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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拾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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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他与James真正像两个发傻的新手爸爸一样,预产期还有八个月,已经去伦敦买了一堆婴儿用品。其中包括一件Sirius执意付款的小皮夹克,与他自己的机车夹克剪裁相仿。
他越来越害怕。那种有所需要保护,恐惧失去的感觉。
有天晚上Sirius梦见自己在对角巷走,来来回回,看见了很多熟悉的店铺和店主人,却始终找不到入墨。他想怎么会呢,那间店不就在书店附近,材料店中间?越走越多,他开始慌乱,问过很多行人,没有人晓得Inklings,梦里的他也开始记不清纹身店的位置。他始终没有找到Leah。
Sirius醒来觉得非常冷而空洞,冷汗不断从额角冒出,心脏好像被什么东西揪紧。
惊醒时还是夜里,他靠在窗台上看外面考文特花园的街景,树影婆娑。往上走一点,是伦敦华埠。街角有家面店,专做中国拉面,极偶尔,他与Remus去那里打牙祭。店主是三代移民,永远挂着善招徕生意的亲切微笑。如果他是那样一个麻瓜,对这外面一切一无所知,是不是也是种幸福。
Sirius视线迷茫地到处找香烟,没有摸到,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戒烟了。因为这满身刺青的约束。
他到伦敦普通珠宝店去定制一样首饰,用的是自己曾经打工赚来的那一部分钱。余款不多,连镶嵌什么石头都挑不起,最后只得用简单银子打出来。可是这些真真正正,全数是他自己赚的钱,不是任何人的遗产。他年轻气盛,对这些事情还有些莫名的坚持。
大战时间,年纪轻的男男女女私奔结婚,不外乎是因为恐惧,因为朝生暮死。不信你看现今外面街上,那么多少年夫妻,大半是因为这种理由。他可负责任说,James与Lily,一毕业就结婚,自己还是孩子,有一小半也是因为黑魔法肆虐的原因。
你哪知道你所爱的人哪天就横死街上了呢。比如Marlene Mackinnon。
他与Remus住在一起,先告诉了他一个人。
Moony沉默很久,缓缓地边思考边告诉他,这是一桩傻事。Sirius对Leah来说太过年轻,当然这不是六岁年龄差的距离,而是心理年龄。没有人要特意针对她,当然也不是不喜欢。但他觉得,为了自己老友的好,他不该匆匆忙忙决定这样的大事。
“你会意识到,Sirius,”Remus坐在沙发上,睡眼惺忪地揉乱自己的头发,“通常来说都是男性在浪漫上远远胜出。只有男人,才会说‘我遇见了某个人,她棒极了。我有个不错的公寓,有份工作,经历过战争,这些都毫无意义。如果我不能和她在一起,我就完球儿了。’”
“而这,是女人对鞋子的感情。”
Moony觉得他们并不合适。这是有一定道理的,阅历相差太多,思想上多少会不一致。在刺青的事情上,他一意孤行。那入魔纹身,在现在看来,像诅咒多过是保护。或者只能说,是一种精神约束。
他扑了上去,调侃老友像个神棍。
但Sirius听从了Remus的意见,戒指打出来,被放到了抽屉的深处,有段时间没有碰。
后来他去入墨,喝着伯爵红,在灯下读巴恩斯的新书,真有种做梦永远不想醒来的感觉。
火光映照,女人脸上有种神秘莫测的神情,配着留声机里柏柏尔传统的哈辛调,她看上去像一千零一夜里泥金妆点的舍赫拉查德,自马格里布辗转而来。马格里布,阿拉伯语里的“日落之地”,指的正是摩洛哥。舍赫拉查德在他面前放了小小一个金属做的器具。
竟然是架迷你版的三角钢琴,不过盈掌,用银色的金属敲成。显然是手工做的,精致入微,连琴谱架和琴键都一一分明。
