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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霜降 ...

  •   航程过半,头等舱里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过道的一头出现两个空姐推着手推车,边唱着生日歌边向这边走来。
      推车上有一个精致的小蛋糕,和一些比较容易吃的餐点。
      她们俩一起停在了费米的座位边,把那只插着一根蜡烛的生日蛋糕放在了她的面前。
      “生日快乐,费米小姐。”
      半个小时前费米就已经醒了,正用一只铅笔在白纸上磨笔尖,感觉到蜡烛的温度,她配合地将它吹灭。
      “这是您的晚餐,还有餐后甜点,是您最喜欢的朗姆芝士蛋糕。”空姐殷勤地将她面前的物品全部收掉,摆上晚餐和蛋糕。
      “医生不是说我不能喝酒吗?朗姆芝士蛋糕里难道放的不是酒?”
      “这……”空姐显然没有想到这一点,气氛顿时显得有些尴尬。
      “给我一杯野格。”
      “可是……”
      “我说了,给我一杯野格,要不然我就向你们公司投诉你给一个病人酒精类食物,而且是在有医生嘱咐的前提下。”费米用她的兔八哥眼罩挑衅地看着两个空姐。
      隔着一条过道的林盛洲忽然产生了一种她的眼睛看得见的错觉,一边嘴角微微上扬,兔八哥可爱的眼睛也突然变得狡猾起来,这跟他之前所认识的那个柔弱的女孩有着巨大的反差。
      一个空姐还想解释什么,另一个空姐已经机灵地拿来了一杯野格,放在费米的右手边并向她道歉,“实在对不起,这是我们的失误,希望您用餐愉快。”
      “你们可以走了。”目的达到后,费米冷漠地朝她们摆了摆手。
      两个空姐如释重负地逃离了她的座位,本来人家好心好意地给她过生日,谁想到差点被投诉,林盛洲几乎可以计算出那两个空姐的心里阴影面积。
      “这杯酒是还你的。”空姐离开后,费米把脸转向隔着过道的人。
      林盛洲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还我?”
      “我把你的野格喝掉了,现在还你一杯。”费米不想在任何情况下欠任何人的人情,即使只是一杯酒。
      “你就为了还我一杯野格,才说要投诉她们的?”林盛洲想起她咄咄逼人的那一幕,心里有点怪怪的感觉。
      “也不全是。”费米挖了一勺土豆泥放进嘴巴里,像没事人一样,好像刚刚威胁要投诉空姐的人并不是她,“还有一半是为了报复她们之前不肯给我威士忌。”
      林盛洲目瞪口呆,“你真任性。”
      “你要还是不要,不要的话我自己喝了。”任性?费米有点无奈,如果她不那么任性的话,又怎么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性格,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要。”林盛洲赶紧将那个盛满了野格的小号子弹杯拿走,虽然他之前有点同情她喝不到酒,可站在专业的立场上,她现在还是越少喝酒越好。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讨厌?”感觉到他过来时,费米仰起头问。
      林盛洲的脸距离她只有不到十公分,听了这句话就当场僵住了,似乎上一秒她还是个带刺的玫瑰,下一秒就忽然变成了柔弱的让人可怜的小白兔,这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怎么了?”
      “没、没有。”林盛洲有点庆幸她现在是看不见的,要不然他面红耳赤的样子实在太窘迫,“你一点都不讨厌,小兔。”
      “小兔?”费米不懂他是什么意思。
      林盛洲温柔地把她的眼罩调正,“你可爱的像一只小兔子。”
      费米笑了起来,“蛋糕也拿去吧,我不想吃甜食。”
      林盛洲只好把那块做得相当精致的朗姆芝士蛋糕带回了自己的桌子上,“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虽然……我一点都不快乐。”他只是个陌生人,费米在他面前可以不用戴着面具,把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
      林盛洲并没有问她为什么不快乐,一个再开朗的人眼睛看不见了都会难过,更何况这个女孩的性格又有些偏执。
      “你的生日是一个节气。”林盛洲找了个话题想改变一下现在的气氛。
      “什么节气?”费米有些好奇,提起生日一般人最先想到的都是星座,这个男孩却跟她说节气。
      “霜降。”
      “10月24号是霜降?”
      “这个节气大约在每年10月份的22-24号,今年刚好是24号。”
      “秋处露秋寒霜降。”费米轻轻地念着这两个字,她对节气知之甚少,小时候背的节气歌也只记得这一句。
      “今年你生日的这天正好是霜降,但是你出生的那年却不一定是,不过我能背出万年历,你是哪年的?”林盛洲这么说是想套出她的年龄。
      “可是我并不想知道我出生那年是不是霜降。”费米眼睛虽然看不见,智商却没有丢,她的官方档案里都没有写年龄,才不会随便告诉一个在飞机上刚认识的男生。
      这句话有点像是撒娇,林盛洲开心地笑了起来,因为这样的语气让他们之间的距离忽然之间就拉近了。
      “那我先自我介绍吧,我叫林盛洲,今年20岁在巴塞尔大学读医科三年级。”
      “现在好像并不是学校的假期,你怎么会回国?”费米机智地利用对方的原因把话题岔开。
      真是只狡猾兔子,不过林盛洲也没指望她这么容易就说出自己的年龄,“母亲生病了,我回来看她。”
      “哦……”费米知道这个时候一切安慰的话都太过苍白,他虽然是学医的,可毕竟是发生在至亲的人身上,怎么可能不担心,“现在国内的医学也很发达,她在上海也能得到最好的治疗,你学的就是这个,一定比我更了解。”
      她的安慰很委婉,林盛洲还是接受了她的好意,“不止是我,我爷爷、父亲、叔叔婶婶都是学医的,母亲本身也是研究生命科学的,母亲那边的亲戚几乎也都在医学领域工作。”
      “你们一家都是学医的?”在瞋目结舌之余,费米得出这个结论。
      “是。”林盛洲自己也有些无奈,他生活在一个多么无聊的家族啊。
      “所以你就理所当然地将你们家族的事业传承下去。”费米的语气中带着嘲讽的意味,“从来都不去考虑自己喜欢的是什么?”
