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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着布鲁斯韦切利,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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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拔剑出鞘的一瞬间,戴维茨·斯帕克才意识到自己和敌人的差距究竟在哪里。
年轻的伯爵优雅地单手执剑,贵族式卷发精致得一丝不苟,穿着镶金边的上衣、浅口薄底鞋和高腰白丝袜,由全城最好的铁匠打造的长剑上反射着寒光;
再看戴维茨这边呢,一头天然卷还是横七竖八地支棱着,手里不知哪位先祖传下来的佩剑生了锈,就算街角肉铺的老板看了也会皱皱眉头。
奥莉西娅站在一旁紧张地看着他们,不断在胸口比划着十字。
“可以开始了,先生们!”
戴维茨和博恩斯背对着彼此,分别向正前方走出十步。
十步结束,戴维茨迅速转身,提剑向敌人发起冲刺,在剑尖触到对方的一瞬间,博恩斯膝盖微屈,后面的脚向外旋转了一个角度,摆出丁字步,身体微微向右侧,躲开了攻击。接着他稍稍抬起了剑,抵挡戴维茨接下来的突刺。
“叮——!”
两柄剑碰撞在一起。
没有学习过剑术的戴维茨只靠速度和力道维持着猛烈的攻势,在外人眼里看起来他的敌人被他逼得无路可退,只能手忙脚乱地躲闪,但在博恩斯看来这种剑法杂乱无章,只是在盲目地乱砍。
敌人手里的剑长刃朝下,以剑尖指着地面。
有破绽!
戴维茨眼睛一亮,急忙抬起剑向下劈砍。
紧接着博恩斯巧妙地向旁边移动脚步,突然抬起剑尖发动突刺,从一个刁钻的角度向上砍向了他毫无防备的胸前。
——刚刚露出的破绽只是敌人为了引诱他攻击而做的假动作。
随后伯爵出手,由之前一味防守改为了迅速的攻击,攻速甚至比戴维茨还要快,剑刃上的寒光闪烁得令人眼花缭乱。
博恩斯·塞孔达只使出了他所学过的十八种剑式的三种,仅仅出手三次,戴维茨就已经招架不住躺在了地上,手里的剑也滚落出很远。
他刚想挣扎着爬起身,博恩斯就一步上前,在他胸口上补了一脚,把他踩回尘土里,捡起他的剑穿过肩上的旧衣服,把他钉在地上。
“肮脏的耗子就应该滚回他该待的地方。你输了,别让我在梅热昂斯再看到你。”伯爵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嘴角带起冰冷的嘲讽,就好像戴维茨不过是他随手碾死的害虫。
离开前,他还不忘朝着奥莉西娅的方向补充一句:“别忘了你的承诺,我的小姐。”
所有人都默默目送着他趾高气扬地走出平民区,一向对贵族疾恶如仇的平民们此刻竟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挑衅或阻拦。
从决斗开始到结束,只经历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戴维茨咳嗽着,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
这场决斗,他彻彻底底地输了。
按照梅热昂斯的规矩,在决斗中败北的人必须离开这片地区。
不管你是个贵族还是平民,只要还承认自己是个有骨气的梅热昂斯人,就必须遵守这个法则,否则就会成为人人嘲笑的胆小鬼。
胆小鬼?戴维茨是在剑术上输给了博恩斯,但他也决不允许别人叫他胆小鬼。
“等我回来。”他这样宽慰着奥莉西娅,语气轻松得就好像他只是要去集市上买几个土豆回来,你绝对无法想象这个年轻人即将背井离乡,孑然一身地去独自面对未知的大陆。
他要成长到能够击败塞孔达伯爵的程度,再将那个嘲笑他的贵族踩在脚下。
会有那么一天的。
奥莉西娅只是微笑着点点头。没有人会相信在梅热昂斯,一个贵族会真的迎娶一个平民,戴维茨也一样,他只是要离开一段时间,奥莉西娅会像往常一样等着他回来。
但他们无法想象的是,这件事真的要发生了。
祝你好运……只是,这一次看来没法等你回来了。
戴维茨骑上家里那匹土黄色的劣等马,这可费了他好大的劲儿——这匹老伙计已经宣告退休了好几年,每天在脏兮兮的马厩里混吃等死,昔日结实的肌肉变得松弛,肚皮软塌塌地下垂着,毛色也成了灰暗,见到有人要骑到它背上一副老大不情愿的样子,又是踢又是喷气,差点儿把他掀下来,过了好久才平静下来,像是无奈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他本想学着故事里侠客的样子,骑着飞驰的骏马绝尘而去,只留下潇洒的背影,但事实是他的老马不太配合,慢吞吞地踱着步子,那副样子倒像是要去夕阳下散个步。
“嘿,老伙计,打起精神来啊,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呢。”他拍了拍马屁股,低声说。
老马不耐烦地甩了甩耳朵,他们就这样一摇一晃,慢悠悠地离开了戴维茨生活了十五年的、熟悉的梅热昂斯小镇。
至于目的地,他已经在心里暗暗作出了决定。
——海滨之国,布鲁斯韦切利。
与大陆西侧梅热昂斯区遥遥相对的,是海滨之国布鲁斯韦切利。
布鲁斯韦切利位于漂浮大陆东部,与其它国家不同的是,这里被称为“渔夫的故乡”。渔夫,听起来似乎没什么稀奇的,对不对?
