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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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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宇挥挥手,亲自把人拉进店里:“怎么了,看到我像见了鬼一样。”
方琳跟在后面咬牙切齿:“能不见鬼吗?自从开店之后就再也没见到过的‘老板’突然来店里,整整三年啊我的天!三年!我要是有孩子现在都能打酱油了。”
决晴好奇:“您是这里的老板?”
陆宇点点头:“是的。”
“真难以想象……”决晴又道:“您三年没来?”
陆宇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决晴竖起一根手指,指向身后的方琳:“看上去您的下属对此感到非常不满。”
方琳:“……”
方琳:“这都能听见?”
“背后说老板坏话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哪怕这个老板跟你有二十多年交情。”陆宇歪着脑袋半开玩笑地说了句:“这就是为什么你到现在都没有男朋友。”
方琳丝毫没有身为下属的自知:“相比那个,我觉得认识你才是更关键的原因。”
“不过现在,我觉得也许你还能派的上点用场,”她转头看了一眼决晴,话却是对着陆宇:“不介绍一下吗?”
她的眼睛很大,又化了妆,虽然没有戴美瞳但已经比大部分网红妹子闪亮多了。这会儿充满好奇地看着决晴,大有一副不从陆宇那儿问出决晴他家姥爷姓什么不罢休的势头。
陆宇慢吞吞地哦了一声,开口道:“方琳,我发小,总的来说就是孽缘。这位是……决晴,呃……”
决晴:“您好,方女士,我是陆元帅的……”
“朋友,”陆宇立即打断决晴:“是Ashes遇到的朋友。”
Ashes是陆宇常去的酒吧。
方琳顿了顿。她眨着眼睛,看上去有很多话想说但又不知如何开口。最后,她跺了跺脚,高跟鞋非常不自然地和大理石地面摩擦出清脆的响声,把陆宇拉到一边。
“真不敢相信,三年没回国而已,”她露出夸张的面部表情:“你这什么贫乏的介绍方式?中文能力缺失到这种地步了?”
陆宇无奈:“真的就一朋友,我都刚认识没两天,你让我说什么?”
方琳:“我去,陆大少,你知道我对他很感兴趣。看在我这种单身狗天天被你女朋友朋友圈狗粮呛到的份上,嗯?”
“方琳,我已经分手了。”陆宇突然严肃,他用手摸了一下鼻子:“半年前就分了。”
方琳有点愣住:“啊、啊?那她怎么还……”
陆宇:“Amy怎么发她的朋友圈是她的事情,和我无关。”
方琳立即掏出手机:“哦……那为什么分手?劈腿?吵架?还是你总算发现你在包养她这件事了?上了欧洲吐槽君没?我得去翻翻。”
“方琳,”陆宇不太愿意和自己的发小讨论这个话题:“我们打住,我还有事呢。”
“By the way,”他回头走了两步,复又折返,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 Not him.”
一口标准的伦敦腔说的标准又动听,说完就大步流星地回到决晴身边去了,留下方琳一个人闷头闷脑地站在原地。
陆宇没有直接走到决晴面前,而是一边走一边从旁边随手拿了两件衣服。他把衣服丢进决晴怀里,伸手一指:“喏,去试试。”
“是,元帅。”决晴回答道:“以及,Amy是您在地球的前女友吗,元帅?”
陆宇:“……”
陆宇忍住了锤他脑袋的冲动:“是这样,你小子以后别瞎偷听人家说话。”
决晴一脸无辜:“元帅,我不是故意的,只是这个距离……”
陆宇:“别可是了,赶紧给我进去。等等……先回来,你、听得懂英语吗?”
“您是指古地球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的英语的话,”决晴顿住前往更衣室的脚步,认真回答道:“我在飞船迫降的时候并没有来得及装载,只装载了降落地常用的中文。”
“……which is a very good thing. 虽然我觉得你这里的中文用法不太对。”
“您说什么?”决晴没听明白,他抿了一下唇,然后说道:“呃,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我可以让娜塔莎……”
陆宇立即有点:“不,不用了,就中文就行。”
事实证明,决晴正如陆宇想的那样,是个标准的衣架子。
陆宇给他选了三套衣服,分别是截然不同的三种风格:一则休闲随意,一则纯白无瑕,一则稳重深沉。偏偏这人三种风格都非常适合,让他一时陷入了难得的犹豫。
“我觉得还是那件墨绿色的短外套好点,”方琳在旁边托着脑袋评价道:“比较休闲,看上去像邻家大哥哥。”
陆宇在她旁边拍掉了她习惯性往嘴里咬的指甲:“可是白大衣也不错?很有男神气质。”
“这倒是。”方琳眨眨眼:“黑西装就有点刻板了,看上去不会像黑客帝国的那谁吗?”
