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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十章:桃红之三 ...
和小桂的对决,感想是如行云流水,他出一个招式,我用相对应的拆解方式化解,那些招式全都没有难度,明显能感觉出手下留情的味道。
雨老师和姜草老师正进行试婚阶段,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下一个满月之夜就会成婚。
关于试婚的话题,自然是现在班上女生不容错听的。
试婚是结婚的前奏,当两个人有结婚的意思,并已经完成对婚后理想和生活琐事方面的讨论,便会选定一栋房子,离开原始家庭开始两人生活。憧憬和现实往往都会有落差,所以直到两人的生活顺利谐调一致达到双方都满意并没有感到有嫌隙的时候,才会结婚,试婚与结婚的生活差别大概只有前者禁止房事而已。
毕竟巫师的婚姻一旦成立,伴侣身份的烙印就一定只有一方死亡才能终结,幸福的牵绊和不幸的枷锁只有一线之隔。
岩姑婆曾试过四次婚,在最后一次婚事无疾而终后,开始宣布单身宣言,决定「终身陪伴在令人担心的母亲身边」。「令人操心的是妳吧。」奶奶如此回应。「男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岩姑婆逢人发表单身宣言中都会出现这么一句她发明的哲理。「胡说八道。」奶奶每听一次就会这么说。
「之前一直看妳对姜草老师的追求没特别反应,还以为妳没意思呢。」青桃说。
「那是因为之前我还对梦中情人念念不忘的关系,现在当然已经死心了─唉,反正再怎么痴情也不会因为我的痴情就能够跟他在一起,倒不如把握身边的幸福,和爱我的好男人结婚,早早生可爱的小孩。」雨老师将下巴放在撑着讲桌的手背上。
「妳的梦中情人是谁啊?快说!」
「次实麝香。」虽说已经死心,但提起他时仍一脸陶醉。「超帅的,全身上下就散发出一股男人的魅力,想当初他的每一场对决我都会拉朋友一起奔去道场从头看到尾,他的表现实在是太帅了,从十一岁就开始崇拜到现在。」她现在完全沉醉于回忆的怀念里。
「喔,那个道场最新进的师傅。」
「对对,如果将来有儿子的话一定要尽量争取让他当他的武术师傅。」
青桃看透世俗似的长叹,「像我们这样的普通女孩,将来大概就是和一个普通但能一起生活的男人结婚,然后如果可能的话就让自己的小孩拜梦中情人为师,这就是我们对自己的偶像的单恋史……」
猫往她的肩头敲了一记,「妳不要讲得那么悲惨好不好!」
「是啊,某些人就不用担心……」她碎念。
拜梦中情人为师─这么说来,所有武术男师傅的武等都是满级,只要其他条件没太离谱的话,在过去或现在一定都有一票忠实的女生粉丝,小时候在道场上在众女孩的围观中与人对决,长大后就成为道场里的师傅─道场或许可以改名为「偶像的人生舞台」,称作「偶像工会」也不赖─嗯,也可以叫「偶像人才招募中心」……
「妳又在想什么…?」满月在我耳边悄悄问,之后再跟她讲。
在我想象的同时,老师也以成熟的大姊姊口吻讲婚姻观,现在仍没说完,「─仲秋熏夜的婚姻就很好了啊。婚姻是一辈子的事,要去习惯对方生活的风格和想法才能长长久久,麝香哥也许也有一些奇怪的习惯,如果是姜草的话我大概能接受,如果是他─就真的有梦碎的感觉了,所以还宁可不要跟他太近,不知道那些事比较好。」
「妳明明就是韶华夏闇的婚姻﹝据记载韶华先人原本有个无法忘怀的男人,但之后因为夏闇先人的热情攻势而感动﹞─不过也是啦,这么讲是没错。」
「但是能和自己爱的人结婚还是比选择式的结婚来得好吧?」满月辩驳。
「要两情相悦本来就很困难,能和不排斥又喜欢自己的人结婚就很不错了。」
樱露出一贯温柔的笑容,「仲秋先人和熏夜先人虽然一开始对对方并没有特殊的情感,之后仍对对方抱有深厚的感情与默契,反而没有事情能阻碍他们。虽然一开始没有喜欢,最后还是喜欢了,这样也很好不是吗?」
众人纷纷赞同。
「百合,妳觉得呢?」满月在大家解散后回头问。
我含糊应了一声。
如果说父母对孩子的价值观具很大的影响力,那在这一方面,父母给予我的就是「非两情相悦不可」的信念。跨越种族隔阂的婚姻,如果没有坚不可摧的爱情,无法长久。而他们的感情互动从没让人感觉出有任何逞强或爱意冷却的现象,从小我便习惯了这对恩爱夫妻的甜蜜相处模式﹝从旁人眼里看来,非常不可思议─无论是他们的互动还是我的淡然态度﹞。
──朋友和爱人是不同的。如果是朋友,就是一早醒来便会想跑去找他玩,有时开开小玩笑,聊聊心事,打打闹闹,有机可趁就欺负一下,不过并不会想完全介入他的生活,只祝福彼此都快乐而已;是爱人的话,就会想跟他一起生活,不管他做什么都不会觉得讨厌,最希望早上一睁眼就见得到他,将他搂得紧紧的,一直陪在他身边。当妳对一个男人有这样的情感,才是爱情喔,千万不要轻易就把自己的喜欢误认为是爱,随随便便就跟人家在一起,不然等遇到真正爱上的人,会后悔的。友情跟爱情是两回事,懂吗?一定要搞清楚,不然会后悔,会后诲一辈子的。
──昨天说的我要更正一下,老实说不管是喜欢还是爱看到别人跟他好都是会有点小吃醋的,但是爱一个人,会愿意为他奉献,并因为这样而觉得快乐,这就是爱。
虽然妈妈强烈灌输的是非爱不婚的观念,不过我并没有因此对仲秋熏夜的婚姻观感到排斥,也觉得如此一来才能够产生许多和乐的家庭。
不管怎么说,无论决定是要仲秋熏夜﹝务实型﹞、韶华夏闇﹝男方主动﹞、次实梦野﹝女方主动﹞或镜月琼仙﹝两情相悦﹞,前提还是要有能选择的余地才行吧?
