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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五章 乌鸦恋爱记事 ...

  •   常明国的西南边上,有一片崎岖古怪的森林。说崎岖,林内山路陡峭难行,危险重重;说古怪,林子不见人迹,鸟雀虫蛇倒是多得很。寻常人若是无端闯入,势必会迷路其中。

      时间久了,这地方就成了个约定俗成的禁地。偶有砍柴打猎的村民路过,也只是远远瞥几眼,绝不会踏进一步。有传言说,森林里住着吃人作法的妖怪,谁要是不小心进林,皮肉肝脏都会被吃掉,只剩白骨腐烂在土里,不得安眠。

      寒星对传言颇有意见。他大喇喇坐在树枝桠上,不止一次嚷嚷道。

      “老子长这么好看,哪个鳖孙说我吃人?”

      寒星的原身是一只花彩雀莺。就外形来说还挺可爱,圆滚滚的,人畜无害。化作人形后,也是耀眼的少年,一头栗色长发,玫瑰红的桃花眼,看人时有种微睨的傲气。他那五彩斑斓的鸟羽,就成了如烟如霞的衣衫,吸引着众多雀鸟飞过来,叽叽喳喳十分热闹。

      简乐对此很是心烦。他看着花里胡哨的寒星在眼前晃,就忍不住想动手。周围飞来飞去的雀鸟看出他的不悦,立刻笑成一团。

      “乌鸦嫉妒了!”

      “看看他的表情!哈哈哈哈!”

      “可怜的乌鸦,可能上辈子是跌进墨池淹死的吧……”

      “去,去,去!”简乐跳起来,用力驱散聒噪的群鸟。“我嫉妒个鸡毛掸子?笑话!”

      雀鸟们一哄而散,临了还抛下长长的嘲笑。

      “乌鸦就算修炼成妖,也还是乌鸦!”

      没错。简乐是化了形的乌鸦妖。

      他没有成妖前的记忆,也不记得自己在森林里住了多久。据寒星说,这是修炼过程中的常见症状,不足为怪。反正乌鸦是这里最不受欢迎的鸟,大家原本也不来往,没谁了解乌鸦的过去。终究只是鸟,贫瘠的生活根本没有回忆的必要。

      简乐唯一记得的是自己的名字。他隐约觉得这个名字很重要,但究竟有何缘故,完全想不起来。

      修炼成妖的简乐住在林中,日子过得稀松平和。森林里除了他和寒星,还有一只修为深厚的蟒蛇妖。妖不喜人类打扰,蟒蛇便设下障眼法,把这片森林变成了迷宫。曾有猎人误闯进来,撞见寒星和蟒蛇妖,骇然逃走。久而久之,就传出了林中妖怪吃人的流言。

      简乐觉得,这件事主要是蟒蛇的责任。

      蟒蛇名叫白慕景,原身是一条银白色巨蟒。被猎人看到的时候,他正挂在一棵老树上蜕皮,十多米的蛇身又粗又壮,形象凶恶,也难怪猎人被吓破了胆。

      而当时的寒星恰巧在树上睡觉,枕着白慕景蜕下来的皮。他睡觉习惯恢复原身,在普通人看来,就是只胆大的胖鸟睡在了危险的地方而已。

      但寒星总是表现出对传言的愤愤不平,仿佛自己就是事件祸端。提起妖怪吃人的话题,他的神色有种自得的骄傲,而这样的骄傲又获得了周遭同类的敬仰。

      寒星多么厉害啊!虽然是雀莺,却能将危险的人类吓跑!

      呵,幼稚。

      简乐心里想着,没忍住笑出了声。他的嘲笑很轻微,树上晃荡的寒星却立即跳下来,眯着玫瑰色的眼睛看他。

      “喂,你是不是又在骂我?”

      简乐摇头,表情刻板:“没有。”

      “真的?”

      “我只是在想,你明明修炼成妖已有一百五十年,却还是鸟蛋大小的脑子。”简乐叹口气,拍打寒星气得发抖的肩膀。“整日和那帮傻鸟混在一起,自吹自擂,教其他妖看见了,多丢脸啊。”

      寒星脑子转得很快:“你的意思是老子在你面前丢脸?”

