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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相貌 ...

  •   肉眼可见的‘瘦’了一圈,优越的头身比得以展现,臃肿的衣服变得妥帖,勾勒出纤细的腰身,没了乱发的遮掩,沈崇欣看起来意外的俊俏。

      终于得见天日的桃花眼干净澄澈,眼型偏圆,眼尾微微上翘,不笑时有种天然的娇俏,笑起来又如冰雪消融,波光流转间顾盼生情。

      真正是看狗都深情。

      搭配她较京中人更显深邃的眉眼,因营养不良略微泛黄的头发,有种漂亮小混血的感觉,当然这里没有混血儿的说法,沈崇欣也不是。

      在时人眼中,虽称不上绝美,却天然带着股说不上的魅力,跟素有‘京城第一美人’之称的三皇女相比,竟似沈崇欣更胜一筹。

      ——她完全是跟三皇女不同类型的美人。

      赵宸轩看着眼前的妻主,心情格外复杂,虽早从细微处察觉沈崇欣相貌定然不差,但她的貌美仍是超出了他的预料。

      老天可真是待他不薄啊。

      谁能想到?前世被他牵连致死的疯妇,竟是块未经打磨的璞玉,耀眼的光芒被疯傻之名掩盖,至死亦无人能窥得分毫。

      看着沈崇欣略显稚嫩,似是未及弱冠(二十)的脸,赵宸轩再次产生了新的疑惑。他的妻主,到底多大?

      妻主尚且年少,可他历经一世,获罪之时已经二十有九,若他的人生没有遭遇意外,都快要到当祖父的年纪了。赵宸轩心中百感交集,格外复杂。

      沈崇欣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夫郎的回应,主动道:“好看吗?”

      她有些不自信,长久披散的头发第一次扎起还有些不习惯,沈崇欣晃了晃头,高高的马尾随着她的动作一晃一荡,存在感十足。

      好像找到了新的乐趣,沈崇欣来回偏头,看着地上的影子颇感新奇。完全不需要夫郎的肯定,她自己就能把自己哄好。

      被她天真的快乐感染,赵宸轩也露出笑容。

      何必庸人自扰,无人知他重生一事,他如今年纪与妻主相仿,在旁人眼中自是般配。况且妻主心智纯稚,若他真是少年,又如何能够理解妻主的可贵之处。

      曾经的曾经,她们不就错过了吗?

      赵宸轩看着扭来扭去,活泼的像个少年郎的妻主,目光柔和。“妻主。”赵宸轩冲沈崇欣招了招手,沈崇欣依言俯身靠了过去,赵宸轩顺势将一支木质的桃花簪插在了她的发间。

      沈崇欣伸手摸了摸。

      视线自然而然的落在赵宸轩发间,沈崇欣皱眉,她的夫郎好像也缺个簪子。沈崇欣看着赵宸轩仅用一根破布条束起的长发,如此想到。

      “咚咚咚!”

      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沈崇欣的思绪,毫不犹豫的起身开门,沈崇欣将站在门口的李家夫郎唬了一跳。

      完全没认出眼前的人是沈崇欣,李家夫郎厉声喝道:“你是何人?可知这里是医馆内院?”

      还是赵宸轩轻咳一声,代妻主解释了两句,这才让李家夫郎相信,眼前的人就是那个在县里流浪了许久的沈疯子。

      难怪她同县令大人是旧识。

      这就说得通了。

      李家夫郎满眼惊疑的打量着眼前的沈崇欣,倒是理解了为何他家妻主总是遗憾叹息,原来沈疯子竟曾是如此风光霁月之人。

      若是她没有患上疯症,如今也该是个如县令大人一般的青年才俊。可惜了……

      只觉得李家夫郎看他妻主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赵宸轩出言打断道:“不知先生来此,所为何事?”

      赵宸轩唇角带笑,举止有礼,言语间完全看不出异常,但沈崇欣就是觉得汗毛倒竖,感觉凉飕飕的。沈崇欣自然的脱下外衣,披在夫郎身上。

      赵宸轩神色骤然柔和道:“我不冷。”

      没有错过赵宸轩眼中的醋意,李家夫郎颇觉好笑,他的年纪,给沈崇欣当爹都够了,不就是太过震惊多看了一会儿?

      本以为会是一对怨偶,结果这才过了多久,都给人宠出小脾气了。

      李家夫郎看着较初时明亮许多的赵宸轩,心中颇觉宽慰,谁能想到传言中性格暴戾、声名狼藉的沈疯子,私底下竟然这么宠夫郎?

