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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紫元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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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可不知花氏的纠结,花氏看她不顺眼,她已经习以为常,和喜儿妹妹互相表白,正姐妹情深,便听身后一声咳嗽。
二人惊了一跳,转身过来,正是常明宽和花氏面沉如水看着二人。两人相视一眼,反应过来立马行礼。喜儿屈膝,常乐手掌按在腹部,微微身子前倾。
“回来了?”常明宽缓了缓脸色,说:“学习的如何?”
“学习上几位先生指导女儿功课,生活中和同学相处的好。”常乐回答。
常明宽又问了问学习的问题,常乐对答如流,点了点头,不准备抓着女儿胡说话处罚。
常乐以温书为由,逃开花氏要吃人的眼神。喜儿和父母相处就自在多了,甜言蜜语哄得父母心花怒放,然后跑去和姐姐相处。
常乐在房中做瑜伽拉伸身体,喜儿进来拍拍胸脯,说:“姐姐,我娘是不是吃了爆竹?脸黑的那个样子,我真担心她一点就爆。”
常乐道:“我是点不爆,但我敢保证,听了你的话,她铁定爆炸。”
喜儿吐吐舌头,脱了鞋袜,到常乐旁边的垫子,跟着她做瑜伽。
晚上,大约七八点钟,大家就开始熄灯休息。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七八点休息对常乐来说真的太早。
和喜儿一起做了半个时辰瑜伽,然后陪着父母喝下午茶,吃点心。这时代一天两餐,平时都吃点心,喝茶,又歇息的早,她要是在家中,还会要一碟或者两碟点心。
全家人都差不多歇息了,常乐灭了蜡烛,站在围栏边,开始修习紫元功。
她前世意识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的时候,已经迟了,积年累岁熬夜,日夜颠倒,不规律饮食,身体被她糟蹋的伤痕累累,年纪轻轻一身暮气。
后来有奇遇,可那个时候她几乎“病入膏肓”,奇遇对她,终究是迟了。后来吃了整整半年的中药调养,又是汗蒸又是各种食补,恶习改了许多,这才逐渐调养过来。
紫元功是她去峨眉山,山中一位道人传给她。转世后,这些年练下来,不仅从来没有生活病,更是力拔千斤力大如牛,不过没人发现就是了,她个人也比较愿意装普通知书达理的少女,俗称扮猪吃老虎。
曾享受过紫元功带来的好处,这世她就风雨无阻的练,花费不了她多少时间,不过早晚练一次,平时积累,除了射御课上偶尔显露,倒是没人知道她一身武力。
当初练习紫元功,不得不说传她紫元功的道人,虽是女子,但身轻如燕,一看就有很好的气色,她是抱着奇遇的心思学的。
太极是半途而废,瑜伽学的磕磕碰碰,唯有紫元功坚持了下来。
不知教她紫元功的道人是不是高人,练了十几年下来,她感受到紫元功的好处,妙用无穷,人的感官都变得灵敏起来。
出了一身汗,常乐感到十分轻松。
她随地而做,无论是什么样的功法,坚持才是王道,若不坚持,顶多让她身强体壮。
她仰天啸了一身,抓起衣服披在身上,脚尖往下着地用力,身体一腾,如飞燕一般腾空,窜到围墙。
常乐轻笑一声,开始运行真元,四肢有着无穷无尽的力气,热气往脚下流窜,她一个提气,身体如流星一般飞出十丈远。
她的极限是三十丈,不过几个呼吸,便到达城门。城门有士兵值守,闹哄哄地,除了围墙上有四五个士兵心不在焉的轮班,城墙上的房里,官兵围在一起赌博。
几个官兵无心轮守,心不在焉,常乐呵呵一笑,窜起十丈高,空中一个旋转,转眼落到城外,连续借力,直到入了林子,常乐才敢放下心来。
