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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与我素不相 ...

  •   况还不算太坏,这位善良的车夫给我留下了一盏煤油灯,甚至还有一份潦草的地图,我该感谢他的细心吗?可倘若他能够再细心一点,就该明白让人看懂一份鬼画符般的手绘地图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那辆马车的情况比我想象的更加糟糕,它已经到了散架报废的临界,每走一步车轮间的摩擦挤压就能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能拖着我走这么长一段路实在是个奇迹。老马已经瘦得只剩下骨架,皮革松松垮垮地耷拉着,伴随着脚步轻轻晃动,每走一步,它粗重的喘息像是从枯井里的泥浆打捞起来的一般浑浊凝滞,比绝症病人的咳嗽更让人心生焦虑,让这么瘦弱的马继续履行运输的职责简直是一种虐待,我甚至不忍心朝它那干瘪的臀部抽上几鞭子好提快这比步行乐观不了多少的速度,唯恐一不小心就将它那脆弱的骨架抽散了。

      越来越茂盛的树木遮盖住了天空也遮盖住了我的方向感,蜿蜒的山路也渐渐让我的思维变得麻木,等我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不会有哪个路过的人来拯救我这个稀里糊涂在山林中乱转的可怜虫时,我已经彻底迷失在一片漆黑中。

      我不该嫌弃这匹老马的,当一群饿狼包围住树林中这个迷失的灵魂后,要不是它们率先撕扯起了老马那衰弱得无法做出任何挣扎的身体,也许该进畜生肚子里的就是我了。衰弱得发不出嘶鸣的老马并没有被延长痛苦的折磨,它只来得及喷几口粗气便快快乐乐地去接受上帝的拥抱了,可惜那又老又酸的马肉不能吸引住所有贪婪的恶鬼,很快就有几只发现了更好的目标,它们兴高采烈地向我狂奔而来。

      我不知道自己与它们周旋了多久,尽管为了防身我带着一只燧发枪,但在一片漆黑中打中快得要命的黑影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一旦落空,我不指望我能在手忙脚乱中准确无误地换上子弹,更多的时候我没命地奔跑,煤油灯和大半行李就是在这场追逐中丢失的。

      两条畜生扑了上来,一条撕咬住我的裤腿,另一条则准备咬断我的咽喉,在断气之前我终于命中了它。

      这一枪的效果十分显著,我感到它的毛发抖动了一下,松开了我,被火枪的威力所震慑,余下的全都仓皇逃窜,我终于能够好好地喘上一口气。

      我一向自诩见多识广,但如此惊险的与狼群搏斗的经历于我而言还是第一次,眼前一片狼藉几乎要让我回想起那场已经成为我梦魇的婚礼。

      我从未意识到重见光明是一件如此令人欣喜的事,伴随着月光回归的是我的方向感和理智,原来在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已经到了山脚,不能不说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再往前走了一段,我发现幸运女神终于开始眷顾我了,也许命运在尝试了各种折磨后,也失去了玩弄我的兴趣,开始去寻找下一个倒霉蛋了,愿他平安!

      一座木屋矗立在眼前。它并不大,但却比任何豪宅都亲切可爱得让人想流泪,更难能可贵的是窗口透着多么诱人的橘黄色灯光,屋里传来仿佛天籁的人们交谈的声音。当我推开木门时我发现我的双腿在发抖,它哆嗦得连带着我的舌头也开始不听话地抖动,我说不出话来,只能扶着门框看着少女的背影。

      “欢迎光临!”少女还来不及转身便先欢快地嚷道,接着她回过头,看见一个破落、肮脏又狼狈的流浪汉,“这位先生,您的脸色可真差!”

      我顾不了她诧异的眼神,事实上我觉得我就快昏倒了,地面离我越来越近,在我的额头被它撞出一个肿包之前,少女赶步上前接住我。

      她的力气可真大,这样娇小的身躯竟然能扶住我,还将我好好生生地安置到一张沙发上。

      “爸爸,他需要一杯热咖啡!”她向柜台走去,过不了多久,我便闻到了煮熟的咖啡香气,尽管我很想将它们统统都塞到我的胃里,但现在我连抬起眼皮的能力都欠奉。

      似乎有什么人站到我的面前,挡住了那些温柔的灯光,但并不是那位娇小的少女,我费力地睁开眼睛,却感到有温暖湿润的毛巾覆上我的额头。逆着灯光弯下腰打量我的,是个高大男人的身影。

