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4、银杏下何来白剑(3) ...
-
我决定将他养在身边。
在我下定这个决心的第一刻起,我开始考虑与他生存相关的一切问题。
我向别人讨来珍贵的母乳,用洗净的小指沾上一滴,在他唇上摩挲。小指尖比他的嘴都还大。他睁着眼,满脸好奇,嘴里“哦哦”的叫,乳汁便趁机浸入嘴里。
我看见他舔了一口。但他的表情并未发生变化,看不到一点欣喜的神色。我又喂他,他却再也不肯张口,翻身玩脚去了。
我又喂他米羹,白粥……一切小孩理应感兴趣的东西,都不能引起他的注意。除了偶尔喝上一两口水,他似乎对其他东西都没有兴趣。
我将之视为这个破壳而出的小小孩的与众不同之处。但我更宁愿他的与众不同表现在其他方面,而非此处。
我仿佛可以预见几天之后,他了无生机地摊在我手心的场景:嘴里弱弱地哭啼几声,小手小脚无力的垂下——奄奄一息的一只小鸟。
虽然我才将他养在身旁一两天,并没有很深的感情,但对弱小生物的怜悯也使我感到忧虑,并绞尽脑汁地找寻解决办法。
“大姐,可知小孩为何不肯吃东西?”我看见旁边有一位母亲。她抱着自家小孩坐在门槛上,掀开的衣服下垂着两个干瘪的□□。那小孩伸长脖子拼命吸着,也不知道是否有奶水。
“不肯吃,准是病了。一般的孩子可吃不够呢!”她说这话时,身子不断往里侧。
回去途中遇见一只怪物,我顺手将其杀了。那怪物皮糙肉厚,流出的血溅了我一身,渗过衣服黏糊糊地粘在我的身上,很不舒服。
我只好找了一处水潭,应是前几日下暴雨新积的,还有些浑浊。但此时此地无法挑剔,我也早已习惯,便解了衣服跨入谭中,顺手将小孩放在一旁。
“别乱跑。”我对他说。就像追人时总喜欢叫别跑一样。尽管知道他听不懂。
大概洗干净后,我转过身拿衣服洗,却发现小孩儿趴在衣服上,撅着小屁股,兴奋地舔着衣服上残留的怪物血。
自此之后,我才发现,他并非不吃东西,只口味同野兽一般,爱吃血肉。掰开他的小嘴,两排白生生的尖牙森然长着,整齐锋利,毛骨悚然。
但他的奇怪之处远远不止于此。
他跟在我身边一个多月后,有一日,我忽然发现,他长大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若按常人来看,变化细微,非肉眼可察。更何况还一直在身旁。
但他的成长是显而易见的。之前还不如一只手掌大,但匆匆三四十日,他仿佛吹了气般,一下充到了手掌大小。
得亏没有一下变太大,我实在无法脑补他皮开肉绽、青筋爆裂的模样。因此我只是惊恐,还不至于惊吓。
但惊恐也是会带来后遗症的。我时刻注意他是否还有另一些惊人的变化与习惯,会不会突然变成一只面目可憎的小怪兽。
一个蛋生的,嗜血肉的,天生长牙的,生长快速的,从不哭泣的小孩。举世无双。
我隐约觉得这个来自黑蛋的小孩日后会带来祸端——最强壮危险的猎食者,往往会用最软弱可欺的形象示人。
但他如今只是一个小孩,如果我能狠心将他抛弃,甚至扼杀,也许会减少日后的诸多灾难,包括我的灾难。
我不是个博爱、善良之人,但我也无法坐视许多人的死亡。这世上,我这样的人实在太多。
我纠结了很多天,决定把他丢弃,就像我捡他那天一样随意。
我把他丢在之前居住的破屋里,掩在竹筐稻草等杂物之后,头也不回地离去。一路上,我劝说自己是个矛盾的人,时而大发慈悲,时而铁石心肠。我背弃过道观之人,杀过无数怪物,双手早已沾满鲜血。
如今不过只是多一条性命而已。这条性命,还不能称之为人名。
我走累了,歇在路旁,抬头看见太阳已至头顶。我是清晨出发的,离开时村里还薄雾缭绕,空气凉爽。如今已走了一段距离。
我还是做到了。接下来的路程我仍会走下去,不回头,然后渐渐忘记那张“伪装柔弱”的小孩脸。
腹中饥饿,我扯了草根塞入嘴中,慢慢吸食,迫使自己想之后的计划。
坐了一阵,远远走来一对母子。那女人见了我,一边看着我,一边抱着孩子蹑手蹑脚地坐在了我的旁边。
我心中烦躁,皱着眉没说话。她也沉默寡言。
女人静静坐了一会,先碍于来时的方向,朝我坐着,后来兴许觉得气氛太过沉寂,又小心翼翼、尽量不发出噪音地调整坐姿,改为背对而坐。
隔了一阵,那小孩细细地哭起来。
有点烦,但我没理。
小孩渐渐哭得大声,愈演愈烈。女人诚惶诚恐地小声劝慰,但毫无效果。
