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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音乐舒缓,歌声轻柔,明楼右手轻搂程妙芳的后背,左手握住她的小巧的手掌,两人如巧燕归林般滑入舞池。
      她的手虽纤细,却紧实而有力度,掌心指间的皮肤并不是细嫩柔软的,有些粗糙,虎口、食指和中指有茧,这应该是时常持枪握刀磨出的,看来这个女子并不像今日表现的那样娇俏甜腻,明楼的眉微微一蹙,不过也对,青帮出身的,当然不会是贤良淑德、只会谈论衣服首饰的寻常女子。
      “明少,打量好了吗?”程妙芳笑吟吟的,对方打量自己的同时,自己也在打量对方,在这个时代,明楼的身高可谓是鹤立鸡群了,头发微乱,还不是电视剧里那种油光锃亮的汉奸大背头,儒雅俊朗,风度翩然,和那位演员竟有五分形似神似,只是年轻许多,她起了捉弄的心思,靠近明楼的脸颊,娇声轻语,“您觉得妙芳怎么样?漂亮否?可爱否?宜室宜家否?”
      汪曼春大胆热烈,法国人浪漫奔放,却也都没直白到这种地步,明楼委实吓了一大跳,脚下一顿,便错了一拍,好在世家子弟,跳舞这种事自然是纯熟的,小小慌乱之后,便调整了回来。
      “程小姐说笑了,”明楼有风度地笑笑,打起了太极,“我常年旅居巴黎,鲜少在上海,没机会加深了解,看来只能辜负程小姐的好意了。”
      妙芳却步步紧逼,语不惊人死不休:“没关系,祖辈父辈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盲婚哑嫁也能过一辈子。”
      “现在提倡新式婚姻,突破旧俗藩篱。”明楼语气虽稳,就是回答得太急了点。
      “那些标榜追求爱情的大多都是些抛妻弃子的假道学陈世美,为自己喜新厌旧玩弄女人找个道貌岸然的借口而已,锦袍面上光鲜,内衬里都是虱子。”妙芳不屑地笑笑,继而追问到底,逗弄到底,“明少你难道不觉得我们这样奔波忙碌,无暇谈情却又总被逼婚的人,还是不要浪费时间比较好?”
      “不觉得!”明楼狼狈地否认,顺便瞪了一眼屋角噙着笑明显在看热闹的明诚。
      “那怎么办呀,我还自觉比汪家那个鼻孔朝天比牛还牛气的曼春要强些呢,”妙芳故作哀怨地叹了一声。
      当年汪家和明家的恩怨闹得沸沸扬扬,整个上海滩的上流圈都跟着瞧热闹,看着眼前的帅脸果然因为提到旧爱破了从容的表情,她觉得心情愉快了几分:“不如……那不如将你家诚少给我罢。”
      “你说阿诚?”一出一出的,峰回路转,明楼简直招架不住,“我、我尊重阿诚自己的意见。”
      程妙芳回以一串清脆的笑声。
      明楼总觉得眼前的女子不仅出言大胆语出惊人,还颇了解自己,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一边逗弄自己,一边得意地摇呀摇呀自己的大尾巴,一曲舞罢,正好在明诚落脚的那一隅,便忙不迭把妙芳的手递到他手上,甩锅给自家弟弟。
      明诚一脸意外,像是被赶上架的无辜鸭子,不过还是乖乖地和妙芳跳起了舞。
      “诚少的舞跳得很不错呀。”妙芳笑眯眯。
      明诚身体绷得笔直,该环住对方背部的手也是虚空,闻言连忙说道:“明诚一介下人,当不得一个‘少’字。”
      腿长手美,小鹿眼带着几分无辜,声音低沉有磁性,帅死了。
      “程小姐在想什么?”看到妙芳神游天外,明诚轻声问。
      妙芳回神,嫣然一笑:“我在想,此时此情此景,我到底是因为我觉得我存在而存在,还是我真的存在?”
      “唯心和唯物的辩证,我更倾向于唯物。”明诚说。
      妙芳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也对,我眼前这位帅气俊朗的诚少,自然是真实存在的。”
      明诚的脸腾地红了。
      看着明诚红透的耳尖,妙芳想,好吧,现在的阿诚先生还小,未经风雨磨砺,还没有那种举手投足撩人于无形的风情,只有被自己调戏的份。
      “谢、谢谢程小姐夸奖。”他期期艾艾地回了一句。
      “不客气,只望下次见面,明少和诚少还能认得我这个小人物就好。”妙芳笑着说。
      一曲终了,妙芳就没再向别人邀舞,也谢绝了别人的邀舞,明楼则问回到自己身侧的明诚,两人聊了些什么。
      明诚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难不成告诉大哥,几分钟时间,程小姐只是一味翻来覆去地夸我好看?哎呦,说不出口,说不出口。

      ——那时候的程妙芳,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
      尽管更早的时候还有些渊源,那个英华风姿的青年果然不记得了,不过也对,一晃十年,自己华服浓妆,而那个脏兮兮的、瘦小干瘪的小男孩现今已经如此高大帅气,见面不相识也是正常——但更多的是,久别再见,明家两兄弟初长成、果然长得很帅的感叹,以及一直没搞清楚,多年来偶尔纠结的——到底是这个世界是因为那本书和电视剧而成,只是自己日有所思南柯一梦,是个新开发的角色扮演游戏,还是这个故事真实发生在宇宙的某个次元某个空间某个节点?