◎
远方幽幽地传来三声钟鸣。
将目光从修补好的草鞋抽离转向窗口。
奈奈还没有回来。
因为症状趋于和缓,奈奈又开始日常的游荡,不过午茶时间一到,她一定会回小屋把属于自己的那份点心吃掉。
着手泡起期待已久的玫瑰花茶,漫不经心的思考着如果解释奈奈与自己之间的关系。
拿本学期的化学课本中出现的专有名词来说,奈奈和我好比氯化钠这类物质,一种离子堆,看似结合在一起,遇水则分,只是在限制的范围内一样离不开对方。
「百合─」
回来了。
就算在外面已经吃过别人给的东西,还是不会放弃或忘记屋里也有自己的点心。自从有一次因为太晚回来结果点心已经被跟主人一起拜访的嘎嘎捷足先登了,她就算迟到也绝对不超过十分钟。
「快跟我来,我帮妳找到了一个超好的朋友喔!」
说完莫名其妙的话后也等不得我从十里云雾中摸索出来,她就用头磨蹭着我的右腿催促:「她﹝他﹞正在等妳呢,快走─走啦。」
「她﹝他﹞是谁?」
「去了妳就知道了。」
「是给妳吃东西的人?」
奈奈不耐烦的点头,然后继续吵闹着要我赶快跟她出门,嚷着什么让人家等太久不礼貌,都准备好茶点在等了。
「茶才刚泡好─」
「别管它了!」不能带上吗?太难看还是算了。
「点心─」注:是妳的点心。
「她﹝他﹞做的比妳好吃!」─奈奈,就算主人不是个好胜心强的人……
心里碎碎念,我还是离开小屋,跟在她身后。
弯了几条没走过的陌生岔路,它们虽然陌生,倒也不至于让人排斥─会这么说自然是有原因的,紧接着的这个大转弯实在太过头了─奈奈竟然要直接拐进没有铺路的丛林内。
我当然登时停下脚步。
「那是径外。」没特殊情况而闯入生物生活的疆域是犯规。
「百合,还不快跟上!」
「这条路只有妳能走。有没有别条路?」不要说没有。
「可是不这样走我就不知道怎么去了啊。」她理直气壮的说。
妳很不负责任耶。
「快点快点,没时间了!」
如果被抓到,妳的主人就要在禁闭小屋生活一阵子了。
…虽然奈奈游走径外没被强加限制,宠物的身份使她完全不用操心会受什么动物伤害,但应该也不会嚣张到大剌剌走进戒心重的猛兽领域里,应该。把握着这丁点的赌注,我抱持觉悟的精神,先左顾右盼然后马上飞身窜入违禁区域里,一路上戒慎恐惧极力影藏自己的气息,并向命运祈祷不会招来什么生物的反感,不然后果最严重的是被什么暴戾的猛兽攻击不偿命,其次才是受什么生物向奶奶﹝长老﹞投诉,被下惩处。
如此这般,根本没有多余心思揣测即将遇到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不过有一点能确定的是,那个人做的东西对奈奈而言比我还好吃就对了。
等到我们终于脱离警戒地带,出来时确认过四下无人,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却又发现现在的位置其实是一户人家的后院。
一样是生人勿进的区域…算了,比起之前那个好很多,而且早就豁出去了。
「到了。」奈奈三步并作两步朝院子前方冲,「咪喔─我们来了!」
她似乎并不觉得从后院进来造访和迟到一样不合礼数,这样好吗?
走到前院,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最近牵扯颇深的人。
双方无言对视。
他异常冷静地直视着我。
「就知道是妳。」
「……」
所以,奈奈也没向他透露主人是谁。
要给小说里的各位说声:能妥协搞不好还比较幸福……思索起来,百合的妈妈其实蛮幸福的,一生都能够做自己,虽然儿子失踪了,也很快就看开,人生的最后如烟花般离去。象征幸福的青鸟,指的就是自身心态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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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十章:桃红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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