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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第 87 章 ...

  •   二十

      在嫂子向我讲哥哥是如何对待这几个他该还他们的钱、他们借给他钱是出于纯粹的帮助并且也真正帮助了他甚至于是救了他的农民的时候,我当然会有一个疑问,借给他们一千五百元钱、哥哥就是用这笔钱才住进了医院从而救了自己一条命的那个人,是嫂子他们村里的人,也是嫂子找到的他,是嫂子向他借的钱,为什么不是嫂子还他钱,嫂子又为什么一直不还他钱,等到“实在看不下去了”才还他钱,而且还像打发乞丐似的,只还给他了一千元钱?
      我有这个疑问,但我并没有问嫂子什么,也没有向哥哥问什么。因为我能理解事情是怎样的,能想象是事情是怎样的,不管它同时又是何等的不可思议。
      不管嫂子以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现如今的她也是一个认钱不认人、把认钱不认人奉为最高原则的人了。女人一旦认钱不认人起来,那是男人望尘莫及的。她也有哥哥那种优越感,潜意识里“奴隶主”的优越感,世界对于她也就两种人,“奴隶主”和“奴隶”,而她相信自己是属于“奴隶主”阶层的,她拖到最后,让那个“奴隶”受够了哥哥的折磨才给这个“奴隶”一千元,还克扣了人家五百元,她已感到自己是大仁大义、大慈大悲的了。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她和哥哥的夫妻关系已经出现很大的问题了,那伴随他们有钱而必然出现的问题,这个问题之大,怎么估计也不过分,他们之间的危机不是迟早要爆发,而是很快就要爆发了。嫂子对我讲上述三个人找哥哥要钱的事,也是一副置身事外、冷嘲热讽的口吻。那个在塞外寒土借给她一千五百元钱的农民,找嫂子要钱,嫂子的理由是这笔钱是哥哥用了的,哥哥就是用这笔钱住进了医院救了自己一条命,所以,钱该哥哥还,把事情推给了哥哥。他们夫妻之间不出现很大的问题,嫂子也不会这样。当初,不是她抱着三岁大的伟儿只身去找到的这位老乡借的这钱,借这钱不也就为救哥哥的命吗?
      我也几次提醒哥哥,他和嫂子之间已经有深重的危机,越早解决越好,只是他好像没有听进去,或者是他根本就无能为力。
      我当初被他讥为“纸上谈兵”的预言,以近乎残酷的准确性在全面变成现实。一家比一家规模更大装修更好显得档次更高的手机专卖店出现了,还都出现在哥哥开店的这条街上,这条街已经有电讯一条街的气象了,传呼退出市场了,手机的价格降到两三千元、一两千元一台了,也变得如火柴盒一般精致小巧了,形式花样翻新,品牌多种多样。每家店都有手机维修台,但都主要用于售后服务,以修配促进销售。修手机,也再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宰顾客、坑顾客了。用手机的多是普通市民,工薪阶层,手机也不再是神秘的、高高在上的消费品了,修配只能变成真正服务性的而不是宰人坑人的,尽管只要有可能,无数的人仍会坑人宰人。
      而这个时候,哥哥的店只是一片破败,手机一台卖的也没的,仍靠维修手机支撑,但靠这个已经挣不了多少钱了。眼看着哥哥的店就是要倒闭,退出电讯业这个行当了,哥哥才真着急起来。
      但是,他拿不出钱了。他挣的钱都没有用于再投资和扩大再生产,一部分被他挥霍掉了,但更大一部分在嫂子手里。他问嫂子要,嫂子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拿出一分钱来。他手段用尽,机关算尽,心眼耍尽,也没从嫂子那里拿出一分钱来。
      他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恰好这时有人给他透露了消息,叫他不得不调查嫂子的一些情况了。他不敢面对现实,非要叫上我和他一同进行这个调查。事情很简单,一查就清楚了,在县城一个新楼盘,嫂子以她弟弟的名义买了一家价值三十万元的大口面。后来又查到了嫂子还在东充市以她母亲的名义买了一套住房。嫂子家穷,父亲已经死去好几年了,母亲又有残疾,两个兄弟虽在社会上闯荡,但一直都没有挣到什么钱,还有个兄弟刚大学毕业,上大学的全部费用都是嫂子支付的,每年家里交的那笔“农业税”也都是嫂子出的,她家里根本就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来买口面和住房。
      无疑,这个口面和住房都是用哥哥的钱,或者说哥哥和嫂子共同的钱买的,应该属于哥哥和嫂子共同的财产。哥哥挣的钱也大部分都交给了嫂子,或者说是哥哥埋头修手机,嫂子忙着收钱,这些钱也都没有交到哥哥手里。哥哥并不确切知道嫂子手里有多少钱,只知道个大概。面对她以她家人的名义买的这些房产,有理由怀疑她还隐瞒转移的有财产。
      哥哥的一生都在和别人进行斗争。斗争和仇恨,仇恨和斗争,还有恐惧和被恐惧全权操纵,是他一生的主旋律。和任何人交往或合作,到头来他都一定要把和别人的关系演变成你死我活的敌我关系,他相信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本来和应该的关系,人就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但是,在他所有这些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中,他遇到的最强劲的敌手是嫂子,他输得最惨的一次也是和嫂子的斗争。
      他使尽了手腕也不能让嫂子就范,他的真戏假戏再也不起任何作用了。嫂子是铁了心的,一开始就是铁了心的,嫂子对他了如指掌,从开始就在给他设计下套,到他明白这一切时,他只不过是她的瓮中之鳖了,而且,她绝对不可能对他手软。
      他们不得不离婚,上诉到法院,哥哥也没有为自己挣回一分钱。哥哥有嫂子的家人购有两套房产而她的家人决无可能有钱买得起房产的证明,但嫂子拿出了两套房产是她的一个有钱的远房亲戚给她的家人买的、送给她家人的证明。有人说法院嫂子早就托人打点好了,哥哥怎么弄也是白费力气。而且,到最后时刻,嫂子用了哥哥用得烂熟的那法子,监守自盗,把哥哥的店,或者说他们夫妻两共有的店盗个一空,哥哥报了案,公安局也查得不了了之。
      离婚是哥哥提出来的,他当然也是被迫提出来的,嫂子却不同意离婚,除非他在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也归她所有、伟儿也归他哺养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这个字哥哥怎能签,但他要生存,要吃饭,又在父亲、我和一些亲戚的支持下新开了一家手机修配店,但嫂子却最后一点余地也不打算给他留,到店里来找他的是问,夫妻两打起来了,早就准备好的嫂子两个没什么不敢干也没什么没干过的兄弟提着两把大铁锤冲进店里,把哥哥的店给砸了。又报案,公安局又来人,还是不了了之。哥哥最后被迫在嫂子拟定的离婚协书上签了字,同意了这个离婚协议书上的一切条件,就这样带着伟儿和一点衣物走出了他和嫂子共生活近十年的那个“家”,比起他以前若干次都落得一文不名来,才算是彻底地、完全地成了一个一文不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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