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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合欢情缘修订版14 小李的新家 ...
我亲爱的小李搞销售真是有一套。手机店销售业绩斐然。我究其原因我之所以黯淡萧索了那么多年,肯定因为我没有长了李那张人见人爱的小白脸儿。如果不是这样还能有什么别的原因吗?手机,更新换代的像癌细胞增生,真是日日新,月月新。那些有出息的爹娘调教出来的没出息的孩子们在手机方面的换代开销上,一年要投放不少钱。小李那颗玲珑心,敏感的像体温计。店里从来没有进货过超过一万块钱的机子,他呢?跟国际庄那边的供货商签订了协议,一下鼓捣了好几款包括国外进口,国内一流的几款新机型。这个孩子还别出心裁的搞了一套可以贷款买手机的业务。至于办贷款购手机的业务流程,我没问过他关于这方面资讯的一点一滴。熙熙攘攘的少男少女排队来填合同,那场面你是没见,真如过江之鲫。新业务带来了客观上的经济利益,仅仅六个月,小李狠狠的捞了一笔钱。捞了多少钱呢?捞了二十多万!他前前后后签了四百多份合同,正常卖一部手机厂家提成加利润在三百块左右,贷款业务下来的手机要有五百的净利润。不难理解,涉及到需要贷款来买手机一定是豪华高档版的,我估计小李赚了不到三十万。这个孩子有挣钱的天分,六个月下来,把屁股擦擦干净,转手就把店卖给了一头大‘呆瓜’。又赚了两万。我要插叙一下别的,他那张农行卡还在我手里,六个月的时间总是时钟一样准时在每个月的25号催促我去给他汇钱。不过这两个月我有一个新的发现,其中一个收款人的名字,已经剔除了。那个名字很清丽,一看就是一个女孩子的芳名。
刘雯莉。
李停止了对她的资助,或者叫‘救助’更为妥切。
这半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我用单田芳老师的口头禅打一下外援: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自从把店盘给了小李之后,你不会以为我就此成了孤魂野鬼了吧?没,我已经另谋高就,成了文文的座上宾。对的,我加入了文文的集团军,成了她麾下的一员大将。当然超市里的所有业务跟我没关系,就跟李的一样,我多有闲暇时光也不会涉足它们。还有就是李跟文文的交友之道,从来不会有一丝一毫你跟他们交往的不愉快,这里是指他们从不勉强,也从不开口向我提出不属于我职业范围之内的,帮助。
现在的节令是深秋,天气已经转寒。我为什么说道天气呢?天气跟我的工作有关系。我呢,是做早点的,这有点不可想象,我越界越的有点离奇。用文文的话说,表面上看一个能修的了手机各种毛病的技术性人才做早餐有点大材小用,但是既然我甘愿跳到她的‘碗里来’就得适应她的安排,或者说按她的‘路线’前进。文文的精神世界是一片神秘的瑰丽无比的花园,到目前为止,我还对明年没有什么憧憬或者说是好的什么预期。我终究不是那个人间幸运大□□得奖的牛郎,虽然隔山差五就能看见天仙,但是,天仙尚未思凡。李总像模像样的来过两次,我不知道有没有情报人员会把李总的大驾光临汇报给少主,但是,李总的张扬每次来都引来免费吃粥的城市一线环卫工人大叔大婶异样有加点鄙视佐料的目光。毕竟大奔在店门口一停,吃两根油条,喝一碗豆浆或者粥,别说跟他身上的这身几万块的衣服不配,更跟那辆大奔不配也不是!
我得到了父女两的一致肯定。文文夸我做事认真,从环卫工人反馈上去的表扬信(这年头如果不是五六十的老头老太太,写封信会让人笑出大红牙床也不一定),再到民政局送的锦旗,还有街道办事处的韩大娘秀的十字绣,她老人家号召几十个老太太一针一线绣了一个大大的‘善缘’。这是大大的称赞吧。李总也曾驻足那张十字绣跟前,抬头凝视,目光若有所思。
文文小姐会准时在每个星期1357的凌晨四点驾临此地。那是独属我最幸福的时光,我们会跟一家人一样一起和面,246当然是我和面,但是1357就由她来,和面然后洗净豆子,磨豆浆。我呢,静守一旁,细细的端详她,看着她忙活着,头发飘来飘去,神情专注,然后一双美丽又清澈的大眼睛,看到哪里哪里就一片烟霞,一片塌方。有的时候你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人的大脑真是奇妙,我们的痛苦和欢乐,它一边生产,一边储存。
有一次我故意炸油条的时候让热油烫到我的手背,我惊慌失措的‘呀’了一声。她急匆匆跑过来,那是唯一的一次亲密接触,她端着我的手,她麻利的用淬过火的大头针挑破那白色的脓泡,然后用嘴唇吮吸干净里面的白色液体。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做?她完全可以从挎包里掏出一沓纸,用纸跟用她的嘴唇,这到底有什么区别。过后我悲痛的豁然开朗,如果一个女孩子肯亲你,如果不是因为爱情,那就算完了。彻彻底底的完了。她把我当成了手心手背般,同气连枝的亲人!
