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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

  •   鬼王看着一手创造的人形,稍作沉思,把一排长长望不到尽头的“女人”变得更加前凸后翘,身材突破极限,估计女涡看到了也会一脸惊恐。但鬼王很满意。
      童童还是那副表情,瞳仁没有一丝转动。
      鬼王身下是鲜花汇聚成的床,五颜六色,色彩斑斓,各种各样的花争相斗艳,浓烈的花香味,熏得普通凡人会泪流不止,但鬼王不一样,估计嗅觉是没有恢复。他一手支起脑袋,另一只手不断扣花的芯,抠出满手指的香甜花汁,送进口中,非常不雅地伸出舌头舔干净,样子就跟村口的老黄狗舔手指一样。
      同样花花绿绿的外袍系得随意,裸露出大片胸膛。
      他扯开衣服,低头一看自己白得病态的胸膛,除了两个区分正反面的小点点,什么也没有,觉得非常单调无趣且缺乏美感,他按照自己独领风骚的审美,在身下挑了朵最为鲜艳夺目的花朵,直接画了朵在胸腹上,还是一朵加大版的,铺满胸腹。巨大的花瓣边缘爬上脸颊,鬼王的长相偏向硬朗,跟阴柔扯不上关系,要是装着正常,光是模样也像是一名征战沙场的武将,但花瓣尖尖现在一边脸上,并不显阴阳怪气,反倒另有一番风味。
      他又扭头看了看同样觉得单调无趣缺乏美感的后背,同样照画葫芦地来了朵一模一样的大红花。他自顾自地沉溺欣赏,很久才念念不舍地披上外袍。
      鬼王在花床上滚了一圈,头发沾上几朵颜色各异的花瓣,发现童童没歪着脑袋,眼睛方向向着自己,虽然仍是空洞无神。鬼王用与他外表不匹配的语调“咦”了一声,“白毛毛,原来你会动的??”又挠挠头发,挠下一朵花瓣,用手指搓得稀巴烂,再跟弹鼻屎一样,弹走了。
      鬼王让两排绿藤人跳舞,跳得毫无节奏,跟鬼上身抽搐一样,他就是无聊,想看看童童这个堪比木头的小人儿是怎么动的。
      绿藤人的群魔乱舞并没有吸引到童童半分注意力,他还是呆呆滞滞。
      鬼王摇摇头,轻笑一声,反倒勾起了好奇,眯起眼,透过童童的双眼,去看到童童曾看到过听到过的一切。魂力层层叠叠刺破童童漆黑闭锁的识海,鬼王忽然觉得无趣,以为他是一个瞎子,瞎子的世界又是多么寂寞的单调,全然不感兴趣,但漆黑中,鬼王忽然捕捉到一丝光,他嘴角勾起,搽走掉落在肩头的花瓣,自言自语得神经兮兮,“啧啧啧啧,原来我也有失策时候啊。”叹气连连,捧出病西施的伤心娇容,但手下魂力丝毫不减,还倾注加倍。
      鬼王毫无怜香惜玉尊老爱幼之心,以他这样毫不留情毫无分寸的搜魂识海,哪怕是刑天黑无常这类修为强悍的鬼狱鬼使,也无法撑得住。
      童童就只是扬起了小脸,白色瞳仁睁得大大。
      鬼王再一次十分满意,是因为终于看到这根木头人是怎么动的,但并没有觉得有何新意,没有出现什么特殊,满意过后有点点扫兴。
      童童瞳仁睁得越发空洞,四周绿藤人开始扭曲变形,渐渐流失生命,疯狂地枯萎。
      鬼王忽然哈哈大笑,笑得双手拍打花床,眼角露出蔑意,“你这个小人儿也太不自量力了吧,想噬本王魂?哈哈哈哈哈,你哥哥,不,你叔本王我,也不对,论年纪,本王也算是你不知多少辈上的祖爷爷,哈哈哈,本王——”他目光转冷,一冽寒光闪现,“本王也是噬魂者,本想就翻看你的记忆,既然你动了杀念,那本王不奉陪,就有违本王的处事原则了。”人若犯我,我必加倍奉还。
      鬼王蛮横无理的魂力疯狂吞噬识海,但,他发现,无法同化,简单粗暴点就是消化不了。
      噎着也怪不舒服的,他尽悉吐了出来,讪讪地挽回面子,打哈哈道,“小屁孩,逗你玩呢。”鬼王的情绪比小孩子还要不稳定,本应喜上心头却竭斯底里,就像现在暴跳如雷的却风平浪静,甚至还心情不错,对童童的识海感到更加好奇,任由魂力在漆黑的万无边际中,四处飘荡,
      那束光又是一闪而过,但鬼王敏锐捕捉到,用魂力捕抓到,钻进了光里面,霎那间,魂体震撼,天翻地旋,许久鬼王才找到方向,只见四下明亮。那是日落西山的余晖,轻轻揉揉,笼罩大地。
