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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1) ...

  •   李伏清几乎比一个女人还了解应该如何讨好女人。
      他的唇舌缓慢的划过我的脖子、锁骨、胸部。
      不急不躁,仿佛他是个没有欲念的人。
      也许是因为他不年轻了,欲念变成了另一种东西,表达方式也有所改变。我虽年轻,但我也爱他的方式。他实在太过温柔,以至于我觉得他有些心不在焉。
      “你还和以前一样。”他说。
      我们不曾离别,他说的以前却有着种种含义,他似乎很念旧,总是希望这个不要变,那个不要变。“反正你也不希望我变。”我说。
      “没错,什么都不要变。”
      “可是你自己就变了。”
      “我没变。”
      “你过去一定是个毛毛躁躁的人。”
      “为什么?”
      “因为,因为你是男人?”
      “这可不成立。”
      他这么说了,那么他就是真的没变过。实际上,我也没怎么变过,我唯一一个重大改变就是我不再讨厌吃胡萝卜了。我母亲都说这是个奇迹。
      李伏清没变过的话,那么他从不曾拥有强烈的欲望,我则从没有过羞耻心与自尊心,我们是如此登对。我开始抓他的背,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他的身材修长,只有薄薄的一层肌肉,但线条漂亮,凭身体是无法判断他的年龄的,得看他的眼睛,看他的气质。他的身体只是一副男人的身体,没有鲜活的生命力,没有刻满岁月的痕迹,只是一副身体。
      他停下了,他的吐息喷洒在我的颈侧。
      我在他的背上用手指写着白芳泽三个字。
      “白芳泽。”他念了出来。
      “以后我还会写,但你念芳泽这两个字就够了。”我说。
      “为什么?”他又问。
      “姓不只属于我,还属于我父亲,我爷爷。可名字是我一个人的。”
      “芳泽。”他说。
      我多么自私。而且我的自私总是体现在这种奇奇怪怪的方面。
      我还喜欢李伏清的一件事,那就是不论什么时候,他总是抱着我,这让我感到无比安心。
      然而第二天早上他走前再次朝我张开双臂,我上前抱住了他,我明白他的意图了。
      我在策划部实习,这里女职员是男职员的两倍,在这里我也有些朋友,至于那个女上司,她早就不在朋友行列了,而是嘲笑对象,在背后,在心里。这里的每一个二十五岁以下的姑娘基本都会对她感到不可思议,包括在销售部实习的吴瑞,只不过吴瑞惊奇的是她能一个星期连穿一条牛仔裤。
      这个工作我一点都不喜欢,我的实习结束后,我想找别的工作。之所以在这里实习,是因为我的母亲。她这个人向来以自我为中心,她觉得怎样,所有人都必须怎样,而且顽固不化,我从来不与她交流,因为我知道我无法改变她的任何主意。她总是表现得好像她活着是为了我,为了我已经倾尽她的所有,但这一切在我眼里都不过是为了她自己,或者是闲的没事干了。我也不知道我父亲是如何忍受她这么多年的。
      可我现在却不得不依靠父母,我的房租还没能力交,我的实习期没有工资,那双鞋子我也买不起。
      李伏清。
      李伏清会满足我的任何要求,他能帮我,他能帮我交房租,他能帮我买鞋。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会变得廉价无比。我不愿意这样。如果已成事实,那我倒也不在乎了,可现在还有得选,那么我不愿意这样。

      我又去了一趟鞋店,我正对着橱窗发呆,一个女人走了进去,朝那双高跟鞋伸出手,我刚在心里大呼不要,结果那女人拿走的是旁边的一双红色高根鞋。那个男人也看到了我。
      只好进去了。
      “来试鞋了?”
      “不是,只是来看看。”
      “这样吧,给你打个折?”
      “那我现在也买不起。”
      “没关系。对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在策划部实习。”
      “现在没工资吧,放心,这双鞋我会为你留着的。”
      “真的?”我高兴起来。
      “当然。”他说,
      然后我就在想李伏清与他的不同之处:李伏清给人惊喜从来都是物质惊喜,这个男人却只会做单纯能让人高兴的事,他说会为我留着这双鞋的时候,我确实很高兴。但我知道他不会。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在一家书店看到一个笔记本,二十块钱。对于当时的我简直就是天价数字,我请求老板能不能把它留着,我一天的零花钱是一块钱,二十天后我一定会把它买走。一个二年级的孩子对书店老板请求道。老板说没问题,这是最后一本了,卖得很好,我给你留着。大概一个星期后,我在一个同班女孩的课桌上看到了那个笔记本。女孩说这是最后一本了,所以我妈妈一下子就给我买了。她身边的孩子称赞说上面的图案好漂亮。
      对于这件事我不生气,不伤心,只是忘不了。
      我的记忆里有很多忘不了的东西。
      “那个,我能问你的名字吗?”我问。
      他愣住了,说:“你没记住我的名字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告诉你我叫陈子佩了,你也告诉我你的名字是白芳泽。”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对我挺亲切,我们已经交换过名字了。但我没记住,也根本没想去记,不过现在我记住了,陈子佩。
      “你这里有男鞋吗?皮鞋。”我问他。
      “有,只是没女鞋多。”他说着,领我走向里屋,里面摆放着很多男士皮鞋,看起来不错。我想给李伏清挑一双。
      “你是想给你男朋友买吗?”他问。
      “是啊。”我直接承认。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没说什么。
      又一个不同之处,李伏清脸上从不会露出这种表情,他永远都是平静的注视着,反正别人永远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不过他会不会收就不一定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我们俩差太多了。”
      “他很穷?”
      “我很穷,他比我有钱太多了。”
      “这听起来,”他的脸上露出别扭的表情,“很浪漫。”最后他说。
      “我也觉得,真心这么觉得。”我说。
      这下他无话可说了。
      之后一直到离开,我都觉得我做错了什么,有些话可能不该说,但我也不确定是哪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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