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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11.第二周目开启。
      我突然恍神想起我十四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
      “回去吧,孩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们人类还没有沦落到需要让你这样的孩子死在战场上。”
      那年是人类与魔族开战的第三年,距离人魔大战结束还有两年。
      我已经记不清,我那个时候是为了什么而执意的要上战场。只是婆婆抚摸着我头的那双手,粗糙而温暖,我一直记忆犹新。
      但是她在某一天突然消失了,我找过她,很多人都找过她,没有人知道她和她的家人去了哪里。
      “奥格斯特学长?奥格斯特学长!”笨蛋王子的大嗓门把我轰醒了。
      我:“……”不要突然打断我的回忆,很不礼貌知道吗?
      “你怎么突然恍神了?真难得。”
      “没什么。”我冷淡的回答,心里也是一阵茫然。为什么我会突然回想起愈之贤者婆婆?
      我抬头看了看练剑场,然后再低头看了一下笨蛋王子。这画面,这画风,跟婆婆有半毛钱关系吗?让我回想起战场上战火朝天的场景,都比回想起婆婆要来的靠谱。
      “我先回去了。”
      都已经一年多了,婆婆她人现在究竟在哪里?
      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这种恍神,只是茫然了一会,便抛到了脑后。
      然而那并不是最后一次,只是一个开始。
      在我准备去杂货店买布料路过玩耍的孩子们时,我突然对他们说:“玩球的时候小心点,掉树上了不要自己爬,先去找大人。”
      很正常的嘱咐,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说?
      好奇怪,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了一样。明明只要再努力一把就能想起来,我却怎么也挥不散笼罩在上面的迷雾。
      这种感觉在看见活生生的魔王时越发显得突兀。
      诶?我为什么第一反应是用“活生生”的这个词?野生的大魔王不行吗?
      然后我又被威胁了。
      又?
      一种怪异的即视感环绕在我的周围,终于在我把修补好的布娃娃还给小女孩的那天达到了顶峰。
      我特意早出门了一会儿,然后在孤儿院的门口听见了这样的对话。
      “莉莉姐姐,你怎么今天就来了呀?”
      “今天下午学校没有课,我听说这里忙,所以我就过来啦。怎么,不欢迎我吗?”
      “欢迎~”
      妈诶,是女主!
      我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刚想撒腿就跑,就被人叫住了。
      “奥格斯特先生,好久不见。”
      我是真的不想见你啊,女主。我最近这不详的预感难不成就是因为你吗?
      “莉莉姐姐,你看莉莉回来了。”小女孩把莉莉娃娃举起来给女主看:“会魔法的医生叔叔让莉莉复活了。”
      为什么女主是姐姐,我就是叔叔?五岁的年龄差在你看来有这么大吗?
      emmmmmm……好吧小女孩也才七岁,五年对她来说的确是一段很漫长的岁月。
      “真厉害,奥格斯特先生的手艺比我还要好呢。”
      大妹子,你不要这样夸我,你这样夸我我会上天的,嘿嘿嘿,好开心。
      “您除了会缝布娃娃外,还会刺绣吗?可不可以教我呀。”女主摸着莉莉娃娃的眼睛问我。
      我差一点就想答应教她了,但是一想到她是女主,我忍住了这个冲动。
      我摇了摇头,走开去干别的事了。
      我还是觉得很不安,总觉得再呆在女主身边会发生什么,可我又不想离开这里,那样一定会发生很麻烦的事情。
      嗯,就先在四处走走巡逻检查一下吧。
      至于魔王的小兔子苹果?到时候再说吧,不急不急。
      “神之手布莱克·奥格斯特先生是吗?”一个男人喊着我那个莫名出现的羞耻外号,附带上我的全名突然出现了。
      我刚检查完一遍教堂的防护措施,茫然的看着这个男人,你谁呀?大兄弟我认识你吗?
      总觉得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不管,不认识的人不理。
      “请跟我们走一趟,我们老大要见你。”
      你们老大是谁呀?我认识吗?我是那么容易就能见到的人吗?玩家想见我都得事先解锁,不选择错误选项才能与我相遇呢。
      诶?我的吐槽好像也有点似曾相识。
      总觉得我能知道他们下一句话要说什么。
      难不成,这是某个剧情被触发了?
      妈妈,好可怕,想跑。
      “想见我的话,至少也该报上自己的名号,以及找我到底有何贵干。”
      “我们老大是铁斧布鲁斯,这次是请奥格斯特先生您出诊。”
      果然,那个男人说出的台词与我猜想的相差无几。
      于是我确定了,这tmd就是剧情被触发了,还是不怀好意的恶线剧情!我说我最近怎么一直心神不宁,原来是是因为这个玩意!我那可悲的大脑一直在使劲唤醒我那飘渺的记忆提醒我有危险,我本人却毫无所觉,直到事到临头才醒悟。
      我要不要去治一下健忘症?可我自己就是这附近最好的医生了。
      医者不自医这句话居然在哪个世界都适用。
      嘤,你们听到了他们在说什么吗?他们老大是铁斧布鲁斯啊!完全就是可止小儿夜啼的那种可怕存在,谁没事想要面对那种恶棍,活的不耐烦吗?
      女主我能说一句我恨你吗?不对,他们好像找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呀。
      所以,应该怪的人还是我自己咯?
