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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   ——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明楼都以为自己和程妙芳的第一次见面,是在1935年,也就是民国二十四年农历新春的正月里。
      那夜,大上海戈登路上的百乐门衣香鬓影,热闹非凡。
      青帮大佬杜镛为了自己新认的义妹,在此举行一场舞会,既为庆祝,也是将之的身份郑重地对外宣告。
      上海百万人口,十里洋场,几年间烽烟四起,军阀倾轧,日寇步步紧逼,东北沦丧,每年涌入上海的流民难民以几十万计,可是上流的圈层起伏动荡,却并没有扩大多少,若有新人跻身,对应的,必有家族没落,彼此间总是熟悉的面孔,彼此间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可是太太小姐们依然乐此不彼地在各场舞会和茶会里穿梭,即使遇上的还是那么些人,而男人们也依然乐颠颠地往来于各种场合,即使拍自己马屁的总是同一个人,自己要拍马屁的也总是同一个人。
      明楼从服务生手中的托盘里拿起一杯香槟,环顾四周言笑晏晏尽情享乐的人们,对身侧的明诚低声说:“以为遮耳塞目便能粉饰太平,给自己织个高人一等的可笑幻梦,国不成国,家不似家,非要等列强洋夷把枪指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知道死期不远吗?!”语气带了几份郁愤。
      明家家训乃是实业兴邦不涉政治,父亲期望他成为有位学者,姐姐放弃姻缘和理想为他守着家业,他却瞒着最亲的人们违背得彻底。
      可他以为加入国党便可报效国家,却发现南京政府比起“攘外”更热衷于“安内”,他以为秘密加入蓝衣社,奔波于巴黎和中国之间,便可清肃党内积弊,进而护国救民,却愈加发现有权者贪鄙,有志者无权,从上到下,这一梁一椽一柱都已经烂透了。
      他刚刚才知道,害人无数,他多次上报,一心想要抄毁的上海北郊浏河镇的烟土厂,竟是蓝衣社为了敛财直接经营的产业。
      他很迷惘,他的愤怒和失望无处宣泄。
      明诚看着大哥紧皱的眉头和阴沉的脸色,有几分惴惴和心虚,与大哥朝夕相处,对明楼偷偷加入蓝衣社和那些神神秘秘的举动虽假作不察,其实心中了然,只是不知道大哥这些天的低落具体所为是何。话说大哥心怀报国之心,违背了大姐的期望,总希望自己能完成他不能完成的,在学业上对他严格要求,可惜他也违背了。
      就在这次回国之前,他已秘密入党,并加入巴黎地下交通组B组,“烟缸”麾下,代号“青瓷”。
      兄弟亲人,本该彼此信任,相亲相爱,都是为国靖忠,却因为分属不同阵营,心中存了秘密,这算是什么事儿啊。特别是自己,明家救了自己,收养自己,让自己上学,教自己道理,有所欺瞒,更加不该,可是……
      他收回思绪,沉默一会,小声提醒说:“大哥,别板着脸,我们可是替大姐来的。”不论是为了什么事心情不好,现在还是请披好你风度翩翩儒雅潇洒的明家大少的外衣,既然不能尽本分接掌家业,要辛苦大姐殚精竭虑支撑这个家,不过是代替出席一场舞会,总得尽些心力吧。
      阿诚说的是,明楼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将那一腔火气压下。
      这时,二楼的楼梯上一男一女正缓步而下,宾客们纷纷停下舞步和谈笑,向那边望去。
      男的四十余岁,一身青灰色长袍,中等身高,身形清瘦,女的不过二十花龄,身量比上海小囡略高一点儿,一身浅绿绣粉色桃花朵朵的合身旗袍,十分大胆地开叉到腿根,愈发显得腰细腿长,身形姣好,头发略微烫过,在脑后绾了一个别致的发髻,所佩戴发箍发夹耳环镯子戒指,全都是金镶红宝,完整的一套,贵气的打扮,衬着一张清秀的小脸,看起来娇娇俏俏的。
      太太小姐们马上开始小声议论,有眼红那套名贵首饰的,有妒忌那玲珑妖娆的身材的,有喜欢旗袍新样式的,还有评价妆粉口红的。
      男的是杜镛,女的,自然是今天的主角。
      杜镛抬手轻挥,音乐便戛然而止,窃窃私语也停了,场内霎时变得安静。
      他轻咳一声,开始说话:“各位来宾,众位亲友,谢谢大家拨冗参加杜某举办的舞会,今天是个好日子,在这个好日子里,我要将一位美女,一位淑媛郑重地介绍给大家,”他顿了顿,笑着看了身侧挽着自己臂弯的女子一眼,“她叫程妙芳,聪慧大方,温婉素雅,而且行事利落,不让须眉,深得我心,我与妙芳正式结为兄妹,今早已择吉时在香堂点了香磕了头,现在特地让大家都见见认认,他日我家小妹行事,大家且在我的面上,多看顾几分。”
      “好说好说。”语音刚落,大家还未来得及鼓掌,杜镛的至交好友,文坛巨擘章枚叔就大声笑谑,“只是不知道这位小妹芳龄几何,可曾婚配,今天恰逢其时,上海的青年才俊不说半数,总有十之一二不是在这里,就是父母姑姨在这里,说说喜欢什么样的,不定莱阳你很快连妹婿也有了。”
      场内宾客附和而笑。
      杜镛自幼父母早丧,早先在水果店当学徒,卖了三年水果,得了个“莱阳梨”的外号,混江湖后辗转直上,发迹后也不以当年落魄事为耻,反将“莱阳”做为自己的字,他闻言大笑:“我这妹子,双十有一,人顶好,本事也顶好,自是能配顶好的人家,顶好的男子,不过她脾气古怪,说是不看外貌,不求学识,不问家资,定要自己看上眼的才罢,也不知是哪位有这个福气喽!”
