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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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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跟水似的淌了过去。转眼覃思走了有大半年了。我还是会不自觉的想起她,在每个入睡前的夜晚,想我们大学的时候睡在同一张床上,在看到和她相似的背影,想以前她跟我嘚瑟说她模特身材,甚至看到和她开同款的车,想她飙车的样子。我会想起她,可我不会哭了,因为那天和严晓的约定,也因为后来我梦到了覃思,她对我展露了个笑颜,说,你丫再哭老子就上不了天了。地狱那么脏,她那么纯洁的人,不该待在那。
生活就这么过来了,不瘟不火,平淡无奇。我们不再隔三差五的聚会,泡酒吧。好像大家都挺忙的,就算谁牵个头,也聚不齐,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当然,这湖水般宁静的日子中间也有无可避免的层层涟漪。
譬如吴越出国了,去了哪儿没人知道。只记得他走的那天给群里留了一句话,他说,想做什么就去做吧,想爱谁就狠一点儿吧,别等到失去机会了才开始后悔,大家有缘再见,珍重。
我对着这话看了几分钟,眼泪砸在屏幕上跟人化妆晕开的脸一样难看。我想跟着底下那帮孙子给他回句珍重,最后还是没能发出去,我只能在心底保佑他一切都好,这样覃思才能高兴。
再譬如,林轩结婚了,对象就是邢娟。婚礼那天我们那桌子人只有我一个人在认真吃饭。其它人都盯着我,跟我脸上有钱似的。我招呼她们快吃呀,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她们就突然对着我问,难受吗?我说,这有什么难受的,更难受的都受过了。然后一伙人就安静了,给人婚礼搞得跟葬礼似的,邢娟在那脸都绿了。
其实中间林轩来找过我,他告诉我当初为什么和我分手。原因简单而沉重,他说他爸妈破产了,跳楼前把他紧急送往了国外。听到这话的时候我那心狠狠的揪了起来,我想过很多理由,从来没想过真相这么沉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他那捂着脸的手心溢出的透明液体,难受得就跟搁心里放了个烟雾弹,每个细胞都跟堵死了似的透不过气。不过很快就散开了,因为他接下来的话,他说他有想过回国找我,可一想到我的家世就退却了。我说,你是不是觉得这样我会瞧不起你?他摇头,很沮丧,说,不是,我是怕我养不起你。我突然想起了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的这么一句话,它说,我做好了和你一起同甘苦的打算,可你的甘苦计划里却从来都没有我。
我说,其实你不知道,有段时间我特别皮,我妈拿我没办法,就把我的零花钱全扣了。我没办法,只能拉着覃思和我一起去打暑假工,我记得那会儿我们是在覃思她妈妈给我们介绍的蛋糕房打下手,一个月下来累个半死还不到四千,可我俩拿到钱的时候高兴坏了,因为那是我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我从来没想过要谁来养我,也没想找个门当户对的公子哥,我只图那人喜欢我,并且只喜欢我,哪怕他落魄,只要我们可以一起前进我就觉得特幸福。我看着他,眼泪往肚里咽,继续说,以前我觉得你就是我的Mr.Right,现在发现我错了。你不是真的非我不可,也没想让我和你一起创造属于我们的未来,所以我祝福你,你和她去好好的过一生吧,别再来找我了。他看着我,表情很受伤,眼泪哗哗的流跟自来水似的,说,莫璃,你可以再爱我一次吗?
我看着他哀求的样子,再找不回当初那种感觉了,我说,林轩,我不是没有给过你机会,在你出国这两年,在你回国以后,在你出事那天,我给你的机会还不够多吗?我一次次等你开口,一次次等你来找我,甚至上次在医院我还做好了和你一起度过余生的打算,可是你呢?我转过身,还是没忍住抹了把眼泪,我说,林轩,我不会再等你了,以后非必要,还是别见面了。
生活总算归于了平静。
我找了个和我专业还算对口的新工作,在一家传媒公司做后期。我的新上司是个谢顶的中年人,很凑巧,他也姓严,不过人长得不怎么好看,脾气也特别差,和他一对比我才发现严卿当初对我多仁慈。我怀疑他是更年期到了,动不动就朝我们吼,跟野生动物园那发/情的狮子似的。不过好在人还算大方,经常请我们吃东西,我就勉强在这儿扎下来了。
下了班我就往医院跑,每回过去都是搬个小板凳坐在严卿边上跟他讲今天发生的事情。偶尔说到激动处就指着他跳起来跟我一块儿吐槽,可是他一次都没醒,安安静静的躺着跟一昏睡王子似的。我一边吐槽还一边想,这生活不该苦情的地方比电视剧还傻逼,希望它傻逼的地方又跟生活一样难以捉摸,真他妈见鬼。
医生告诉我多和他说说话,指不定哪天就醒了。于是我每天都跟个喇叭似的围在他边上讲天讲地。累了的时候我就把我家嘟嘟带过来让它替我陪他。我在边上看着一人一狗的和谐画面笑得跟菊花似的。不过我就带过一次,因为第二次就被医院赶了出来,说医院不让带宠物。
我带着我家嘟嘟回门的路上遇到了孟超,他问我去哪儿他送我一程,被我拒绝了。我说,一脚地的事儿,我走走就好了。他从车上下来,拿了一项链给我说,生日快乐。我收到的时候挺平静的,跟一汪湖水似的平淡无波,我说,谢了,不过这玩意儿你还真不能随便送,多贵重啊!他就挺深沉的说我长大了,现在的我不像我了,像是另外一个人。我想辩解,可是无从辩解,因为就连我自己都忘了以前的我是什么样子了。
我继续走着,他把车停路边上说好久没走路了,都快忘了脚是什么玩意儿了,然后说今儿还挺早,哥陪你走走。我斜了他一眼,发现他瘦了,以前我觉得丫要是能减减肥,一准万人迷,果然没错,搞得我那吐槽的话都没好意思说。他看了我一眼问我在看什么?我说,没什么,看你挺帅的。
我俩走了一段,他突然叹了口气,说,唉,不知道吴越那一走,什么时候能回来。以前林轩走了好歹还有个人陪着说说话喝喝酒,现在是一个都没了。你说这老天爷是不是傻逼啊?怎么把咱这伙人整成这样了。说完他一大老爷们儿在那抹眼泪,我估计丫这么久憋坏了,就没敢嘲笑他,放任他随便哭。只是有过路人的时候我还是会好心的把他的脸遮起来。好歹他现在也是一有头有脸上过电视的人物,万一被人认出来以为丫在我这儿受了什么委屈,那我真是命不久矣。
其实覃思走后我脑海里第一浮现的人就是吴越,我想冲到他面前骂他,想狠狠地抽他嘴巴,可是我忍住了。因为那天我冲过去的时候我发现几天不见,他就跟老了十岁似的,憔悴不堪。头上的白发清晰可见,脸色跟我妈炒了五遍的黄花菜一样,所以我忍住了。不过我没同情他,那都是他自找的,要是他当初不这么幼稚,每天找女人刺激覃思,现在就不会是这副模样,活该!我冲他深深的看了一眼就走了。
不过我也活该,要不是我当初纵容覃思酒驾就不会出这事儿,说到底,我他妈才是那个最该死的人。我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我说,放心吧,该回来的时候会回来的,他舍不得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