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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郎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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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阿嵬最生气的原因,还不是被人笑话,毕竟岁数在这儿摆着,她还不至于和这些“夏虫”们“语冰”。只是回头想想这整套装扮费了她多大心力,她就憋屈。
黑袍子倒也罢了,她本就多的是。可那则宣扬时人好瘦骨的传言,就迫得她不得不天天勒紧裤腰,卸了法力为着十丈山跑。
半个月下来,生生把自己从几千年没变的珠圆玉润,糟蹋成现在这幅风吹就跑的矬样!
虽说她是只辟谷时候比总的吃饭时候还多的魈祖宗,但隔三差五也是要打牙祭的呀。更何况她下界以后就再没端着,十丈山都被她吃遍了,一顿不到位就腿软心慌,说话哆嗦好么。
但是就这,她都想法子挺过来了!偏偏还有那耍人的容妆,简直让她羞恼愤懑。
虽说彼时她也质疑过这扭曲的审美,但她一贯是尊书重简、奉旧籍为明灯的至纯之人,于是即便满腹狐疑,还是坚定地照着方子漫山搜来了那墨土、赭石、朱砂等一应物件。后又不辞辛劳地按着古法一点一点耐心研磨成细腻的粉,加入花蜜和琼胶,点了小火细细搅拌慢慢熬,半点不敢疏漏。
便是最后上妆,她担心自己年纪大了,弄不爽利这些年轻人的玩意儿,还特特唤了那小胭脂来,叮嘱她定要一笔一画好好给她打拾。
因为得了她编的一个草蜻蜓的缘故,小胭脂很欢喜,做起事来也周全。这细细描画一番,便是三个时辰。
所以到了最后,即便满山小儿都用一副扭曲的面孔看她,她也顶住了,自顾踌躇满志地下山,并坚信此战必胜。
可事到如今,她千万年的老肠子都要悔青了。
谁能告诉她,既是说好时人都性情端谨,自守风严的,为何街上这些小娘子个个儿半胸脯都露在外头,为何个个儿穿得好比娇花,谁谁儿都是丰腴袅娜,哪哪儿都是肌肤赛雪,眉如远黛,腮若芙蓉,唇红齿白的?!
不是说山下的人皆看不穿那红尘相思局,个个儿羞得很嘛,到底哪里羞了!
刚过桥没几步,又一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雌兽从她面前经过,带过一阵香风,呛得阿嵬眼疼不说,路过了还要回头再对她投以古怪同情的目光。
哼,不知死活的小东西!
要换做她年轻时候,谁敢瞧不上她,直接吞掉作罢。
“咔擦——”
阿嵬又啃下一口果肉,恨地嚼也不嚼也就咽下去。
虽说此番出师不利,但阿嵬不会就此放弃。以貌交友大约是不得行了,只好见机行事换个法子。
来时她算过,这中元节生魂亡魂交聚,那聚魂灯最是,正是她最可能找到那小郎的日子。
本着速战速决,早日重回往昔幸福生活最好再抱得旧人归的美好愿望,她必然得会继续努力。
可是随着回头看她的人越来越多,神情越来越不善,阿嵬也知道如此下去不妙。
只怕届时她还没找着那小郎君,就要被这些看起来就很闲的小兽们扭送去那处叫官衙的地界儿了。
若是被随意安个有碍金鳞城观瞻之类的罪名,那真是要烦死的。
阿嵬不怕官衙,可阿嵬怕麻烦。
于是她索性将没吃完的青果往袖袋里一丢,抽了发簪,将其悄悄化作一截红绳绕在指间。然后将霎时垂落,披散在后腰的乌发分作两边,任其从额前垂下,就此遮住大半的脸。