“史密斯特工?不,你错了。”陆宇否认道:“他身上自带的那种气质让他看上去非常、非常……就那什么……”
方琳顺口接道:“禁欲?”
陆宇轻拍桌子:“对。”
方琳倒吸了一口气:“嘶——想看!”
“谁让你中间去厕所了,活该。”陆宇揉了揉她额前的空气刘海,然后在沾上一些黏黏的东西之后露出了一脸嫌弃的眼神:“这么多发蜡?知不知道没人看?”
“管你屁事,”方琳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还顺便吐了个舌头:“又不是给你看的。”
陆宇不再理会她,他仰起头,看了一眼正穿着白大衣的决晴:“有喜欢的吗?”
“元帅喜欢就好,”决晴回答:“我的意见不重要。”
陆宇努努嘴,严重怀疑未来世界到底给他洗了什么脑。他把手插在裤袋里,走到决晴面前,伸出手拉了拉他的衣领:“不,你的意见很重要。”
陆大少爷深知这招有多撩。果不其然,决晴的眼神飘了飘,然后轻咳一声,回答道:“我觉得,都很好。”
“那是,毕竟是我的手笔。”陆宇怡然自得地怕了拍决晴的肩:“那就都带走。”
他挥挥手,让方琳帮忙找人把三套全部收起来,然后打包带走。
相比陆大少爷自以为是的霸总姿态,决晴反而有些懵:“这些……都是您的手笔?”
陆宇点点头,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就差把“得意”二字刻脑门上地说:“嗯,在国外的时候画的一些设计,让方琳做出来的,勉为其难算个时尚品牌,玩儿票性质,你懂的。”
方琳在一旁插嘴道:“可得了吧,明明你才是老板,可除了设计其他什么都不管。打样送厂宣传包装售后都是我一个人一手经办,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以为我是老板了?”
陆宇:“说明我慧眼识人?”
方琳:“说明你甩手掌柜!我需要涨薪!涨薪!”
陆宇应付道:“给你涨0.1个点的股份,乖,别闹了。”
他看向决晴,很明确地从对方的眼中看到“崇拜”这两个字的进度条又涨了一些。
“不至于吧,”陆宇笑道:“只是画点衣服而已。”
决晴摇头:“不,我只是没想到。”
陆宇:“没想到什么?”
决晴回答:“没想到元帅除了众所周知地沉迷机甲和红茶味的营养剂以外,还有别的爱好。”
“红茶?”陆宇摸了摸下巴,调侃道:“虽然我确实不认识你说的那位元帅,不过我相信我们一定很聊得来。”
原因无他,因为陆宇从小到大那贫瘠到十指可数的爱好里就有红茶。
陆家大少爷能泡吧、能喝酒,这事儿全S城的二代们都知道。真的比起酒量来,陆宇虽然说不上第一第二,但能在下半场保持清醒还是绝对没问题的,碰上山东朋友都不怕的那种。
不过酒再烈,对陆宇来说,都比不过一杯红茶。
还是糖加的特别多的那种。
陆宇不嗜甜,对甜食的爱好只能说一般。准确的说,甜辣咸酸苦就像这世界上大部分事情一样,在这人眼里都差不了多少,唯独红茶是他所偏好的。因为过于偏好,在整个S城的二代圈子里都相当有名。而且由于这事儿过于滑稽,以至于“在酒吧点酒前先来杯红茶”这事儿差点成了S城二代圈的梗。
他在留学时常去的酒吧里更是有一句话:想搭讪陆大少?与其用酒不如用红茶。
“红茶味的营养剂?”方琳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衣服,转手交给陆宇。她刚刚有些分神,只模模糊糊听到了这个词:“那是什么?新出的网红产品吗?”
有问必答的决晴:“不,那是我出生时候发明的一种营养剂,为了满足我们这种在出生时因为没钱去除味觉神经的人类所开发出的……”
“咳咳,时间不早了。”陆宇轻咳一声,打断了决晴的话。他一把拉住后者的手腕,对方琳说:“我们得回去了,店里的事情就麻烦你了。”
说完,他还特意补充了一句:“对了八卦女,千万、千万、千万别把决晴的事情告诉曹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