      鬼王被这夕阳光芒刺得有点恍惚,恍如隔世般的感觉涌上心头。他分不清是童童的识海里看到的记忆,还是自己的记忆,他去看到这一切,是远处群山连绵起伏,绿下河水缠绕,山涧中几处炊烟袅袅,他忽然很想唱歌,记得以前他会唱一曲,但是曲名曲调全然忘记了,鬼王忽然很懊悔,觉得自己不应该忘记的,感觉是失去了一段珍藏。
      葱郁的大树十分高大,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在树脚下蹦蹦跳跳,一只跳出草丛吃草的兔子,惊飞了鸟,叽叽喳喳。
      鬼王看着小得可怜的小鸟,眼泪就出来了,他魂体残缺不全,记不得前尘往事,模模糊糊的记忆被翻出,他依稀记得,万古年前,他藤身上,栖息过一只鸟,鸟每天每夜唱个不停,哦,自己会唱的曲,好似就是那只鸟教的。
      那只鸟呢?
      鬼王想不起,凭着内心的直觉,那只记不起模样的鸟,对他无比重要。
      那只鸟去哪了?
      鬼王两千年来,头一回生出要离开这个不见天日的地心,要去找回那只鸟。

      “吴刀翦彩缝舞衣,明妆丽服夺春辉,扬眉转袖若雪飞。
      倾城独立世所稀,激楚结风醉忘归。
      高堂月落烛已微,玉钗挂缨君莫违。
      李白金花折风帽,白马小迟回。翩翩舞广袖,似鸟海东来。
      李白微雨散芳菲,中园照落晖。红树摇歌扇,绿珠飘舞衣。
      繁弦调对酒,杂引动思归。”
      ……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魅惑的嗓音低转浅唱,一歌曲尽,唱尽美人妙曼舞姿。

      “竞春台榭,媚东风、迤逦繁红成簇。
      方霁溪南帘绣卷,和气充盈华屋。
      金暖香彝,玉鸣舞佩,春笋调丝竹。
      乌衣宴会,远追王谢高躅。
      籍甚四海声名,林泉活计,未许翁知足。
      日日江边沙露静,人徯东来雕毂。
      八锦行持,五禽游戏,已受长生箓。
      衮衣蝉冕,最宜双鬓凝绿。”
      ……
      缓歌慢舞凝丝竹,糜糜芳音,有勾魂摄魄的蛊惑力。人群拥挤,花笠踮起脚尖也就看到金钗闪闪的发髻,
      罗袖动香香不已,姑娘们身上的香而不俗的香气远远飘来,丝丝缕缕钻进鼻腔。花笠抽抽鼻子,觉得香甜,不由得道,“这姑娘肯定是个大美人。”
      姜树宏凭借身高优势,将一切尽收眼底,歌唱的姑娘一身华丽锦服,比起那些争相斗艳的女子,可以用端庄优雅来形容,给人一种是出身书香门第的感觉,满身书卷气倒也不违和。对于女子的美不美,姜树宏无心理会,反正在他眼里,谁也比不上花笠。
      地赤松叹了一声,“一切皆为虚幻。”
      花笠闻言,看着他,眼中尽是不解。
      地赤松道,“我看到了那位姑娘身上带有将死之气。”
      “没发法解救了吗,”花笠伸长脖子努力瞅瞅,姜树宏想将他搂起,却被地赤松抢先一步,花笠一睹芳容后,颇为尴尬地推了推,地赤松将他轻轻放下。
      花笠不敢去看姜树宏的脸色,摸摸鼻子,“这姑娘长得真好看,这也怪可惜呐。”
      地赤松笑道,“所有相皆是虚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对于皮囊:美好的皮囊,其实都是虚幻的,始终熬不过时间的消磨,在流失的岁月中,美人迟暮,所带来的苦恼,也是因为一副皮囊,如果看重的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人生在世,可以免去很多烦恼。但是偏偏世人执着,执着追求皮囊,用各种各样的邪门歪道去求得一副好皮囊,但是往往会反噬。”
      他忽然很伤感,叹了一口气,“爱情也是这样。”低头情深深雨蒙蒙地看着花笠。
      花笠语塞,下意识避开他灼灼目光。
