是不怕的,可如今的她心里真的没底。这几年要是没有王濛,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王濛撑起了她的生活,而那只萤火虫撑起了她的精神。现在她寻着萤火虫指引的路线,去找寻自己的精神,却没了生活的拐棍,心难免觉得有些悬空。
      “嗡……嗡……” 宁浔的手机震动了两下,闹表响了,十一点整。她打开了“无言萤火虫”公众号,读了那篇《根》。她看着图片里雪原上那截埋在冰里的树桩,就想它是死了吧?然后目光越过树根,看着它背后的雪原发呆。又想死了也好吧,就不觉得疼了。眼泪就好像受到地心引力的感召,自动流淌出来,滑到眼角,浸入了白色的枕头。然后她用双手使劲揩去,不留一滴残余。这三年都是如此,免得被眼皮吸收了进去,第二天被王濛发现,哭的时间也不能长,否则使劲揩也没用。她就像个贼一样,偷哭。因为王濛看到了会不好受,会想着做点什么来帮她。她知道王濛私下里找过吕尚。
      吕尚愿意用现在公司的股份补偿宁浔,他也提出过帮宁浔找最好的心理医生治疗,但都被宁浔拒绝了。这位旧情人在精神和物质上对她都可谓是仁至义尽了。他是个有担当的男人,这一点她没有看错。也正是这一点,让她恨不起来,也放不下,所以她就转而恨自己,厌弃自己。她恨那个因为一句歌词,就要将整首歌重做,闹到不能按时发片,让他去求人来减少违约赔偿的自己。她恨那个总是因为是否要参加赞助商的饭局而和他争执的自己。有一次,她临阵爽约,害他喝酒喝到酒精中毒,进了急诊室。她越恨自己就越爱他,越爱他就越恨自己,对这点她也无能为力。兜兜转转了三年就是出不来这个圈。可是,她忘了,为了他所谓的吸眼球,她涂了自己最讨厌的大浓妆;为了他所谓的市场,她唱了很多不知所谓的歌。
      宁浔用手背抹了下鼻子,然后打开无言萤火虫的对话框,留言:“我去问问。”之后,退回到桌面,打开网页,输入“吕”字,自动弹出来了“吕尚”,她点击搜索,看他近来的消息。这是她隔三差五忍不住要做的事情。吕尚依然马不停蹄地一个接一个项目地忙着,偶而可以搜到他和司佳出席活动的照片,照片上的他们抿嘴微笑,司佳笑得恬静而又满足,吕尚笑得踌躇满志,眼里总是透着向下一个碉堡进军的待发之势。她当年就是被这种目光吸引,因为那个时候的她也是踌躇满志。
      那一年她二十三岁,来北京找初恋男友。他叫王志华。是当年拖着鼻涕和她一起上山烤馒头的小伙伴。他们同岁,他和其他小孩一样都被宁浔的胆子和歪歪脑筋给收了,跟着她混,有好吃的、好玩的。初三的时候,一天中午,宁浔和几个同学并桌子吃饭时,挪了王志华的桌子,他书桌里的一摞信纸掉在了地上。她打开一看都是手写的诗稿,是她没看过的。她从小在奶奶的熏陶下,饱读诗书,不可能一首都认不出来。结果一问,果真是王志华自己写的,那些诗里透着黛玉一样的气质。比如,课间操时,看见树叶被风吹得七零八落,他就写道,“漫天叶雨空寥落,践入泥土知是谁”。王志华的文才来自于他肚子里有点墨水的爷爷。在他们小时候,王志华爷爷就是村里为数不多的会写大字的人。
      情窦初开的年纪,那盏昏暗小灯下的不离不弃让她脑袋里对爷爷奶奶的爱情一直有这么一个起于诗的浪漫幻想。这一摞信纸一下就点燃了她脑子里的烟花库,就这么噼里啪啦地红的黄的绿的漫天开了花。那是荷尔蒙刚刚开闸,到处弥漫的年纪,漫到脸上,就是青春痘,漫到心里就会变成脸上的花痴相。于是,宁浔在盯着角落里默默写字的王志华一段时间后,给他递了张小纸条,说要跟他处对象,王志华受宠若惊。那时候的宁浔,已经出落得身材高挑了,虽然眉眼不是很出众,但遗传了她奶奶内酯豆腐一样的皮肤,而且学习好,人缘好,又会唱歌,是春节联欢会上的台柱子,在这镇级中学是颗明星。这让上课时一直在角落里坐着,下课又躲在角落里孤零零看书的王志华觉得自己突然被聚光灯照到了。
