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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他喜欢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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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程昱的眼神闪烁,“我欠了她很多,我想先把欠她的还给她。”
陈霖咕哝,“一个两个的都这么别扭...”
这时顾程昱接了一个电话,他看了来电显示,没有回避陈霖,对电话那头也是简单地聊,最后报了他们的所在位置。
陈霖预感到有人要来,问:“谁啊?”
顾程昱微笑,“老朋友,来了你就知道了。”
陈霖狐疑,“我们班的?除了你们俩我也都不认识了呀...思雨也没见和谁要好...”
丁思雨从洗手间回来,菜也上齐了,正疑惑他们两个怎么还不动筷。
陈霖委屈地抓住她的手问:“丁思雨,你是不是还有哪个我不知道的同班小姐妹,顾程昱刚才打了个电话,说叫了一个老朋友过来,你快给我解释,到底是谁?”
丁思雨一脸莫名地看向顾程昱,顾程昱提示,“是你认识的老朋友。”
丁思雨却猜不出来,不过既然有朋友要来,三个人也不好先动筷子,让服务员帮忙多添置了一套碗筷,等着第四个人的到来。
过了一会儿,顾程昱说:“来了。”
三人齐齐看向门口,门外停了一辆黑色轿车,一个身穿柳钉皮衣,戴着红棕色墨镜的男人从车上下来,他对着自己的车窗捋了捋头发,然后双手插兜走进了饭店。
丁思雨和陈霖都瞪大了双眼看来人,丁思雨最先反应,迅速和顾程昱交换了个眼神,得到肯定后,更是仔仔细细地打量面前的人,确实是一个老朋友,熟悉的骚包感不减当年——此人正是林凡。
陈霖用手肘碰了碰丁思雨,偷偷说:“大晚上开车带个墨镜看得到路吗...这是你的哪位老朋友?”
林凡走到她们面前,摘下眼镜,露出满是胶原蛋白的脸,眼睛笑得弯弯:“两位美女好,我是林凡。”
陈霖这回儿才想起来,原来是初中隔壁班的、经常来找顾程昱的林凡,初中的林凡还是风云人物,担任校篮球队队长,不少的女孩都很迷他,算是个大红人。
“你好,我叫陈霖,是思雨的好朋友,我和思雨初中是一个班的。”
“我记得你。”林凡眨眨眼,“你初中长得很可爱,现在比之前更漂亮了。”
陈霖脸红,丁思雨语塞,在座的几位都无语了。
林凡很会维持聊天气氛,他又去看丁思雨,“刚才电话里顾程昱说见到了你,我问他你现在长得漂不漂亮,他让我自己来看,没想到女大十八变啊,现在竟然是个大美女,完全不像以前的小跟屁虫了!”
丁思雨对他的态度与陈霖大相径庭,“你也不赖啊,更骚包了。”
林凡一点也不生气,“你回得不对啊,你不应该也夸我是大帅哥吗?”
丁思雨叉手,左右看看他,“嗯嗯,确实是个骚包的大帅哥。”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仿佛又回到了小的时候,讲话谁也不让谁。林凡去看顾程昱,却知道他肯定不会站在自己这一边,转而去和陈霖搭话。
顾程昱说:“先吃饭吧,两位女士等很久了。”
林凡边入坐边埋怨,“这就是你不对了,你怎么可以让两位美女饿着等我呢,边等边吃不香吗?你们快吃,今天这段饭我请客!”
“今天这顿饭我请,你排到下顿去。”
林凡惋惜,“可惜又要等到下回才能有这个荣幸了!”
林凡的到来使这顿饭都变得有滋味了起来,他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讨女孩子欢心的方法,在饭桌上又是讲笑话又是变魔术的,引得大家频频发笑。陈霖更是不亦乐乎,两人兴趣相投,更是一拍即合,加起了微信,顺带连丁思雨也一起加了林凡的微信。
林凡聊起他在昆仑山随探险队一起探死亡谷的经历,吓得陈霖一愣一愣的,最后陈霖拒绝聊这个话题,转换了话头。
“对了,你刚来时为什么叫思雨小跟屁虫呀,难道有什么故事吗?”
丁思雨和顾程昱双双看过来,林凡看着他们狡黠地笑,“因为她小时候就是跟屁虫呀,天天跟在顾程昱屁股后面。有一次我骂她跟屁虫,你们正常女孩不都是嘤嘤、委屈吗?可是她呢,就大喊着说‘对啊,我就是跟屁虫!’,那时候在放学路上,叫得好大声,连后面的老师都听到了,她一点都无所谓,谁看着她她还瞪回谁。”
“呵呵...哈哈,丁思雨居然也有这么一面?”陈霖笑得肚子疼,“我认识她后,看到的都是男生跟着她,把她当做女神,她还是所有老师眼里的乖乖好学生呢......噗哈哈哈哈哈,不行了笑死我了。”
“爱哭鬼,你不仁道哈,我都没揭你短呢!”丁思雨偷偷看过顾程昱,理直气壮,“谁让你小时候总是招我惹我,再说谁没个黑历史了。”
顾程昱脸上也是笑意,吃瓜不嫌事大。
丁思雨拿眼睨林凡,对陈霖说,“他小时候平时小霸王似得,一旦哭起来就跟小姑娘一样没完,哭都是霸道的,非得别人顺着他的意。每次顾程昱不理他,他就来找我哭,有一次......”