      “明白就好。”简乐一脸怜悯,用语重心长的调子劝慰道。“寒星啊,有空就去修炼修炼,免得脑子退化了,连妖都做不成。”

      说罢,他转身想走。背后的寒星嘴角抽动,额头隐隐暴出青筋。

      “你这……讨人嫌的嘴臭乌鸦!今天我就要替天行道——”

      声音未落,寒星已经扑了过去,臂膀勒住简乐胸膛。下一刻,怀中变得空空荡荡,一只漆黑颀长的乌鸦飞至上空,呼扇着翅膀从交错的树枝叶间穿梭而过。寒星以脚蹬地,也化作雀莺紧随其后。鸟鸣声此起彼伏,夹杂着翅膀拍打枝叶的响动,一时间搅乱了森林的平静。

      栖息在树上的鸟雀们半睁着圆眼睛,啄啄羽毛,困倦地缩起了身体。

      ……真是和平的午后啊。

      当太阳变成红澄澄的橘子,瘫软着融化于天际云霞间,乌鸦和雀莺的吵闹也告一段落。他们恢复人形,脚步飞快地踏着石子小径,去往白慕景的家。

      白慕景是巨蟒,但成妖已久,比起阴冷的巢穴,他更钟意人类的房屋。因此,他在森林深处搭建了自己的住所,有茅屋,有凉亭,还在空地上栽满了各种花卉。

      当简乐和寒星勾肩搭背踏进院子时,便看到白慕景站在繁花之间,弯着腰侍弄手里的枝枝叶叶。银色长发垂落耳畔,遮掩了脸上表情。

      寒星率先喊道:“慕景,我们来串门啦!”

      花丛里的银发男子直起身来,转头望过来,牵动唇角轻轻一笑。

      “算时间也该来了。”

      白慕景的声音清亮冷冽,如同冰底流动的泉水。

      他的容貌也很冷,银发雪肤,五官精雕细琢,却没多少活物的气息。略显狭长的金眸毫无感情波动,只在笑的时候微微扬起了眼角。

      “这般模样……你们又打架了?”

      寒星和简乐彼此对望,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脏兮兮的自己。头发乱蓬蓬的,脸颊蹭着灰,身上还沾着草屑和树叶。

      寒星爱美,立刻用手梳理长发,边走边解释:“这次是乌鸦不对!不过没关系,我打赢了……”

      他一路走到远处凉亭里,忙着捯饬自己去了。

      简乐小心地挑拣着下脚的地方,走进花丛里,接过白慕景手里的剪刀。

      白慕景垂下眼眸,看着面前黑衣黑发的简乐,问:“谁赢了?”

      简乐抿着嘴唇,尽量绷住脸上的得意表情,低声说道:“我。”

      和寒星的争斗,总归是胜多输少。

      他也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显得很幼稚,但实在憋不住高兴,答话时笑意就一点点泄露了出来。白慕景看着简乐眉眼弯弯的模样,抬手摘掉他头发里夹的草叶,淡淡说道:“走吧,我准备了清茶。”

      白慕景爱品茶,隔几年便出林一趟,走山游水,挑选上好的茶叶带回来。简乐和寒星几乎每天都来蹭茶喝,不为喜欢,只为图个新鲜。

      森林里生活平淡,这些外来的物件,就显得有趣许多。

      喝着茶,聊着天,听白慕景讲外面的见闻,对于简乐来说,是一天最完美的收尾。困了累了,可以躺在茅屋松软干净的床上,枕着白慕景的胳膊睡觉。

      蟒蛇是冷血动物,即使化作人形,身体也是冰冰凉凉,简直是上好的降温器具。在炎热的夏季,简乐和寒星特别喜欢来这里蹭睡觉的地方。早晨醒来,简乐总能看到身边休憩的白慕景,银发丝丝缕缕落在床铺间,肤色白得耀眼,连披在身上的衣衫也洁净无垢,活像无欲无求的仙人。寒星则是躺在床头,整个圆滚滚的身体都睡得翻了过来,爪子朝天,又傻又好笑。

      窗外燕雀啼鸣,唱响新的清晨。

      在简乐成妖的十年里,这是他度过的最美好的岁月。

      十年的记忆,十年的生活,到处都有寒星和白慕景的存在。于他而言,寒星是吵闹的朋友,而白慕景是兄长。

      森林深处的茅屋,是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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