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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录 ...

  •   序幕
      【时值中古城邦时期没落年岁,我和家人赶着马车前往大陆东边的海市,路上停靠在一家茶馆歇息,碰到茶馆老板正往外撵着一个乞丐模样的老太婆。】
      茶馆老板:您老人家行行好,可千万别在这地儿说书,来往人多,可别教您那奇闻怪事吓跑了诸位,请吧。(说着就往外推搡)
      我:老板,您这个样子让顾客看了不明所以的还会以为您欺负老弱,这样吧,就让这老太太歇歇脚,我保证她不会打扰到其他人。
      茶馆老板:(接过银两)我知道你打着什么算盘,正寻思着没什么故事可以登上淮南传言第一条吧,呵,要不就是猎奇的人,我奉劝一句,好奇心害死猫,您可千万别把她那老掉牙的故事记在心上……
      我:老太太,您请坐。
      老太太:呵,果然快到合众国时期了,城邦时期大家出门可都身揣绝技披甲藏兵,像你这么大时我早就离开家人独自闯荡了。看你的样子,没练功夫也没学法咒吧?
      我:嗯,前辈眼力过人,只不过家父从商,我只需习得算乘与交涉之技即可。(倒茶)前辈年轻时必然有为,我这辈子可能无法亲身感受到这江湖的风风雨雨了,不妨让您给我说说,也好长我些见识。
      老太太:那是自然的,合众国时期就这点好,尊老爱幼的美德风行了起来,喝了你的茶,我当然是要跟你说真话的,只不过那些人只当我说的是疯话……

      第一幕
      【老太太说她年轻时有个名字,叫枫,有个师父,真名不详,有个师姐,叫岚,还有两个素未谋面的表师兄。】
      枫:再早的事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岚比我有天赋些故而师父带她远行单独修炼。我当时也就十五六岁,呆在家里耐不住性子,就出去找我唯一的朋友玩去了。
      我:看来前辈交友不广啊。
      枫:是了,小时候内向的很,认得这莲女也只是在巡礼上的事。
      我:巡礼?那是什么?
      枫:啊,那是一个腐朽的礼教产物了(皱眉)。不提这个,莲女和我年纪相仿,掌管着南海最大的城邦花市。
      我:城邦时期可以让那么小的孩子执政?虽然我记得我看的书上说,远离中央都城的城邦自治性很强,但毕竟中央领主会派人巡查的,这恐怕……
      枫:你小子倒也博学多闻,只不过大多数的城邦旧主飞升的时机很多,为了延长单个城邦主的执政周期,往往选择一个小孩子认真培养,你大可不必担心。莲女是个很成熟的人……远比我要深谋远虑的多。(长叹)
      我:(这明显话中有话)莲女肯定很高兴,必然兴师动众出城迎接你的。
      枫:(摇摇头,笑了)才不是,我去的时机其实很不巧,莲女正在为周遭城邦屡屡遭到贼人袭击而苦恼。
      我:那你们可以一同抗敌,彼此扶持,更添胜率啊!
      枫:如果我当时有你一半成熟稳重就好了,我出了个馊主意,叫“以逸待劳”。
      我:听上去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前辈的师父一定是位高人。
      枫:嗯,她是的,是的。这法子其实就是放出花市防备减弱的消息,特地支开莲女,守株待兔。别看这有点空城计的味道,但只是我为了一己私欲,贪图玩乐,叫着莲女一同到那海边戏水钓鱼。
      我:我猜出大事了。贼人来破防了不是?
      枫:然也,好在莲女的留城侍女小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城民借暗道悉数让不远处的幻国收留了。
      我:你们就这样拱手相让了一大座城池?
      枫:当然不是,转移城民是为了下一步计划——花市所有的花在没了人照料后都会释放毒气,轻则昏迷,重则毙命,这是只有花市城主才知道的事情。
      我:你们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夺回了城池,莲女一定是个相当厉害的人物。
      枫:莲女可是南海洲丘闻名在外的才貌双全的妙女子,她成功俘获了贼人首领和一众小头目。
      可最尴尬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我:最坏结局不亚于贼人与幻国是一伙儿的,就等着吞了你那花市。
      枫:(愣了一下)不,不是,你小子胡说啥呢,随意吞并城邦可是犯了《城邦要领》头条,杀头也不为过!只是幻国的年轻城主提出了一个政治联姻的要求。
      我:嗯,我想想,拿美貌无双的莲女换花市城民,对吧?