想了想,还是觉得不稳当,便再抹一块儿布巾遮了鼻口。
如此一来,灯影绰约下,任他再好的眼神也是看不清这古怪的姑娘。
阿嵬有了安全感,便适意地在金鳞城漫逛着。
她要找的人还不会出现。
摊手试了一下此时月儿的温度,唔,还未中天,那她不急。
中元节,大好的日子,百鬼夜游,生死同庆。她不在十丈山安安逸逸接受供养跑下来,就怎么都不会让自己一无所得。
又逛了好些时候,觉得差不多了,阿嵬就停在一处卖油彩假面的摊子前不动了。
忽而前头传来一阵喧嚣,阿嵬侧头去看,却因为熙熙攘攘全是人,她个子又矮,不动用法术,一时就很难探清前面是个什么情况。
正随着骚动的人流避让,一个提着一盏灯身量极高的身影忽然窜出来,将她拨旁边一推就飞快往前直溜。
动作相当麻利,也相当不客气。
紧接着后头又陆续追过几个衣着精致的年轻人,跑得气喘吁吁,明显跟不上他。
正是那人推搡阿嵬的一霎,阿嵬不仅看清了他面具下的形容,顺带还探了他的三魂七魄。于是眼儿一眯,也不气了,心里笑开了花。
好家伙,说是守株待兔,原来真有傻兔子往她这儿撞呐。
望着那群人消失的街口,好整以暇地掸了掸袖口的灰,又理了理有些褶皱的衣角,顺了顺头发,确定够端庄以后,才举步跟了过去。
一边嘴里喊着:
“诶——小郎君,你的拨浪鼓掉啦——”
姬禄也不愿意在这种日子满街乱窜,保不齐撞见个把从地府里跑出来溜达的,心一坏就把自己拉下去。
比如先前灰雀街面具摊那儿撞到的那个矮不楞登黑不溜秋,还阴森兮兮的东西,他匆忙瞅过一眼,真不知道是个啥掏心玩意儿。
可谁让他小爷生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且雅意风流的呢,如今为了得佳人笑颜,他也情愿做上一回要美人不要小命的越哀王。
估摸着已经跑出好几里,后头渐渐没了追他的声气,他才轻车驾熟地拐入一处小巷停下。低头看看快抖散的灯盏,没办法,又只好叹口气蹲下来整理。
忽地,就是一阵阴冷的风袭过,灯盏里的蜡烛闪了两闪就干脆地灭作一股青烟。
姬禄正一边掏火折子,一边奇怪怎得七月半了还刮冷风,一只细瘦的手却冷不丁就搭上了他的肩。
那手极冷,说是冰做的也不为过。温度透过夏日轻薄的衣衫传到他身上,绕是他火气旺,也冻得他都觉得肩头泛疼了。
姬禄心头一凛,还未来得及反应,就有一颗头凑到他耳后,随之扑来一阵清寒的气息。
他侧首去看,入目的是一头倾垂下的极厚的乌发。
一道还算温和的声音从头发后头穿出:
“小郎君呀,都说你拨浪鼓掉啦,怎得还一个劲儿往前跑。”
那语气听来和善,可姬禄却觉得诡异,脖颈上的汗毛不由地根根直立。
他腿一使力打算先站起来。
可不料那“人”力气极大,搭在他肩上的手看似没得用劲,却偏偏令他动弹不得。
他是天不怕地不怕,可蹲久了腿也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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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那日的十丈山。
近可摘月的山巅 ,清风低啸,阿嵬倒挂着看天。好半晌才开了口,语气平静又温和,若不是眼尾腥红,倒不知她这是要哭了。
“什么时候的事?”
故人看她如此,心里也不好过,软了声音道:“半月前吧,回天镜忽然就有了动静。不过是直到今晨才现的身。这事谁也没料到,他找到我时我也吓得不清。估计这会儿...上头都能炸了。”
“嗯。”阿嵬抹抹眼,却是笑了,“这么多年了,他还是这样。”
“你就不生气?”
