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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七章(上) ...

  •   正文第二部
      第七章(上)
      1997年7月1日傍晚,马尔福庄园

      虽然听任命运的安排而一成不变地呆在发霉的庭院里当个恪守名利场游戏规则的贵妇的生活并不值得称赞,但像纳西莎·马尔福这样,能将这种安之若素发挥到如此坚韧不拔的境地,却依然令比阿特丽斯感到一种令人恼火的钦佩。也不知是太过坚强还是脆弱,对于生命这种充满飞来横祸的存在,她竟可以岿然不动到这种程度。人往往是这样,对于和自己志不同道不合的芸芸众生总是满怀鄙夷,但对于能将这种差异发挥到极致的佼佼者却有心怀某种无可奈何的敬意。
      纳西莎·马尔福的形象与人之常情完全背道而驰。眼角没有一丝鱼尾纹,眼睛也没有泪水浸泡的痕迹,由棕到金四重眼影有条不紊地烘托着浅色的双眸,至于头发,也没有上演一夜之间悉数变白的神话。这对于一个丈夫入狱还不到三天的女人,不知这是该唾弃,还是赞美。
      但仔细想来,她也没有别的选择。就算眼角堆积的鱼尾纹像鲜明的沟壑把皲裂的大地勾勒得渭泾分明,眼睛也让泛滥的泪水浸成了红肿的桃子,金色的眼影和自然色的口红也不得不一丝不苟地画在脸上。
      她还有儿子。
      不是因为必须给儿子一个榜样,使得那个不满17岁的未成年巫师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家道毫无征兆的陡然衰落。不,不是那样。一些比一往无前的勇气,比重振旗鼓的决心和岿然不动的气质更为现实的东西无情地横在了面前,无可回避。
      是生命,是未来。
      为了儿子的未来,她不得不把失去丈夫的痛苦暂且抛在一边。纵使在旁人眼中不过是个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即便是悉心培养也不可能有大的造化,纳西莎·马尔福却还不得不在赶在德拉科·马尔福残存的天真尚未消亡殆尽之前为他挣得一个免于赎罪的机会。
      对于纳西莎·马尔福这种天真的臆想,比阿特丽斯无以劝慰,即便只是几句自欺欺人的胡诌。所以,她只能缄口不言,没有落井下石的幸灾乐祸,却也无力分担任何忧愁。当然,她也不想,也没有这个义务。
      黑暗勋爵不轻易原谅任何人,这个美名即便是在遥远的德国也为人所熟知。但既然是领袖,也不会在这种末梢细节上太过执拗。即使是像神秘事务司那样的失利,只要能够得到另一种形式上的回报,他也不拘泥于呆板的教条而必须对某些人进行应有的惩戒。然而,无论怎样,纳西莎·马尔福都无法补偿卢修斯在魔法部神秘事物司的惨败。她,不过是晚宴上或鸡尾酒会上站在她丈夫身边的“马尔福夫人”,无论是魔法力量上的增进还是人脉上的拓展,都无能为力。而她唯一能做的,不过是她这些年来唯一练就的本事——在盛大的晚宴中将女主人的角色扮演得当。但这不是任何人的专利,有姿色的女人总不会少,再说她也不年轻了,很多后起之秀也都青出于蓝。再说,最重要的,一个女主人成功与否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她的倾国倾城或东施效颦,而是她丈夫的春风得意或虎落坪阳。也难怪多洛霍夫说,她这么做来也不过是求个问心无愧罢了。不过,在比阿特丽斯看来,这倒多少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味道。对卢修斯的鄙薄和对神秘事物司一役的幸灾乐祸已经使得他完全忽略了纳西莎·马尔福作为一个母亲的真心。或许他从来就没有相信过。如果那位当年风靡伦敦社交界的亚历山德丽娜·多洛霍娃能花她十分之一的心思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大概多洛霍夫也不会是今天这样。
      但历史和如果无关。

      “我听多洛霍夫说,今天晚上,你没有合适的礼服。是吗?”纳西莎·马尔福故作随意地问道。以她们之间的生疏,这种随意显得有越雷池。但这种贴心的随意却也必不可少;虽说没有晚礼服出席晚宴是极其严重的问题,但问得太认真又给人幸灾乐祸的感觉。若是那样,反倒弄巧成拙了。她顶着疲倦和痛苦为新人举行欢迎仪式,除了取悦黑暗勋爵之外,多少也还有点讨好新晋佳人的味道。没想到自己小小的疏漏倒可能毁了一番诚意。
      “算是吧。都怪我。什么事都没个计划,也不知道准备一番。本来是想等安顿好了再抽空把必备的东西都添齐,没想到你却还好心地替我安排舞会。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随便找一件,暂且穿着,其他的就等将来再说把。”比阿特丽斯耸耸肩,示意纳西莎·马尔福不必在意。
      纳西莎·马尔福如履薄冰的情绪却并未因此好转,反倒越发地显得不安起来:“倒是我考虑不周。也听说了,你这两年云游四方。出门在外,谁会把礼服成天带在身边?我该先问问你有没有合适的礼服。现在再去买肯定是来不及了......”
