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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陆敬鑫:做喜欢的人喜欢做的事 ...

  •   Part 7 陆敬鑫:做喜欢的人喜欢做的事
      刚升上初三——秋天里一个周末的晚上,天气有些闷热,家里凑巧又停了电,我和陆秉航便在楼顶上点一根蜡烛,玩起了三国杀。
      我第一次开始认真眺望星空的时候,便是这一天夜晚——那时,等到半夜里恢复电力之际,我在日记本上如是记述:“今晚,家里停了电,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天上却是繁星满空,闪亮如珍珠。静静地望着远方,蓦然间,我好像一下子明白了,什么叫做咫尺天涯——那种曾经近在眼前,而今远在天边的的感觉,如今真的是感同身受,比吃了胡椒还难受——只因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孙婵娟。”
      她让我们都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而我却还依然徘徊在记忆的围城里,仿佛永远也找不到出口。
      “鑫,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孙婵娟的?”明明还在打着牌,陆秉航却突如其来地抛出了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一个髓鞘短,思维快速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总能给人直击心灵的刺激。
      “什么……”仿佛是触电一般,我伸出去摸牌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握着牌又抽了回来,说道,“大概……是五年级的时候吧。”
      “五年级?你还挺早熟的。”陆秉航显然感到很吃惊,“现在呢,你不会告诉我,你还在喜欢她吧?”
      “当然喜欢。”我的回答直接肯定,毫不迟疑,反正我的事,他基本上都知情,也没什么好掩饰的,“人家说,初恋是最让人刻骨铭心的,怎么可能说忘就能忘,唯一可惜的是,当初她并没有答应我,现在我也找不到她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此时此刻,我就是这样无奈、惆怅而长情的感受,奈何天公不解人情苦,只是落得个此恨绵绵无绝期的下场。
      “你都还没开始恋,怎么就是失恋了,你就别自作多情了,说得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什么似的。杀死你。”陆秉航狠狠地盖下一张“杀”字牌,接着说道,“天涯何处无芳草,多情却被无情恼,既然得不到,那就找另外一个呗,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说的容易想得美,你以为公猪找母猪,见一个上一个吗?”没有谈过恋爱的人,总以为爱就像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明了,然而爱过知痛的人,在爱情面前,往往也会陷入退缩不前的陷阱。说不清谁是谁非,至于我是哪一种人,我既不知道,也不想承认——对号入座的人,往往就是在自寻烦恼,何必呢。
      “我觉得,坐在你前面的那个林夏晴,对你好像有点‘意思’喔,颜值性格都不错,要不趁热打铁,先下手为强,把她收了吧。”陆秉航一脸奸笑,怂恿道。
      “老大,别,我闪。”我爽快地打出一张“闪”牌,接着道,“我跟林夏晴只不过是普通同学关系,平时就爱开开玩笑而已,我整蛊她,她也没少捉弄我,你千万别搞我们。”
      有时候我也觉得林夏晴不错,但我偏偏没有那种感觉,也许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吧——在爱情的天空里,先入为主通常都是饱受相思之苦,无奈人却偏是“乐”在其中。
      而且,当看到班上李德明和郑冬芝恋爱不成、形同陌路人的故事后,我觉得,一个重情重义的人,“爱”这个字是不能随便说出口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种事不能不小心谨慎。
      “我不止一次遇见她给你买‘早餐’,人家对你算不错了,别辜负了她的一片心意。”陆秉航一脸咪咪笑地望着我,看得人心里有些发寒。
      “那是她跟我打赌、玩五子棋输给我的代价,你别这样乱点鸳鸯,会害死人的。”生怕他再乱扯点什么,我赶紧打发他,“厨房里好像煲了绿豆糖水,你下去盛上来呗。”
      “你这是在赶我吗?”虽然有些不愿意,但他还是去了。我也得个两根清净,好好望望这安宁的夜景。
      天际的星光越发闪亮,越是显得夜色的深沉,而人的情感,也如决堤的洪水,越发的浓烈——一发不可收拾。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去云”——蓦然间很想知道,孙婵娟现在过得怎样,她在哪里。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她的名字是那么的富有诗意之美,而她的人却如云似风,来无影去无痕,难道她的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寄托的只是一方相思,一种祝愿?
      “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段爱情前面加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一想起《大话西游》里这个桥段,心里就像是胃酸倒流,无法言语的难受。
      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林夏晴曾经问我,“暗恋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你暗恋的人是谁?”
