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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章 陌上桑 ...

  •   烘干了衣裳,沈雁去厨房拿了些点心,便回了卧房。

      一进房,只见床上被滚得一片狼藉,安庆却已睡下了,头朝东,一条腿朝西一条腿朝北,占了整张床。

      什么时候睡相这么差了?沈雁忍着笑过去,推了推他的肩膀:“安庆。”

      “……”吴安庆醒来,看见沈雁,想起方才的冷落,没好气的皱起了眉头。

      自己这位好友从来是贴着床就入睡的,沈雁方才进屋拿衣裳时根本就没想到安庆还醒着,自然也不觉冷落他了,笑吟吟道:“刚刚吃这一点,不饿呀?给你带了点心,起来吃么?”

      “唉不吃了,还得下床,麻烦。”

      沈雁笑道:“那把嘴打开,我往你嘴里塞几个。”

      吴安庆唉叹一声,这种糖衣炮弹太过奏效,对这人,他实在提不起气来,乖乖张了口:“啊。”

      沈雁用另一只手接着碎屑,小心的往他嘴里放了个精致的核桃酥,看着他吃完了,断断续续的又塞了几个牛舌饼。吴安庆方才吃得少,原本肚子还真是有点空了,这下胃里便踏实了,心里哪里还有气:“好啦,快睡吧。”说着,往床里挪了挪,腾出了半条被子来。

      沈雁这才解衣,吹了灯爬上床,被窝里捂得暖烘烘的,才躺下便叫人有了睡意,迷迷糊糊正要睡过去时,听见安庆翻了个身,面向了他。

      “乐乐。”吴安庆道,“让你那同僚,住到客栈去吧。”

      “……怕是没带银子吧,否则也不会找上我。”说到这,沈雁忽然琢磨起一件事来,李庭从未来过他家,怎会知道他的住处?

      “我来出资,可以了吧。”

      “犯不着,明天他就回去了。”沈雁心不在焉的回答了一句,忽然回神,看向黑漆漆的床里侧,“你不喜欢他啊?”

      “……也不是。”吴安庆闷闷道,“是我看着他在这蹭吃蹭喝,就想起那个良心被狗吃了的华隐林……人心隔肚皮,你别和谁都掏心掏肺的。那姓华的不就是,享乐时同你称兄道弟的,突然就翻脸不认人了。”

      “……”

      吴安庆发完牢骚,见好友突然沉默了下来,立刻意识到自己挑起了不该挑起的话题,忙道:“乐乐,我不好,不提他了,你别想了。”

      “没事啦,都多早的事了啊。”黑暗中,只听沈雁的语气极为轻松道,“……睡吧。”

      吴安庆闭了嘴,却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大耳刮: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其实,并不是这位李大人和那人有什么相似之处,吴安庆之所以会想起那人,归根到底是出于对好友沈雁的担心。几十年的交情,吴安庆最清楚他的秉性,沈雁这人,只要他当一个人是朋友,便设身处地的想,尽心尽力的做。这本没什么不好,可一旦遇到姓华的那种白眼狼,就让人觉得……太不值了!

      他还在心中暗暗抱着不平时,枕边早已传来平稳悠长的呼吸声,显然,沈雁已睡了,也不知该说他胸襟开阔还是缺心眼。

      吴安庆却是睡不着了。

      此时的客房中,另一人也是彻夜难眠。

      李庭躺在床上,脑中仍旧不停的回想方才自己那只差临门一脚的举动。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那一刻的失神中,他确确实实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眼前这人搂进怀里,吻上他的唇。

      沈雁心大,他没吓到沈雁,却反是吓到了自己。

      李庭第一次认真的琢磨起那个被他刻意忽略了许久的问题:对这个人,自己究竟抱着什么心思呢?

      一幕幕回想在眼前闪现,记忆被慢慢的重拾起来。为了弄清这一问的答案……李庭再度打开了心中那锁上的秘密,一个只有他知道的秘密。

      ***

      李庭记事的第一天,就是父亲带着他到府里的最南边的阁楼,来到那个称作书房的地方。他依然记得推开那扇檀香木的雕花房门,铺面而来的那股松墨和书卷掺杂在一起的气息。世代读书人都说,那是书香之气,可时隔这么多年,他依然不喜欢那总带着一股潮气,微微发苦的味道。

      李府祖祖辈辈流传下一句话,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间书房,也是李府里最高的地方。

      他的父亲曾高中解元,却因涉入泄题重案牵连而革去进士,学富五车,却落得终生不得入仕,只得在冀州为冀王谋事。而作为李府的独子,李庭无处逃避,父亲已替他选择了该走的路。当他通过乡试,父亲便立刻辞去王府事务,带着他前往长安,誓要拿下那个他自己不曾拿到的状元。