      “不介意的话,你借我一套就好。不过是个接风洗尘的舞会,也不必太正式。我弄的太正经八百,倒让别人为难了。”
      “这是我的荣幸才对。只怕我的东西早过时了。你们这代人怕是不喜欢。”纳西莎·马尔福苦笑道。
      “我看不出我们这代人有什么固定的审美。再说,审美跟一代人也没太大关系,都是自己的事。若真是陷进一代人里,反倒落了俗套。”
      纳西莎·马尔福微微一笑,不再言语。
      谦恭到此,双方也差不多该适可而止了。毕竟是名利场上混的,对礼数的适度已然了然于心。再说,不管比阿特丽斯嘴上再如何礼让,若是借不到一件像样的礼服来烘托她的绝代风化,若是让她在初次公众露面便黯淡了光彩,到头来她铁定是要怪罪的。最为过来人,纳西莎完全有理由对自己的推论信心百倍。但这种信心百倍却也让她压力陡增。若最不希望的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她这个小小的疏漏到了多洛霍夫那一干人的嘴里就成了年老色衰的半老徐娘对风华正茂的年轻姑娘不安好心的算计,要在财力上给落魄的科隆土佬来个下马威,也好一劳永逸地让自我感觉良好的小丫头明了,谁才是“后宫”中屹立不倒的女王。
      对于纳西莎·马尔福的担忧,比阿特丽斯倒也清楚。早餐时,多洛霍夫还对她旁敲侧击地提到纳西莎·马尔福的“险恶用心”。虽然并不像海因里希·罗森摩尔那样是名利场上混大的孩子,争权夺利的事倒也见得多了。卢修斯树敌无数也不是新近的事情。也难怪,像他那样的魔法能力,能爬到今天这一层,若不是靠了家族的名声跟关系的后台也绝无可能。平心而论,这种灵活的手腕也是一种相当实用的资源。可缺了强大的魔力做后盾,总是虚的,没有真本事,到了竞争对手眼里也就无异于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了。就现实作用而言,他的圆滑处事比起其他食死徒的莽撞显然要高明许多,若不是靠着他的周旋,很多事倒也不能成事;但人心就又是另一回事了。可多洛霍夫他们倒也不必为了屈才而愤懑不平。若卢修斯再兼了强大的法力,怕是早就自立为王把某人取而代之了。当真如此,多洛霍夫一干人也不过还是俯首称臣的命。
      至于纳西莎·马尔福,丈夫已经锒铛入狱,自己的升迁本就绝无可能,若不是还有个儿子,当真是要万念俱灰了,哪里还有闲情逸致顾得上妇人之间那点你争我夺的无聊算盘。

      站在纳西莎·马尔福的衣橱面前,比阿特丽斯再次确信,即便是在过去风光无限的岁月里,纳西莎·马尔福也决不可能是个沉溺于小女人之间的无聊争斗而无法自拔的庸人。
      纳西莎·马尔福的衣橱已经接近某种最终极的奢华。这种奢华,太过细腻,太过精致,以至于若非拥有高超的鉴赏力,即便是所谓标榜优雅与高贵的达官贵人,即便自幼便在名伶的靡靡之音和觥筹交错的晚宴上成长起来,也没有足够的胆识从容不迫地品头论足。
