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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二章 第三节 自由鸟 ...

  •   此刻,重症病房外的家属休息室里,一盏夜灯亮着,黑暗里,好几个手机屏幕也亮着。这个屋子里躺着的都是等待宣判的病人家属。王濛躺在上铺硬板床上,闻着消毒水味翻来覆去睡不着。实在睡不着,他就在脑子里头放电影。看到宁浔的短信,王濛回复,
      “收到。”
      然后直接转给了吴升。他的创作风格是嘻哈。所以一直以来,这种歌都是吴升在替他往下写,他再给宁浔转回去。他想起六年前,他头几次干这事,还忍不住抱怨。
      “哥,咱能不能不这样?我丑,但我做人顶天立地。不是我写的,非要署我名,我别扭。”
      “哥知道,你就暂时替哥牺牲下名节。”
      “为什么啊?”
      “不为什么。”
      “从她一到基地,你就给她当爹又当妈。哥,现在有人照顾她了,要不你把这份父爱和母爱转我这儿吧。”
      “第一,你哥我是直的;第二,这习惯一时半会改不掉,但我绝不打扰她。等她真过好了的吧。我放心了,也就撒开手了。”
      “好吧。我要是哪天憋疯了,漏了,你别揍我就行。”
      “我发誓,绝不因为这事揍你。”
      “我谢谢你啊,哥。”
      “我衷心谢谢你,弟弟。还有,不要再把卖歌的钱和版税往我这送了。你哥我不用。你用这些钱照顾好你自己和宁浔就行了。”
      王濛和宁浔的缘分也起于慧姐的那间小酒吧。宁浔喝醉那天弹钢琴的男孩就是他。他与王志华在同一所大学,那年他研一,业余出来弹弹琴赚点生活费。宁浔留在酒吧后,他俩组了乐队。他们都会弹吉他。王濛喜欢轻松的曲风,而宁浔喜欢深情的。虽然喜欢的风格不同,但是他们脾气相投,宁浔比较简单直爽,王濛比较没心没肺,两人相处得很舒服。王濛打小就比较喜欢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后来就和宁浔一样做起了全职歌手,一起加入了魂翼,再后来又一起加入了吕尚的公司。王濛喜欢音乐,是因为它可以把他的灵魂带出受诸多困扰的身体。细说起来,王濛觉得自己从小到大所受的诸多困扰都来自于自己老娘的执着。
      “爸!爸!啊啊啊……看看我啊。爸……”
      一波哭嚎又要将走廊震裂,这已经是今晚第三拨了。他的眼泪也跟着流干了。想着他妈昏迷毫无反应的样子,他就忍不住蜷缩成一团,就好像前一秒还挤在母猪旁吸奶的小猪,一下离了□□一样。他一边无声痛哭,一边张着大嘴喘气,鼻孔早被堵住了。人怎么说倒下就倒下啊,妈,您老是多硬朗一人儿啊。他的后脑勺都还清楚地记得那种硬朗。
      小时候,有一次,也是大冬天儿,天黑了,昏黄的路灯下,他和大虎,亮子抽陀螺,抽红了眼,三个人刚集资买了一把塑料枪,谁赢了,就放谁那保管。
      “刚才那局不算,你们两数数拖拉了,我的陀螺才早玩儿完了的。”王濛抗议。
      “那找五大爷过来数。”亮子支了一招。
      “好。重来。”大虎同意了。
      五大爷是个有些痴呆的老人家,天天坐轮椅上,在家门口卖单儿,他们就把老人家推了过来。“1,5,8,啊,9……”五大爷数道。
      “亮子,照五大爷这么数下去,我们得抽到下辈子也绝不出胜负。”大虎道。
      “这样,听天由命哈。最后一个数大的人就赢。”王濛倒是很灵活。
      五大爷又开始数了。“1,3,10,2……”亮子是2。
      “该你了,濛子。”有些沮丧的亮子抬下巴示意王濛。
      “啪,”后脑勺挨了一下,王濛正好挥下了鞭子,就看到两个陀螺飞上天,又成抛物线一头栽到地上。
      “小兔崽子,满世界喊你,跑旮旯里了,都几点了,还不回家吃饭,作业写完了吗?”胡同昏暗的角落里,他妈手掐在腰上,肚子一抖一抖地,路灯的光都被她挡在了后背,
      小小的自己被罩在了一片阴影里。那时候,您可真精神啊!也许五大爷的下一个数是10呢,王濛苦笑。
      “小兔崽子,又摆弄那几根破弦子。你瞅瞅这参考书还是白色儿的,白色儿的……”
      “小兔崽子,补习班的钱都白交了,数学又不及格!”
