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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堂本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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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堂本光一,虽然已经远远过了三十岁,但还是被称为J家的“王子”。好些年前刚就问过喜爷爷,我们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叫kids。
说起刚来我还是有点生气。上个星期因为一点事情我跟他吵了架,然后赌气地跟他说我去了美国。
刚不是那种没良心到不去找我回来的人,但也不是那种有脑子到查我的护照和航班号的人。事实上我的确去了美国,但是办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之后很快就回来了。当我打开公寓的们的时候,迎接我的却只一张刚留下的便条:
“真的对不起。不接电话也没关系,我会去美利坚找你。房租、水电还有这条街邮递员十年的小费我都付过了,所以这个家一直为你留着,随时欢迎回家。”
本来这是一个相当温馨的场景,可是当我放下便条看到满屋子刚的脏衣服、茶桌上半碗方便面、还有沙发边十几只空啤酒罐头的时候,我实在是厚着三十多岁的脸皮被艾理娜狠狠耻笑了一顿。
“这就是王子跟骑士的生活啊?”艾理娜一边帮我收拾,一边笑得让人恼火。
终于知道为什么每次以一离家出走刚总是那么急急忙忙地来道歉哄我回家,我对这个家原来还有种菲律宾欧巴桑式的重要存在价值。
晚上,终于收拾好一切的我们两个人靠在沙发上,看智久以前出演的电视剧。我翻着智久那几本“回忆录”,停在最后一页久久不曾移动。
艾理娜还是显得很没脑子,在一个个老旧的桥段处大笑出声。我问:“艾理娜,这是看第几遍了?”
“不知道,大概五六百吧。以前陪护的时候天天在病房里看,谁让山下哥哥这么不争气,演来演去就那么几部。”
“那你怎么不看看我的呢?”
“不要。大叔的电视剧造型总是太破坏王子形象。看习惯了山下哥哥再看光一大叔的电视剧会被吓到的。”
“你这丫头!”我说着拿笔记本敲了一下她的头,“我拍电视剧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突然觉得家里要是有一个艾理娜这样的女儿实在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虽然这丫头跟智久一样有时候真的蛮讨厌的。
那时候的智久,做什么都有一种不服输的稚气,事事甄求完美。他是凭借自己的力量,让妈妈从失业主妇变成了悠闲的贵妇人,正如我多年后找到的艾理娜,是凭她自己的力量从皇后区的贫民窟搬进了普林斯顿的学生宿舍。
倒是映雪似乎一直没有什么变化。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会很有礼貌,总是积极承担一些打扫的事情。就像今天在斗真的店里看到的那样,手里永远拿着块抹布,还有很土气的格子头巾。
第一次见映雪大概是16年前。那时智久进社没多久,虽说因为喜爷爷的专宠已经有了“喜之郎”的外号,但是因为年纪太小,还没有很多真正有分量的工作,报酬还是很低的。
对于我和刚这种无牵无挂的人来说,当Jr时没什么报酬是无所谓的,但是智久不一样。除了应付自己,他要保障母亲的生活,还有映雪的学费。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没有跟爸爸一起生活,但或许正是这样,让智久从小就比一般人成熟,也更加出色。
我说这话完全没有任何嫉妒的想法,诚实地说,智久之所以能成为“喜之郎”,那张不算很出众的脸确实不是主要因素。刚就很装哲学家地分析过,喜爷爷喜欢智久,八成是在智久身上看到自己年轻时鲜为人知的影子。顺便说一下,刚说的鲜为人知就是不可告人的意思,比方说我被他罚睡地板,比方说我偷吃了喜爷爷送给刚的生日蛋糕,比方说我考驾照的时候用美色和签名迷惑过路考考官……
那时的映雪每天放学以后就会带便当来找智久,当然顺便还有斗真那一份。那时的斗真还没在新闻业混出名气,因此总有大把大把的时间陪智久消磨。后来他很出名了,会带着很名贵的新闻摄影机来,带子里最多的就是练舞房中私下里挺无赖的小智久。
每次这个时候映雪总是抱着斗真做的影集坐在一边不说话,就像现在这样。她似乎对我的柏拉图哲学挺有兴趣,凝神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说:“不愧是光一王子啊,化装的技巧真好。以前也是化装成这样住到斗真家来躲刚前辈的吧。”
“映雪那时候你还很小吧,怎么会记得那么清楚。”我讪讪地一笑,背上有点寒。
“是因为跟斗真有关系才顺便记住的。”她把影集往前翻,把我的右手放在一张照片上比对着:“看,十几年了还是戴一样的戒指,就算离家出走,刚前辈送的戒指还是一直戴着。”
真是很细心的女孩子呢,跟艾理娜一点都不像。不过不是不想拿下来,实在是……手指长粗了,拿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