      场上“嗡”地一声腾起大家的议论声,杜镛现下虽有权有势,但过得是刀头舔血的日子,面上奉迎却心存鄙夷的人着实不少,觉得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人也不少,当然,算计利益想要借机谄媚一步登天的更不少。
      明诚站在明楼身后,用手肘顶了顶大哥,轻声打趣:“我看了这满场公子哥,孙家的纨绔年前刚赌输了三千大洋,李家的小爷虽未成婚,小公馆倒有三个,还有王家那位,对了,就是你两点钟方向一直打哈欠的那个,抽大烟呢,看来是瘾头上来了,竟没有一个比得上大哥你,明家大少,巴黎大学讲师,又不拈花惹草……”
      “啧!你讨打呢!”明楼把脸一肃,小声斥道:“别说我没这个意思,若是真有意思,一个汪曼春就把我和你打发到法国去好几年,再来个青帮女太保,大姐还不得先家法伺候,再把我们俩发配到爪哇国去度过余生啊!”
      “那倒也是。”明诚悠悠地回了一句,“大姐那性子脾气,火爆刚烈,说一不二的,还是顺着点,咱们才有好果子吃。”
      两人说得热闹,没仔细听上头杜镛对程妙芳说了句:“妙芳,你看看,请谁和你这跳第一支舞呀。”
      妙芳美目流转,须臾娇笑:“那自然是大哥您了。”
      “免了免了,”杜镛挥挥手,“我这不会跳舞的老人家就不煞风景了,你一向胆大有主意,今日倒也让我们看看,你会中意哪一个。”
      听着这句话,在场颇有些人不是滋味,大家都是有些家产地位的人,就如萝卜白菜一样任人挑拣,被挑上了还得感激涕零不成?!不过是迫于青帮淫威,不敢作声而已。
      陈妙芳也不矫情,嫣然一笑,便优雅自若地款款走向人群。
      然后在明楼面前停了下来。
      明家两兄弟齐齐愕然,只见那花瓣一般粉色的嘴唇里吐出甜腻的嗓音:“明先生,便请你跳这支舞,如何?”
      明楼脑子里有万千念头转过,面上却只愣了一瞬,便恢复了从容绅士的笑容,牵起递过来的纤纤玉手:“我的荣幸。”
      那头,立即有人上前对杜镛耳语了几句,杜镛恍然大悟,他在上海手眼通天,却与明家这支当家的明镜无甚交情,更逞论这位鲜少出现在交际圈的明家大少,倒是与另一支的大家长明堂有几分相熟,他对章枚叔说:“你看,不愧是妙芳,一挑就挑到了全场最好的。”又摇头笑道,“明家长子,高大俊朗,风度翩翩,又是巴黎大学讲师,还说不看相貌学识家资,偏挑了个相貌学识家资具是最好的。”
      “你呀,”章枚叔调侃,“利锥破囊,珠玉荧光,真正的才俊自有风流气度,怎么可能泯然于众人呢,自然一眼就看到了的。”
      音乐响起。

  • 作者有话要说:  荧光蓝是我的第一篇文,从14年十月开始动笔,攒稿,圣诞节发文,到16年农历新年完结,足足两年多的时间,这种体验很新奇,其中的辛苦也不足为外人道,在工作和育儿之余争分夺秒,还有查资料、卡文之类,完结之时,既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怅然若失。
    而这篇文是计划之外的,第二个文本来是一篇古言穿越文,可笔力有限,写着写着颇不顺利,这时恰好女儿暑假,随着奶奶或外婆四处避暑游玩,我难得有闲暇,于是看了《伪装者》和《琅琊榜》,又起了写同人的心思。
    特别是看了一本伪装者同人《孤红》之后,心中极为震动,成了开篇的动力。《孤红》写得实在很好,文笔好,故事也好,情节和历史丝丝相扣,虽然是假的,但实在很真,就是因为太真,看得人心里战栗凄惶,憋着一口血吐不出咽不下,要怎么在那样残酷的年代,给他们一个好一点的结局呢,这就是这篇文的来由。
    虽然是一篇YY文,亦是花费了心血的,动笔之时在盛夏,断断续续,几易其稿,发第一章的现在,离圣诞也不远了。
    因为这是一篇YY文(这是一篇YY文。这是一篇YY文。这是一篇YY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自然有金手指和各种简单粗暴的主角效应,考据也并不严谨,看不下去的,请自行右上角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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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镛即杜月笙,杜镛字月笙,章枚叔——章太炎。章太炎与杜月笙交情极好,杜的家谱就是章帮忙修的,杜月笙原名杜月生,“镛”和“月笙”都是章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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