      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了一段持续七年,诗来诗往,小葱拌豆腐一样的初恋。宁浔是那种爱情大于一切的人,也笃信奶奶那样的一生一世一个人的爱情。她当时也没心思读书了,就想和王志华早点结婚,于是不顾爸妈的阻拦,报了当地的中专,读了个据说还挺吃香儿的会计专业。当时,两个人是一起约定读中专的,结果王志华没扭过一心希望他成龙成凤光宗耀祖的爷爷,临阵改了志愿。胆小懦弱的他觉得对不起宁浔,也没敢告诉她。于是,等中考结束,宁浔才知道,两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听了王志华的解释和道歉,宁浔理解了他的一片孝心,原谅了他。她想,反正只要心在一起,人在哪是无所谓的。
      他们都开始了在城里住校的生涯,周末相聚,到王志华考上了北京的一所普通大学后,改为每月相聚一次。零四年,宁浔中专毕业后在当地三线城市的一家私营公司当了会计,每个月工资一千出头。卧铺来回就得半个月工资,为了见到王志华时有个好状态,她一般是周五晚卧铺过去,周日晚硬座回来,周一照常上班。省下的百八十块钱可以住一晚便宜的小旅馆,但是周一难免晕头胀脑入错账,挨领导骂。
      有一次,他请她吃了学校后面的飘着一层凝固红油的麻辣烫,将她送回旅馆房间,两人如往常一样聊着各自创作的诗歌,还有一个月以来生活中的大事。隔壁传来了让他们红起了脸的动静。王志华有些尴尬地说等他娶她时,再带她体验那种真正的灵肉的完美结合,然后匆匆吻了她的脸颊一下,就逃也似的跑了。那一刻,她觉得王志华是真正的君子,她觉得他是爱她爱进了骨子里,都舍不得轻易碰她,于是满心陶醉,越发觉得自己这一宿硬板儿坐得值。
      直到四年后,他那位新女友把一张说某某已孕的白纸黑字的化验单,摆在她面前,求她原谅和离开时,她才知道君子也可以不全天候都那么君子的,也看对象是谁。她看了看那女孩苍白的一个巴掌可以盖住的小脸,还有只发育到初中阶段一样的身材,还有那一双好像正在忍受着全世界欺侮一样的眼睛,就像看到一个加强版的王志华。于是她忍着自己的耳鸣和胃里的翻江倒海,什么也没说,就迈着发软的双腿踉踉跄跄地从那间充满各种盖浇饭油腻味的小吃部里走了出来,走到了学校外面的一片灰色低矮楼群中,坐在一个裂了缝的水泥花坛上,干呕起来,她早晨没吃东西,胃里是空的,呕出来的都是水。
      呕完了,恢复了一些意识,她就一直向东北方向走。她想回家,又不想回家,所以就这么慢慢地走,总得有个目的地。王志华的大学在北京郊区,不知道走了多久,天越来越黑,路灯越来越少。她觉得累了,也饿得头晕,从昨天上午收到那封分手信到现在一点东西也没吃。她看到了一片亮着灯的房子,想先找个饭馆,再打听个旅馆,走近了,发现那里只有一间酒吧对外营业,她进去随便点了点儿管饱的,慢慢吃了起来,真的难以下咽啊,每咽一下,都感到一种阻力,好像有一股气流从下往上顶,直到被内外两股力量顶出了眼泪,饭才下咽得容易点儿。她就一边默默流泪,一边吃完了东西,肚子不空了,心里的疼又开始叫嚣得难受,于是她又点了杯酒,在昏暗的角落里喝了起来。小时候,她爸自己喝酒无聊,经常用筷子给她点点儿白酒放舌头上。她每次都会被那火烧火燎的辣弄得筋起鼻子。他爸就哈哈大笑,说龙王爷的孩子会浮水,浔儿你啥时候能陪你爹喝两杯啊。她觉得今儿就能了,她突然有生以来第一次怀念起家来。她问酒保要了一杯最辣的酒,然后一饮而尽,等酒劲儿上来,她就进入了一种介于现实和梦境之间的漂浮状态。
      这种状态让她很舒服,她觉得脚踩在了云彩里,然后飘到了酒吧的小舞台上,飘回了初中时代联欢会的舞台上。她跟旁边弹钢琴的男孩说,会弹《同桌的你》吗?男孩点了点头,音乐响起,她就拿着麦克对着钢琴唱了起来,她眼睛盯着黑白琴键和男孩的修长手指,唱着唱着脸上更湿了。音乐结束了,她觉得梦好像突然醒了。她不想醒,于是又问男孩会弹《月亮代表我的心》不?男孩同情地看了看她,又点了点头,于是音乐又起来了,她的梦又开始了。就这样一首又一首,一直唱到嗓子嘶哑,酒吧打烊。她的酒也醒得差不多了,她才发现自己没地方住,于是问收拾桌子,扫地的伙计,这附近哪有旅店。