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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欧阳峰/陆小凤】孤星入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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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不是第一次来这片大漠,却是第一次走进这家客栈。方圆百里之内,黄沙滚滚,人烟稀少。这家客栈生意一定很好。
他挑眉微笑。
老板名叫欧阳锋。他看起来不再年轻,但也绝对不老。他翻着一本历书,懒洋洋看一眼陆小凤。
“你要住店?”
欧阳老板的客栈并不经常有客人,欧阳老板却并不困扰。他自然有自己生活的办法。你可以给他一些钱,让他帮你杀某个人。你也可以帮他杀某个人,让他给你一些钱。
陆小凤选择了后者。他来大漠已经十年,他很缺钱。
欧阳锋推开书,认真打量了陆小凤,摇了摇头:“你最好莫做杀手,因为你的面相,孤星入命,大忌血光。”
陆小凤没想到自己能听到这么好笑的笑话,他也真的大笑起来:“孤星入命?你可知我身边有多少朋友?我从出生到现在,几乎从没有自己独处的时候。”
欧阳锋也笑了:“可你一个人在大漠流浪了十年,你现在甚至连双草鞋也没有。”
陆小凤笑不出来了,他看了看自己布满水泡的赤脚。
他其实并没有想过自己会落魄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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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鞋穿和没鞋穿的杀手,价钱相差很远。欧阳锋从不做廉价的生意,但他还是收留了陆小凤。
那或许是因为,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恰好帮他捉住了逃出笼外的鸟。也或许是因为,他只是寂寞了太久。
欧阳锋是个奇怪的人。他总是微笑,眼睛里却没有丝毫暖意。他并不喝酒,却常常擦拭一只酒坛。他说,那坛酒,名叫做醉生梦死,喝下它可以忘记想忘的一切。
世界上真的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的酒吗?陆小凤不确定自己想不想尝试。
沙漠虽然荒凉,却总归有人居住。有人的地方就有麻烦,有麻烦的地方就需要解决麻烦的人。
欧阳锋很快为陆小凤找到了生意,年轻的劫匪闯入太尉府中,杀掉了太尉的父亲,带走了他的侍妾。
喜欢挑战的年轻人不少,如此阴狠毒辣的却不多。价钱很快谈妥,定金很快付清。
杀人,似乎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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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伏在山石后耐心等待目标的出现。哒哒的马蹄由远及近,他弹出一只小石头打中马腿,马儿嘶鸣一声,骤然跳起。马上的年轻人却处变不惊,双腿一松,纵身跃起,落下时刀已持在手中。
年轻人的刀很快,迎面劈来时能听到空气流动的声音。如果这把刀划开人的脖子,喷出的血,也一定会像风声一样好听。
转瞬间,刀风已到面前,陆小凤却并不慌乱,一闪身避过刀尖的锋芒,下一个瞬间,他的手指已触到对方胸膛,按住了一颗跳动着的,鲜活的心脏。
他应该立刻杀了他。他却忽然在这一刻想起江南三月温暖湿润的风。那时,漫山遍野的花从里有人轻叹:“谁是该杀的人,谁决定他们是不是该杀的人?”
他收回了手指。
杀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便是杀掉一个穷凶极恶的强盗。
陆小凤在风里坐了良久,风扬起碎沙打在他的眼角。他又想起了那个人。
那人是江南的风,是温柔的月,是无尽的热爱与清明,是逝去的不染尘埃的时光。最后,却化作小径深处的岔路,未曾出口却终究无可避免的分离。
他应该去感激从他手中偷来的不属于他的温暖岁月。
他却只记得遗憾,是足以令人狼狈逃走的遗憾。
他从黄昏坐到天黑,回到客栈时,却仍然拿不准该摆出什么表情。
欧阳锋已点起油灯,人在灯光下似笑非笑:“如果杀人不是你擅长的事。”他顿了顿,“那你至少总该学会砍柴。”
陆小凤苦笑,默默转到门后找出柴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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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八日,惊蛰。
陆小凤站在光线分割的阴影里望向窗外。大漠的天是透明的,天晴的时候,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山峦。
欧阳锋便站在天与遥远的山峦之间,风把他的背影吹得像一只展翅的鸟。
他在等待谁呢?陆小凤模糊地想。
但他已不会去问。
每一个把自己放逐在这片沙漠中的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那些故事终究会在渐渐侵蚀在永不疲倦的风沙中。
沙漠,是最适合埋葬故事的地方。
日光西斜,照亮阴影分割的窗口,陆小凤在刺目的阳光里闭上了眼睛。
仿佛还是十几岁时,他教那人练武,午后的阳光温暖蓬勃,他长剑划出,那人明明可以夹住,却偏偏呆立了一秒。剑尖堪堪擦过鬓角,他又气又急,那人却仰起一张温润的脸,柔声道:“你听,树上的鸟儿叫得多么好听。”
