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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NO:05 宁宁讨厌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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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5
李扬这家伙除了功课不错外,他还喜欢踢足球,踢足球的时候常常把红球衣围在腰间,要有多帅就有多帅,要有多酷便有多酷。这个时候,总会有很多女生围在场外,失心疯的尖叫。李扬擅长前锋,速度和突破是他的长项,带球冲刺那凶狠狠的模样,竟有一股气势逼人的气概。
我不爱运动,我一向都不喜欢体育的,跑步跑得全班最慢,跳远跳得全班最近,俯卧起坐居然才做得一个。但为了看李扬,凡是李扬参加的每一场足球赛,我总是到场。宁宁不愿意去,一来她不喜欢李扬,不就是长得整齐点嘛,不就是快要出国嘛,用得着这么趾高气扬吗?用得着这么气势嚣张吗?二来呢,她对足球没兴趣,说看不懂。
我和宁宁,简直是唢呐里吹出笛子调,想(响)的完全不一样。
我才不管这么多,死乞白赖的拉了宁宁去。
因为口渴,上帝创造了水;因为黑暗,上帝创造了火;因为我没有姐妹,所以上帝让宁宁来到我身边。
姐妹如手足,宁宁不愿意去,行吗?
宁宁总是警告我,看球的时候要斯文点呀,不准得意忘形的又是叫又是跳呀,给别人看了,谁都知道你喜欢李扬,连累我站在你旁边,都觉得丢脸。我唯唯诺诺,宁宁说一句话,我便忙不迭地点一次头,只要宁宁肯陪我去了,什么事情都好商量。但能不能做到,是另外一回事了。
宁宁知道我做不到,我的自制力这么差,喜怒哀乐全露在面上,一点也不懂得隐匿自己的心事。
尽管狼来了的故事演绎了无数次,但宁宁心软,经不住我低声下气灰孙子一样的央求,陪我去看李扬踢足球,好不好嘛?好不好嘛?求求你了。宁宁原本一颗坚决的心,顿时便摇摇晃晃,柔软了下来。宁宁叹了一口气,无奈,好好好,陪你去。唉,也许我的前生是欠了你的吧,所以今生今世,我得一滴一点的偿还。
我嬉皮笑脸,心里想,说不定前世宁宁是我的杀父仇人。
抑或,夺夫仇人。
佛说,凡事有因才有果,有果必有因,轮回转世,此世为报前世之因果,不可逆。
后来的后来,我嫁给了宁宁爱着的人,这是不是前世的因果关系?或者,为了下一辈子,也给宁宁寻找机会报复夺爱之恨?
是,我嫁给了宁宁深深爱着的人,因为那个人,也深深的爱着我。
那个时候我已走投无路,我别无选择。
??
到了足球场,我远远的看到李扬站在球场中央,穿了一身白衣白裤运动服,英姿飒爽魅力四射的样子,便忍不住的疯狂了起来,顿时把对宁宁的承诺抛到了遥远的爪哇岛。我肆无忌惮地把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放到嘴边,鼓起了嘴,拚命地吹口哨。旁边的宁宁看了,皱了皱眉头,不满地瞪着我。
宁宁讨厌我吹口哨,说太匪气,一点也不淑女。
靠,我本来就不是淑女嘛,淑女有什么好?
梅艳芳的歌都有得唱:淑女岂会贪新鲜,淑女寻梦都要脸,淑女形象只应该冷艳,所爱所要所有莫说今宵永久地等那明天。
所以,我才不做淑女,做淑女太累。
哇噻,李扬终于进球了,是小禁区角附近左脚内侧踢出刁钻弧线球射入远角进球的,太精彩了,太有水平了。我拍起了手掌,劈里叭啦的,一边又叫又跳,还兴奋劲,毫不比绿茵场上的得了分的那边球队逊色。
宁宁用力的扯了扯我的衣服,涨红了脸,她无容自在,陆安安,收敛一点,好不好?周围的目光正齐刷刷的朝了我们看呢,还有人指指点点呢.
狂晕,做贼的是我,心虚的是宁宁。
我一向都是厚脸皮惯了的,我母亲说过,我的脸皮比家里的墙壁还要厚。对于别人异常的目光,我懒得理会。自小到大,我都是给别人说是非闲话的对象,我哪儿理得这么多?最后,我索性的把双手放到嘴巴上,作了一个喇叭状,旁若无人的大声叫喊,李扬加油,李扬加油。
我就是喜欢李扬,我就是要让别人知道,那又怎么样?不要脸就不要脸吧,我已决心把不要脸进行到底。
我是吃石头拉硬屎,顽固到底,我又怕谁?
我大喊大叫,李扬加油,李扬加油!
场上的李扬仿佛听到了我的叫喊,不经意回过头朝了我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咧开嘴,笑了,露出了两排经典式的洁白牙齿。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对方的一个队员突然间冲了出来,朝了前面的足球用力地踢了过去,无意之中,身子猛地撞了李扬一下,李扬一个踉跄,站立不稳,就重重的摔倒了在地上。李扬在地上滚了一下,站不起来,就曲着身子,紧紧抱了右小腿,痛苦的嚎叫了起来,啊——!