      姜树宏反倒轻松一笑,慢调道,“可是虚幻的爱情却也是最美的!如坠梦中,近在眼前,却触摸不到;遥远的总是最美,因为遥不可及,充满想象,却难以了解。真正的最美,在于人心所营造的幻境。这种美,值得一直去追寻,即使花去毕生的时间,得到心碎的结局,却依然在憧憬。”
      花笠不用抬头都能感受到姜树宏的炽热目光,他忽然像个无措的小孩,站在大人身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干些什么,他绞着衣带,艰难苦涩道,“其实就像追求尘世间的功名利禄,如果不执著世间的一切物质名利,就不会被物质名利所控制;正由于人追求这些感官之物,才会变得不快乐……”
      姜树宏摸摸他的脑袋,顺着他的话语,接着道,“一切皆流,无物永驻。人就是太在乎自己的感觉、感受,因为才会身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所以记得佛家的句:一切皆为虚幻。人生如梦随风散!聚散,喜忧皆是缘!”
      “嗳!!”章丘斗鸡般的大嗓门响起,一个箭步,非常自来熟地半挂在花笠身上,其实他也只不过是顺手,没办法嘛,姜树宏太高够不着,地赤松太壮,够不过来。
      他一伸手,马上拉来两道略带攻击性的目光,章丘浑然不觉,浑身酒气,虽不至于醉,但半醺。本来为人处世就是毛毛躁躁的,几杯快乐无忧水下肚,人更是飘飘然,四处张望,“咦,胖娃呢,怎么一转身就不见了?”
      他口中的胖娃,就是娃娃面的捕快,大名顾乐,但一直被人喊成胖娃,人倒是不算胖,就一张小脸肉乎乎,给人造成了假象。
      “哎,不管他了,你们刚才说的那些歪歪肠肠的,真是难以理解难以明白,所以嘛,今朝有酒今朝醉,你们都刚到此地,还没见识到这里的风土,对吧。走走走,小爷带你们去见识一番。”
      “丘兄弟,你怕是没带酒钱了吧。”地赤松跟他相处有一段时间,对此人的秉性有大概了解,便挪喻道。
      章丘讪笑,底气不足地道,“我至于么,不就是几个小钱而已。”
      对于章丘的出现,以及邀请,花笠是非常开心的,开心到带有感谢的成分,因为三人行的氛围,微妙而容易擦枪走火,终于等到有第四个人来打破这一气氛,感觉世界都平衡了。
      花笠抢着道,“去去去,在哪里,带路呗。”还十分豪气冲天道,“钱方面,我包了。”
      章丘一听,放下的手,有激动搭在花笠身上,“好咧,花哥听你的。”
      于是他带着花哥去喝花酒去了,还开了一个最贵的花房。

      花笠四人分别坐在桌子四面,周围围着一堆莺莺燕燕。浸泡在各式香水中,鼻子直发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左拥右抱的章丘看着他们三个端坐得一副正人君子模样,跟唐僧掉进盘丝洞一样,无欲无求。
      他十分不解,“没有一个合口味?”
      花笠摇摇头。
      “要不换一批进来,还是你想跟着小嬷嬷去选。”
      “不用了。”
      章丘百忙之中,抽出一只手给他加酒,“还是酒没喝到位,年轻人嘛,难免脸皮薄,听哥哥话,灌下半壶酒,什么天性都能解放出来了。”说完对着花笠挤眉弄眼,笑得一脸猥琐。
      花笠,“……”
      花笠这只纯良的老鬼,实属罕见,身前没喝过花酒,死后也没逛过妓院。头一回进来,光是腿迈进门口,看到里面的景象就目瞪口呆了,一条腿卡在门槛上,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才迈了进来。
      同行的地赤松也没来过这种烟花之地,但他泰之若然,对一切充满好奇。
      在魔兽的世界里,鸳鸯属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在没有结合成夫妻,根本不会出来招惹狂蜂浪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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