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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她的男朋友 ...

  •   那个夏天的热,和记忆里每一个暑假没什么两样,却因为一个人的归来,变得格外不同。她因长期在外就读难得回家,往常回来总是独来独往,而那个暑假,她身边多了一个身影,一个我从未见过的男同学。
      那天我路过那个熟悉的路口时,远远瞥见她和一个少年并肩站在屋檐下说话,那画面突然就撞进了心里。知道她回来了,我却没像往常那样立刻跑过去,脚像被钉在原地,心里乱糟糟的,像在找一个合适的借口,又像在等一个恰当的时机,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急切,能自然地走进那段我毫不知情的故事里。
      还没等我想好用什么理由去登门拜访,她倒先带着他来我家了。那是一个平淡的午后,就听见院门口传来她清脆的声音:“在家吗?”抬头一看,她笑着站在那里,身边的少年也跟着露出温和的笑脸。
      她见到我时,向那少年介绍:“这是我一起长大的好友,关系铁着呢,我在家的时候,从小到大,时常黏在一起玩。”
      那些话,我猜她早就跟他说过了,此刻不过是见面时的寒暄。可听在我耳里,却像被什么东西轻轻蛰了一下。见到他们的瞬间,心里像有浪头一样翻涌,一下下拍打着那片海岸。脸上却努力维持着平常的样子,只是跟他们打招呼时,声音里带着一丝不自觉的颤抖。
      经过她的介绍,我才知道那个年轻人的名字叫王爱军,是陇西县人。说起他俩的关系,她含糊地说是同学,可那眼神里的亲近,说话时不自觉偏向对方的姿态,哪像是普通同学或远亲?我都能看得出来,那是恋人之间才有的默契。
      那时她十八岁,情窦早就开了。我这个没出过远门、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像个“井底之蛙”,那里见过什么花花世界和鸳鸯蝴蝶。她在外面的世界里,早已有了自己所爱的人,本就再正常不过,只是我一直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罢了。在她初中尚未毕业的时候,她与一个中学老师之间就有了关系,我也早有耳闻,只是那些痛恨无处无处释怀,只得藏在心里,默默的让岁月淡化了它。
      王爱军确实是个惹眼的少年,英俊潇洒,理着利落的小平头,衣服虽不花哨,却洗得干干净净,说话时带着温和的笑意,让人觉得亲切。听她说,他还带了个稀罕物——数码照相机,走到哪儿都能拍几张留作纪念。
      那时候,数码照相机在我们村里可是闻所未闻的高科技相机,能用得起那东西的,在我们这些庄稼人眼里,就是实打实的有钱人。
      那年她十八岁,像朵盛开的玫瑰,带着一身的明媚,走到哪儿都能吸引住少年们的目光。那个夏天和她一起回来的是王爱军,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的、属于她两情相悦的恋人。
      那段时间我没什么正经事做,除了帮家里干点力所能及的杂活、剩下的时间就找来废旧的纸张和毛笔,在上面写写画画,打发日子。
      那天他们俩走进我家时,他一眼就看到了我贴在炕头墙上的那张自撰自写的篆书字画,“惜时如金”。他凑近了些,小声念了出来,随即惊讶地看向我:“哇!这是你写的?”