      就她的身份和财力而言,纳西莎·马尔福的衣服并不算多。不过是两个并不大的祖传衣柜,便将所有的衣物笑纳。不像某些还处在青春期的少女对任何新潮的小饰件都充满兴趣,常常在一时冲动之下买下满柜子的庸俗挂物而又在热情骤减之后对它们不闻不问直到下一次搬家时彻底肃清,纳西莎·马尔福所恪守的原则是发现自己的最佳风格且坚守不懈。也正因为这样,马尔福夫人的衣橱并不像绝大多数的贵妇人那样被那些曾经流行一时却又如流星般仓促殒命的潮流之物——印度熏香纱丽,塞维利亚吉普赛缀边长裙,巴黎青苹果色配玫瑰花苞小翻领去帽斗篷——所占领,相反,在那些静挂于衣架上的衣物中,经典的款式明显占了上风。羊毛衫成了冬日燃着壁炉的起居室里唯一的主角,风格简约却还远不算呆板。黑色的高领想来是和七串一体的珍珠项链相配的,米色的对襟扣又有黑色绉纱裙搭配。对春夏季节的频繁交际,自然是将所有的场合都考虑在内。裁剪精良的藏青色套装并没有加上时下流行的金色或银色搭扣,那些毫无实际作用的时尚装饰物大多不过是无谓的累赘,紫色碎花连衣裙也不是现下引领潮流的斜裁式(这种异想天开的裁剪也只能在现下流行,没法成为永恒)。至于晚宴,浅紫色单肩镶珠短礼服让身材高挑的女主人锋芒毕露,深蓝色亚光美人鱼摆褶纱长裙也足以令女主人尽显婀娜。而对于充满变数和不幸的人生,挂在最边上的黑色面纱和手套也确保了女主人在葬礼上依然内敛的风采。

      “我衣服不多,平时也不经常出门。”恐怕是怕比阿特丽斯误以为自己故意只拿出一部分的衣服来,纳西莎·马尔福慌忙解释,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显得诚恳。
      “这样好,有几件舒服的平时穿着也就足够了。要是平时在家也锦衣华服的,浪费钱,自己也麻烦。”比阿特丽斯说道,也尽量是自己的语气显得诚恳以使得纳西莎·马尔福不必如此如临深渊。她甚至为此感到有些累了。她真希望能直白的告诉马尔福夫人,这种无休止的虚伪不必再维持下去。但凭着直觉,她知道这是极为不妥的。在这个每个人都各怀心事的庄园,过分的坦诚似乎会打破某种已经心照不宣的氛围而有失和谐。既然这种微妙的气氛已经造成,在没有必要时,去打破它总是要付出昂贵的代价。
      “都不是新的了,有几件已经十多年了,不过其实也没穿过多少次,尤其是晚礼服,这几年都没置办新的。”纳西莎·马尔福坦诚地说出了礼服真实年龄,以免比阿特丽斯事后得知礼服的折旧而深感不悦。
      “这你倒明智了。最近,礼服的质量已经越来越差了,都是批量生产,做工粗,没特色。还都是美国人在引领潮流,除了露,还是露,晚上穿要是风大点,第二天肯定病倒。”比阿特丽斯轻轻地摸了摸深蓝色人鱼摆裙的面料,“看得出来,你是让·丹尼·杜拉的忠实顾客。这几年他跟罗森摩尔家搞起了成衣生意,现在不亲自设计了,都承包给年轻的设计师。前年路过巴黎时我去店里看过一次,老实说,新款的品位很差,居然款款都用整朵的花卉印花。原来我一个同学在店里买了双坡跟鞋,透明鞋跟里居然还嵌朵玫瑰,简直俗不可耐。要说质量,你这几件倒抵得上现在的二十件。”
      “你还真会说话。我倒不像你那么有品位,只是这几年毕竟岁月不饶人,也不如前些年精力那么充沛了,对什么也都懒心无长,潮流肯定是跟不上了,也就置办些老款式,无所谓过时不过时。”纳西莎·马尔福笑道,自谦却也略有些自傲的神色,“依我看,这件蓝色倒挺适合你。人鱼摆,也只有身材高挑的年轻人才穿得起这个样式。十年前还能勉强穿穿,现在早不行了。”
