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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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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被赏了一个热辣辣的巴掌,热得生疼。
Sherlock感觉自己几乎在流浪——在一切他熟悉与不熟悉的事物间流浪。流浪在各个国度。流浪在伦敦。流浪在John与他之间。
他发现Sherlock Holmes和John Watson的相遇就像个天大的悖论。
说是悖论,却也说不上哪里矛盾。一切都比推理演绎还顺理成章——
「你在找一间住所。」
「没错,谁和你说的?」
「观察。明天晚上七点,Baker Street 221B。你笑什麽?我不认为这好笑。」
「我们才刚见面,就要一起看房了?」
「有问题吗?」
John那抹见怪的尴尬笑容挂在嘴边没来的及收回,却嘴唇一抿连带着颔了首。Sherlock感觉他心里分明在摇头,分明在说:「这人不正常。」
或许这是唯一不合理的地方?仅仅如此而已。
这不是什麽乾柴烈火、一拍即合的故事,也不是长相廝守、你若不离,我便不弃的神话,他们就是他们。等一切发酵成醇醪,像裹着黑巧克力的酒渍樱桃,自是苦甜参半。
他知道那日车祸,若是再多一点时间,John的下一个问题就是:
「什麽时候开始的?」
比你想的要早,医生。肯定的。
可也不是一见倾心。他记得他们第一次在小餐馆共度的时光,在Sherlock误会John的用意後,那人紧张地舔了下唇。「我不是那个意思。Sherlock,我只是想说,怎样都好,真的。」
侦探没有对军医说,往後的日子,他常常想起那华灯初上的街头,桌上的香氛蜡烛,罗勒帕玛森乾酪宽面条,John唇边的奶油。他喝完浓汤後把汤匙放进嘴里含了一下,眼里有满足的微光。
他自然没忘记那个问题。
「你有女朋友吗?或者……男朋友?」
他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愈来愈迷惘,愈来愈捉摸不透,好似他从来不具资格谈论与回答。
Sherlock扶着垃圾桶,沿着边缘一路摸到了墙面。原来脸上那股烧灼感不是错觉,八成是真被打了。他不禁感慨,怎麽这几次的梦境全没好事,John还把他忘得一乾二净——不,他从不记得他。
这是条死巷。高墙差一点就要挡住了黯淡的月光,这里连路灯都懒得造访。Sherlock斜倚着墙,肩胛骨硌着冷硬的水泥,也分不清和身上各处瘀伤是哪个更疼一些。
他坐在一只摊平的纸箱上,裤脚渗进了凉意,是积水。Sherlock透过积水望着自己,五官不详,一片漆黑像未乾的柏油。
不清楚自己伤势如何,说不准脸上是几条触目惊心的血痕。侦探咬着牙,忍痛起身。看来还没骨折,真是万幸。
Sherlock身上的衣服除了长裤被浸湿外,其馀的都还算整齐。他走出巷口,在路灯下审视自己,大多是皮肉伤,深浅不一。白色衬衫有些尘土,红褐色血迹一片一片地渗出来。大概是他的动作大了一些,伤口又扯裂了。Sherlock深吸口气,他要忍。
说来也奇怪,在他下定决心後,就像被打了一剂吗啡,身上的口子也不那麽疼了。他离开路灯底下,往人潮熙攘处走去。
这是一条热闹的街道,即便入夜仍有无限生机,又或者正是入了夜才显得热闹非凡。两旁多是餐馆与酒吧。酒吧的风格各异,古典乃至前卫均有。有些店家在门口挂了铃铛,一推门便清脆地响了起来。
酒吧的名字也挺值得玩味,「标靶」、「白驹」、「祖母绿」,最後一个倒是令他想起了梵蒂冈浮雕。他轻轻一笑,又想起了John。
最後他走进一间名为「老街」的酒馆里。这里还是伦敦吗?这个名字令他有一丝熟悉与安心*。
店里标准的复古怀旧风格,仿五、六零年代的装潢。壁纸是无限重复的图腾,几张皮质沙发挨着墙摆放,桌子是最沉稳坚定不带一点杂质的黑色,墙上钉着大小相框,有大张的仿古文宣海报,也有小张的黑白街景。海报蓝底白字,中央斗大的「伦敦」字样从远处一瞧便能轻易辨认。矮柜上有镶金边的金属相框,摆着伊莉莎白二世年轻时候的相片,还有一座石膏像。