一个素净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说她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觉得她唱得特别好,她的嗓音很特别。又告诉她,离这最近的旅店也要五里外,天这么黑一个女孩怎么过去。她说她可以开车送她去。她说了声谢谢,就坐进了老板娘的破旧桑塔纳里,老板娘路上安慰了她两句,也问了她的情况。她迷迷糊糊地就记得两句话:初恋失败是会没半条命的,再遇到个好人会让你出来得快点,最慢七年也出来了。我是宁缺毋滥的,所以一直没找到满意的歌手,你有兴趣可以留下,换种活法,收入肯定比你现在高。
      第二天,宁浔在旅馆房间里头痛欲裂地醒来,迷迷茫茫地恢复了自我意识,想起了她是谁,她在哪。当想起了她被死心塌地爱了七年的男人抛弃时,她蒙住脑袋遮挡阳光,哭到心脏乏力。她睁着空洞的眼睛望着棚顶的白色吸顶灯,里面密密麻麻的一堆飞蛾和小咬儿的尸体。忽然间,她想起了换种活法这句话,就好像抓住了一个救生圈。其实,她是不想放弃,虽然他们之间隔了一个瘦小的女人和一个未成形的胎儿,她还有手里握着的那七年,还有对不离不弃的信仰。她是个自尊心强又很干脆的人,她不会去纠缠。她只会在白天,戴上鸭舌帽到他们学校的食堂里去默默地确认。她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了这两个出双入对的身影。午饭时间,在人流熙攘、一座难求的大食堂里,她看到了他默默地往她餐盘里夹菜和肉,看到了女孩低眉顺目间的羞涩一笑,他犹如被这一笑点中了痒穴,刚咧开嘴,又碍于周围收敛了,然后眼睛久久停在女孩被饭菜鼓胀起来的小嘴上。
      那时候,宁浔想用自己新的活法来挽回王志华的希望一点点破灭了。她以为自己多挣些钱,就可以弥补学历上与那女孩子的差距了。但她渐渐地从那女孩的举手投足,还有王志华的眉目之间发现,如果说自己会写诗,那么那个女孩就是王志华笔下的诗。她的心逐渐地从萎靡变成干枯,她体验到了慧姐所说的没了半条命的感觉是什么,就是连一整条命都不想要了,因为那刀捅在了她的魂魄上。
      那之后,某一天,一个醉醺醺的男人里倒歪斜地走上台,把手放在了她肩上。她敲碎了一个酒瓶,将锋利的一面冲着自己的脖子。
      “你快不过我。”
      她盯着一个被吓得失去了平衡的醉酒男人。最后那男人收回了放在她肩上的手,悻悻而去。之后,她决定离开酒吧,继续做自己的本行。她去应聘了一家广告公司的财务。吴升就是在那时碰到了不想要命的宁浔。吕尚也是在那时碰到了跃跃欲试的宁浔。
      三年后,她找到了王志华,跟他买一首诗的版权。他说就送她了。她趁他去洗手间时,给他兜里留了五千块钱。那时候,他在一家效益不太好的报社工作。宁浔已小有名气。他说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崇拜她的,也一直觉得对不起她,没脸见她。她说都过去了。她现在也很幸福。她说后来想明白了,是她脾气不够温婉,让他不能彻底地爱上她。现在她找到了和自己脾气一样,步调一样的,就像你和小郝一样默契的。
      可讽刺的是,这一次又成了这样,到底是为了什么?她宁浔真的差到让人无法接受,注定孤独终老了吗?想到这儿,宁浔心里觉得一阵绝望。她给自己发了一条信息:
      “致布达拉宫里的神。布达拉宫里的神啊,请睁开双眸,看看那些朝你脚下匍匐而来的信徒!”
      这三年里,一些无处诉说的话,她都发给自己,有些变成了诗,有些变成了歌,有些变成了垃圾。她把这一条转发给了王濛,他们经常这样合作创作歌词。有时候王濛很快会回复她下一句,有时候要等几天。然后她关上手机,疲惫地闭上眼睛,开始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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