      我很快又把眼睛闭上,这会儿我头晕的厉害,但我深吸一口气,尽力说出一句完整流畅的话来:“谢谢,请让我躺一会就好了。”

      他没有说什么,将那块温暖的毛巾留在我的额头上之后他默默地推开,将烛台搬得远一点以免让烛光晃着了我的眼睛,这可真是个体贴的人。我放松了一下身体,不去管周围的窃窃私语和不远处少女向我投射过来的好奇目光。

      等到力量重新流回四肢后,我终于坐了起来,第一件事便是查点我身上还剩些什么。谢天谢地,最宝贵的玩意都没丢,我的记事本还乖巧温顺地躺在大衣内侧的口袋,里面还夹着一些钞票,我母亲留给我的怀表也好好地待着,这些发现让我有一种劫后重生的欣喜感。我继续摸索想发现更多的惊喜,手指却碰到腰带上一件硬物,我愣了愣,将它拔了出来。

      那是一把做工精致得只能当做艺术品的银质匕首,精雕细琢的花纹在昏黄烛光下折射着细腻的光芒,在这深秋的夜里它同它的前位主人一样让人从心里感到冰凉。

      我的父亲,在一堆财产土地头衔以及其他之后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刀面上复杂的花纹就像他谜一般的人生那样让人理不清头绪,而我在变卖了他留给我的大部分遗产后唯独只带了这把匕首上路。望着父亲的遗物并不能让经历磨难的我从中得到些什么让我不再迷茫的力量,相反,它像一个阴凉的漩涡,总是不怀好意地让我再度沉入没有任何生命与希望存在的漆黑深海中,幽冷的水草紧紧缚住我的四肢,缠住我的脖子。

      像只被温水煮熟的青蛙,我一点一点地丧失活力,却没有任何像样的反抗。

      该停止这样的消极想法了,我将匕首插回腰间,开始为拯救自己做出努力。热咖啡是救赎罪人的灵药,它能让任何焦虑彷徨的灵魂安定下来,更何况它的旁边还那么贴心地搁着烤得金黄酥脆的面包,夹着一大片慷慨的黄油,这简直就是上帝恩施的晚餐。

      “您还想要点什么吗?”少女就站着不远处,怯生生又按耐不住好奇地问,我一边舔着手指上的黄油一边瞥见少女的眼神,那眼神让我心口疼痛了一下,很久很久以前,久得像一百年前的事,海娜也是这样站着,向我投来类似的目光。

      “如果可以的话,请再来点面包。”

      因为我的回应,少女看上去很高兴,她轻快地跳跃着再度跑向柜台,我趁机打量周围。毫无疑问,这是一家随处可见的小酒馆,却因为布置的分外温馨而让人一眼就喜欢不已。墙壁上挂着干野花做成的漂亮花圈,烛火在羊皮灯罩里轻微地摇曳,照得因使用很久而显得油亮圆润的木桌反着橘色光泽,厨房飘来烤面包和咖啡豆的香味充分刺激着唾液腺分泌,四周零零散散地坐着些悠闲的客人,不会因为太多显得拥挤,也不会因为太少而显得凋零。这间小酒馆散发着别样的魅力,一切都那么恰到好处,不偏不倚。

      因为我冒失闯入而引起的骚动渐渐平息,这里的人似乎对一个外来者和他的狼狈装扮并没有太大的追究兴趣,他们很快干起自己的事来,不再理会我,似乎我还没有那位少女的制服裙摆下的修长大腿更有趣。

      少女穿着十分合身的服务生衣裙,托着餐盘穿梭在桌椅间,灵活得像只兔子,同时还有闲余向色眯眯伸向她屁股的手不轻不重地拍上一巴掌。她来到我面前,我看见餐盘里的内容十分丰富,除了烤面包外还有烤肠,一小块奶酪,甚至还有一杯啤酒。

      “请不用客气,您看上去就像刚从地狱里逃出来的一样,爸爸说一些酒精有助于您忘记这一切。”

      我想起那个将毛巾放在我额头上的男人,他便是这少女的父亲吗?这对与我素不相识的父女简直就像沙漠里的清泉,黑夜中的明月,心肠好得不像话,至少我在奥度的时候,从来不曾遇见这样热情而善良的人,也许只有这种远离都市喧嚣的淳朴小镇才会存在这样好心的人。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实在是太麻烦他们了,不管是出于贵族的礼仪,还是仅仅是我个人的感激,我都必须好好向他们道谢。我站起身问少女:“能让我见见您父亲吗?”