另一侧,壁挂时钟滴答走着,怎麽看都显得老态龙锺,令人不禁怀疑是不是有人拨慢了指针。
酒保身後,伏特加、龙舌兰、琴酒、白兰地——一字排开,参差地在层架上,玻璃瓶尺寸有着戏剧化的差异,Sherlock都怕下一秒哪一瓶会跌下来碎个精光。相比之下,檀木柜里的酒瓶就显得稳重许多,但那些酒,Sherlock就不认得,自然也说不出名字了。
酒保看见他,扬扬眉毛,手里的雪克杯滑都没滑一下。莫非满身是血走进酒吧是常有的事?酒保的眼神如同在说「老兄,你的衣服上有咖啡渍。」那样稀松平常。
Sherlock继续往里走,头顶经过两盏吊灯。皮鞋扣在地板上的声音倒也分明,一个步子是一个步子,简洁有力。
他走进这里是来喝酒的?或许吧,喝醉了也能让自己好过些。除了这些外伤,更难受的是那明知自己没疯却看着自己一再堕落的无力。
右侧有一对情侣卿卿我我,聊得正火热,Sherlock瞥了他们一眼,反射性转往另一个方向。
「John。」
他嗫嚅。一个名字含在嘴里始终没说出口。
Sherlock看见他坐在角落的卡座上——孤伶伶地,一个人。桌上的酒杯空了,可能已经先喝过几轮,脸颊却没有潮红。Sherlock记得,John的酒量是很不错的——跟自己相较。
他低头盯着酒杯,或许是没有其他更好的东西能让他名正言顺地盯着瞧,所以当Sherlock撞进了John的视线,他本能地抬头,目光凝在那人身上,像是漂浮海中的一块浮木,死死抓着便不松手。
他没开腔,他也没有。
侦探就这麽一身尘沙与血渍地落座在John对面,那人始终没有别开眼睛,视线便随着他落下,最後又收回了杯子里。
「能请你喝酒吗?」Sherlock对着John说,轻描淡写到让人听不出意图。
那人起先是望了望他一头凌乱不堪的鬈发,几条血痕在Sherlock侧脸,伤口上沾了砂土,敞开的领口底下有伤,可能还在渗血。John医生的本能促使他站起身,「跟我去医院。」语毕又有些踉跄地跌回卡座上。他已是几分醉了,Sherlock暗忖。
「等喝完这杯酒再说。」Sherlock在看见John心有不甘但还是妥协的眼神後,扯出一个胜利的笑:「喝琴蕾(Gimlet)*吗?」
他看见John抿着唇摇了摇头,不太满意的样子。他思索一阵,最後说:
「沉默的第三者(Silent Third)*。」
果然John还是很喜欢威士忌的。Sherlock到吧台点完两杯酒,买了单,回身发现John还看着自己。
「有问题吗?」
「那些伤,」John用手指了指,「不轻啊。打你的人还挺狠。」
「都是外伤,没什麽。」Sherlock尴尬地拉了拉领口,隔壁有个男人在喝闷酒。侦探放下的手指划出一条弧线,轻轻地,像秋风几分萧瑟凄楚。
「好吧。现在该你告诉我,这杯酒的用意是什麽。」调酒才刚上桌,John就拿起马丁尼杯,并未凑到嘴边,只是举在面前。像要观察杯壁剔透的水珠。
「我会回答这个问题。在那之前,先让我们熟悉一下彼此。」Sherlock忍不住笑了,笑得嘲讽。
或许是醉意让军医看不出这个笑背後的意义,他只是说:「由你开始。」
「Sherlock Holmes。谘询侦探。」
「就这样?」
他点头,「就这样。」
「我连谘询侦探是什麽都不知道。」军医局促地接下去,「我是——」
「John Watson。」
「你知道我的名字?」
「猜的。你信吗?」
「我知道全英国名叫John Watson的人多的是,但是你——」John的眼神穿过酒酣耳热之际的喧闹、穿过爱侣耳鬓廝磨、穿过大学生勾肩搭背年华正盛、穿过了酒杯、穿过Sherlock玻璃珠子一样的瞳眸。
「——不可能。我没见过你。」
侦探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声。果然还是如此。
「我知道你的名字。我对你的认识仅止於此,如果幸运的话,我能猜出你是个军医。从阿富汗回来?」
当John蹙着眉头晃晃脑袋的时候,Sherlock感觉有什麽东西击中了自己。他被钉在高背椅上,动弹不得。
「是伊拉克。这年头到处都在打仗。」
「枪伤?」
「你怎麽知道?」
「猜的。提早退役通常很大一部分是重伤。」
「在腿上,动过手术了。跟刚回国那阵子比起来已经好了很多,」John瞥了一眼自己裤管下的枪伤,「骨头都碎了。再偏一些就会打到股动脉。」他嚥一口酒,没有多谈。
「你常来这里吗?」