“我呐亲哥,我可指着你干活哩!你想什么呢?别把自己炸了呀?”
我觉得我做了一件蠢事,这种试探毫无价值可言。但是荷尔蒙会让人犯错,我跟李一样蠢。李拿着自己的脑袋撞墙,我用滚油烫。我想起那个士兵,在那个年代久远的争杀时代,大将军吴起为士兵吮疮毒,而令士兵战死沙场;我亦如故,也必然为她粉身碎骨。
作为回报,文文给我介绍了几个女朋友,这都是这几个月发生的最为尴尬的事件。其中还有她的一个闺蜜,叫许晴。我对待任何一个都没有兴致。这叫什么事?就像金庸先生的书里的郭襄,一见杨过误终身。
“你不能这样独身呀?生善心,行善举,咱也得后继有人不是?我那闺蜜怎么了?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你。。你。。不给我面子你。。”
“给我找个丑点的,哥怕罩不住她!”
“你这张毒嘴就该打单你。”
我丢给她身后的墙壁一个眼神,让落寞打到别处,千万别伤害到她,哪怕一点。女孩子的心有哪个不是玲珑剔透?如果文文有情结结于心,如果另外一颗温暖的心她能够允许靠她的港,恰巧那颗心长在我的胸膛里,如果需要时间冲淡她郁结的情殇,那么多么久的等待都不是问题的关键。
再有就是文文的优秀,出淤泥而不染,不是庸脂俗粉所能望而能企及的一种境界。你很少看到女孩子完美,她们像一块块人间美玉,却总有那么点瑕疵。文文属于特殊的存在,就像晓晓一样,她们都生错了时空和年代。她们都遥不可及,都拥有独特的气质,晓晓是寒冰,冰肌玉骨却冷酷到底;文文像不灼伤人的火焰,绚烂而不是婉约又温暖至极。人间有极品,姊妹双生啊!
文文持有财富却不骄奢(这一点跟她父亲有天壤之别),她的生活极为节俭,跟我们吃同桌,有的时候寝同室。千万别误会,店里还有一个大嫂呢,留店驻守,有过几次文文跟她在店里过夜。她的超市生意很不错,作为这个店的财政来源,毕竟一天要赔出去五百块钱,如果没有稳固的收益作为后盾,这个专供低保和城市环卫工的免费早餐店早就黄了。我问她初衷,做这些事的初衷,她笑而不语,蕴含凡人所不能解的深意。
再交待一下李总接见我时的汇报情况。李总少有的春风满面,笑容可掬。还是那个女秘书,倒茶,然后像魂灵一样轻飘飘的飘出去。李总首先肯定我的抉择,他对我毅然放弃经营多年的手机店转投到文文的爱心阵营里去,不吝褒奖之词。我讲文文的情况,讲她的勤勉和高尚,李总听到尽兴的片段,高兴的笑起来,岁月也没能饶过他,他的脸上的纹褶像金灿灿的稻谷起伏,他的眼睛里溢满幸福感。他就像一个老农,少有的天真和至纯的喜悦之情像贝壳类生物露出那部分最致命的柔软。我讲我的担忧,我说文文的优秀世间无人匹敌,根本没有哪个男孩子能够于她的善和她的美相匹配。他若有所思。我讲了李开手机店赚了钱。我奇怪李的事他饶有兴致的去听和询问我几乎想象不出,也没发生过的细节。就像李也是他的一个孩子。我说李用了几个月赚了二十多万,他却笑的嘴角上扬,露出嘴里干净的牙齿。神色呢?跟刚才相比,锦上添花。我开诚布公了我的担忧,我推测文文之所以坚定了独身主义的处世原则,就是她放不下李,而李,我说李喜欢上了一个疯疯的丫头(他眯起眼睛来,像是倾听,也像是在自己的精神国度里乘着高铁疾驰),晓晓。听到‘晓晓’时,他问了句‘什么晓晓’?我说我们村一个女人生的,那个女人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上吊自杀了。他问我是那个村的,我告诉了他。那么,接下来,我发觉一瞬间还喜上眉梢,欢欢欣欣的李总突然像心脏病发作,变得脸色蜡黄,豆子大的汗珠噼里啪啦的从前额滚滚而下。他的一张脸在三秒钟之内布满了汗珠,嘴唇奇怪的哆嗦起来。他失态了。先前我以为只有孩子气尚未消散完的我们才为什么事情不能为力才可能失态,他们不会。他们是大人,中年人,更何况李总是首富,整个县里最牛气的地产开发商。雄厚的资金后盾,趾高气扬到天是王大他王二的高调作风,飞扬跋扈又雷厉风行的出口巨鳄。他怎么会?又怎么可能也有软肋?