      “小兔崽子,好好学习,老娘榨了骨髓油给你换了这个学区房,少哼哼唧唧整没用的。”
      “小兔崽子,找份正经工作,别天天在酒吧鬼混。”
      “小兔崽子,亮子都领两个姑娘回家了,一个比一个漂亮,我这金镯子都快生锈了,给谁去?” ……
      多数时间他都是在肚子里顶回去,偶尔会吃了豹子胆地横一下。他想起小有名气时,有一次回家,是这样的:
      “小兔崽子,你啥时候也进一下明星财富榜给我瞧瞧?”
      “好不容易毕业了。还被这榜那榜五花大绑,还让不让人活了?谁爱上谁上!我只会光膀子!”
      他挺着肚子跟他妈放横。唉,世事难料啊。哪知道这次就真把您给放倒了呢?妈,您快起来啊!想着想着,眼睛又酸了。
      手机提示灯亮起。是丝丝,他聊了仨月的网友。
      “睡了吗?”
      “没。睡不着。”
      对话框里出现一张照片,蓝天上几只海鸥飞着。
      “闭上眼睛。”
      “干嘛?”
      “闭上。想象你是一只海鸥,可以到处飞。等会告诉我你都看到了什么?”
      王濛乖乖照做。
      “我飞到了青藏高原上,看到了雪山、蓝天、湖水、绕着湖走的人、还有雪山下草场里的羊群、牛群。”他真想去那看看,可惜这次不行了。
      “放松了吗?”
      “嗯。好些了。你知道吗?我生平的最大梦想就是做一只鸟,下辈子死活不做人了。只吃、睡和玩耍就好,想娶媳妇儿就娶。不想娶就到处飞。”
      所以啊,他躲在村里不是光是为了陪宁浔。那就是他这辈子最热爱的生活方式了——在大自然里做一只鸟。
      “嗯,晚安。祝你在梦里实现你的梦想!”
      “晚安。”
      妈,您看,放着这么可爱的姑娘,您叫我去相亲,我急一下不也正常吗?您还真往心里去啊?再者说了,我自己都想当鸟,您还非让我给您整个人出来,这不是己所不欲,强施于人嘛……王濛在心里跟他妈磨叨着。从小到大,他总是这样在肚子里哼唧,小时候,他是碍于她妈的暴力手段,长大了之后,出于理解,很少跟他妈顶嘴。他妈是一名清洁工,他爸是公交车司机,都是这座城市里起早贪黑、靠卖力气挣辛苦钱的底层贫民,所幸有祖上传下的片砖块瓦,才可以开枝散叶,过个小日子。他们希望儿子不再过这样的日子,他们看到的唯一出路就是学习,为了让他考上名牌大学,真可谓是榨干了骨髓油。可是,这条路与王濛的天性相悖,他从小就坐不住板凳,身在课堂,心在操场。从小到大,为了学习的事,总是搞得鸡飞狗跳,双方都很痛苦。后来,王濛就练就了灵魂出窍这招,被关在屋里时,他就听歌。唯一双方都能愉快接受的一件事儿,就是练钢琴。因为他妈想去去他的屌丝气质,改改祖传的根。
      唉,烦啊,王濛在心里叹口气,索性去作鸟。他就继续飞,飞过高山,飞过大海,飞过田地,飞着飞着,心变得越来越轻,灵魂好像出了壳,忘了消毒水的气味,忘了外面撕心裂肺的嚎哭声,也忘了举在自己头上的那把大刀,最后消失在了云彩里……不久,一阵呼噜声从上铺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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