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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去走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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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航,我先回去了。”接通电话的时候,她只听得海洋这样说。
郁闷地看一眼被挂断的手机,心想不知道他又遇着什么倒霉事儿了。拨了个电话给自己男友:“帅唐,现在有没有时间?什么?你在门口?”女孩站在校门口一看,她贴心的男友正靠在宝马边上等她。
她开心地笑了。
“哥,你怎么能自己回来,把筱航姐一人扔在那边。”冰琴从冰箱里拿出冰淇淋,并且用凉凉的手贴了贴哥哥的脸。冰得海洋一下子跳起来。
拍开妹妹的手。“臭丫头!”他说,“帅唐肯定去接她了。”
“唐哥对筱航姐总是这么好,真羡慕!”
“嗯……”海洋没再听冰琴说什么。
“哥,你没事吧?”冰琴晃了晃海洋的肩膀,“我看你从回来就精神恍惚的。”
“没有啊,”没底气的声音,“我挺好的。”
“是吗?我很怀疑。”冰琴吃着冰淇淋,享受冰凉。
午后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窗帘投进餐厅,剥去了炙热,只剩下温暖的味道。冰琴在哥哥身边坐下,抹茶口味的冰淇淋在雪般颜色的瓷碗里悄悄融化。
“哥,那个柳笛笙是不是跟你说了什么?” 其实,冰琴是个很贴心的孩子。她最爱自己的哥哥,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即使那个人很帅,还是自己的偶像。
“柳笛笙?”海洋想起那男人的轮廓,逆光时身边淡淡的光晕,似曾相识。那一瞬的感觉,是和文迪给的一样贴心。
“对啊,他是明明姐的弟弟。”冰琴忽然站起来,摆了个拉小提琴的姿势,“维也纳爱乐乐团那个英俊无比的首席!”
“花痴。”海洋丢下仍然激动不已的冰琴,独自上楼了。
席地坐在窗边的地板上,后院里的玫瑰开得正娇艳,那是妹妹最喜欢的花。院墙边一株橙子树,开着淡淡的白花,那是自己和文迪一起种下的。海洋知道,那一树淡淡的白花,虽然零碎纤小,却有着满园玫瑰都盖不住的清香。
“文迪。”他轻轻念着他的名字。那个温柔的哥哥,温柔的情人,却在两年前和自己阴阳永隔了……两年前的车祸,是梦魇,让海洋的幸福瞬间粉碎。
“哥。”女孩软软的声音拉回海洋的回忆。
“嗯。”他站起来,看着妹妹。以前总是喜欢送他卫生眼的小野丫头,如今已经十六岁了。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栗色长长的头发散下来,水钻的发夹在阳光下闪着七彩的光。她长得真像妈妈,白皙纯净,棕色的眼眸,笔挺小巧的鼻梁。静下来的时候气质都是一模一样,欧洲贵族的公主,浑身都是典雅。同样是混血,自己却更偏向爸爸。
“我头晕。”冰琴说。
海洋顿时感到头疼。他这个小妹什么都好好的,就是身体不好,一个月上不了七天学,连朋友都没有一个,嗯,柳明明那个女人不算。
“哥,我头晕。”女孩最喜欢对着哥哥撒娇,哥哥也总是会满足她的一切愿望,“陪我去重温一下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吧!”