他很小的时候曾学琴,后来上了学,觉得那不符合自己离经叛道的形象,就放弃了。其实心里还是很喜欢钢琴,也再没有机会重新拾起来。这事只不过在Leah面前随口提了一次。
她永远这样不动声色。也许是大巧若拙。
Sirius这才看到她的右手指上包着纱布,这伤是新的,皮肉翻卷,显然是被薄金属割成这样。寻常巫师,这种小伤,施个咒语就能愈合,再不济可以喝下助愈合的魔药。他比任何时候,更清楚地认识到,Leah Belhanda只是凡人,也不过一具血肉之躯。
几经变化,他还是做了决定。
不成熟,才会这样善变。可是人是很容易原谅自己的。
不是只有Sirius Black一个想要逃避现实的人。
入墨里塞满了那么多种类的热带植物和异域装饰品,看客可能觉得这只是一种氛围的体现,难以理解有种人像喜鹊,不停地把自己一切喜爱的东西堆在身边。
收藏是一种爱好,收集却是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表现。
1980年那个铅灰色的春天早上,摩洛哥巫女就这样站在她的室内植物园里,用物质将自己层层包裹起来,用以抵御来自真实世界的寒冷。
有风从门外来,吹动铃铛响。
黑发的漂亮年轻人穿过伦敦晨雾,满脸掩饰不住的喜气洋洋。他修长健硕的身型隐藏在长斗篷下,一见到她,展开诚挚笑脸,连鼻子都皱到一起。
Sirius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我给你带了花。”
哪有花的影子,这一套也要玩第二遍?
Leah包涵问道,“哪里?”
他等的就是这一句话。
Sirius右手撩起斗篷角,向后潇洒一甩,单膝跪下。右膝盖落在地面上,伴着布料扬在空中的唰然响声。他的手中捧出盒子,打开里面是简单白银打成的指环,形状像一簇簇盛放的玫瑰花,又像化学爆炸。简陋,可是在晨光中,好像熠熠生辉。
举轻若重。
他挑了挑眉毛。
她低头看他,洞若观火。
这是何等的疯狂,Leah不爱分析心理与感情,怕自己出错。但瞎子都知道,他们远非良偶。一个寻找家庭的温暖,被恐惧和绝望,驱赶向她的方向;另一个太世故,同样缺乏健康的爱。
但她笑了,然后说好。
没什么好说的,他们都是利己主义者。Leah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Sirius是粗糙的利己主义者。
世上这么多不开心,活到最后,只能自私一点,让自己尽可能快乐。
他们在入墨那一隅与世隔绝的小小异境里相互拥抱。强迫自己忘记了生死的威胁,忘记他们物质上的贫穷,忘记社会责任和失去的亲人,忘记心里挥之不去的沉重感。只对对方展现出自己的微笑,简直像疯了一样。
二十一岁的春天,Sirius Black抓住了他的姑娘,以为自己也抓住了全部的人生。
鲜花着锦烈火烹油,越烧越旺,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就会脱离掌控。
他将考文特花园的小公寓留给Remus,自己搬进了对角巷纹身店的楼上。Leah的公寓很小,只有一间卧室。楼梯从入墨店面右侧起,绕过店铺后方,年久失修的二十二级台阶顶端是一条小走廊。右手边是卧室,左手边第一间隔间是杂物房,再往前临窗的房间则是浴室。
Leah有个漆成墨绿底的兽角浴缸,满屋植物当中,相得益彰。浴缸就放在窗前,都铎式的铁架斜格纹窗。从里面可以看见外面对角巷景物,外面却望不进来。
他们第一次肌肤相亲是在这个浴缸里。真正奇怪的选择,Sirius发誓他几乎摔断了自己的脖子。Leah躺在他身下,她温暖的橄榄色皮肉铺展开。他的手抚摸着她伤痕遍布的脊背,抚摸着那个法语单词的烙印。
水溅得到处都是。
出人意料的是,这是他一生中,感觉最满足的一刻。他终于能完整地将某个人称作是他的。一个自私的想法,但还是满溢着满足感。Sirius终于觉得完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