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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铁马缨枪(4) ...

  •   剧场后台。

      镁光灯锃亮,欢声笑语夹杂着搬运行头的吆喝声,人群脚步来回走动,一片喜气洋洋。

      林晏绡坐在堆满油墨的镜前,长长吁出了一口气。

      《汉宫秋》第三折,依旧是大获成功。班底上下配合得天衣无缝,他所设想的补救悉数没了用武之地,侥幸之余,亦有庆幸。

      金少侬的脸出现在镜中,站在他身后,替他卸下了鬓角的头面:“师弟是个好苗子。”

      林晏绡很浅地勾了勾嘴角,长时间连续的演出使他有些脱力:“少不了师兄的功劳。”

      金少侬哂笑了一下,低着头,眉眼里有稍纵即逝的宠溺。他没回话,却有另一个声音由远及近地传过来。
      “晏绡。”

      林晏绡偏了偏脖子,未卸完的妆面不容许他太大幅度地动作:“师父,怎么了?”

      杜近兰看了一旁杵着的金少侬一眼,有些欲言又止地样子。他俯下身子,小声道:“又有人来寻了。”

      林晏绡敛下眸,淡淡道:“谁啊。”

      金少侬面色古怪地插了一句:“不想见就不见了呗!”

      “少侬!”杜近兰提高了声音打断道,“这次来的人不一样,是戏班的少东家!”

      这段时日里,喜荣成的名号越唱越响,而身为主角的林晏绡也是炙手可热,尤其是在登上了受众面更广的大舞台后——像是块暴露在群狼环伺下的鲜肉,伴随着走红而来的,也是四面八方的垂涎。

      达官贵人捧戏子,戏子从中受益,再回馈些与金钱无关、却又紧密不可分的东西,这早已是梨园中默认的行规,数百年来,再心高气傲的角儿也逃不脱这个魔咒。军阀乡绅们的请柬早已压成了厚厚一堆,全被林晏绡给婉拒了回去,大都是见个面,说上两句不开罪人的客套话,便无疾而终。

      可梨园中的行规可不止这一项——另一条大名鼎鼎的,便是拜码头了。

      戏班在演出前,都要拜望当地的商贾豪绅、军政要员,混个脸熟、求个庇护,万望演出顺风顺水,万一真出了什么差错,也好有人在上头担待着点。

      只是此次时间仓促,又是恒生大戏院主动邀约,喜荣成便没顾及到这点礼数——但对方老板都找上门来了,又怎有闭门谢客的道理?

      金少侬不舍地松开手,忿忿不平地咬紧了腮帮子。林晏绡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正这时,后台的窄门应声而开。

      来人径直走入,和他匆忙却用力地握了个手,朗朗道:“林老板,幸会。”
      【检测到“喜”弦,好感度,15%】

      ·

      “Love alters not with his brief hours and weeks. 沧桑轮回,爱却长生不改,
      But bears it out even to the edge of doom. 爱恒久坚定,直到末日的尽头。”

      楚煜出身军阀世家,又是老来得子,打小就给家里惯得无法无天,整个四九城都留下了他撒野的罪证,险些长成了个混世魔王。到了十五岁,他书香世家的娘终于看不下去,趁着当时兴起的留学风潮,便将他一张船票发配去了英国深造。一走,便是四年。

      求学海外时,学校里多次组织去看莎翁的戏剧。里头曾出现过一首十四行诗,唱着爱情的伟大和坚贞不渝。楚煜不懂诗,从前也不懂爱,但他现在觉得,自己仿佛有些心动了。

      明明是第一眼看见,为什么就能那么喜欢呢?

      明明是第一次遇见,为什么就好像真走过沧桑轮回似的呢?

      楚煜靠在劳斯莱斯宽敞的后座上,摩挲着手指,心想爱情,真他娘是个玄妙的东西。

      既然有感觉了,那便要试一下——但这也是个难题。楚四爷空有一副风流倜傥的好皮囊,可惜在谈情说爱方面愣是缺了根筋。他想问问那些倚红偎翠的损友们是如何猎艳的,但又丢不起这个份子。况且庸脂俗粉那一套,拿来糊弄他邂逅的真爱,怕是不太妥当。

      楚煜搜肠刮肚,终于回想起从前在郊外皑皑白雪里捉银狐的经历,告诉自己,对待想追求的东西,最好的方法便是主动出击。

      楚四爷说一不二,翌日一早,林晏绡刚踏出戏班大门,就看见一辆骚包至极的轿车正堵在门口。
      车窗摇下,里头的人一掀帘子,露出张不正经却又俊俏的脸。不是楚煜,还能是谁。

      昨日会晤得匆忙,两人其实也没怎么彼此深入了解,只简单地交换了名片——没想到楚煜还追着蛛丝马迹找过来了。

      见惯了对方心口不一的羞涩做派,林晏绡乍然感到十分新奇。

      “林老板。”对方甜腻腻地叫了声,“还记得在下吗?”