海洋也只好答应。
维也纳的金色大厅里摆满了鲜花。年轻首席小提琴手架起他昂贵的小提琴,动作优雅大方。灵动的音符从弓子和琴弦接触的地方流淌。
“柳笛笙,英文名Edison,男,25岁,维也纳爱乐乐团现任首席小提琴手,年轻英俊多金高贵的小提琴演奏家,三围是……”冰琴一见到感兴趣的帅哥,什么病都立马就好。
“停停停。”海洋看着自己无比激动的小妹妹,“你哪儿弄到这些的?”还记得1月1日那天半夜,冰琴除了Edison这个名字以外,什么资料都查不到的懊恼。
“你忘啦?他是明明姐的弟弟。”冰琴看向一脸“跟我无关”表情的哥哥,“你说明明姐怎么会有这么国宝的弟弟?我看他们俩八成不是亲生的。”
“是不是亲生的也不用你操心吧?活祖宗。”海洋看着电视屏幕,诺大的乐团里,属那个男人最耀眼。
“哥,你把文哥忘掉吧。”冰琴忽然抬手,摸了摸哥哥的头发,像抚摸刚出生的小动物,“你总是这样,我不光头晕,还心疼。你看看笛笙,天下好男人这么多。而且你又不是同性恋,天下好女人也那么多。”
“小琴……”他知道她担心他。
“我本以为筱航姐跟你做了这么多年好朋友是因为喜欢你,没想到是因为喜欢唐哥。”冰琴很喜欢这个很爱笑又很温柔的姐姐,送给别人总觉得可惜,“她要是喜欢你就好了,还有人可以照顾你。”
筱航,海洋想起女孩总是开心的笑脸,她从来不让别人担心。帅唐是文迪最信任的朋友,也是自己信任的人,跟他在一起筱航会幸福的。自己和她也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要是你还能爱上别人,就不会这么难过了。文哥也一定希望你能开心。”哥哥这两年来一点也不开心,冰琴再也看不下去了,“哥,反正放暑假呢,你不如出去走走吧!”冰琴不想任何人伤害哥哥,即使是曾经的苏文迪,即使只是记忆。虽然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在哥哥还像自己这么大的时候。
“出去走走?我能去哪儿?”海洋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张来自大洋彼岸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或许那个时候还不如离开。也许是时候出去走走了,这个城市有太多苏文迪的影子。
“这是机票,后天,巴黎。”冰琴拍拍哥哥的肩膀,海洋惊讶于妹妹的动作——怎么这么快?连机票都买好了,“我先回房间了,去不去由你。”
“啊!还有,”走到门前的冰琴又折了回来,“我可不陪你去,功课一大堆。答应过文哥要考B大呢,从现在开始要加油了!”
留下海洋一个人,静静的,看着阳光里浮游的尘屑。
巴黎,那儿也有他们的回忆。那个暑假,两人在巴黎住了整整三个星期。他们非常幸运地以低廉的价格租到了一小间房子,隔壁的房东太太看到他们的时候总是会说:“你们看起来真幸福啊!”这样的话。
清晨海洋总是被文迪吻醒,然后趁着烈日还未出头,两人手拉着手在街上乱逛。
中午在寂静的街角喝一杯咖啡,吃些好吃的菜肴。
下午的时候和巴黎的人们一起,买几本小口袋书,在塞纳河边晒太阳。托文迪的福,那个时候的海洋法语已经说得几乎和汉语一样好了。
晚上的时候乘船游览这天美丽的河流,白天的炙热已不复存在,夹岸的灯光五颜六色,投在河水里,变成彩带游荡。
回家以后,打开《小王子》,他们一起念那些句子,一起透过干净的玻璃看着天上繁星点点。“或许小王子就在那儿。”海洋说过。“不,我的小王子就在面前。”文迪说过。
周末他们会去协和广场,矗立着那座有三千三百年历史的埃及方尖碑的八角形广场是巴黎市民们的最爱的休闲场所之一。
他们去了卢浮宫,美丽的油画使人眼花缭乱。
他们去了巴黎圣母院,彩绘的玫瑰玻璃窗使人流连忘返。
他们去了巴黎西南的凡尔赛宫,这座以香槟酒和奶油色砖石砌成的庞大宫殿,富丽奇巧,古典华贵。
那个时候,他们从不用顾及别人的眼光,只是尽情泼洒欢乐,让世界都装满幸福。
想着这些昔日的幸福,海洋又笑了。他透过飞机的玻璃看着窗外的云层,“巴黎,我又来了。”他这样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