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9、所见 绝不该消失 ...
-
***
血族忙于迁居时,猎人在半信半疑中展开强训。
当日跟随科瑞裘斯目睹吸血鬼身手的年轻猎人纽斯,已有许久没睡过安稳觉了。他每夜都会做噩梦,梦到师父杀了吸血鬼,吸血鬼杀了师父,浑身是血的一人一鬼对他穷追不舍,一个恼怒他丢下女孩落跑、一个质问他为何抢走女孩。他便在这两相逼迫中惊醒。夜夜如此。他后来想了想,那个吸血鬼似乎对女孩很上心,不是对食物的那种上心。可他又不敢多想,怕想太多了,良心会不安。
纽斯那日逃回营地后,吵醒了所有人,告诉他们自己看见了吸血鬼,师傅常常念叨的阴森生物并非臆想。师兄弟们不明白他怎么也和师傅一样,中了邪。他素来内向腼腆,好说话也很听话,年纪又小,虽是师傅极看好的衣钵传人,可没人把他往“小神经”的方向去想,就像他们老是似地叫科瑞裘斯“老神经”那样。
师兄弟们没有把纽斯的话放在心上,可他的惊慌也不像有假,还一反往日温驯催促着大家随他去勘查。
科瑞裘斯与凯尔芙的长子罗伯斯特继承了父亲的好身手,在血气方刚的男孩子间,自然而然成了首领般的存在,加之他特殊的身份,孩子们基本唯他是从。
眼下,罗伯斯特好梦被搅正有不耐,纽斯一反常态得纠缠更是令他极为不悦。他也不愿同这小师弟吵,单纯耿直的师弟兴许连自己缘何不满都不见得明了。他眼神随便一扫,示意几个身强胆壮的小伙随纽斯走一趟。
得了暗示的师兄弟们簇拥着纽斯走了。一路上,他不停搓着手,即便被师兄弟包围也增添不了一分安全感。风吹过林间,树叶索索,每时每刻都像要不知名的生物潜伏在暗处窥视着他。这一程比他想象得漫长,仿佛走了很久,却还离得甚远。
终于到了前夜染血的树林边缘,可没有尸体,没有脚印,没有血迹,连绝不该消失的腥味都散得一缕不剩。纽斯不敢相信眼睛。他的师兄弟们却露出了“果然如此”得嗤笑。有人拍拍他肩,让他别太操劳,多休息些。言下之意是他困倦之极,生了幻觉。
摩恩兄妹的尸首是马宁斯塔亲自领走,而被弃置的科瑞裘斯则是血宿处理的,连带着散漫了树丛的脚印、血迹和腥味。血宿得知那一夜的惨剧早于马宁斯塔。他们一直守着那片林子,直到马宁斯塔赶来。然而他们得知的终究也有些晚,若是再早些,在摩恩的心脏彻底毁坏之前,他们兴许有办法救他。当然,他们未必会救。但他们到底没有剥夺马宁斯塔与那个男孩道别的机会,纵然也不仅仅是为了成全。
凭空消失的所谓现场被一字不差得描述给罗伯斯特。所有人半嘲笑半安慰得劝纽斯莫被科瑞裘斯的执念洗脑时,罗伯斯特却把他叫了过去,要他仔细讲出当夜发生的一切。纽斯所说的情节太过于玄幻,无怪罗伯斯特多半不信。然而科瑞裘斯直到此时都未出现,是不争的事实。他很了解他的父亲,他爱早起,也习惯在清晨锻炼,但不会再天亮后那么久尚不归来。
科瑞裘斯的尸体在正午前后被几个捕鱼的小猎人发现。他的尸体被河水冲上堤岸,因长时间浸泡而肿胀。稍有经验的小猎人和长辈一起检查了遗体,只有一处抓伤也是致命伤,看抓痕是锋利而粗大的爪牙留下,大约是虎、豹、熊一类猛兽,与纽斯所说“手掌上的利刃”的宽度显然不一。小猎人循河而上,在河的另一头,树林深处科瑞裘斯爱去同时也是猛兽出没的区域,发现了一头棕熊,身体里还插着他的佩刀。
科瑞裘斯的死因至此不再成谜,纽斯一套“吸血鬼论”亦不攻自破。只是猎人们仍如他所期盼的那样定期展开了强训加训。他们虽不信他的话,却觉得树林里的猛兽比意料中更为危险,加强技能上的磨练,不止是对自己的防护,也是对同伴们的负责。
这浩浩荡荡的猎人队伍里,若说还有一人对纽斯的话起着疑惑,一定是罗伯斯特。他清楚纽斯的为人,对方没有必要在这种问题上撒谎,何况他的惊魂未定根本不像演习。即便他所言不实、所见不实,一定也是发生了什么、受到了某些刺激,让他错把想象中的恐惧和现实当作一体去看待。问题就在于,到底发生了什么?