当时我还不知道孟晓的死他是元凶。既然是杀人,他也不是没杀过。他居然听到那个女人的孩子还活着,并且机缘恰合跟李纠缠在了一起,就这么失态。这里面的故事,非当事人,又怎么能知道呢?
。。。
最后,李总就像总算完成了一项什么艰巨的任务一样疲惫,朝我笑笑,挥下手,示意我可以走了。他什么话最后都没说,从他松散而又沉郁的目光里,我知道他深陷往日情感的漩涡里,苦苦挣锁而不得解脱。这就是人最奇怪的地方,负罪感会击垮一个人的精神支柱。生物界所有生物,包括一头猪,一株卑贱的野草,都有精神支柱,他们会死,就能充分证明这一点。
我去找李。或许我们可以写点开心的东西。关于李和晓晓的故事的最新的进展。这是有兴趣继续看这个故事的人的最大的期待。也是我的。闺蜜跟铁杆是一样的一个存在。人世里的最美好不过能有一个可以把心拿出来相互交换的朋友。真正的朋友是自己灵魂的影子。不藏秘密,没有隐私。看着对方的眼睛里的自己就像照一面镜子。这样才是朋友。
李搬了新家(有必要做一下注解。关于李搬家的事,你可以这么理解,新家也不过是从这个破村子的西头或者北头搬到了晓晓的家的对面),成了晓晓的邻居。晓晓住的地方本来就是一个人迹荒凉的搬迁后尚未得到改造的村落。这个村子是建在行洪区里的,自从1996年那场大洪水漫过了村子里所有的房屋之后,县里的领导班子下定最后的决心,一鼓作气动员村民搬进了新居。新居位于北堤以北,土地原属于这个村子里各家人的耕地。县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承建了新村。村名还是原村名。遗留的这个荒弃了的旧村还有个别老人留住。留住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总结起来不过是故土难离和忤逆不孝的孩子令一些老人,宁愿选择固守旧居,守着一份难得的清净。
这个旧村就像一块鸡肋,没有人想开发它,它也没什么开发的价值可言。毕竟洪水像一个噩梦,,经历一次,做一次也就够了。处处是一人高的蒿草,处处是倒塌的房舍于猪舍跟围墙。晓晓的居所在那场洪水当中幸免于难,围墙倒了,又一砖一瓦重新砌好。可对面的邻居家就没那么幸运了,该倒塌的什么都没留下,你竟不知道李再发了一笔大财之后居然花了两万块跑到新居那边的主人处,收购了这个烂地方。有钱就是任性,他花大价钱把这个破落不堪的临时住所,用大型推土机把地面铲平(听说推土机开始作业的时候,县里土地局的工作人员通过卫星看见了他干活,风驰电掣的赶过来制止。后来说要种大棚,人家才撤退。),又花了一大笔钱鼓捣了一个类似于蒙古人的‘蒙古包’。电呢?他跟国家借(对于这种偷电方式,它操作的复杂性和危险性,我觉得李居然能够想到并做到,真是匪夷所思)的。从街道200米远处高压电线杆上自己接了一根火线,在地下接了一根零线,照明的困境就解决了。把自己这边弄好也没忘了做大动作,偷偷给晓晓按了电灯。这是2013年,你竟想不到晓晓,从来就没用过‘电器’!
大黄还是那么健壮,作为一条狗,我觉得它可以算作是一个开端或者典范。怎么说呢?人跟动物衔接沟通的一个典范;通过大黄跟晓晓的,小李的这种亲密接触,城市里的人很难理解,这种动物行为当中萌芽的进化。从大黄身上,你懵懵懂懂的感觉到,人类不仅可以和海豚猴子交流(跟海豚和猴子的交流,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进一步更加欣喜的进展和发现),更可以跟一条狗,产生某种你见都没见过的‘亲情’。
大黄是一条公狗。纯种德国牧羊犬。它终日守着晓晓,也会偷闲陪伴小李。它很辛苦,晌午晓晓睡午觉的时候,它就偷偷跑出来陪伴小李;它估计晓晓快醒了,就会恋恋不舍的回去陪它的主人。李说过,他曾为大黄的忠贞,感动的热泪盈眶。
这一节,请关注刘雯莉的出场。她也是这部书稿里,不可或缺的人物之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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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合欢情缘修订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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