林凡愤愤说:“说起这个我就来气,陈霖你知道为什么我老吵不过她么,但凡她有点什么,顾程昱第一时间来找我,所以她就天天跟在顾程昱后面!”
陈霖笑得停不下来,“哎呀...我不行了,你们几个小时候也太逗了......”
吃饱喝足后,林凡开车送陈霖回家,顾程昱和丁思雨一起回去。
丁思雨刚才和林凡争得太激烈,现在脸颊红扑扑的,眼睛也亮晶晶的,嘴角的笑意久久未散。
“林凡还跟小时候一样欠揍,不过现在倒是很会讨女孩子喜欢,他应该谈了不少个女朋友吧?”丁思雨好奇地问。
顾程昱想了一下,“我很少过问他感情的事,但我想...应该没有。”
“为什么?”丁思雨更好奇了。
“我觉得...他不是很懂感情。”
这句话显然有深意,丁思雨听出来了,说林凡不懂感情,那就是他自己懂?
她小心翼翼地问:“那...什么是懂感情?”
丁思雨感觉车速骤然慢了下来,懊恼地轻轻咬了咬自己的舌头,转移话题:“林凡怎么也在T市呀?你们约好了一起过来吗?”
但是车速好像更慢了,丁思雨不解地看顾程昱,他轻轻皱着眉头,好像在纠结:“不是。”
“那为什么...”
“不是。”顾程昱打断她,车正好停在红灯下,这次换他转头看向副驾驶的丁思雨,目色如水,“不是因为林凡,不是因为配合工作调度,是我想来、是我自己想来的。”
丁思雨想起昨天第一句问他的话,她问他为什么来T市,他那时怎么说来着?当时气得都没有听进去,可是现在,她得到了真正的答案。
“嗯...”她脸骤烫,好在本来脸就红了,现在很好地掩饰了她情绪。
绿灯亮了,他们的车重新启程,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回去的路上都是慢悠悠的,两个别扭的人,又陷入了死亡的沉寂。
他们从地下车库上电梯,到一楼时,正好有一个女孩抱着猫咪进来乘电梯。
那是一只灰毛的猫,在主人怀里露着好奇的蓝眼睛,丁思雨想起顾程昱的头像,便多看了几眼,小猫似乎也很喜欢她,竟然开始对她挥起了猫猫拳。
“软软,不可以这样~”女孩温柔地哄她家的猫主子,跟丁思雨道歉,“不好意思啊,它不是故意的,只是喜欢你才这样。”
丁思雨摇摇头说没关系,又被小猫吸引去,她不知道怎么和她玩,就轻轻地“喵~”了一声。
女孩出电梯前还挥动着小猫的爪子和他们道别,“软软,跟哥哥姐姐说再见~”
“再见呀,软软~”丁思雨有些不舍。
顾程昱笑着问:“你喜欢猫?”
丁思雨偷偷看他,点点头,“感觉挺可爱的,不过我以前没有接触过。”
“不打算自己养一只吗?”
丁思雨摇头,“我不知道它们的脾气喜好,我怕养不好,而且现在事业也才刚起步,平时工作到很晚才回来,怕没时间照顾它们。你呢,你养过猫吗?”
顾程昱摇头。
丁思雨又问,“我看到你的微信头像是一只猫,你喜欢猫?”
顾程昱愣住,随即又笑,慢慢地点了点头,这时刚好他们所在楼层也到了。
丁思雨和顾程昱一起从电梯里走出来,心里还是觉得很不真实,她居然成为了顾程昱的邻居,和小时候不一样,以前是住在同一栋楼,现在住在同一层,是隔壁,也就意味着有什么响动对方都可能注意到。
顾程昱看着她进了屋才回去,临进去前嘱咐她明天记得等他一起去公司。
——
顾程昱轻轻地合上了自己屋子里的门,开始整理自己带来的行李,这次的行李比他第一次出门上大学、第一次工作带得还要多,他的心里也和纸皮箱子一样慢慢地被填补起来。
他整理了一半,提起笔记本到书房开始工作。
此时已经半夜十二点半,但是他不能懈怠,他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地投身T市,光明正大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凌晨两点半,他揉了揉疲惫的眉眼,进浴室冲澡,然后开始准备入睡。
他想起了丁思雨在电梯里逗猫咪玩的时候,手握成拳头抵在自己脸颊处学猫叫的模样,十分可爱。
高三毕业后,家里为他买了一个智能手机,他注册了他的第一个微信,上传头像时,他想起了丁思雨。
每次她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坐在课桌前,脑袋枕在臂弯里睡一觉,每次上课前他叫醒她,她就会懒洋洋地用脸去蹭着自己的袖子,慢悠悠的起来,然后再大伸个懒腰,像一只小动物,像一只猫。
于是他鬼使神差地去搜小猫的照片,然后就有了现在的微信头像。
大学同学和同事们都以为他喜欢猫,其实,他只是喜欢一个像小猫一样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