      长安的李府,书房依旧在最南边的阁楼,是府中最高的地方。乍看之下与冀州分毫不差,一张书案对着南窗,在这阁楼上俯瞰,可以越过高墙,看见府门外的市井街道,起早摸黑的商贩和来往如织的行人。满屋子的书像要把人困死在里面。而李庭早已习惯,在这种环境里他早已度过了许多时光,安静的读着书,写着字,累积着见识与学问。

      他本不喜欢窗外的景色,不喜欢看见外头那群人的忙碌,他讨厌那一种他永远也无法融入的氛围。

      可不同了……来到长安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像变了个人似得,每天一起早就会跑上阁楼,冲进书房推开窗。有时天才蒙蒙亮,窗外的商贩才刚摆开摊子张罗着一天的生意,路上静悄悄的没有一个行人。

      十六岁的李庭便望着这静悄悄的街道,推开书籍坐在书案的角落,倚着窗,吃着刚才匆匆在厨房顺的早点。

      当曙光升起,暖暖的在长安城的大小街道中铺开,他总不自觉的渐渐屏住了呼吸,定定望着那条街的尽头。

      当赶集的行人一个接一个的出现后,那个人便也匆匆的跑来了。那是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青年,每天早市都会来,在李府正门斜对面的铺子买一些果子,有时是梅子,有时是葡萄,有时是梨子,有时是红豆。来得匆忙,也走的匆忙。

      不错……李庭第一次见到沈雁,并不是在四年前的琼林宴上,而是六年前,李府门外的那条小街。

      他已不记得第一次发现这个人是什么时候。只是每日守在窗边等他来,然后目不转睛只盯着那个人的眉目,像要把他的一言一笑都铭刻到心里。

      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人。

      那是一副可以轻易博取旁人倾慕的容貌,似乎所有的人都喜欢这个青年。那店家是个婶婶,一见他来便眉开眼笑,称完重收完钱还死命给他纸袋子里塞其他果子。路过的姑娘小姐看见他匆匆跑来,总下意识的侧身去望,还微微红了脸。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
      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
      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
      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在见到他之前,李庭根本想象不了,原来这首乐府诗,写得就是这样的光景。原来这首乐府诗,也可以写一个男子。

      罗敷。

      李庭就这么在心里给他起了个名字。

      很快,他不能再满足于窗边的远望,一大早他便站在府门外,见卖果子的婶婶摆出摊子,便心怀鬼胎的凑了过去。任婶婶热情的招待,他只漫不经心掂着看着手里的梨子,时不时的回头张望那街道的尽头。

      他满脑子都在想,那个人是谁?他从哪里来?住在附近么?他以什么谋生?他每天来买些果子,又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见他在摊前这个摸摸那个摸摸,却迟迟不开口也不买东西,很快那婶婶便不再在他身上耗功夫,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怎么还没来呢,他该来了呀。望望天色,年少的李庭有些焦急起来,就在他再度扭头去看的时候,一阵微风拂过,像是天上的神仙吹了一口气,把那个人送到了他的身边。

      那人并未留意他的目不转睛,他是跑着来的,胸口微微起伏喘着气,却始终带着浅浅的笑容,唇角的梨涡令他更讨人喜欢。他低头看了看摊上的货物,便问:“刘婶,今天有什么新鲜水灵的货啊?”

      这还是李庭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倒不是想象中的那种温柔软糯,吐字极为清晰明朗,中气十足。

      刘婶见他来立刻笑开了花:“哎呀,就等着你呢。”说完就跑到摊后头,抱了一小篮新鲜饱满的龙眼出来,“清早才到的,可水灵了。”说完,便放下篮子便剥开一粒,晶莹的汁水便从丰满的果肉中冒了出来。

      看见那人伸手去接那龙眼送到嘴里,几乎有些惊异的扬眉一笑,甜的直点头,李庭忽然莫名的嫉妒,不知是嫉妒刘婶,还是嫉妒那颗龙眼。

      那人立刻取出钱袋付了钱,当他拎着小竹篮子转身离去时,李庭似乎感觉到他们的目光撞上了,他窘迫之下下意识的低下了头,再抬头时那人已不见了。

      他离去得一如来时脚步匆匆。
      他们也根本就没有对上视线。

      在他的眼里,站在摊边等了半个时辰的自己,也不过就是这来来往往行人中的一个。

  • 作者有话要说:  决定先讲一下小李对老沈的感情史。。
    总得来说。认识前看他是男神,认识后发现是男神经病,最惨的是……最后还是喜欢上了。
    初见小李(16)老沈(22)。
    现在小李(22)老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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