      甚至,因为看了太多虐恋的、生离死别的、撒糖的、日常向的各种楼诚CP视屏剪辑和同人,总是用好奇的恶趣味来脑补两人的各种情形,毕竟好像无论谁插在两人中间,似乎都破坏了这份默契和完美。
      一曲舞尽,她并不流连不舍,和明诚礼貌道别之后,回身在冷餐桌上取了杯香槟就走向杜镛。
      “先生,章先生。”
      虽说是义兄妹,妙芳更习惯叫杜镛一声“先生”。
      “眼光顶好。”章枚叔笑着说。
      妙芳笑着点点头:“那是自然。”
      “不妨真的试试?”杜镛朝那边身姿挺拔的两位年轻人看了一眼,笑着说,七分笑谑,三分试探。
      “他们很快就要回巴黎去哒。”妙芳收回目光,笑着摇摇头。
      这个世界,她熟悉而又陌生,熟悉是因为曾经每每听长辈说起,回回在书中了解,次次在影视中看到,陌生是因为,这毕竟不是一个平面的抽象的描述,而是活生生的生活,而其中让她最陌生却又熟悉的,让她稍微安心的,就是明家三兄弟了,可这不等于,她要干预明家的命运,介入他们的生活。
      看着远处高大帅气,站在一起就像一幅画的两人,程妙芳心里想着,此情此景,若是留下照片,那些楼诚党们该要激动跳脚,大呼“好甜”、“被塞一嘴狗粮”了,她喝了口香槟,笑得狡黠:“这样便很好,欣赏了两个美男子,又没有后续这才不尴尬,不然因着章先生和先生您前头那一番昭告全上海的话,日后他又拒绝了我,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章枚叔哈哈大笑。
      杜镛伸手点点她:“你就搪塞我吧,野得没边了,女孩子韶华易逝,将来找不到人家要你,可别来朝我哭鼻子。”
      妙芳做了个鬼脸,声音俏生生的:“才不!”
      民国满地的都是奇葩渣男贱货封建老古董,才不结婚呢。

      杜镛第一次见到程妙芳时,陈淼12岁。
      在自家大公馆门口,彼时,大公馆还不叫大公馆,只被叫做“杜家”,后来又洋里洋气地,叫“杜公馆”。
      他正要上车,听到侧后面街角处脆生生的嗓音,带了五分婉转又短促的上海调调,却又有一股壮烈的味道:“杜先生!杜先生!杜先生!”
      声音由远及近。
      身旁的帮众大惊,唰啦唰啦地,刀出鞘枪上膛,亮晃晃乌洞洞,硬生生将这个小囡挡在了三四米开外。
      小囡急停下脚步,最近的枪口离胸只有一尺远,她吓得双眼紧闭,一手挡在脸前,人止不住地微微哆嗦,明明怕得要死,却又用力抿着唇,故作无畏。
      自己突然对她有了兴趣。
      他朝手下挥了挥手,众人半垂下手,武器依然在握,并不放松,仍是戒备的状态。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他笑眯眯地问——杜镛长得并不好看,嘴有些突出,高颧骨,细长眼,长相和职业十分之吻合,因此想要笑得和气,却愈发让人头皮那么一紧。
      “我、我叫程妙芳!”声音打着颤,小囡上前两步,两侧的帮众连忙上前,用十分不客气的力道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她用力挣扎了好几下,将扭着她手臂的大手甩开才罢休,狠狠瞪了方才抓住他的两个瘪三一眼,才揉着痛处说,“我想和杜先生商量点事。”
      那些个混混们闻言哄堂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这可真是黄毛鸭子下水,不知天高地厚啊,在堂堂上海青帮三大亨之一的杜镛面前说什么商量,多少人就算想用个“求”字,也轮不上见一面呢。
      小囡就那么站着,定定的,脸稚气未脱,眼神里却透着倔强,仿佛一簇火,虽小却烈,又仿佛一方岩,丝毫无动。
      他心里“噫”了一声,心里更觉得有趣,又有些怜惜,这个小囡约莫比自家翰儿、宁儿还小些,翰儿、宁儿见着自己尚畏畏缩缩不敢吭气,这小囡倒难得。
      “嗯哼!”他清清嗓子,示意下面的人都退开一步,走到她面前,亲切地问,“你想与我商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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