“不啊,为什么生气。”他能回来,可是她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
“要知道,他可没打算来找你,至少目前没有。毕竟倘若是他要来,没谁拦得住。”
“无碍,不来便不来吧,至少他让我晓得了。何况下头脏,他也不该来。”需要时,她去见他就好。
“那你总该惊讶,毕竟我们都以为他形神俱灭,再无归来日。何况你为了他,甚至堕落至此。”
原来所有人眼中,她这千万年所为,不过是为他堕落。
“也不是,”阿嵬摇摇头,“你不明白,在这十丈山,动辄千万年就过去了,星月轮转,快如白电,岁月和山海皆不曾困我。我是真打算就此走到地老天荒,不想他却就这样回来了。如何不令我欢喜?再者……”
阿嵬轻轻拂了拂扫了她脸的枝叶,眨眨眼道:“我知道他迟早会回来,这是天经地义的。我无须惊讶,因为这才是他。”
下可碎地宫,上可破天穹,没有什么困得住他。
“而且,当初是我害的他。他去后,我没有一天不念他。”所以她一边后悔,一边绝望,同时也悄悄地一直等待,看不到尽头。
故人还是不解,执意问:“你既是如此想,那立在这十丈山后头的......”
阿嵬挥挥手止了山风,散了云雾,一时霞光万丈。山河落日里,她径自潇洒:“那不过我的念想。”
故人还要再说,阿嵬却翻身下树,轻越几步便自山谷向深涯纵落。不久,阿嵬轻快的声音在谷间回荡,她是真的欢喜:“昀华,莫要忘了你可是来劝本君的。”
忽听她唤了自己的名字,故人一怔,对谷底的人无奈一叹:“还用我劝吗,现在谁不让你去你大约就会和谁拼命罢。”
最后,阿嵬问了那聚魂灯的事。
故人摇摇头感叹,原来兜兜转转,那灯还是在下界寻了个宿主,且随之入了轮回。而阿嵬要做的就是寻到那宿主,取出那灯,交还上界。
阿嵬不以为然,这是她的刹土,寻人何其简单,可是等寻着了又该如何取出那灯呢?
“是连人带东西送回天界还是如何?”
故人依旧笑得和气,又摇摇头,轻声道:
“吃了他。”我
这话真是半点不和气。
阿嵬不喜欢,皱了一双眉:“为何,宿主一死那灯不也灭了么?且自我有神识起,就不吃人了。”
“那你可得克服一下。这聚魂灯的宿主确实硬杀不得,勉力杀之,那灯就如你说,会灭。”他刻意顿了顿,“但是你不同,若是你吃了宿主,那灯不仅不会灭,还会得你滋养,长明万年。”
阿嵬不解。
故人拍拍她的肩,拂去她黑袍上沾着的一根崖岸草,也不嫌弃,捏个清净诀就往嘴里塞,边嚼边说:“就说你这十丈山,没你之前,荒山一座。自你来后,却是一根野草也衔了神力,凡人食之便能得半仙体。真是了不得,无怪说连蓬莱也不敢同你比。”
阿嵬不置可否,心道:当然,那蓬莱早是死物,而自个儿的十丈山却始终鲜活,两者如何能相提并论。
故人继续自说自话:“所以说你这老魈,到底是与天地同寿的祖宗。通身清洁不说还功德无量,所以就算食了那人,也损不了你几分德行,你无须有心理负担。”
阿嵬抬抬眼,闷不做声。
可她就是有啊,人真的不好吃呀。
“吃了那人,聚魂灯就会在你体内被净化。待去了那灯的污浊,你再将其引出,带回上头,就算大功告成,能欢喜团圆了。”
阿嵬压根没能往团圆上想,满脑子飘荡的只有昀华云淡风轻的几个字。
“去吧,食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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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这些,阿嵬再看着前方那蹲做一坨,正在摆弄地上那盏东倒西歪的舫灯的小郎君,心里不由叹了口气。
心里难得有些愧疚地掠过去,把手轻柔地搭上他的肩尽量语气温软道:
“小郎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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