      “四九城大名鼎鼎的楚四爷,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楚煜在这个世界的身份很有些来头。他祖父是前清时的大员,父亲在辛亥革命里投靠了袁世凯,从此混上了个“直系军阀”的饭碗,在北平延续他声色犬马的大清官僚生活。楚煜顶头两个大哥,均在河北督军任职,剩下一个三姐,则嫁给了同派系中一个平步青云的少将。一家子齐齐整整,显显赫赫。

      “林老板可别拿我说笑了。”楚煜脸皮诡异地红了一红,终于得为他少年时为非作歹的行径买单。他抬头望向天,比背台本还熟练的邀请显然是有所预谋,“哈哈,今儿个风和日丽,要不和我出城兜上一圈?”

      林晏绡纠结了一下。刷好感度自然是要紧,可一天后还有戏目要上,二者他都不敢怠慢。

      楚煜看出了他的犹疑之色,趴在车窗上笑眯眯地和他谈判:“林老板,走嘛。”

      林晏绡微弱地推脱了一下:“戏还没排好……”

      都等了这么久了,楚煜哪肯善罢甘休。他径直跳下了车,抓住了林晏绡的手,没骨头一样的开始晃荡:“赏个脸嘛,林老板,我替你给班主告假。”

      说罢,又规规矩矩地拉直了车门,朝林晏绡做了个“请”的姿势。

      无权无势的小戏子只好屈服于丘八爷的淫威,乖乖坐上了车,还不忘叮嘱司命:【明天的戏还拜托你开挂了,我这帮你办正事儿呢。】

      于是被糊了满耳朵长而宛转的 【哦——】

      劳斯莱斯左拐右拐,车技漂移,穿梭过大街小巷后,总算停在了一座杨柳绿茵的公园前面。

      什刹海,楚煜千挑万选精心择出的同游之地,传说中北平小情侣必去的约会圣地,十分匹配他多年熏陶下养成的罗曼蒂克主义。

      三海连一水,正值秋华萧瑟,暖阳共落叶一色,揉进碧波万顷里,恰似粼粼绚烂的熔金。楚煜和林晏绡端坐在两人一艇的轮船上,望着湛空中流云变幻,望着白玉栏杆绵延如龙,再往着远处恭王府物是人非的牌额。末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能言善道的楚四爷头一次面临了人生中的最大尴尬——没话。他把人拉出来完全是心血来潮,一见钟情也不允许他深入地了解对方,但若展开查户口似的盘问也未免太猴急,有种不符合他绅士风度的猥琐之感。

      楚煜苦哈哈地皱巴着脸。他今天穿了身便装,白衬衫,背带裤,还颇为心机地系了个水蓝色领结,力图营造出一种新式学生的摩登感,以此消弭自己远近闻名的可怖面目。此刻,他将袖口挽了上去,露出下面半截坚实的小臂,开始慢腾腾摇桨。

      “你最近还演戏么?”他半天终于搜肠刮肚出了一句话。

      林晏绡舒服地眯起眼,享受着这么个公子哥给自己当纤夫的待遇:“不了。我算是半路出家,基本功不扎实。这次能唱出点名头,不过是撞了大运,票友们的眼睛都雪亮着,未来可就不一定走运了。”

      与楚煜相反,林晏绡压根没做好出门的打算,也来不及更衣,因此还穿这件戏班里日常的长衫。天青色柔软的布料,一排襟扣一丝不苟地贴着脖子,梅花穗似的,跃在单调底色上,精致却不突兀,像是他整个人散发出的气质一样,从容、淡泊,举手投足都沾着朦胧的泽国水汽,美得让人心生宁静。

      他们一个复古,一个新潮,偏偏还长得都很不赖,这样奇异的搭配很快吸引了若干游人的注目,但楚煜熟视无睹,满脑子只剩下一个念头:“林老板真好看。”

      他结结巴巴地讨巧道:“有吗,我就觉得你唱得挺好的,那个眼神、那个……”

      楚煜抓耳挠腮了片刻,不得不承认自己当真是才疏学浅,对京昆一窍不通,才沦落到夸人都词穷的地步。

      林晏绡继续笑吟吟地看着他,像在等着看他还能吐出什么象牙。最难消受美人恩,楚四爷被这份温柔折磨得十分窘迫,只好抬手一指:“看,这俩怪好玩的——”

      林晏绡循着方向望过去,只见涟漪荡漾的水中央,一对毛色水滑的野鸳鸯正在快活地交颈。

      林晏绡:“……是挺好玩的。”

      鸳鸯眷侣办事办到一半,忽然被两个大男人围观,顿时十分暴躁,扑腾着翅膀跑了,还不忘朝尴尬的楚四爷“嘎嘎”叫了几声,糊了他一脸鸭毛。

      楚煜听见了林晏绡吃吃的低笑。他气急败坏地把毛从他帅气的脸上拨拉下来,睁开眼睛,发现那鸭子原本待的地方,正被一段洁白的船舷所替代。

      一条小船远远地渡过来,待看清了上头坐着的人,楚煜刚从鸭毛下生还的脸霎时扭曲了。

      “怎么办?”他手忙脚乱地想,“沈宜秋怎么来了?她该不会把我俩被拉去相亲的事儿抖出来吧?林老板不会因为这个就误会我不是个良家妇男吧。惨了惨了惨了!”