      我下意识看了看身边的她,她正笑着看我,眼里带着点鼓励。我赶紧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嘿嘿,让你见笑了,就是没事干胡乱画的。”他却连连点头:“不错不错,一个小学生能写出这样的字,真不简单!”他说这话时,眼睛里满是真诚的崇拜,我却只能尴尬地笑了笑,含糊着应付过去。
      那个暑假,他们俩在家住了至少半个多月,正好赶上收麦子。她家平时只有老奶奶一个人,老胳膊老腿的,干不动重活,他们俩一来,可算给老人帮了大忙。每天天刚亮,就看见他们跟着奶奶去地里割麦子,中午顶着大太阳从山上背麦捆回来,傍晚又一起去山泉里挑水。那段时间,他们俩形影不离,亲密得像一个人,我也就很少再去她家了,总觉得自己像个多余的人,站在旁边都显得碍眼。
      即便如此,她偶尔还是会来我家串门。有一次,她坐在我家炕沿上,絮絮叨叨地跟我说他的好。“他性格开朗,说话特有意思,”她笑着说,眼里闪着光,“昨天背麦捆的时候,他还自己改编了一段歌瞎唱呢,什么‘当我背着一背小麦的时候,当汗水还在流,当时间停住日也不分,我还是不和你分手,不和你分手……’”
      她说这些的时候,语气里满是甜蜜,我听着,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酸溜溜的,想笑又笑不出来,只能跟着她的样子,扯了扯嘴角,什么都没说。
      他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还是像从前那样,总爱站在远处偷偷看她。看她从堂屋里走出来,手里端着刚洗好的碗;看她在院子里帮奶奶晒麦子,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可每看一眼,心里就沉一分,那种思念不再是单纯的惦记,多了些密密麻麻的痛。因为我亲眼看着她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而我那点藏在心里的喜欢,早就被她的“不知道”挡在了门外。那种痛,一半是羡慕他们的亲近,另一半,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的自卑。我给不了他能给她的新鲜和安稳,连台能留住她笑容的照相机都没有。
      可她在家的日子太少了,她不在的时候,我整天对着空气想她;她在家了,要是不多看几眼,等暑假结束她走了,又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再见到。所以后来,我也不管他在不在,总找些借口去她家串门,就想看看那个和我一起长大的人,不管她的朋友是谁,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那天,我硬着头皮走进了她家院门。她一看见我,立刻笑着迎上来,还是像小时候那样热情:“来啦?快进来坐!”
      王爱军也跟着站起来,对我的态度似乎比她还要热络些。我们三人在屋子里闲聊,说着说着,他忽然冒出一句:“我这就叫爱屋及乌!”
      我虽然只念到小学,可这句话还是能听懂。他的意思很明显,是因为喜欢她,才连带着对我也这么客气,既爱她那个“屋”,也爱我这只“乌”。他大概以为我听不懂,才特意说出来,可我偏偏听懂了,却只能装作啥也不懂的样子。
      他们正是热恋的时候,又都是读过书的人,说话总爱带点文绉绉的词儿,好像这样才能显出自己的学识和才华。虽然他的话里没有半分恶意和嘲讽,可我听着就是不舒服,好像自己真成了屋檐下那只不起眼的乌鸦,全靠沾着她的光,才被多看一眼。
      其实那句话就是他俩对话中能体现出才华的表达方式,只是用得不够智慧,不符合场合罢了,我当然也能够善解人意,只是暗中取笑他的用词不当。
      没过多久,又有两个相好来串门,大家坐着没事干,有人提议玩扑克牌,我也赶紧点头应允了大家。心想能和她多待一会儿也好,这样的机会太难得。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不管是谁。有人正忙着找扑克牌、摆桌子,准备发牌的时候,他忽然凑到她耳边,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在场的人都听见:“你是我的唯一,我是你的之一!”
      他说完,还得意地看了她一眼,她红着脸推了他一下,眼里却全是笑意。我坐在旁边,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心里像被针扎了一样难受:喜欢就喜欢呗,非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这些肉麻话吗?你不觉得害臊,我听着还别扭呢!
      扑克牌还没发到我手里,那股子委屈和不甘忽然涌了上来,压得我喘不过气。我什么也没说,猛地转身就往外走。傍边的人都愣住了,大概没人明白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连平时最懂我的她,也只是惊讶地看着我离去的背影。
      我知道那样不辞而别大失礼节,可当时心里的滋味,除了自己,谁也没弄明白。那一刻,我真的吃醋了。忽然的离开,只是不想再多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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