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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番外·移情别恋的柳思锦·五 柳思锦终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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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远撞了鬼一般地把“一生一世一双人”这鬼话当成了真,像鬼一般对我好,我不明白,正如我不明白皇家晚宴之后他突然对我好了一般。只是这次,他把我当成了他的妻,晚上还会来我的寝宫睡着,虽然我们是各睡各的。
我抗拒着他的接近,但是竟然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他的接近,只要他不吻我、抱我,普通的碰胳膊、碰脸不再像以前那样抬手就拍。
我想,我可能是找到了一个好友。
平心而论,任明远的确不负才名与贤名,听说他在十四岁之前都是不受宠的王子,母妃早亡,但是他凭着一身才华慢慢爬到了如今的太子之位。如果不是在如今这境地相遇、如果我们相遇无关男女、无关婚嫁,也许我会欣赏他。
有时看着他,竟然是无端把他想成了小七。我恍恍惚惚觉得,他和小七真的太像。
我不再做枣泥糕,也不再唱“觉来红日上窗纱,听街头卖杏花”,我十九岁了,小七已离我六年之远,成了我心上的一道疤。
任明远今日还是睡在我的地方,早起梳洗时,他还兴致大好地为我描眉,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眉眼如水墨丹青,淡然雅致,浑然天成。
我看他为我专心描眉我模样,忽然说:“任明远。”
他看了我,一眼,答道:“嗯。”
我鬼使神差地问道:“你说要与我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是当真。”
他描完一边的眉,描另一边的,他说:“当真。”
我不信:“那姜良娣怎么办?”
他说:“我对她,恩情多过爱情。”
他描完了眉,把一面铜镜举到我面前,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与自己里正在看我的他。
他说:“阿锦,我画的眉,可好?”
我放下铜镜时,心里竟然有几分缱绻。
我说:“我不信。”
我说的不是好还是不好,而是不信,我不信那玩笑似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戏言。
他说他从前从未想过爱我,但是如今想了想,我长的好看,腹有诗书,出身高贵,性格也大气,也是不错的。那就爱罢。
说得和真的一样,我不信。
若是日子一直这样不咸不淡过着也挺好,可是偏生身在皇家,永不能安生。
三藩王联合叛乱,领兵向京城。任明远以太子之身请战,领着军队,浩浩荡荡地去平叛了。
他走的时候,我心中竟是空荡荡的。
我提笔,想了想很久,就挑了一些随随意意的事情写,比如我晚上睡眠很好,你晚上睡眠也要好一点,行军打仗很危险,要机智一点。
临寄出去时,觉得不妥,写的内容有点太小家子气,就又添了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任明远的回信很短:等我凯旋,阿锦。
我读着信,抚着他苍劲有力的字迹,我突然发现,自己竟是在不知不觉间习惯了他叫我“阿锦”,自己竟是在不知不觉间,有点喜欢他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喜欢的是任明远,是他身上小七的影子,还只是,漫漫生活中的一点乐趣。就比如我看书,旁人都说我爱看书,我也曾以为我爱看书,但是后来我慢慢发现,我只是除了看书,什么都不会而已,我只是习惯了看书。
是不是我对任明远也是这般?我喜欢他,只是因为我除了他,接触不到其他男儿了,只是因为小七死了,只是因为我习惯了他,习惯了他对我好,习惯了他与我说道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不知道,我心下茫然。
晚上做梦时,我梦见了小七,梦里如往常般,他在我的掌心中轻轻比划。我感受到他粗砺不平的指甲在我的手掌心轻轻划过,像是春风吹过,痒痒的。但是慢慢地,周围黑暗褪去,我第一次看清了小七的脸,他竟是长了一张任明远的脸。
我从梦中惊醒,慌慌忙忙地翻箱倒柜摸出了抽屉里那指甲盖大小的白玉碎片,我把它紧紧捏在掌心中,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前线的战报让人听着很揪心,有时说大胜,有时说中伏,让人听得心里七上八落。我暗忖,如果他死了,我成了一个寡妇,再无人能来扰我生活清静,正合我心意。可是再一想,却希望他能好好活着,首尾俱全、毫发无伤地回来
任明远凯旋,皇上很高兴,赞了他许多,赏了他许多,大家都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一府子人都等在了门口张望,等了许久,终于看到浩浩荡荡的一行人过来,他风尘归来,戴着披风,脸比之前有些黑了,胡子也没怎么剃干净,苍劲硬朗了了许多。
他走进府门,第一件句话竟是向我说的,他说:“阿锦,我回来了。”
我看着他,忍了忍,没忍住,向他扑了过去,他把我紧紧拥住。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抱他。
那时我是真的开心,他能好好地回来。
然而叛臣余孽眼看已经落败,竟然来向任明远报仇了,想挣个鱼死网破。
那天在书房之中,他看书,我为他磨着墨。
他看书不喜欢有很多人,总是屏退左右,书房里只余我们二人。
有一长箭突然破空而来,他如有所察,拿过桌上的镇木向前一砸,那箭被硬生生砸弯了方向,钉进了一旁墙中。
我吓得一抖,手中的磨石就掉落在地,摔得四分五裂。
有两个黑衣人破窗而入,他们持着剑凶狠地刺来,任明远把桌子往前一拍,就飞身过去招架。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他的武功是这样的好。
才貌无双,文武双全,少年天才,原来大家没有夸错。
但是他手里没有武器,那两个黑衣人都持着剑,他们本是亡命之徒,武功也好,任明远应付起来并不能占上风,我缩在角落里。不敢贸然跑出添乱。
太子府的府兵很快就来了,那两人渐渐落了下风,节节败退。
他们眼见刺杀失败,即将被捕,其中一人竟是红了眼,突然转换目标,持着剑向我刺来。
我吓得脑子一片空白,任明远也没想到有这般意外变故,他抛下另一刺客,慌忙向我跑来。
我呆呆地看着那刺客的剑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刀入皮肉,血溅三尺。
我愣住了,看着任明远在我面前倒下,倒在了我的怀里。
周围的一切都仿佛就此失色,我只看得见他胸口的汩汩的鲜血,红艳刺目,刺目到我的眼睛都耐不住,开始酸麻流泪了。
我抱着他大哭:“任明远……”
他在我怀里慢慢地抬手擦泪,说:“阿锦……别哭……”他像是在看我,又像不是在看我。
那年我二十岁,小七离我,已有七年光阴。
阿锦,别哭。这是小七曾经对我说过的话,但是现在小七这道疤已经在我心口结痂,从前结痂时还有点痒,现在已经不痒不疼了。
眼前这个男子是我的夫,他为我挡剑,愿意为我去死。
他说他爱我,从前我不甚相信,现在确实渐渐信了。
我信他的爱,正如我还是相信,我也爱上了他,不是模模糊糊的小七的影子,而是,他,任明远。
我在他床边衣不解带地照料他,他昏睡七天七夜,终于慢慢地转醒,他看见了在床边面容憔悴的我,把我拥进怀里,温温柔柔地吻。
这是我们第二次亲吻,第一次是嘶叫与伤害,第二次就只是爱。
他吻得很温柔,我尝到了他嘴里苦苦的药味,却觉得比蜂蜜还要甜。
他病好后的日子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像是每一对鹣鲽情深的夫妻那般,我为他伺墨,他为我画眉,我们交颈而卧,相拥入眠。
他不提起我的心上人,我也不问起他和姜良娣的过往曾经。
我把小七和关于小七的一切都埋葬在了过去,和任明远一起过了最快乐的几个月。
那是我爱得最快乐日子,我的爱人就在我的身旁,我的生活多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