      少女指了指柜台,我这才注意到柜台阴暗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个中年男人安静地坐着,因为背光他的轮廓有些模糊,但挺得一丝不苟的笔直身躯让人联想到雕塑,并且这身躯毫无疑问出自于一个对美学充满执着的天才艺术家之手。他那样端正地坐着,仔细擦拭一只玻璃杯。

      我向他走去,他既没有抬头也没有等我先开口,便轻声说道:“是狼吧?”

      我怔了怔,只好点点头。他轻声叹息,道:“自从守林人去年去世后,这些畜生就越发嚣张起来。”他的声音这样低沉,却又这样清晰冷冽,就像树林深处淳淳淌过墨色玉石的泉水,就像某个寒冷孤独的夜里被微风吹动的柏树叶的娑娑声,让听见的人心里痒痒的,产生某种难以言喻的渴望。

      我忍不住打量他的面庞,但无论如何那并不是一张太有特点的脸,我并不能从其中找出能给我带来奇特感受的源头,他就像个寻常的酒馆老板,除了看上去太过一板一眼以外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我摊摊手表示自己的无奈:“可是我还迷了路,在这片能吃了人的森林里晃了不知道有多久,感谢老天我不太合它的胃口,被它吐出来了。”

      他是笑了一下吗?我看见他嘴角微妙地向上扬了扬,但很快淹没在阴影中,就算这样轻微,却竟然让人心中跟着生出一股安欣。“这树林的路的确错综复杂,外来人很容易迷路,可您为什么不找位本地人当向导呢?”

      抱怨是一件人人都喜欢干的事,尽管它并不能让事情变得更好,更多时候只不过是在浪费时间,但能向别人抱怨依然会让人感到纾解的愉快。我跟倒豆子一样将来到这之后的遭遇统统倒给这个几分钟前还完全陌生的男人。这次我确信他笑了,湖泊般深邃平静的眼眸闪烁着一点亮光,那仿佛是被刀刻出来的硬朗眉毛变得柔和起来,像是在湖泊上漂浮的水草,而嘴唇一定就是停在湖面上小船,因为水面的波动而跟着轻轻荡漾起来。

      “很遗憾丹泽给您留下来这么多糟糕的印象。”

      “前几分钟我还对这地方深恶痛绝,但是现在跟您倾诉之后,我竟然觉得这地方还不赖,比我来的地方好多了,只可惜这里太过荒凉,简直像片坟场。”

      “荒凉?”他终于擦完那只玻璃杯,将它放在排得整整齐齐的它的同类中,对我摇了摇头“丹泽虽然人少,但并不荒凉,您看看这里,它像是您心中的坟场?”

      我迟疑起来,我清楚地记得我站在山坡上俯视丹泽全景时心中的感受,它寂静、荒芜、死气沉沉,就像被刨出来的沉睡了上千年的尸体,也许尸体上精致的装饰能让人推断出过去的繁华,但绝不会让你感到一丝清新和活力。我这才察觉到这间酒馆气氛的违和,它与我想象中的断壁残垣太不一致,它显得太过温馨和蔼。我疑惑起来,我在漫无目的的狂奔后所到达的地方的,真的是丹泽吗?

      他的女儿,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招待完了几个客人后蹦蹦跳跳地来到我们身边。“没人知道是谁第一个来到丹泽,赛兰王朝还未建立之时它就已经存在了许多年。”她显然听见了我们的对话,带着不服气的神情向我抗议,“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嫌弃这里想要去大城市生活,但是也有不少人愿意永远留在这个小镇上,就算人烟稀少,大家也好好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我知道一定是我那个“坟场”的比喻让她不愉快,我只好郑重地向她道歉,同时小心地看了他一眼。他像是并无所谓,听着我们争论的同时他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小口啜饮起来。

      “丹泽是个好地方。”他突然开口说,“明天爱丽丝可以陪你去镇上买些必需品,我想你应该很需要几件衣服。”他用揶揄的目光打量了一下我的裤子,这让我有些脸红,穿着缺了一条裤腿的裤子,恐怕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难以泰然处之。但他的情绪从来都是那么有节制,在我对他的每个表情做出反应之前,他就已经恢复到最初的平静,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他看上去如此稳重,却不知为何让我想到了飘忽无定。

      他说完之后,起身回自己的房间里去了,之后一直到我睡觉之前,我都没有再见过他。

      那是我与杰特曼认识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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