「路过而已。别忘了,今天可是周五。」
「我可不知道。我一醒来就浑身是伤地倒在暗巷里。」Sherlock乾了杯里的酒,「再喝一轮?」
「算我的。」John毫不迟疑,「还是喜欢琴蕾?」
「你不妨一试。」
John依然答应了。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麽眼前这个男人的字字句句都令他难以辩驳。
「所以,你的伤怎麽弄的?」
「我不知道。」
「你总不可能闭着眼睛被打——好吧,确实有可能。但你伤成这样还有閒情逸致来泡酒吧,也是挺特别的。」
「或许这正是为什麽你接受了我的要求。」又是两只马丁尼杯。Sherlock把一只推到John面前,「或许你会喜欢。」
「我们是不是花了太多时间谈论无关紧要的问题?」John抿了一小口,「莱姆汁。真甜。」
「不喜欢吗?」Sherlock一时之间有些洩气。
「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
「你看起来言不由衷。」
「威士忌才是经典。」两个人都笑了。
「John,」Sherlock放下酒杯,「你有过一见如故的感觉吗?」
被直接唤名字的军医有些诧异,但Sherlock似乎非常自然,就像他已经在心中默念了无数次,就等着此刻。他的语气精雕细琢,医生感觉他那出典自圣经的名字一瞬之间也璀璨夺目了起来。
「像什麽?」John依然在笑,笑自己怎麽会有如此荒唐的想法,笑自己头一次对初见的陌生人感触良多。
「我和你。」
「这就是你请我喝酒的原因?」
「或许是一种预感。而你并不後悔。」
「虽然我看见你身上的血迹时确实後悔过。」
「後悔什麽?」
「蹚浑水。我这辈子因为同情心吃了不少苦头,我没想要再重蹈覆辙。」John的视线又回到了杯子上,「但我控制不了自己。对你。」
他是个医生。他有职业道德。Sherlock告诉自己,他醉了,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麽。
「我让你同情……与怜悯吗?」语毕,Sherlock端起酒杯啜饮一口。现在连他都觉得琴蕾太甜了。
John感觉Sherlock饮酒的模样煞是好看,却又感觉他举手投足间有一股孤高的悲哀,「我在你身上看见了失落。」
「什麽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很失落,尽管你不想承认,还想若无其事地与我谈天说地。」
「……哼。」Sherlock短促地笑了一下,完全的表里不一。这个John Watson还挺精明,他却不希望他精明在这个时候。
「今晚我们谁也不欠谁。很高兴见到你,医生。关於你对琴蕾的评价,我会谨记在心。」
Sherlock把杯子扣在桌上,起身时不小心闷哼一声,却不巧被John听见了,「你得去医院包扎。我可不是在求你,这是命令。」
Sherlock望了他一眼,接着隐没进人群里。
就像落荒而逃。
他希望John不要找到他,这个夜晚该到此为止了。再这麽下去,Sherlock真的会发疯的。当他终於来到门口,即刻迈开大步往来时的方向走去,与人潮背道而驰。
如果他能奔跑,他肯定会那麽做的。似乎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侦探走得更急了。
他回到最初的那条死巷。
Sherlock踏进去,就像寻求庇护。他脱力一般靠在墙上,现在就算要他把自己塞进垃圾桶里,他也会甘愿的。但他更愿意抽根菸冷静冷静。
口袋里的菸盒让Sherlock缓和不少,他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翻遍了全身却没找到打火机。他懊恼地骂了声「该死」,嘴里的香菸却没打算放下来。就这样吧,做个样子过过乾瘾也好。
他再一次抬起头,是听见巷口传来的细微响声。他抬起一双疲惫的眼睛,那里有火光。是打火机。
是John Watson。
军医走过去,把Sherlock嘴里的香菸拿出来丢在地上。「我可没打算帮你点燃。」
侦探笑了,笑得毫无悔意,「那麽我不知道你跟踪我到这里是为了什麽。」
「你答应我的,一杯酒之後到医院,」John双手抱胸,「我还陪你喝了两轮。」