      林盛洲并不是她嘲笑的那种人,“错!”
      “那你告诉我你是真心喜欢学医吗?”原来他的脾气在这里,费米勾起唇角,事情总算变得有点意思了。
      “我喜欢的是音乐。”林盛洲悻悻地说。
      费米漫不经心地问:“哪种?”
      “旋死,激流。”林盛洲说得都是重金属中比较专业的名词。
      重金属一点都难不倒费米,“旋死的话国内我比较喜欢霜冻前夜,国外的烈焰和博多之子都不错,激流我比较喜欢Metallica。”
      林盛洲十分意外她能说出这么多有名的乐队,“你听重金属?”
      “听一些,但是我更喜欢民摇金属,那些古老的乐器跟黑嗓融合在一起很有层次感。”虽然费米画的大多都是温馨的故事,不过很多时候她的灵感来源却是比较hard的音乐。
      她知道烈焰和Metallica林盛洲已经很惊喜了,听民摇金属是多么弥足珍贵,“有阵子我也比较沉迷于民摇金属,你听In Extremo吗?”
      “我最喜欢他们的那首Vollmond,那段古双簧管的独奏特别有意境。”这首歌曾在费米的播放器里存了三年多。
      在飞机上竟然遇到了知音,林盛洲有好多话想和她说,一时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大学的时候我还做过乐队主唱呢。”这个男孩让费米回忆起了一些久远的事情。
      “你知道吗?我听到你开口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觉得你应该去做摇滚乐队的主唱。”林盛洲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这个女孩太让他意外了。
      “可惜只做了三个月就被队长炒了。”对于这段经历,费米并没有太多的遗憾,本来她就是自由散漫惯了的人,而且她的爱好太多了,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分钟热度。
      “为什么?”林盛洲想不出有哪个乐队找到这样完美的主唱还要炒掉,智商欠费了吧。
      费米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因为我总是放他们鸽子,排练的时候他们已经很迁就我的时间了,可是到了演出我还经常临时不去,谁会受得了这样的主唱?”
      她没有告诉林盛洲那个时候是为了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才答应去做他们的主唱,当然他们的恋情也只维持了不到三个月。
      “你……不喜欢唱歌?”林盛洲能感觉到她一点都不觉得遗憾,虽然她看上去是挺不好意思的样子,语气中却没有半点可惜,而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笑话说出来。
      “喜欢啊。”费米理所当然地说:“只是像其他的事情一样,只喜欢了一阵子。”
      “你还喜欢过什么?”林盛洲很想知道她口中的其他事情都有哪些。
      费米托着腮想了一会儿,“像芭蕾小提琴这些应该算坚持的时间比较长的了,油画和书法也都练过一阵子,有段时间特别迷恋山地摩托,还有真人CS,总觉得一天24小时根本就不够用,打算毕业之后找一份清闲的工作。”
      她说的这些跟她现在的事业几乎都没有什么关系,林盛洲对她更加好奇了,“后来你怎么会选择画漫画?”
      “那只是巧合,其实我比较喜欢的是编故事。”费米享受着把自己故事里的角色和情节生动起来的过程,以她编的故事的类型,漫画是最好的选择。
      “什么样的故事?”林盛洲恨不得现在就下飞机去买一套她的漫画书。
      “我妈说我写的故事都很幼稚。”费米没有用她读者的看法,而是用了一直反对自己画画的母亲的观点。
      林盛洲全当她是谦虚,“书迷们喜欢的一定不是你的幼稚。”
      费米对她的作品畅销一事至今仍有些不可置信,“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这并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想把一些我在生活中感受到的点点滴滴分享出来。”
      “可能这就叫无心插柳柳成荫。”林盛洲有点羡慕她,他曾经为了自己的摇滚事业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在他们的圈子却没有留下任何涟漪。
      许恒也说过同样的话,费米又沉默了,原来过了这么长时间,他在自己的心里还是如影随行,任何的细节都会令她联想到这个人。
      下飞机时,林盛洲看见有医院的人来接她,他认出接她的车上有苏黎世某家医院的标志。
      这个女孩确实是来瑞士做手术的,她这样柔弱又这样倔强地选择了只身前来,他忽然很想在苏黎世留几天陪陪她,毕竟一个人远在他乡,眼睛又看不见,要在病痛中坚持下去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再见,小兔。”分别的时候林盛洲不舍地对她说。
      然而费米却这样回答了他,“我希望我们永远都不会再见面了。”
      “为什么?”林盛洲诧异。
      “你见到了我一生中最狼狈的样子,幸好我并不知道你的长相,如果以后我们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偶遇,请你当作不认识我。”
      这就是林盛洲所认识的费米,一个纠结、偏执却活得十分坦荡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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