      恋爱,当然是和喜欢的人一起做喜欢的事;那么,暗恋……
      “暗恋,就是做喜欢的人喜欢做的事。我暗恋的当然是我妈了,她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例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拒绝黄赌毒,远离旁门左道,更加不要早恋。”我如是回答。我都忍不住要佩服自己的口才了。
      “说得就像真的一样……”在场的人哈哈大笑,林夏晴更是不屑一顾,“切,废话一箩筐。”
      游戏而已,何必当真。我说的是一半真一半假。
      我明恋的人才是我妈,明摆着依赖,明摆着撒娇。而我暗恋的那个人——是孙婵娟,我还给她写了我人生中第一封情信,只是还未来得及送出去,她就走了——回去了她的家乡,一个在当时的我看来是远在天涯海角的地方——河北。而我在广东。
      信至今藏在我的书包里,随身携带。
      遐思之间,往事种种,便在顷刻里冲进了我记忆的长廊——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改变,就是起源于孙婵娟。
      孙婵娟的英语不错,从三年级开始就被老师任命为英语科代表,一直负责带大家早读。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某一天早晨,她喉咙沙哑,一出声还咳嗽,声音就像是苟延残喘、病急垂危的人。
      生病为什么不请假?真是一个蠢到家、脑子缺一根筋的笨女人。
      “像你这样病怏怏的,一只脚就快踏进棺材了,还用得着上去带读吗?”看着她拿出英语课本就要往讲台上走,我嘟囔一句。
      “要你管?”病中的女人就像是一只炸药桶,说话都是带着浓浓的火药味。
      “要不……我去……顶替你一早上吧。”虽然在我的语言世界里,英语就像是鸟语,但是要凑合着蒙混过关,眼一闭脚一瞪还是勉强过得去的。更何况,我也想弥补一下罪过——昨天不小心踩了一脚她的作业本,印上的“五爪金龙”差点让一向爱洁净的她恨到生撕了我,一天都没再鸟我一眼。
      “你连单词都要我带读,课文就更不要说了,上去还不叫人笑到抽筋。”她喝了口水,顿了顿,再说道,“等一下老师来检查会先抽背科代表的,你代替得了我吗?你这样滥竽充数,到时死得更难看。”
      “好像也是。”孙婵娟说的是事实,但她的话也像刺一般戳在我的心里,我第一次觉得,被人安慰的滋味原来是这么难受、无奈的。心仿佛就在流血,也流泪,但我还是一如往昔满不在乎的笑容。
      “为了以后能代替任何人,好好学习吧,陆敬鑫。”孙婵娟忽然又回头说了这么一句。
      “等等。”莫名其妙,我假装没听到她说的什么,指着坐在第二组中间埋头看书的陆秉航,说,“我帮你找个人,肯定没问题。”
      “陆秉航?”孙婵娟顺着我的手势望去,压低着沙哑的声音,有些不相信地说道,“他……不好吧,还是我上去好了。”
      “你叫可能没戏,我叫肯定没问题,比吃菜还容易。”陆秉航是“三好学生”的典型代表——成绩好,人缘好,脾气好。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就像是“天之骄子”的存在,让他代劳是再合适不过了。问题是,孙婵娟和他交情并不深——这是学霸之间的“通病”。幸好,一切有我——证明人生价值的时刻到了。
      兄弟出马,马到成功。果然,二话不说,陆秉航拿着书本来跟孙婵娟嘀咕几句,便直接走上讲台。而剧情也正如孙婵娟所说的,英语老师看到领读的是陆秉航,便抽背了他的课文——出乎意料的是,两三天之后,陆秉航居然成了第二个英语科代表——我说他捡了个大便宜,陆秉航差点没一脚踢飞我,他说本来他是不愿意当的,然而老师苦口婆心地劝着,甚至还把班主任拉来当说客,他才勉为其难地说自己就姑且当个候补人员。
      说是这样说,但从那以后,孙婵娟和陆敬鑫好像变成了“出双入对”的人——英语老师有事没事就把他俩召唤过去,看得我心里直发痒。而在那一次早读,我发现,我有意无意地瞄瞄孙婵娟,而她则有意无意地看看陆秉航——很多年后我才明白这种深情暗含,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眼神,一如卞之琳说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后来,莫名其妙的,为了跟孙婵娟进一步接触,我竟鬼使神差地报名了各种比赛,例如学校的作文比赛、学科竞赛、生活小常识有奖竞答等等,然后不知天黑天亮地开始学习。
      我的这种突然性的改变,自然令很多人大跌眼镜。唯有两个人是默默看在眼里的,一个是陆秉航,一个是孙婵娟——特别是后者,总喜欢以各种“借口”来考我,昨天说是老师让她负责抽背我,今天又说是考考我记忆力,末了还不忘三分玩笑七分认真地吐槽一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猪也有上树的时候。”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莫问是缘是劫。我第一次感受到,怀揣着一颗抱诚守真的心,做喜欢的人做喜欢的事,本就是一件快乐潇洒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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