      然而沈小姐连正眼也没赏他一个,径直划到了林晏绡身侧:“是林老板吗?”

      林晏绡愣了一下,旋即挂出了待客笑容:“是我,不知您是?”

      今天周末,沈宜秋没去学校,也没有穿惯常的学生装、扎麻花辫,而是着了身丝绸小旗袍,初秋的湖面偶有凉风,便加披了条皮毛坎肩,上头缀着颗玛瑙石的胸针,看着正是个落落大方的千金小姐模样。

      “哎,何必这么客气,我叫沈宜秋,在北平女中念书。”沈宜秋伸出她戴着蕾丝手套的右手,和林晏绡打了个照面,“我很早就听同学说起过喜荣成的《汉宫秋》,后来在恒生大戏院上了,我场场都有去听,只是第三折开演那晚有事耽搁了,便没赶上。我正失望呢,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了你。”

      她带着怨气瞪了楚煜一眼,楚煜不服气地回瞪过去,看着自己昨天握过的小手又给人薅了一把,简直想把林晏绡一口叼回窝里,划清主权界限。

      “承蒙厚爱。”林晏绡冲她露齿一笑,见她船上空着,便加了一句,“沈小姐今天是一个人来的么?”

      沈宜秋回头望望河岸:“不是,还有个一起来的女伴,只是她晕船,便托我来替她放河灯呢。”

      “河灯?”

      “没错。”沈宜秋从手底下掏出一盏纸灯,呈给林晏绡看,“马上中元节了,什刹海有一片单独分出来的区域,专门给人点灯祈福用的。”

      林晏绡也来了兴趣,凑近了仔细看。竹节绢布,雕镂成莲花盏形状的河灯,里头一线未燃的灯芯,夹着一块合拢的纸片,想必就是祈福的字句。

      “做得还真精巧……”

      “林老板喜欢么,喜欢的话,我这儿还有一盏,纸上还未写字,不如就为你求一个名扬四海罢!”

      “倒不必,求只求平安顺遂。”

      楚煜见自个儿约出来的人和自个儿讨厌的人相谈甚欢,简直是如坐针毡。他一横手插在两人中间,夺下了沈宜秋就快递过去的花灯,阴阳怪气道:“下流河水湍急,沈小姐一界女流,单独过去恐怕不安全,就由我来代劳吧。”

      说罢,他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长腿一迈就跨到了对方的船上。小船不堪重负地晃了几下,吃水线瞬间深了半米。

      林晏绡望望平静无波的什刹海,心想这哪来的水流湍急。

      楚煜挤到沈宜秋身边,咬牙切齿地问道:“你想怎么他?”

      沈宜秋眼皮子翻了一翻:“你又想怎么他?”

      楚煜皱了皱眉,把船划开老远:“你什么意思?”

      沈宜秋端正秀丽的面庞上现出冷意:“你一个军阀世家的纨绔,看人玩戏子看眼热了,也想赶这个时髦?——你祸害祸害阿猫阿狗就够了,别去招惹他!”

      楚煜忽然哟呵一声笑了。他插着腰,掰着手指道:“沈小姐,请你明确两个问题,其一,楚四爷我洁身自好,业余爱好只有打架斗殴,从没祸害过什么阿猫阿狗;其二,你怎么就知道我要祸害他?我是真心喜欢他、看对眼了,还不行了吗?难道投胎投得好人长得帅也是我的错吗?”

      沈宜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行,就算是母猪会上树了,你楚四爷对人是一片真心——可你打算怎么追求他?我看林老板和你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哪。”

      楚煜喉头哽了哽,冷不防被她戳到了痛处:“我、我,那你说,要是你,该怎么办吧!”

      沈宜秋抿着嘴角笑道:“自然是捧他。”

      楚煜:“捧他?”
      沈宜秋重复道:“捧角儿。”

      楚煜仍旧不解:“什么??”
      沈宜秋真实地惊诧了:“捧角儿你都不懂?我的天哪,楚四爷,您老人家还是继续干仗去吧。”

      “爷前些年都在给西洋文化荼毒着呢,不懂国情难道不是正常的。”楚煜扔了桨,不依不饶地质问,终于讨要到了一个标准的答复。

      他听后不以为意地一笑,挑眉道:“行啊,不就是钱么,爷最不缺的就是钱!从今儿个开始,我就捧他!使劲地砸!”

  •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木有更新,如果有提示就是在修文改错字=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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