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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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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晓宇刚好站在他家外和两位来报名的家长,还有两位邻居聊天,也还有几个来报名的学生在一旁玩耍,看到孩子的父亲扭着孩子出现在那条大路上。看样子,孩子已经被父亲打过了,打惨了,衣衫不整,上衣都给撕烂了,全身都是土尘,脸无疑是挨过耳刮子的,孩子边走边抽泣,父亲边走边还在用手里的黄荆条抽打孩子,边抽打边骂,孩子手里拿着一本书,就是那本书,书已经被撕烂了,就和孩子那个样子一样。晓宇一看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一时间六神无主,不知道自己的脸将往哪里搁,他将如何下台。这孩子学习成绩好将考上好大学有好前途在沟里是出了名的,他的父亲对他要求严厉、寄予了全部的期望在沟里也是出了名的,一沟人都看着他的成长和他父亲对他的教育,都在以他们为标杆和榜样。这个孩子的父亲本来在外打工,比起张晓宇,在沟里算得上是有钱阶层的人了,就和当今所有钱阶层的人一样,对孩子的教育和期望是重点的重点,一切的一切,在他们这里的人眼中读的是“贵族学校”这孩子暑假天回来度假了,他专程回来监督孩子的暑假学习,发现了孩子居然在看那样的书,虽然孩子无疑是解释了这是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但这到底是课外读物,而且还来自于张晓宇,就二话不说冲孩子这样子了。张晓宇好像亲眼看到了他们这一路上被沟里多少人看见了,有多少人看见了就有多少人一看就明白了孩子为什么挨打,从来没有打得这样惨,孩子手里为什么拿着一本书,那本书为什么是那样子,那本书又是从哪里来的等等,他们还没有到晓宇面前,晓宇就已经面子在沟里人那里丢光丢尽了,而且他还无力回天。正和晓宇聊天的几个人也一看见这对父子就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了,有人说着就装着有啥事的样子离开了,都是邻里邻间的,他们不愿意当作晓宇的面看晓宇难堪,剩下的人也有想走开的样子但找不到走开的理由只好留下了,他们是学生的家长,想要走开是因为他毕竟是他们的孩子的老师,他们的孩子还要在他班上念书呢,得照顾他的面子。这个对晓宇的伤害更大。晓宇有一屋子书,这是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的,这些书都是一个想要在这世上成功、发达、得富贵享荣华、改变身份地位的人就应当远离、避开的书,也就是说,它们是任何意义上都应当远离和避开的“毒草”,也是远远近近的人集体无意识中的共识,这些年,随着晓宇日益穷困潦倒和没有指望,连老婆都跟别人跑了,而其他人则日益发达昌盛他有这一屋子书则就是一个被众人盯着等被揭开的伤疤、被挑明的丑闻了,这对父子以这样子出现,对于乡里乡亲们,这就是揭他的伤疤挑他的丑事,而且他越是进行应对只会使他越难堪,越下不了台,他们是为了给他留点面子而走开和想要走开的。而一看见这对父子,晓宇所感觉到也正是这种他的丑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而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的难堪,只是这种难堪,这种颜面扫地,他非常吃惊他竟然是这样,竟然感觉到这种东西和只感觉到这种东西,可是,他还就是感觉到了这种东西和只感觉到这种东西,它还那样强烈、那样尖锐、那样具有压倒性,他整个被它控制,他也只有整个被它控制。就好像一种有悖人伦的秘密的、畸形的享乐,它没有暴露,就是快乐和幸福,但它暴露了,仅仅是暴露了,它就是耻辱了,你就会知道耻辱、最纯粹和彻底的耻辱是什么滋味了。这对父子终于到他面前了,父亲吼孩子:“还给人家!回去后老子还要和你算账!”一脸泪水、尘土和挨过耳刮子的印子的孩子过来把书几乎算是扔给他地还给了他。小孩子不懂事,借书时那么诚恳,这时候却连他也不给他一点面子。但是,对于书本身他是尊重的,他也必须是尊重的,也为了保住一点面子、一点尊严,他没法不伸手去接过书,不然,书就会被孩子扔在地下了。