「你可以别管我。我不会死。你热心过了头。」
「但你也不能——」
「够了,你是我的谁?我的生死、我的自由与你无关。」
语毕,侦探又要离开。John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我是医生。我一定得带你到医院。」
「为什麽?」
「你这家伙太令人担心了!」军医小小的身板,吼出这麽一句本应毫无威胁性,但Sherlock感觉他是真的急了:「我担心你,Sherlock Holmes,我不知道为什麽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和那些人不一样。你激起了我该死的同情心——听着,为了我,现在给我滚去医院。我带你去。」
他气急败坏地说了一串,可Sherlock只听进了一句:
「我担心你。」
他觉得自己的判断力再也派不上用场了。此时此刻、迴圈不已的梦境里,他的理智再也起不了效用了。
他彻彻底底被击溃了。
Sherlock一反手,握住John的手腕,另一手按着他肩膀,把军医整个压在墙上。
他狠狠地咬了他的嘴唇。狂暴而凶残。
当他尝着John唇上的血腥时,Sherlock整个人乃至禁锢住他的双手都是颤抖的。如同一片入秋的叶,在寒风里逐渐消瘦,最终飘零。
Sherlock感受到John在挣扎,他的动作遂轻柔起来,像是下最後通牒,像是全盘皆输以前最後的求饶。
或许这才是一个吻该有的样子。他汲取着John的氧气,他甚至还能感受到血腥味里一丝琴蕾的香甜。他要把眼前这人留在这里,在这残败的陋巷里,在这觥筹交错的夜晚里。
John的手被Sherlock紧抓着,但他还是知道有个办法能让自己脱身。他把手伸进口袋,Sherlock的手掌便跟着触上了他的裤袋。果不其然,侦探松开他,道:「你带了枪?」
「随时。避免这种时候。」他喘着气说。
医生以为这多少能达到吓阻效果,谁知道Sherlock出奇冷静,「果然是你。你一直都是这样。也好,我希望你一枪打死我,我还不用到街上给巴士撞。」
他换成咬上他的颈子,一路啃咬到肩膀,连John都不知道自己胸前的衬衫扣子是几时被解开的。John握着枪的右手被迫着高举。军医整个人贴在墙上,Sherlock正把枪口转向他自己——这个疯子!军医奋力把枪指向天空,顷刻之间,走火了——Sherlock因为突如其来的枪响愣了一愣,John二话不说朝着侦探的太阳穴就是一拳,力道拿捏得刚好,能让他仓皇倒地却又不致脑震盪。他肩上被狠狠咬出了伤口,还留有齿痕。
「浑蛋。」John颤抖着说,而倒在水坑里的Sherlock则一脸茫然瞪着他唇上与肩上的血。那是他的杰作。
他不辩解。没什麽好辩解的。会导致这种场面全是他的错。
「我说了担心你,不是这个意思。跟你喝酒,也不是这个意思。全错了。」John拿掌根抵着额头,看上去就和Sherlock一样懊恼不已。
「对不起。」侦探仰面说道。他并不冀望能得到John的谅解。他这辈子欠他的够多了。
死巷里的沉默气氛逼得军医走到巷口,他背对着Sherlock把扣子一个个扣上,「我会常去那间酒吧。为了你。如果你需要我,我们总会遇到的。」语毕,便离开了。
Sherlock看着他的身影逐渐远去,把手放进口袋,却摸出一个打火机。John不知什麽时候放进去的。
侦探轻轻一笑,燃起一根菸,回到纸箱上,迳自抽了起来。
*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通知你,John Watson,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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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Old Street)位於东伦敦,类似於酒吧街,一到夜晚就非常热闹。
*:琴蕾(Gimlet):以琴酒为基酒的调酒,加上莱姆汁。
*:沉默的第三者(Silent Third):以威士忌为基酒的调酒,加上橙酒与柠檬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