      “这倒是个有风险的款式,穿好了惊艳全场,没弄好是要弄巧成拙的。”比阿特丽斯笑道,“再说,年龄似乎也不是很合适,二十几岁的少妇倒正好。”
      “说的也是,我也是结婚以后才买的。你看起来倒不显大,不像我儿子那些女同学,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看起来却像二十多岁。打扮也老气,就好像年轻是种罪过。其实全没必要,等到像我这个年纪,又都生怕显老。”纳西莎·马尔福随意地挑拣着剩下的礼服,“我看这件浅紫色的也挺耐看,和你这个年纪倒也相称,是我订婚的时候定做的。我穿着长短正好,你穿可能就短了点,不过最近还正流行短裙。原本还配着一根绶带,但你也知道,这十年来绶带已经彻底不流行了,也不知道放哪儿去了,一时半会儿怕是找不着。至于其它的,我看都不太理想。黑色镶钻的长礼服太老气,粉红的跟你的头发不配,珊瑚色的又太简单,不是很适合正式场合。”
      “是挺不错的。”比阿特丽斯叹道,“要是绶带还就好了。像这种别致的小礼服,就是要配上宝石绶带,既高贵又不死气。”
      “可不是嘛。但这十年,戴绶带总不免显得太敏感。”纳西莎·马尔福轻描淡写地说。她没把话说完,也没有这个必要。对于这种贵族阶级所共处的尴尬,讲话的和听话的早已心照不宣。她故意提到不能佩戴的绶带,也不过是为了在事前跟年轻的美人说清楚,以免让人觉得自己刻意怠慢了她。
      “是啊,可惜了。”比阿特丽斯会意地笑笑,表示理解。这十年来,混血巫师的声音也过于尖刻了,连绶带也被视为血统论的残余而遭到严厉斥责。虽说在过去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但到如今,绶带也不过是装饰性的存在,贵族阶级都被悉数打垮,哪里还有什么高贵的象征可言。可混血统巫师就是不依不饶,即便是在这种几乎莫须有的东西上,也能狠狠地做足了文章。
      “时候也差不多了,我该去看看宴会厅那边怎么样了。您请自便吧。”纳西莎识时务地退了出去。她大概也知道,一个女人,再怎么美丽,在她试图把自己的身体挤进一件礼服时也绝不可能显得优雅。她大概是深有体会,尽管身着晚礼服的女人在耀眼的水晶吊灯下都是女王般的雍容华贵,但把自己塞进狭小礼服的过程却永远不那么优美。她们或者需要把腰间平日里潜滋暗长的赘肉悄悄藏好,或者会因为调整礼服的内衬而姿势怪异。尤其是近几十年的礼服,设计师们只追求上身效果,却总是忽略穿礼服时难以言喻的困难。在过去的几百年里,女主人总是趾高气扬地让家养小精灵们服侍着更衣,而现在,即便是再贴心的小精灵也不太可能获得这项殊荣。所以,纳西莎还是决定把这段时间交给比阿特丽斯自己支配。临走,还把化妆包留了下来。至于首饰盒,倒没提起,想来她也对比阿特丽斯的穷苦持怀疑态度。这种大户人家的小姐,虽说家道中落,但也多少有些压箱底的东西,有时候价值连城也说不定。自己班门弄斧,说不定反要贻笑大方。

