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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五章(1) 郑七夫妇在 ...

  •   郑七夫妇在女儿七岁那年开春,也就是白员外请大家看戏后不久,便给阿郑缠了足。女儿大了,该从此待在家里织布,不准再出门。元初缠足的标准还没发展成后世不盈一握的三寸金莲样,而是把双足扎得纤直瘦小即可。所以,阿郑虽然也掉了不少泪,半月后总算就又能勉强行走。
      不久,郑七夫妇发现,没有阿郑一起叫卖,郑七的鱼卖得越来越差。加上家里添了儿子,日子更加拮据。于是,阿郑缠足后不到两个月,便又踩着有些不稳的步子,随父上街卖鱼了。
      虽然走不了几步就会双脚生痛,还会被父亲埋怨走得慢,但阿郑还是很愿意上街的。自从那次看了《赵贞女蔡二郎》,阿郑便对戏曲深深着迷,每次上街都会四处张望,看看有无游棚。日子长了,《王魁负桂英》《张协状元》等南戏她都在卖鱼路上断续看过些。与此同时,北杂剧也日渐繁荣并逐步传到南方,南方的杂剧班子如雨后春笋,还有些本行是唱南戏的班子也学了北曲、北方话,改唱北杂剧了,比如湖州大福班。同时,南下的蒙古人、色目人、北人越来越多,如今,嘉兴能听懂北方话的人比以前增加了不少,就连郑七也知道见到蒙古人要喊一声“达达(来自‘鞑靼’,在元朝是敬称)”。
      南戏文和北杂剧成了阿郑生活中的亮色,只要远远看看戏台、听听乐声,她便可以立马忘记双足的痛楚、、忘记姆妈又用“迟早寻个牙婆卖了侬”来吓唬自己——阿郑总以为“迟早寻个牙婆卖了侬”是母亲吓唬自己,其实不然。一眨眼,郑家小儿子已经两岁,靠着郑七每日剩下的一成鱼来养活一家四口,捉襟见肘。这个小男孩降生给家庭带来的喜悦早消磨殆尽。加上白员外一家这些年添丁进口不断,对郑七一家的压榨愈发严重。因此,郑家的生活已经难以为继。
      一日,小弟弟又饿得嗷嗷直哭,在家穿螺壳手链的阿郑怎么哄都不奏效。阿郑灵机一动,在眼周抹了两圈白泥,学着街上看见的北杂剧脸谱,对弟弟龇牙咧嘴扮鬼脸,弟弟终于笑了。然而,恰好此时采野菜回家的郑七嫂,只见了女儿的怪相和一盆没穿好的螺壳,便认定女儿偷懒。她盯着阿郑,低低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死猫活贼不入调,净晓得白相(玩),我卖了侬!”
      “万般皆是命,想来是小囡同我俚的缘分,也就这么几年。”晚上归家的郑七,也只是唏嘘了这么一句,便默认了妻子的决定。郑七和郑七嫂都没有说出口:他们各自,都不是第一次盘算卖掉女儿了。
      对于贫苦人家而言,出卖家庭成员以接济生活,是稀松平常之事。郑七夫妇俩,从小就没少见赤贫的父母卖女儿(有的还卖儿子)、潦倒的丈夫卖妻或者典妻(典妻:把妻子以一定价钱典卖到生子艰难之人家中,让妻子替买主生儿子,一般典卖时限三五年)。而那一桩桩人口贩卖和典雇中,或龌龊或扭曲的内幕,二人也知道些许:
      某人欲卖妻,又顾及名声,故将结发妻说成亡弟之妇卖与他人,被揭穿后还厚颜索要“买休钱”;某户将女儿典质于人,年满而归,又典质他人,如此再三才把女儿嫁出,这是把典质妻女作为生财的门路在经营;某些杀人犯的家属,把杀人犯的妻女典雇出去,得到的钱用于替那杀人犯交纳烧埋银(烧埋银:赔偿给被害人家属的钱),或直接把犯人妻女典质或售卖给被害人家,以折合烧埋银——这一做法是收到元朝政府鼓励的、甚至还从江淮推广到全国……把人当做货物牲口一样买卖抵押的做法如此普遍,多少大城市(包括大都)除了牛马市以外还有“人市”;人牙子、奸人(当时对人贩子的称呼)也极为猖獗。
      因此,当思及售卖女儿之事,郑七夫妇虽说心中不是没有骨肉之情,但都认为自己思量的是司空见惯的寻常事。
      “若是卖给小签做家主婆,我俚得空还能去看看。”郑七试探着问。郑七嫂看了丈夫一眼无力道:“老陆家是个啥境况,侬是晓得的,”顿了顿,她自语道:“去年帮祝寡妇卖阿祝的牙婆,在啥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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