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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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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夜惊醒。
看看时辰发现自己猜睡了一个时辰,索性也不再睡了。不妄起身拨了拨灯芯,让烛火更亮些,便靠着烛光仔细地看书。看着看着,那书上的字便各个都模糊了模样,变成了什么熟悉又陌生的东西。
这是第几次梦到她了?
几乎夜夜了吧?
而在失去她后第一次睡觉的夜晚,他就想起了那个总是悬而不得的梦是什么了。有一个粉衫女子,站在马旁低头失落地绞着缰绳,她念叨着:“莫问今夕是何夕,怯探归期亦何期…长期,我等你,你切记得回来娶我啊。”
他看见自己把一块金坠子递给粉衫女子,“三生不负。”
而那女子闻言才泪眼婆娑地抬起头,那张脸,赫然是何夕的模样。
不妄无数次惊醒,无数次遗忘,直到那一次他才终于看到粉衫女子的脸,也才终于想起了为何第一次听见何夕的声音为何觉得熟悉,因为那声音他曾经无数次听过。
在遇到她之前,他只做这一个梦。她离开之后,他梦地倒多了,里面是各色地鬼新娘,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甚至只是遥遥一个背影。醒来后,便是彻夜无眠。
明日便是放榜时候,可是他并没什么期待。
他觉得也许自己就是许长期的转世,可又隐隐觉得这种想法很荒谬。也许何夕最开始也是这般以为地吧,以为轮回转世就依旧是那个人,以为一切都有可期待,所以才来亲近他的吧。那后来呢,她跳炼化炉前为何要说那般话呢?
是不是终究他不是许长期?是不是他终究代替不了许长期?
何夕,你爱的,到底是前世的许长期还是今生的小和尚?
来京城考试的时候恰好又遇到那位青衣的渡鬼人,她说何夕曾对她说过:“我走后,他自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我只求,能替我去尝一下云漫阁的包子,我一直很想和长期,和小和尚去吃一次啊……”
狼毫纤细,颜料下乘,却不妨碍画上之人,撑着脸微微仰头的瞬间灵动。那模样仿若你对她招招手她就会应答你,当真栩栩如生,不知执笔人画过几多回,也不知执笔人曾对那画招过几次手。
清晨,星隐日出,喜鹊高鸣。
这一天,最令百姓称奇地,是京城出来一个包子状元郎。
金榜题名的状元郎,当真一副好模样。浓眉静眼,沉静隽秀,大红袍丝毫没有折损他一点容颜,头戴冠,胸前配花,乘马游街,可谓轰动一时。有茶楼上的姑娘们慕名而来掷茶花丝绢给这俊美无比的状元郎,期待能得到他的倾慕,却见这郎君,仿若是痴人,理都不理一下。
很多指望榜下捉婿的人也没捉成。
因为状元郎结束了游街,在那日的暮色里,先去那京城第一包子铺,云漫阁,要了满满地包子。世人皆道这个状元郎是个爱吃包子的郎君,却不知状元郎在隔间里,对着满桌地包子哭地像个孩子。
“莫问今夕是何夕,何夕…何夕……”
后来,这状元郎的古怪脾气秉性又一次轰动京城。
登基不久的新帝是先帝最小的儿子,论排位怎么也是轮不到这个主儿地,可是呢,太子无故身亡,二皇子端王被一个女人掳走,找不见人了。三皇子睿王一心向佛,不理世事。四皇子闻言是个断袖,不能继承大统,这才轮到这最小的五皇子。
朝中皆是从前各个势力的老人,新帝便急于培养自己的力量,亲点了的这位状元郎可谓是皇帝的纯臣,可是呢,前途大好的状元郎却自动请命要做个采风使。
所谓采风使呢,便是替皇帝四处走走,传播传播精神,体察体察民情。一个无前途,无油水,无势力的三无职位。状元郎此举一出,朝廷上下无不讶异,皆言他读书读傻了脑子,放着好好地京官不做揽那劳什子活儿。
但不管怎样,次年春天,这位状元郎还是踏上了采风的路途。
有人说是皇帝派状元郎出去监管地方官员,他是皇帝的耳眼;也有人说这状元郎是想走遍世界,找一个人。不过谁知道呢。
只是后来,每个地方有名的包子铺老板都知道,这个颜色俊逸的官老爷,逢走了,便要留些银子让老板们在铺子里最显眼的地方挂着一幅联儿:“莫问今夕是何夕。”
很多才子佳人都对出了或工整或意趣或学问的下句儿,但无一让官老爷称赞地。
“莫问今夕是何夕……老板,你这诗后句是什么?”