      也不知道赵宸轩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开头太过美好的感情,往往很难有一个好的结局。尤其沈崇欣还是个不晓事的疯子,有些事就算发生在她眼前,她也不一定懂,更勿论替赵宸轩撑腰。

      为人女婿总是不易的。

      赵宸轩出身本就不够清白,又还未过门就花了这许多银钱瞧病,还有可能会与子嗣有碍。

      已经预见到了赵宸轩往后的日子定是不会顺遂,也再难有这样肆意的时候。李家夫郎看向赵宸轩的目光明显染上了同情。

      赵宸轩看懂了李家夫郎的眼神。

      他不是尚未出阁的少年,又何尝不知等待他的是什么。不说其他,他出身世家,从小锦衣玉食,被家里养的身骄肉贵,便是不刻意磋磨,普通的农家生活他一时片刻也适应不来。

      曾听院子里管花田的农家少年提起,农家夫郎大着肚子也要下田,好些人上一刻还在干活,下一刻就要生了,赵宸轩想到此,心中难免忐忑。

      可害怕也要适应,适应不了也要适应,他早就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套衣服穿两次都是特别喜欢的大家公子了。总不能期盼妻主一个疯妇来照顾他吧。

      从决定留下开始,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此生本就是赔给妻主的。

      妻主是美是丑,对他是好是坏都不重要,只要妻主不赶他,他就会一直陪在妻主身边,直到生命的尽头,就像妻主前世守着他那样。

      换了一个新形象,县里能认出她的人几乎没有,但沈崇欣却没再去到码头,或是其他地方做苦力,而是转身去了山里。

      这个时候,打野味可不犯法。

      而且她其实是个技术大佬。

      沈崇欣骄傲挺胸。她也是刚想起来——在现代时,因为还没有长到能步入社会的年纪,加之家中的两个大人都不事生产,一个是家庭主妇,一个赚得没有败的多,后来欠了太多钱,被找到单位去,就丢了工作。

      她为了生计,早早就学会了倒买倒卖,还用妈妈的身份证注册了网店,专门做一些手工的小物件。现代没有那么多的壁垒,想要学什么都能在网上找到教程。

      所以,明明赚钱的是她,为什么妈妈总说家里不能没有爸爸呢?

      沈崇欣不解,但她已经学会不去理解妈妈的想法了。学到的手艺总是自己的,沈崇欣尝试抓野鸡失败,兴致勃勃的做起了陷阱。

      还特意做了标注,防止有人不小心踩到。

      沈崇欣看着自己画的‘陷阱图’满意的拍了拍手,不是她不想写字,主要是这里的人识字的少,根本看不懂。而她看还好,让她写繁体小篆也是有些为难。

      自觉解决了一大难题,沈崇欣又寻了一处溪流,开始尝试钓鱼。这个她有经验,她还知道怎么摸小螃蟹。沈崇欣翻开石头,将抓住的小螃蟹装进自己编的鱼篓。

      喝鱼汤对身体好,正好带回去做给夫郎喝。

      完全无视了深山的危险,沈崇欣在县中人都不愿踏足的地方,兴致勃勃的摸鱼捉蟹,赌她今天不会遇到毒蛇,或是大型猛兽。

      这山里不光有狼,还有老虎和熊。

      遇不见还好,要是碰到了,生还几率很低,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祈祷自己的腿跑得够快了。幸好赵宸轩不知道,沈崇欣毫无顾忌的在深山里来来去去。

      也许是真的有新手保护期,或者是穿越者光环,沈崇欣不知者不畏,每天乐颠颠的往返于县城与深山之中,靠着卖野物又攒下了不少银钱。

      至少夫郎的药钱是够了。

      剩下的,沈崇欣去铁匠铺买了一把锯子,俗话说得好,想致富,先撸树。不管是卖柴火,还是打个什么家具,木头都是很好的材料。

      也没忘记保护环境,沈崇欣每砍一棵树,都会在周围扦插一圈树枝,能不能活就看运气了。她也没有别的办法。

      沈崇欣沉迷赚钱无法自拔,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树木长出了新芽,溪山慢慢被绿意覆盖。

      并非孤零零的一座山峰,溪山是一整片连绵的山脉,高于云层的山顶终年被雪覆盖,白皑皑一片,就算是夏天也不会融化。

      是天险一般的存在,将北地骑兵阻隔在溪山之外。

      溪山那头,是北地边境,常有夷狄犯边,百姓被当做‘两脚羊’肆意杀戮劫掠。溪山这头,是青山绿水,虽然贫穷,却从未被战事波及,百姓安居乐业。

      仅是一山之隔,就是另一个天地。

      至于夷狄为什么不翻山而来,且不说骑兵翻山的难度,溪山山脉连绵百里,内有野兽出没,是一片少有人涉足的原始山林,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户也不敢轻易深入。

      其间还有匪盗猖獗,入了山林,谁胜谁负犹未可知。

      沈崇欣卖掉新砍的柴,准备回医馆,路上路过卖糕点的摊子,她都走过去了,闻着味儿又调转回来,直勾勾的盯着正在买糕点的男儿。

      把人吓得接过糕点就跑。

      沈崇欣也不在意,上前一步道:“糕点,跟他一样。”都是男儿,口味应该有相近之处……吧?

      一个月了还是摸不准夫郎的口味,沈崇欣欢天喜地的回家,将油纸包珍重的递给夫郎。看着他笑着吃完,总觉得夫郎不是真的开心。

      沈崇欣看着夫郎空荡荡的发间,之前被李家夫郎打断的想法再次出现,她要给夫郎买个簪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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