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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花街 ...

  •   李致之的书桌上搁着一台年代已久的收音机,跟边上一堆书里的文人墨客挤在一处,已积了些灰,而边上的书籍却是干净的。他从前最爱开着收音机听戏,偶尔还听听古典乐,后来就不再拿出来听了。那是因为他总在心里想着,自己才过而立,却整日听着收音机闭门不出。心先老了,身也就不行了。

      某天晚饭过后,李致之戴着金丝眼镜坐在书桌前写完了白天的工作记录,放下笔杆,借着台灯发出的昏黄灯光,忽然来了兴致,在纸上写了几句戏词儿,读罢甚觉满意,想来让那方缱唱上一唱,必然很好。

      自那天之后他也不知为何,总是抽不出身去梨园了,也不知道那戏班子打算在梨园唱多久。他心里是想见见方缱的,听老板说过他花旦唱得最好,于是想到就有些心痒。可大抵是因为到了年尾,工作忽然繁重起来,李致之抬手抹了一把下巴上浅短的青紫胡渣,叹了口气,起身回屋睡去了。

      转眼就到了大年三十。家家户户昼夜不分点着明灯,炊烟不断,那天寒地冻的天气里也止不住人们裹着厚棉袄上街热闹的心。巷间花街缀满缤纷,花香十里,一到了晚上,人气汇到一处,便是密不透风,火炉似的。街上人贴着人,摩肩接踵,花衣细袄,一派和乐。

      白天李致之接待了一位好友,名叫唐棠,低他一级,是政治训练部的副部长,平日里两人聊得来,也时常在一块儿喝酒。那人没结婚,但有个孩子,李致之没见过。只没想到今日一早,他抱着孩子来敲门,李致之披着一件黑色长袄出去开了门,迎进来一看,却是唐棠。
      他怀里还没睁眼的小毛头皱着脸使劲呜咽,李致之接他进了屋,温度暖和上来,唐棠这才松开孩子身上裹得紧紧的棉袄,把他放下地。
      “这么早……有什么事。”
      李致之给他倒了杯热茶,唐棠双手接过来,放在唇边呵了口气,弯着眼角道:“今天大年三十,想到咱们都没人过,就凑活凑活一起呗。”
      “你不是有孩子么,带他出去逛逛吃吃玩玩,不是挺好么。”
      唐棠撇了撇嘴:“每年都只有个爹陪着,他不大高兴。”
      李致之倒是哼着笑了出来:“那你还不趁早给他找个娘。”
      “可别,我怕了女人了。”唐棠开了个玩笑,扭头叫了一声满地跑的孩子,“皮皮,快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爹爹饿了。”
      李致之起了身,走过去牵起皮皮又软又肉的小拳头,领着往堂外去:“走,叔叔带你去瞧瞧,想吃什么都有。”
      唐棠只抿着嘴笑看,双手捂暖和了,也还舍不得从袄子里抽出来,耸着肩膀若有所思。
      直到李致之领着皮皮又回来了,他才起身过去接了皮皮抱了满怀的点心,将孩子按在膝头,扭头对李致之说:“不如今天中午我下厨包顿饺子,完了晚上咱们一起去行花街。”
      李致之对吃饺子有兴趣,对行花街却无意,一口回绝道:“行花街就免了,我不爱闹腾地儿,惹我头疼。”
      唐棠不听他的,只拿手拱怀里的皮皮,说快告诉你李叔叔,你想叫他带你出去玩。
      皮皮天生聪明得紧,立刻就会了意,粘着赖着在李致之腿上蹭,小奶音一声接着一声甜甜地喊李叔叔。李致之无奈,只得点了头。
      中午在饭桌上吃饺子的时候,李致之跟唐棠闲聊,说起梨园新来的那个戏班子,说起那出《金叶菊》,说起那个方缱,兴致又来了,提议不如晚上去听戏。
      唐棠皱着脸直摆手:“听戏你一个人听去吧,年三十谁跑去戏院子听戏,都是要上花街的。不信你问皮皮想去听戏么。”
      一旁低头啃饺子的皮皮闻言抬起油乎乎的脸摇摇头。
      “罢了罢了,回头我一个人去听。”李致之再不说了,重新拿起筷子吃饺子。
      他心里琢磨着也是,戏班子也是要过年的,他也不可能傻到年三十想听戏了就往戏院子里闯。于是又安慰自己道,反正大半辈子也没上过几次花街,去就去吧,不舒坦了回来就是。

      唐棠也是个单调乏味的人,跟李致之在一起没那么多市井笑话可讲,两人坐一块儿多半都是在抱怨生活,谈论局势,再不就说些他在舞厅里遇着的那些女人,各有风姿各有魅力。
      李致之扭了头懒得搭理他。

      到了傍晚,深蓝色的天边划破一道霞光,润开一股赤血余晖涌了过来。外头开始热闹,人声鼎沸的。唐棠抱起皮皮,重新给他裹上厚厚的小棉袄,还将他三七开的几缕头发在脑袋上弄得服服帖帖,然后回头叫李致之:“李叔叔,咱们该出门了。”
      李致之烦躁得直摇头,从衣架子上扯下自己的黑色薄袄和围巾帽子,抬脚往外走,不耐烦地挥手说行行行,赶紧吧。