      穿衣倒并没有遇到任何实质性的困难。从小到大,比阿特丽斯就是个枯瘦如柴的孩子,不管在哪里买衣服,或是把几十年前的旧衣服改了又改,穿不进去的事情倒从来没发生过。后来,即使随着年龄增长,身高已经称不上小巧玲珑,但纤细的腰身和弱不经风的体态却不曾有过丝毫改变。麻烦的反倒是腰围太小,或者胸围。前者固然是骄傲的资本,后者倒也能泰然处之。每逢盛夏时节,瘦削的肩膀和突出的蝴蝶骨总显得突兀,仿佛这种瘦骨嶙峋的样子是某个有着病态审美情趣的神灵精心的雕琢。若是放在百年前,丰乳肥臀盛行的年代,大提琴式的线条是女性胴体的圣经,这种体型自然不受追捧。但事情也本该如此;这种仙风道骨式的形象在每个年代都成不了主流,但又永远独立于时代之外,成为不朽的经典。每个年代总会有那么几个。
      没有绶带的确是一种难以弥补的遗憾。对于缺乏鉴赏的大众,这种缺失大约是无关紧要的;其实不会真有什么人知道,有一根精美的绶带被无情地截去了;但对这礼服的主人,这种遗憾却强烈到无以复加。因为知道,那里曾经有过什么,所以即便是被不留痕迹地抹去,也还是永远清清楚楚地记得。随着时间和岁月,愈发强烈。
      所以,比阿特丽斯坚决难以容忍这样的缺失。如果不将这种缺失用某种方式进行公平的补偿,于她,不仅是难以容忍的,更是有罪的。无论旁人的目光是如何,都将被自己所鄙薄,无以自容于旁人歆羡的赞美,管他真心还是假意。

      比阿特丽斯从自己的袍子里掏出那枚——用塞留菲娜·奥登巴赫的话说“象征着爱与创造力”的——耳环,尽管爱情的成分以无从考证。在敲定礼服之前,她不可能知道在那四件珠宝中,哪一件会用得上。但她还是不假思索地怀揣了这枚紫水井。对自己,她毕竟19岁了,有足够的认识。“赤胆忠心”自然是不合适的,她穿红礼服的概率微乎其微,若真有可能,她倒也不必舍近求远了。至于“勿忘我”,那么孱弱,怎么配得上她?它的美,是因为地位,当然也因为爱情。(至少是路易莎·古德雷特的一片痴心)可这两样东西,她都没有,带了那戒指,反倒相互亵渎了。“命运之腕”,她是不会戴的,这种凝着血泪的东西,太沉重,太压抑,她承担不起,至少目前不愿意去试着承担。要承担这些厚重的历史,举重若轻,自己总得是个什么,但她现在还什么也不是。
      水晶的光耀也不过是几十年的时间,但凭借非凡的设计和桀骜不驯的气质,“月色迷幻”的美倒也不受限于紫水晶璀璨夺目的光芒。女人大多想要靠珠光宝气的打扮让自己显得光彩照人,但“月色迷幻”却不是什么人都能戴的。它没有能力让任何女人变得比原来更美,它所彰显的不过是佩戴者灵魂中所固有的魅力。那份神秘的美和紫水晶月亮相映生辉,强化了彼此,却也柔和了彼此。这世上有的东西,本就美得太锋芒太桀骜,但因为成了双,交相辉映,也便达到了温润的和谐。
      比阿特丽斯轻轻地把“月色迷幻”束在头上,如云金发同紫色水晶相得益彰。塞留菲娜·奥登巴赫是不这么戴的。挂在一只耳上,一直垂到胸前,走起路来便随着轻盈的步伐前后摇曳,也难怪这耳环真正的主人会在他并不高妙的诗歌中描绘道:
      “......我沉醉于那迤逦摇曳的月华,每曲洛累莱的歌都追逐着它.....”