胸口的烦闷化作了一股热蒸汽,我忽然站起,吓得女人身子一抖,往一旁倾斜。
提脚就走。当我反应过来时,发现自己竟然又踏上返程原路。想转身,可是又突然浮现小孩的脸,想起他笑时两颊的酒窝。
我离开时,将他放在杂物之后。但那对怪物而言,根本不值一提。等天黑之后,怪物群起而出,他如果发出声响……
我的脑袋突然清醒过来。丝毫不敢相信那是自己所做之事——将一个婴儿丢在虎口之下,而自己则以可笑的逻辑自我安慰着,相信那个虚无缥缈的幻想和预感。
无论他是否会酿成大祸,危险可怕,可他如今只是一个弱小的婴儿。
心境突然开阔,我虽仍为他忧虑,但多日的烦闷终得开解。
后来我赶回去,所幸他仍安然待着。看见我,小孩儿开心地笑了起来。他不哭,我离开时也没有。但他喜欢笑,笑起来嘴角上咧,粉雕玉琢。
他丝毫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因此没有怪罪我。但我却永远难以忘怀,心怀愧疚。
我将他放进怀中,兜进衣服。赶路时,一摇一晃,他多半酣睡正浓。这是小孩儿与同龄人少有的相似之处。
我仍无法忘记之前自己那个想法,因此我没有放纵他对血肉的渴求,并从小约束他的饮食习惯,希望最终他能长成一个正常人。
他年纪尚小,又不似常人,不需过摄入过多能量,两三天一顿血肉足以。我会捕杀飞禽走兽,用其血肉混合五谷果蔬做成熟食来喂他。最初,他嫌弃熟食,嫌弃里面与血肉无关的一切,但挨不住我狠心饿他几天,最后也乖乖吃了。
我是个随性之人,之前对饮食并无要求,甚至都不能保证自己每顿吃上熟食。但自从他来了之后,为了适应他,倒也渐渐习惯起来。
每日相对,渐渐地,彼此熟悉,我大概体会到了为人父母的心情。或许我们毫无血缘,甚至不是一个种族,但我待他,却一心一意,尽心教养。
有天,我们走到北方一个村庄,村口的桥断了。
那时又过了一年,他已长至普通儿童三岁大小。我将他背上,刚过河,就听他道:
“水真深呀。”
是深,差点漫过我的脖颈。
但比起话语里内容,我更惊讶于他的开口。之前小孩儿从未开口,我甚至怀疑这又是他与众不同之处:天生哑。
我曾为此万分焦虑,还曾无数次幻想他第一次开口会说何话。万没想到,他的第一句话不是爹娘,与吃喝拉撒无关,而是这样一句话。
“你说什么?”我怕听错了,问他。
“我说——水真深——”小孩儿把头换个地儿,从左边换到右边,柔软的脸颊贴上我的肩膀。他的嗓音稚嫩,还带着轻轻地笑意。
“你要小心呀。”他又嘱咐道。
我震惊于他语言的丰富精确,上岸后,将他放下,问他:
“你会说话?”
这话实在毫无意义,也非我想表达的原意。但人一激动,往往就会问些愚蠢的话。
小孩儿笑嘻嘻地看着我,歪歪头,伸出手挠挠身下,又拽着自己的小雀雀不放,扯来扯去:
“对啊。”
“……怎么会的?”
“听你们说话学会的,哈。”
这小孩太聪明,聪明得甚至让我有些害怕起来。
“为什么之前不开口?”我问他。
“因为之前没有全会……”他回答着,突然往前一扑,抱住我的腿,大道,“娘!”
这孩子……我严肃道:“叫姨!”
“姨!”
“姨。”他喊我,抬起头,头顶红绳扎的小辫子一跳一跳的,“我叫什么呀?”
“你叫什么?”
“我的名字。”
原谅我糊涂,一生家族缘份浅,将小孩儿带在身旁一年多,却从未想过给他取名这事。恐怕普天之下,他是第一个主动索命之人。
“姨,你真糊涂。”小孩儿仿佛能猜出我心中所想,吃吃笑道。
我对他又爱又恨,不知该是怒是笑,于是暂不理他,仔细思考起这个问题来。
他叫什么?
一般人家如何起名我不知道,但左不过有些意义,有点来源。
小孩儿爹娘我不知道,姓氏无从探究。我只知他从一颗黑蛋里来。但总不能叫黑蛋,这名字又俗,又不庄重。况且,我希望他像其他孩子一样长大,默默无闻,最好一点不知自己的出处和与众不同。
“想好了吗,姨……”他又玩起辫子来,一揪一揪,好像要数有几根头发。
“别吵。”自他学会说话以后,我总好像有满肚子的义正言辞无处发泄。
小孩儿瘪瘪嘴,蹲下玩水去了。
看着他藕节似白生生的手在水里搅了一阵,我突然道:
“想好了。”
他扭过头看我。
“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