      枫:(点头,有些愠怒)我说这当然不能答应他,这算是个什么理儿?本来是友好的施以援手,现在变成此等拙劣小人行径,与山贼无异也!
      我:那你们肯定有计策救子民对不?
      枫:没辙,莲女在我们千般劝阻下,爱民之心远超对自身安危的考虑,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这场请求。
      我:那你就要帮人帮到底吗!在婚宴上来个出其不意,惊天逆转!
      枫:嗨,你以为你是什么小说演义本吗,这么不切实际。那狡猾的幻国城主放话了,他准备了轿子在幻国大门口,莲女得一个人过去,莲女坐着轿子进城结亲时就是其城民出幻国回归之时。
      我:…………你打算怎么做?她可是你唯一的朋友,你就眼睁睁地看着她往火坑里跳?
      枫:你有所不知,城邦时期,所有人都是靠魂体寄存在万物上生长的,所谓的婚姻没有爱欲,所谓的繁衍不需躯体的共育,合众国到来时,人开始注重家庭单位,不再以城邦中的劳动社会单元生活。不过,我是个性情中人,放现在说就是个傻瓜,我叫上了我的新朋友——阿力,也就是山贼的头领,一起去幻国“闹新房”。
      我:等等,你怎么降服这厮的?
      枫:原始暴力解决,谁拳头大谁当大!你别这幅表情看着我,虽然说我是个姑娘家,但城邦时期性别的差异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外形往往是决定性别的唯一参照标。
      我:合众国果然是个文明社会,嗯嗯,您老继续,怎么闹腾救人呢?
      枫:且说,这城邦时期的礼仪道德,虽为婚姻伴侣,但一方若不愿与另一方有近距离接触,逼迫手段可算作□□伤害等重罪,不仅会剔除施暴者的官位头衔,更可以投置大狱。
      我:我可以猜到结局了。
      枫:当我们赶到时,衣裙破烂、头破血流的莲女正在街上游走,幻国的领主——明,则一瘸一拐地在后面追着。
      我:明,重罪难逃。
      枫:我们作为目击证人,面对这场景也是心惊胆战的,因为除了这两人,街上的守卫都已咽气了。我们赶紧特令上级查办此事,上级以我们破获山贼案有功,决定让我们亲自审判明,并将幻国列为花市的附属国。
      我:可怜明这个人贪淫好色,位于高位,本来飞升将是未来必定的归宿,却要妄图霸占她人,实在可恶,最后断送了自己的城邦与子民。
      枫:他根本就不爱他的国。他的妒心很重,在审判台上,甚至丧心病狂地想用禁术与莲女同归于尽!
      我:本来一场荒诞绝伦的婚姻变成了达摩克利斯之剑下的闹剧,虎狼之心啊。
      枫:说起来,后面发生的事才是让我惊讶的。他的魔咒是有延时效应的,我当时想都没想就替莲女挡了下来,如果没有后面发生的事,我现在根本不可能坐在这儿谈笑风生。
      我:愿闻其详。
      枫:阿力用他的命救了我。而那时,明突然嚎啕大哭,说阿力是他的亲弟弟。
      我:还是失散多年的……
      枫:没错,他说因为莲女长得很像他失散多年的未婚妻,一时走火入魔就这么做了。我最讨厌承人恩情,阿力认得我不久,却能为此举,实为英雄,少年意气用事,我自刎了。
      我:江湖人情债,安安久久远相报,最是无情客他乡。
      枫:老天奇迹了,我俩都复活了,别瞪大眼睛,我没疯,事实是这样,我俩的兵器都是剑,正好是当朝第一冶剑的太行师祖应天时地利造的雌雄剑,故一方有身死而一方救,则双双殒命时有一次救人效。
      我:要不是有战国的干将莫邪故事在前,我是怎么也不相信的。前辈由此可见真心人觅着了。
      枫:哈,是这样的,莲女为了重喜,一方面花市幻国友好往来,一方面即日办了喜宴,我和阿力算是坐实了名分。
      我:可叹有情人终成眷属,无心者难为半友。那明的下场几何?
      枫:罪加一等,被关押在终末井中,永世不出。我看得出他的痴情,但他太过于执着了,不明白握着沙子是无法用力的,否则一切都会从指缝中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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