除此外,科瑞裘斯的死也叫人疑惑。他死得太合乎逻辑所以才不合逻辑。若说没有纽斯一遭,说父亲死于野兽之手,罗伯斯特不会有半点疑虑。就像他不能完全否定纽斯所言,他也同样不能肯定父亲的死真如表面般顺理成章。若果真发生了什么叫纽斯产生幻觉的事,又如何能肯定其背后的主导者不会聪明得安排好或同样目睹一切的父亲的命运,以叫人不起疑?
罗伯斯特的疑问注定不会轻易得到解答,而这看似莽撞好强的少年竟如此沉着。他从未向任何人哪怕纽斯透露只言半语的怀疑,生活亦不偏离以往好武恃武放浪形骸的轨迹,不过是远走独处的时间稍稍多了。少年们打趣他是有了心悦的女子,或说是去山里缅怀他故去的父亲。而万般流言揣测,他俱不置一词评论。可没有人能否认同样没人能形容,只是没人都或多或少觉得他更为沉默。
至于纽斯,现今是猎人里不折不扣的“小神经”。若说对“老神经”还有敬畏,对“小神经”便是肆无忌惮。看起来文弱也确实文弱的他,不是大多数人的对手。这年纪的男孩恃强凌弱,总是会的。他曾在早起历任炊事班时被人用沸水泼,手上至今还有消不了的疤痕;也在骑射课上被所谓流矢不止一次击中。
他是个内向的孩子,受委屈了也不懂得质问。大概没人知道,他不是懦弱,是不在乎。虽然会痛,可在意了也改变不了什么。玩闹的最爱看人张皇如小丑,至少这一点他还做得到不顺他们心。何况他心头解不开的结从来不是求而不得的信任,是那始终挥不开的梦魇,是他深知自己没有疯,深知有那样一种生物日夜窥视着他,甚而他的同伴。
纽斯受人欺凌,罗伯斯特淡然看着又淡然撇开目光。但凡随他久些的跟班都知道他从不对小打小闹上心,勿说正眼斜眼都不会瞧。而今这态度,倒叫他们吃不准。而几次问他,却也不替纽斯说句话。谁都知道,罗伯斯特一句话,能把人捧上天也能把人打下地。他的兄弟也曾问他,对纽斯他到底是怎么看法。他却反问兄弟,“你觉得呢?”“善良质朴,却也懦弱无能。”他摇摇头,轻声说:“我看他倔得很。”那是一句说不出褒贬的话,可兄弟觉得他似乎在夸纽斯。
罗伯斯特看入过纽斯的眼睛,多次。那双眼睛谈不上多好看,也不见得怎样神采奕奕,但那眼里有一股光虽然微弱但执拗着仿佛永远不会熄落。这样一双眼睛的主人未必多么聪慧,却定然是不服输也敢拼命的。他想看看那孩子有多么能忍,又能在绝境下爆发出怎样叫人惊叹的力量。
罗伯斯特的兄弟当日不能领悟,他口中的倔其实便是所谓傲骨。
***
正如罗伯斯特看着纽斯成长,奥尔和格里也看着罗伯斯特。血宿里的另十一位兴许亦有耳闻,然至多不过于年轻英俊和潜在隐患。但奥尔和格里了解他们。也因为了解,他们比谁都清楚,一旦血族之实曝光人类之间,所有奋起抵抗的力量中,那两个少年将是不容小觑的一支。按两人的脾性应该斩草除根。可他们没有,连通报都懒得。
格里曾问奥尔,“冷眼看着,好么?”
奥尔揶揄,“若然不好,你怎么不去动手?”
他不再回答。谁都清楚谁心里的答案。那两个少年是不可忽视的隐患,他们背后不知情的成千上万人亦是。他们杀得了一人,杀得了两人,甚而能将森林里驻扎的猎人全数屠戮。可别处的呢?血族与人类诞临后的初次相见以针锋相对和入血的咒誓告终,素昧平生都能起的怨恨,何况世世代代之后?敌对是两族间既定的宿命,以一己之力对抗注定的未来不过是虚非气力。
良久,他复笑问她,“那便坐看猎人欺我血族?”
她却道:“你明知不会。”
杀死血族的关键还是心脏。以足够强的力度、足够快的速度击穿心脏并使之彻底毁坏——比如被腐蚀,比如被消融——则能使血族毙命。血族的自愈系统极佳,只是心脏的伤口自愈得速度稍慢些。在心脏坏死透彻前的任何一刻,施以合适的疗法,理论上都能将伤者救回。自然拖得越久,困难越大。而之所以说仅为理论上,心脏受伤的血族会较快陷入休克,休克时若抱有太强烈必死的信念,意识极有可能先于心脏崩溃,换句话说,在本不必死的情形下死去。
所有血族中以人类血族的意识最为薄弱,因他们的新生源于痛苦挣扎,身体对痛苦有自设的防备。最可能被人类猎人杀死的血族是人类血族,而人类猎人杀死血族的最大机率则是达到假想中的速度和力度,只要那样的死才是立竿见影的。问题是,那样的力度和速度,不论多么努力,终人类一生都不可能达到。也就是说,终人类一生杀死血族的可能,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