      三人一出门正赶上人流,连个选择的余地都没有,就只能随着一块儿往南边的花街去了。李致之戴了一副黑色礼帽,长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两圈,身材颀长瘦高,站在人堆里也扎眼得很。唐棠矮他大半个头,又抱着孩子,走起来有些吃力,最后干脆将皮皮往他怀里一塞,自个儿大步往前走了。李致之瞪着眼睛看怀里的小人儿,只觉得心里有一股出不来的闷气,烦躁得很。

      到了花街,小孩儿就嚷嚷着要自己走,唐棠只得追了去,在后面跟着。李致之好不容易讨了个轻松,就想往路边的酒馆里坐。他这人性子怪得很,喜静喜暖,偏偏又乐得一个人独处,倒是不觉寂寞。身边总有人上赶着给他介绍姑娘,个个都是大家闺秀或者资本家的小姐,他一个也瞧不上,总说自己老得快,赶不上什么爱情,也追不上年轻姑娘,一个人过得挺好,等哪天觉得累了,就随便讨个女人过日子吧。

      酒馆里人不算多,但有人的桌都冒着滚热的酒气,李致之觉得心里舒坦,挑了酒壶过来放在小炉子上,伸直手靠过去沾些热量,不一会儿整个身子就热了起来,于是更觉乏力。
      喝饱了酒,李致之才有了出去走走的心思。付了钱出了门,到处是捧着花的小姑娘满街吆喝,路摊子上还有叫卖糖炒栗子的,阵阵甜香混杂在花香里,也是暖和浓郁令人心情愉悦。有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怯生生走到李致之跟前,请他买束花,他顿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银钱塞给那小姑娘,然后接过来一束百合。
      这场景看上去挺奇妙的。一个面容冷峻眼神幽暗一身黑衣的高大男人,捏着一束百合在人群里走,明明浑身都散发着暖和的酒气,却偏像是风遭遇了水,火遭遇了冰,最后都凝结成了刺骨的寒意。

      他不知不觉走上南桥,这地偏僻了些,人少灯暗。桥梁上挂着几个大红灯笼,在这稍显冷清的夜幕当中散发软濡厚重的光。李致之在桥头站了会儿,寻思着该回去了,于是将手里的百合找了个空处随手放下就转身下了台阶。没走两步,只听那头忽然想起一个清嘹的男声:“方缱,你一个人上南桥去干什么!咱们该去喝酒啦!”
      李致之回了头,只隐约看见十几米远的桥头有个浅白色的人影闪了几闪,再定睛看了几秒,就愈发清晰了,他听见那个和台上的戏腔截然不同的低沉嗓音回了一句:“你们先去吧,我在这儿站一会儿,透透气。”
      李致之站在这头桥下,眼看着那个单薄瘦弱的身影到了桥中,伸手拾起他扔在那儿的百合,凑在鼻尖闻了闻,然后甩手扔进了河里。李致之觉得这人倒是有些意思,正想着要不要上去,却见他又从怀里掏出一瓶洋酒,半截身子坐在桥梁上,一脚搭在桥桩上,就着浅淡月色和阵阵寒意喝了起来。

      方缱这人,看着是个尤物,骨子里却是老大不中用的。
      这话是很久以后,戏班子的头在他跟前拂袖而去时说出的话。
      而此时的李致之还不知道呢。

      半晌,李致之还是走了上去。
      这头方缱正一个人快意畅饮呢,瞅着有个人走了过来,直直停在他面前,于是眯着眼睛凑近了看。诶,这不是那个谁,梨园老板总跟他说起的李老板么。
      李致之点了头,说了声是。
      方缱挑起眼角望着他笑,眼神懒散成一片,唇上还留着酒渍,在月色下发着润泽的光亮。他忽然扬着嗓音问了一句:“听说李老板喜欢小生的戏?”
      李致之又点了头,说了声是。
      “那回头您有空再去梨园坐着,我给您唱个满场?”
      李致之接过他手里的小方瓶,还剩着最后几口,于是仰头喝了个干净:“方先生若是愿意,不如去我宅里搭个台子,安安静静唱两曲儿?”
      方缱面露难色:“李老板,那这价格跟在梨园唱可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无妨。”
      李致之忽然偏了半个角度俯下头来,将方缱一张白净巴掌脸掩进了黑暗里,只剩了那双晶亮的眼眸还微微闪着润泽的光。
      方缱迟疑两秒,扯起嘴角曼笑着从桥梁上跳了下来,往后退了几步:“李老板,我朋友都还在等着呢,我得先走了。”
      还未等李致之再开口,他便捏着那束百合消失在暗影绰绰的桥头。李致之看了一眼手里的空玻璃瓶,抿着嘴唇寻思着什么,眼底蔓延开了一片涟漪。

      一个方缱,将那个平常的新年夜划拉得支零破碎,而他却像一轮残月发着幽幽光芒,将李致之的眼睛照得清盈通透。长风掠影,糅造了一出断续的戏。
      而李致之是断然忘怀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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