      啧,真不是个让人心里舒服的结论。
      “我拒绝。”
      “还是请您考虑一下,我们并不希望在大庭广众之下对您使用暴力。”
      鬼才信你呢。
      “奥格斯特先生,您怎么了?”女主站在院子里,看到我这边情况不对想过来。
      “带孩子进屋里去!”我突然发难,一拳把一个人揍翻在地,然后启动了教堂的防护系统。
      警报声响彻云端。
      “抓住他!”
      啧啧啧,果然是打算群殴,然后把我拖走么。你们当我不会打架啊,就算不会打架,我难道不会跑啊,白痴。
      我一脚踹上某个可怜男人的腹部下三寸,他连尖叫都没发出来就昏了过去。
      我最近的确是积攒了不少的压力,女主的出现,前世的记忆,魔王的骚扰,老师的安危,随时随地出现的即视感,有家不能回,有猫不能撸,我现在暴躁的很,必须好好打一架消消火才行。
      “奥格斯特先生,小心!”
      我听到女主这么尖叫了一声,然后我眼睁睁的看着女主拿着一柄短剑冲出来,无声的呐喊着。
      女主算我求你了,你这个时候冲出来干啥,麻烦你回去啊!!!
      啊嘞,女主貌似打得过人家。
      哦哦哦,这殴打力度感觉好强,女主最近不会是都泡在练剑场了吧。
      我感觉轻松了不少,甚至有闲心跟女主聊天。
      “孩子们都安置好了吗?”
      “嗯,玛丽修女都带他们去避难了,防护罩都已经开启了,他们在里头不会有问题的。”女主爽快的砍了对面人一剑,血瞬间飙了出来:“前辈给了我一个紧急求救的魔法道具,我刚才用了,他应该过一会儿就会带人过来这里,我们只要撑过这一会就行了。”
      我记得这个道具只在笨蛋王子的好感度提升到三颗心的时候才能获得,而且获得之后只能在当前周目使用一次。
      ——这证明女主已经把笨蛋王子的好感度刷到三颗心了。
      不愧是女主,只要想做还是能做得到嘛。
      呦西!就按照这个势头继续攻略下去,把笨蛋王子的好感度刷到四心,你就再也没办法攻略我了。
      喜滋滋。
      果然如女主所言,没过多久笨蛋王子就带着他的见习骑士团奔到了这里,比离咱们孤儿院大门1000米的警察来的还快。
      有的时候好想吐槽,我知道你们辛苦,但是紧急时刻你们不能出警出快一点吗?人命关天呐亲。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事情总算是搞定了。笨蛋王子要带人去剿了那个铁斧布鲁斯,而我和女主留在孤儿院安抚受到惊吓的孩子们。
      不,这几个熊孩子看着我们打架看的蛮精彩的,一点都没受到惊吓好吗?现在的孩子神经真坚强。
      反倒是女主打了这么久,脸白的腿都在抖,看起来超级可怜。
      我忍不住抬手摸摸女主的头安抚她:“做得不错。”
      『人物好感度+50。』
      ???好感度,加谁的?我还是女主?千万别说是我,这都半颗心的数值了。
      救命,老子好方!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那天,我想破了脑袋,都没有想通这个好感度到底是怎么来的。
      我跟女主不过是并肩作战了一场而已,这算啥好感度?
      好吧,在特殊情况下,这的确算好感度。
      扼腕。
      上天并没有给我多少怀疑人生的时间,一个晴天霹雳就劈到了我的头上。
      失踪了一年多的愈之贤者婆婆死了,发现尸体的时候,尸体已经呈现出巨人观了。
      知道那个消息之后,我一个人在角落里窝了很久。
      所以,我那天突然想起婆婆不是没来由的,说不定就是婆婆在向我求救,而我居然什么都没做。
      什么都没做。
      婆婆和她家人的葬礼举办在我们学校,来的人有很多,举办的似乎很隆重,但我没什么印象了。
      我麻木的参加完了婆婆的葬礼,穿着一身黑西装,不知道该去哪里,也知道自己不该乱走,我现在这张脸要是被孩子们看见了,大概又能成为新的可止小儿夜啼的传说。
      我兜兜转转的回到了我的秘密基地,坐在树下蜷成一团。
      想尖叫,但是喉咙发不出声音。
      这到底算什么?
      凭什么婆婆要以那种方式死在那样的地方?而那个罪魁祸首铁斧布鲁斯,却躺在重症医疗室的病床上,让政府花了重金给他维持生命。
      好想杀了他。
      不,就那么轻易的杀死他又有什么意义呢?死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太便宜他了。必须让他在死之前品尝到他所犯下的罪孽带来的苦果,让他感受他所杀死的人之前所感受到的所有痛苦,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堕入地狱都不算完结。
      杀了他。
      他就在xx医院的b-16病房里,以我的身手混进那里不算什么问题。
      杀了他。
      先切断他的声带,让他发不出声音。再割掉他的手筋脚筋,让他没法挣扎。
      杀了他。
      只要小心一点,没有人会发现。
      杀了他。
      没关系的,这种人越早消失越好。
      只要轻轻一动,就可以杀了他。
      反正对于你来说,还有什么是比夺去他人生命更简单的事情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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