但这里是漂浮大陆。
这一块孤零零地漂浮在广阔洋面上的陆地,不肯老老实实地总待在同一个地方,像个几万岁的老顽童,每72小时就会离开原先的位置。
出海的渔夫极有可能被抛弃在海上,永远无法回到家乡。
但即使如此,捕鱼业巨大的利润还是诱惑着布鲁斯韦切利的人们前赴后继地驶向大海,这个海滨之国出产的鱼供应着整块大陆。
小型的鱼普遍能卖至少一个卡苏,大一些的甚至能出到五个卡苏的高价(漂浮大陆通用货币,一个卡苏金币=23个皮克银币,一皮克=17个阿特尔铜币)。
每天都有无数条鲜活的鱼被放进木头箱子里,再覆盖一层冰,由跑得最快的马源源不断地运至内陆,但最终只有三分之一的鱼能到达目的地,然后最优秀的厨子将烹饪好的鲜美的鱼肉送上富人们的餐桌。
大海是吃人的魔鬼,也是埋藏着数不清金子的宝库。谁能拒绝这种诱惑呢?
其他国家的人一边不屑地称渔民们为“亡命徒”,一边垂涎着流进他们口袋的金币和鱼类的滋味——稀少的数量和昂贵的运费使鱼成为富人专享的奢侈品,普通的家庭,像斯帕克家这种,是想都不敢想的。
海滨之国布鲁斯韦切利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着机会和危险的国度。
对于现在的戴维茨·斯帕克来说,最需要的就是机会。
他梦想着能在那里功成名就,赚到能堆满一整个谷仓的卡苏,磨练自己的剑术,最后风光无限地回到梅热昂斯,狠狠地击败博恩斯·塞孔达。
想到那个专横自大的贵族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戴维茨简直做梦都能笑出来。
但那不是眼下的事,去往布鲁斯韦切利的路还很长。
他需要翻越瓦尔纳的无数座高山,再穿过桑德兰森茂密的树林,说不定还要踏上格罗茨冰冻的土壤,才能到达布鲁斯韦切利,更别提穿过边境时需要的过境申请。
即使运气好,也需要大约六个月的时间才能抵达目的地。
前路漫漫啊。
想到这里,就连一向热情乐观的戴维茨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就凭这匹老马,他要何时才能到啊?
像是能觉察到他的想法一样,他的坐骑抗议般地停了下来,用干瘦的蹄子踢着地面的尘土,说什么都不肯再向前走半步。
“嘿,别发脾气了,我知道你从来没离家这么远过,但我们还要走更远呢。”戴维茨跳下来,拍拍这畜牲的头,“发发善心好不好?”
最终,他又是劝又是哄的,还喂了它一些干草,才让它勉强继续迈开蹄子。
又前行了一阵,他才猛然注意到,他们就要到梅热昂斯的边境了。
怪不得这匹马显得如此不安。它跟他一样,还从未离开过自己生长的家乡呢。
离开梅热昂斯需要通行证,而签发通行证的人三天一轮换。轮到贵族签发时,总是会故意刁难平民,百般阻挠他们通过,当然轮到平民时也是一样。
戴维茨将马拴在树后,一边祈祷天父保佑一边大着胆子偷偷看了一眼。
嚯,运气还不赖!当天正好是他们这边的人——平民通常很好分辨,隔着老远你就能看见他们鞋子上亲切的泥巴。
果不其然,那人看了他的证件后,立刻爽快地签发了通行证。
“哟,你这小子,打算去哪里啊?”
“布鲁斯韦切利。”
“啧,亡命徒。”
戴维茨微微一笑,没打算驳斥对方的观点。
“那就祝你能早些赚到一桶金子咯!”
他接过通行证,简单地道过谢,又踏上了旅途。
他大概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听不到梅热昂斯人熟悉的口音了,不过这不能成为阻止他的理由。
他总会回来的。
戴维茨翻身上马,踏进了瓦尔纳的领土,家乡被他甩在了身后,越来越远。
而未来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