“姑娘您知道?”
“我不知,我只是觉得这诗哪里见过…莫问今夕是何夕,”她顿了顿,声音有些低,“怯探归期亦何期……”
刚踏出门口的男人呼吸一窒,却没敢转过身来。
*
前往京城的管道上,阿稚问着陪她坐马车的聂言道:“你知道许长期这个人么?他最后考上状元了么?”
许长期。
聂言低头思索了片刻,将一杯清水悠悠递至唇边,道:“知道。十九年前的状元郎,一篇赋流传甚广,只不过没多久便病死了。”
阿稚惊愕,“病死了?”
“当年的状元郎,长相俊美,文采斐然,曾在金銮殿上公然拒绝了皇帝的赐婚,惹得帝怒,险些被剥夺了官职,传说是他一心一意要归家娶一女。不过后来在回乡的途中遇见瘟疫,他不忍城中无病百姓被烧死,就留下来治理那座城。后来疫情得到控制,不过他自己却染病死了。他染病死了之后让人带家书回去,让那女子的父母为她择一好夫婿,问起他,就说他没有消息即可。”
没有考中状元,没有赴约,不知所踪。
阿稚轻轻叹了口气,“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因为我才华横溢。”
阿稚看着他眉目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不屑地撇撇嘴,“哼,那你说,以后不妄和何夕还会再见么?”
他将清水递给她,马车很稳,水面波纹不起,他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扣了扣杯壁,扰乱了那水的平静,但很久过去那杯水还是有浅浅地纹,再也回不到如镜如冰的刚才了。
“有些人,来过了就走不了。许长期不是许了何夕三世么?有缘自会再见的。”
马车疾驰,扬起大路的尘土。没了负担的阿稚,听着聂言讲述着京城里有趣的事情,真真长了好大的见识。聂言大多数的时候只是浅笑,不爱多说。但是看着阿稚憧憬期待的眼神,还是说了。于是,从前一天要喝两壶水的二公子,最近要喝四壶水,惹得随行的医者频频叹气,担心主子累坏了嗓子。
而阿稚有时也给他讲一下渡鬼人的事儿。
“暗卫五说,人鬼身上自带异香,会保留一些鬼的特性,是么?那鬼有什么特性?”
“什么特性都有啊。”
“通性呢?”
“怕我。”
说完自己咯咯地笑了,“说起来,你身上的冷香用地是什么熏香?很好闻呢,像是雨后的青竹。”
聂言垂着眼眸,天青色的杯子遮掩了他的神色。“不知道,丫鬟们随便熏地吧。”
便岔了过去。
十几日后,他们来到了京城。马夫亮了牌子一路便畅通无阻地行至一个威武雄伟的大门前。阿稚看过去,便是凌厉勾画的三个大字——端王府。那字似乎要破匾而出,有着张牙舞爪地仿佛要吞掉人的气势,但外人看来确是清秀俊逸。字如其人,阿稚歪了歪头,“你提的?”
“嗯,从前无聊时提的。”
“你是端王?”
“嗯。”
阿稚惊愕地微微张了张嘴,又很快释然了。能许得起良田宅院,身边能人异士众多地,自然不是什么普通的王孙贵族。但是,看看这大门的气派,看看这白玉雕刻地龙的柱子,看看门边把守地一丝不苟的侍卫,她这不是抱上有钱人了罢?
聂言领她进去,三处屏风前摆放着桌椅,为首的一张屏风上绣着远山和流水,看起来是大气中不失秀丽,他率先坐到那张屏风前的椅子上,抬了抬手让她坐于他的右边。
阿稚好奇地打量着整个屋子,连聂言与她说话她都没听见。他低低笑了下,被她这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样逗乐了,伸手拿扇骨于她头顶轻轻敲了一下,声音中是旁边伺候的人从未听过的愉悦和宠溺,“好了,别看了,以后端王府就是你家,你随意看,随意处置,有谁有问题叫他们直接来找我。”
阿稚兴奋地摸了摸旁边养地翠绿的盆栽的叶子,“听起来当真幸福,时限呢?我可以在这里住多久?”
“只要你想,一生一世。”
一旁的人全都露出了震惊的神色,但良好的训练让他们很快收起了表情。暗卫五心下叹息,果然,将端王府拱手送人了。
阿稚眯起眼睛,甚是愉悦地将花茶一饮而尽。果然话本子里的姑娘们都喜欢嫁与王孙贵族,有钱有势的人,抱上有钱人的感觉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