怎么啦?怎么啦?
我伸长脖子,心一紧,一种不祥的感觉涌了上来,一颗心不禁骤然加快跳动,然后疯狂的跳到没有节奏。我也不明白是什么回事,脚步不由得随了众人,朝了李扬跑过去。球赛停止了,旁边的人都把李扬围了过来,有人企图想把李扬扶起来,可李扬动弹不了,只是双手抱着右脚,嗬嗬地呼着痛,一张秀气的脸孔扭曲着,冷汗汩汩从额头冒出。
我用力拨开围了一层又一层的人群,拼命的往里面钻,好不容易看到李扬了,也不懂得说些什么,只是紧紧抓住了李扬的衣服,瞪大眼睛,手足无措地望着他,我的脑袋嗡嗡作响,一片混乱,一种莫明其妙的惊恐和不安在身体里游走,带着茫然,带着尖锐,带着刺痛。
李扬,他会不会有事?
李扬的脚,不会断吧?
李扬,还会走路吗?
恐怖充满了我的心,我的牙齿不禁“格格”作响,正在胡思乱想中,救护车很快来到了,有医护人员把李扬扶上了担架,如果不是有人阻挡,如果不是宁宁在后面拼命的拉住了我,说不定心急如焚的我也会跟上救护车,随了李扬到医院里。
整整一个下午,我总是心神不定,脑海里总是想着李扬。
李扬,为什么会这样倒霉呀?
李扬,他不会有事?
李扬,他吉人自有天相吧?
快放学的时候,班主任走进了教室,然后很平静的告诉大家,李扬没事,只不过是小腿骨折了,要休养一段时间。最后,班主任惋惜地说,从此以后,李扬就不能做激烈运动了,更不能踢足球了,多可惜。
我吁出了一口气,没事就好,还能走路还好,不能踢那破足球,也没关系。
古语言: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在座位下面,低下了头,双手合在一起,轻轻地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宁宁听到了,侧过头来看我,不禁扑哧一声笑。
后来宁宁挪揄地说,爱情真伟大,一向无法无天,不相信牛鬼蛇神的陆安安,居然念起佛来了,看来,爱情真的是可以把一个人改变了。
??
星期天,吃过中午饭,我到底是按捺不住,独自一个人跑去医院看望李扬。
本来我是想拉了宁宁一起去的,有一个人陪着,壮壮胆,总比一个人孤军奋战好,有人看到了,也会有挡箭牌,也会有借口,瞧,我们俩人一起来的,大家同学一场,互相关心,并没有一点点的私心与杂念。可惜,我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宁宁没有去,不给我这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机会。
宁宁并不是没有爱心,并不是不肯去,而是她没有时间,每隔一个星期,她总要回家去看望她的父亲,她的父亲再怎么样,毕竟还是她亲生父亲。
我父亲赞她,豁达大度,不可多得。
我向这个豁达大度不可多得的人借了五块人民币。
去医院探望病人,总不能空手去吧,多多少少也得带点礼物,比如水果之类的。宁宁比较懂得人情世故,她这样告诉我。
快到月底了,每逢这个时候,我总是一贫如洗,手上没有一分钱。
我和宁宁,每个月的零用钱是十元钱。一九八九年,物价还没有现在这么高涨,那个时候A市人们平均的月工资,不过是一百多块钱,万元户,已是稀少的有钱人家,如国宝大熊猫一样罕有。我一向没有理财观念,十元钱到我手里,不出三五天便会花个精光,宁宁刚好相反,宁宁很会精打细算,什么东西应该买,什么东西不应该买,都很理智,控制得极好,因此小小的金库里,积攒了不少私房钱。
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晚春午日,温暖柔和的阳光透过娇嫩青翠的树叶,照得整个街道都影影绰绰。我还记得,那天的天空很蓝,白云一朵朵飘浮着,空气干净清爽,一阵阵风仰面吹来,带着醉人的青草芬芳。
我花了四元九毛钱,买了苹果,香蕉,雪梨,提了一大袋水果,便去了医院。
刚刚上了五楼,还没有到病房,远远便听到了笑声,其中还夹杂着一阵阵熟悉的说话声。我不禁愣了一下,便蹑手蹑脚走近了窗口,贼头贼脑的往里面打探,原来是班主任和班里的几个同学在里面,正和李扬聊得热火朝天呢。
我想了想,还是没敢斗胆进去。
我像一只缩头乌龟,胆小如鼠的跑到一个角落里躲了起来。
我想起《红楼梦》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错里错以错劝哥哥,说贾宝玉被贾政笞挞了,躺在床上养伤,林黛玉去探望了,哭得两只眼睛肿的桃儿一般,满面泪光,待听到凤姐来了,忙从后院里躲了出去,因为惧怕王熙凤看到了,会取笑开心的。
而我,是不是也惧怕老师同学看到我了,也会拿我来取笑开心?
呵呵,我不是林黛玉,而李扬也不是贾宝玉。
贾宝玉和林黛玉有什么好?到最后,一个病死了,一个看破红尘出家当和尚了,他们并没有比翼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