他似乎应该说点什么做点什么,但他什么也说不出来做不出来,而那位父亲在孩子把书还给他后扬起手指着他说:“那个,那个啥,是我的娃儿向你借的,不怪你,但是,已经给你弄烂了,不好意思,要陪你多少你开个价!”他是“那个,那个啥”吗?这个人从前还是叫他张老师的,自从发达以来,或者说自从相较张晓宇他自认为是发达者甚至“成功人士”以来,在张晓宇的印象中,再没叫“张老师”了,在哪里碰见了,看也不看张晓宇,张晓宇想与他的打个招呼也打不上,这一次,看得出来,他还是想到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懂些礼貌,想叫张晓宇“张老师”,但是,也显然是比张晓宇他就是“成功人士”而张晓宇则不过是一个失败者和穷鬼的事实摆在那里的,他终究是无法叫出口,只是止于“那个,那个啥”,还把手扬起来指戳着张晓宇了。这种现象太正常了。张晓宇已经以切肤的体会明白了这种现象太正常了。这不他和这个人有仇。像这个人这样有了点钱,或自以为有了点钱就轻慢地对待人,不尊重人,不是个别现象,即使是在同村人之间,这两年他也已经领教够了。金钱、权势、身份这样的东西,在他们眼竟然这样重要,成了他们评判一切的一切。过去,他常听人说,混得不好,没挣到钱,就是在家乡人面前也抬不起头。现在他对此已经有切肤入骨的体会了。不管你自己觉得抬不抬得起头,他们也要你抬不起头,他们强迫你抬不起头,他们所有人一起合力把你的头按也要按下去,整个事情和你做了最见不得人的事,甚至于做了杀人放火十恶不赦的事在尽知你杀人放火了的家乡人中间完全一样。事实是,现如今,你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包括真做了杀人放火的事情,在人们中间,包括在你的家乡人中间,你不仅不必觉得没脸见人,愧对人生,相反,你完全可以昂首挺胸、趾高气扬、神气活现,完全可以无比地骄傲自豪,把你做的这些事情拿出来炫耀,绝对不会有几个人会认为你配不上你这样骄傲自豪和四处炫耀。与此相应,如他这样读那样的书,写那样的文章,则成了几乎可以替代偷盗抢劫、杀人放火的耻辱了。这已是一种集体意识,或者说集体无意识。这不是什么矫情的荒诞派文艺作品,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他得面对它。他只有面对它。
晓宇似乎应该做点什么,但是,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什么也做不出来,那个人给他撂下句话后扭着他的儿子走人了,人家知道他就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做不出来,他说什么做什么都只会使他自己更难堪,更低下一等。这时候他面对的不是他自己,不是在他所谓“神灯”照耀的世界中,而是面对的公众,面对的社会,他一切的为自己的辩护和争取都只会雪上加霜。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但他感到难堪,过后是越想越觉得难堪。他强迫自己忘掉这件事,它似乎也只配被忘掉,就像那些写得很平庸的书一样,但是,他越是强迫自己忘记,他就越是在想它,越想它就越觉得难堪,不知脸往哪里搁。这两年来他这里读书的孩子都是那些家庭条件不好实在没办法到好学校读书的孩子,他在他们这里的存在是必要的,因为有这么一部分孩子。他想,经这个人来他家这么一闹,来年到他这里读书的孩子会更少了,这些无条件送孩子去好学校上学的家庭会有人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把孩子送去好学校了。但这不是他主要想的,而是这事情让他感觉到难堪,让他觉得颜面扫地。他发现他必须挽回他的面子,必须在这些人面前扬眉吐气,必须不能再让这些人敢扬手指着他说:“那个,那个啥,你要多少,你开个价!”他发现这已经绝对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已经是他绝对没有退路了。他想,他知道了什么叫做狗眼看人低,也知道了什么叫做狗眼,那狗眼还真的是狗眼而非他物啊。但是,他再怎么把人家这样看他看成是“狗眼”,他也无法否定、无法回避“狗眼”的力量,“狗眼”是有力量的,在这种力量面前,他已经没有退路了,这个没有退路不是别的,只是、仅仅是、绝对唯一无二的是,他得让那些财大气粗的人们不敢轻易对他说:“那个啥,你开个价!”而要让财大气粗者不敢轻易对他说:“那个啥,你开个价!”他只有让自己比他们更财大气粗,至少是一样财大气粗,除此之外再无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