长安十里外,有个鹤鸣山。鹤鸣山是游玩踏青的去处,夜晚人迹罕至,倒是十分清静。
常乐夜晚光临鹤鸣山,俨然是熟客,熟门熟路找了不易察觉的地方,脱下外套挂在树枝,歇息片刻,沉淀心神。
在山野特有的清风中,常乐伸展四肢,偶尔能够进入天人合一状态。
时间就这样慢慢的流逝。月移影动,不知不觉中那轮圆月已移到常乐头顶,雪白透亮的月华,似柔水般静泻下来,正流淌在常乐身上。
胸口,两乳间的中间点以内一寸三分的气穴,一股沛然之力,豁然在她四肢百骸奔涌,那原本充盈于整个天地之间的月之菁华,突然若有实质一般,直直笼罩在常乐身上,变薄,变淡,直至消失。
常乐对此一无所知,和她往日一般,十五十六,月下练功,事半功倍。
精致的五官泛着月华般的清冷,月上中天,她笑了笑,拿起外套穿上,悄无声息的返回家中。
第二日清早,常乐早早醒来练功。功力虽没有特别明显的进步,然而持之以恒的练功,心中特别踏实。
练了功,然后才开始洗漱。洗漱完了,她才开始看书。看书一个小时,开始喝茶吃点心。
这时代茶饮和点心种类繁多,不亚于她那个时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常乐对茶饮没有特别偏好,早上喝的茶是家中规定了的,红枣茶。
点心有三种,糯米腊肉点心两个,梅花点心两个,红枣点心两个。一般六个就能吃饱,若是还不够,可以让厨房添加分量。
常乐吃点心的时候,喜儿哈欠连天,才开始读书,她推开门,正好看到常乐神采奕奕,显然是醒了许久。
“姐姐早。”喜儿行礼,脸色微微泛红。
“早。”常乐还礼。
在这个时代呆了那么久,她早习惯何为礼仪之大,人与人之间,处处见礼。有时候她闲礼仪繁琐,但更多的时候,她很享受礼仪带给人的尊重。
在现代,姐妹早上起来遇到了,最多问个早。但这个时代,不知其他人如何,就她所见,人与人之间可是相互见礼。
卯时四刻,常乐分别向父亲和花氏请安,然后向妹妹告别:“妹妹继续读书,我去学堂了。”
“姐姐再见。”
常乐的座驾是一头毛驴,她想要马,常家产业中有个马场,多少勋贵的马都是从常家马场买。但养马成本高,贵的马花氏不乐意,四等马任她挑选,与其要四等马,她还不如买优等毛驴。
“我有一只小毛驴,
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
我心里正得意,
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常乐哼着歌,悠哉悠哉,距离学堂越近,遇到的同学就越多。走路的,乘车的,骑马骑驴,骑车的都有。
骑的车是自行车,自行车的出现,自然和我们常乐有关,她拉着全班同学一起,设计出了几款自行车。自行车目前是常家极为火爆的产业,族中单独给她算了十份,她觉得常家还很够意思。
“扑哧——”常乐身后传来一声轻笑,她回头一看,是个男同学骑着一匹毛皮顺滑的白马,她微微抬头,有些郁闷。同是中学同学,看起来比她年长几岁,叫谁呢,她一时没有想起。
“常乐同学好,我是松园梅子时,你唱的乡谣挺有趣。”梅同学温和知礼,是个赏心悦目的小少年。
就凭梅同学的颜值,常乐决定原谅他的嘲笑。
“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什么七秀梅秀。”这家伙官二代出生,可是神都人氏,经过族中长辈科普,知道京城梅家和常家狼狈为奸,曾经坑过某位官员。
“常乐同学谦逊,不过一个名头,哪里及得上同学高中举人。”
和梅子时不熟,两个人互相吹捧,她二人身边路过的同学都憋笑了。
金榜之后,常乐在四方学堂可是风云人物,下了毛驴,去芳园路上,认识不认识,都和她打招呼。
有的自诩成熟,和她这样的小孩子玩不来的,都主动见礼,或者侧身让路。常乐不是飞扬跋扈之人,自是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