他竟然真的闭上眼睛听了良久,刺目的阳光在他眼皮刷上了血红。
后来他再也没有听过鸟叫,他也再没有那样毫无防备地闭过眼睛。他入了江湖,江湖是最没有温情的地方,他连睡觉都会睁一只眼。
暗器的呼啸声忽然破空而来,他被飞鸟般的影子撞开时,眼前依然是温暖的血红。巨大的疼痛从胸口蔓延开,失去意识前,他不由苦笑:“江湖上真的不能随便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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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在落雨。
雨滴漱漱,打落残叶。
他依靠在桃树下,喝一坛熟悉的酒。
酒是苦的,他一生没有喝过那么苦的酒。
他是醉了。
那曾经陪他喝酒的温润公子,明明在记忆中已经远了,却清晰地出现在眼前。
那人俯下身来,白衣委地。
他抬头,望进一双黯淡的眼睛。
我一直在找你。
那人温柔地说。
他忽然觉得无比委屈。
我也在找你。
他想这样回应他。
我不该离开你。
他想这样告诉他。
他却终究只是伸出手去,轻轻挽起他拖在泥水里的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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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醒来时是在黄昏,窗外确实在落雨,大漠里罕见的雨。
欧阳锋坐在窗前,一盏油灯照得他的脸忽明忽暗。
“你救了我?”陆小凤哑然开口。
欧阳锋没有回头:“我没救你,是你自己醒来的。”
陆小凤默然,又道:“那年轻人怎么样了?”
“死了。”欧阳锋头也没抬。
恩将仇报,背地偷袭。狠毒并不能成为一个年轻人闯荡江湖的资本,即使他有极快的刀法。
陆小凤没再说话,默默把眼睛望向屋顶,那里,一只蜘蛛正裹住落在网上的小虫。
“花满楼。”欧阳锋忽然说。
“什么?”陆小凤垂死惊坐起。
“有一封花满楼寄给你的信。”他指指枕边。
陆小凤展信,洒金纸笺,清隽字迹,依然是江南氤氲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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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兄:
与兄相别,已堪十载,连年去信,均未回音,此次前往知之阁求问兄之下落,辗转得兄地址,仍不知此信是否可达。
前日忽有奇想,入桃林寻昔日旧酒,酒未曾得,却寻得陆兄所埋之物,睹物思情,兄不欲再回江南之由,吾已尽知,也终知此生再难与兄相见。
天儿已满七岁,活泼伶俐,只太过淘气,有兄昔日之风,难以约束时,不免畅想,天儿此子,应只有陆兄可将管教,念及此时,唯有自晒一腔痴念。
人生畅意,终究难全,吾今已不求与兄把酒言欢,只愿能得陆兄回信,便已足矣。
念极思极,唯盼兄珍重珍重。
花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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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脆的信纸贴在掌心,似温润公子素白的手掌,陆小凤怔了良久,半晌之后,却只是把信收入怀中。
“我请你喝酒。”欧阳锋忽然微笑。
醉生梦死,能够使人忘记一切的酒,倒入碗中,也不过如普通的酒一样透明清香。
陆小凤摩挲着粗瓷酒碗,他真的想忘记一切吗?
他不知道。
欧阳锋却喝下一碗又一碗。
他的眼睛越来越亮。
他喝尽了最后一滴酒,忽然大笑起来。
“送我酒的人对我说,喝掉这酒就可以忘记想忘记的一切,没有想到,这只是她和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忘记,却反而会记得越来越深。”
“如果不想忘记,也许你反而应该回到她的身边。”陆小凤忍不住开口。
“我?我再也回不去了。”
欧阳锋仍在微笑,陆小凤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笑容可以这样苦涩。
“今天,我收到白驼山的来信,她……在去年冬天,已经去世了。”
他醉倒在窗外潺潺的雨水中。
陆小凤长久地凝视着他。
他已不知是在看欧阳锋,还是在看自己。
他从怀中小心地拿出一只锦囊。
十封信,十年的时光。
他摩挲着信封上的字迹。
他忽然很想回到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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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日,驿马动,火迫金行,大利西方。
欧阳锋烧掉了客栈,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陆小凤微笑:“你打算去哪儿?”
欧阳锋也笑:“白驼山。”
“你呢?”
“回江南,天儿太过调皮,总不能不去帮帮老友。”
欧阳锋眼睛明亮:“江湖再见。”
陆小凤眨眨眼睛:“江湖不见。”
孤星遇见孤星。
孤星也终究会坠落应去的地方。
扑面而来的风沙里,陆小凤只闲闲地想。
不知江南的桂花糕,是否还是昔日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