      比阿特丽斯微微讪笑。看来几十年的时间的确能让人进步。即便是在最不容易长进的事情上,例如写诗(杰出的诗人自然是冥冥之中的神奇力量凝聚而成的),也能有长足的进步。想想德姆斯特朗圣弗兰兹斯卡图书馆里那本名约曰《名利场》的书上拙劣的情愫,这诗倒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成就,或许抵得上波尔图战役中的几座城郭。
      这诗倒也为他赢得了作为诗人的声誉,可惜,刨根究底,也不过是拾了一个叫拜伦的麻瓜的牙慧*。虽说是比拜伦的名句格调高得多,既是暗喻又是据典,但也为格调所累,比不了拜伦的真情。那个叫拜伦的麻瓜倒是天生的诗人,不为世界所爱,却还依然执著地热爱这无情的世界。(尽管可爱地,说着相反的气话。)
      比阿特丽斯的嘴角浮起一丝讪笑,她还真是疯了;只有疯了的人才会把这么个诗人和政治家相提并论。但,不可以吗?比阿特丽斯笑笑。也无伤大雅。两个都是走在美的华彩中的超人,光亮得难以逼视,让这本来还不算太过单调乏味的世界彻底地黯淡下去。记不得是谁跟她说过,这一生,若真有那么一位只是适合于现身于梦中的诗人来为她作一首诗,也便别无他求了。
      (*:"By those tresses unconfined, woo'd by each Aegean wind"(【我要凭】那松开的卷发,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着它。——《Maid of Athens》by Lord Byron。查良铮译。)
      真的是这样吗?在她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她无从答复。在她看来,她靠这种方式名后世的机会微乎其微。她成不了科隆的少女(Maid of Kölh),科隆不是雅典,也没有爱琴海,浪漫的拜伦不回来;她成不了那个比阿特丽斯,她不在天堂,见不到但丁。所以,当时,她什么也没说。但是,现在,在这个因为自己的好身材而以外得来的空档,她觉得自己可以很肯定地回答这个已经忘了姓名的人:不,不是这样。没有人能够在别人的诗里扬名立万。那诗,不过是个倒影,一个倒在诗人心中的影,并没有任何人可以穿越那经过修饰的投影,跃然纸上。人们不认识雅典的少女;也没有人知道那个比阿特丽斯究竟有多么惊艳。
      所以,不会有人知道,塞留菲娜·奥登巴赫到底怎样。至少不是通过这首诗。
      也许奥登巴赫本人也已经意识到了。当然意识到了,虽然晚了几十年了,当然在这问题上,她的错误有多少反讽的意。可惜,太迟了,不是吗,已经没有挽回的机会了。比阿特丽斯惨然一笑,塞留菲娜奥登巴赫是值得同情的。一生的努力,因为这样一个根基性的却又几乎不可避免的错误,归于乌有,不管怎么样,这样的人总是令人同情的。但那是她自己的选择,虽然她一再宣称自己没有选择,但归根究底,那还是她自己的选择,怪不得别人。到头来也不过是赚来别人的同情,但那同情和那彻彻底底的失败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比阿特丽斯对着镜子,轻轻地抚摸着已经开始暗淡却又依然光耀夺目的“月华”。所以,她必须选择和塞留菲娜奥登巴赫截然不同的道路,得写自己的一首诗。
      已经是黄昏时分,天边的火烧云飞速地流动,在房间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比阿特丽斯一手扶着墨绿的天鹅绒窗帘,像窗外望去(邈远的音乐似乎已经开始想起,匆忙的跫音也已经在大厅回响)。是的,写一首诗,为自己。但不是在这里。在这里,这个金玉其外的马尔福庄园里,能入诗的,除了喷水池中阿弗洛狄忒雕塑上绿得发黑的苔藓,也就是天花板大理石雕背后死角中经年累月的尘埃。生气勃勃的,倒是被昨天夜里的一场夏雨催生的蘑菇。褐色的、灰色的,这么丑,想来是没有毒的。不过是几个小时的功夫,就从那深褐色树干上的一小定点像气球一般膨胀起来。可要不了几天,给七月的毒阳一晒,也就干瘪枯萎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第七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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