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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性引起的典型性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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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的时候读不懂包法利夫人,也提不起兴趣:第一,没有公主王子,倒有几个骗子;第二,没有勇者斗恶龙抱得美人归私奔到月球,倒有始乱终弃;第三,女主人公自己不守妇道,落了个不得好死,该。如今时代变了,连潘金莲都有不少人为之喊冤叫屈,我重读《包法利夫人》,也觉得称艾玛这样的女人为“□□”似乎言重:她只是迷失在欲望中的众多普通女子之一。我对艾玛,与其说是同情憎恨,不如叫“怒爱”:怒她为欲望所驱动,越错越多,爱她的天真浪漫,爱她身上折射出我们幽暗的内心。
孔子说 “乐而不淫”,倘若艾玛当初保持在安全的距离里和其他男人暧昧暧昧,不失为一种生活的调剂,“发乎情止乎礼”,也不至于最后要自杀。然而莫非定律说: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错,那就一定会出错。表面上,艾玛的堕落始于罗多夫的引诱,然而她之所以被引诱,就要回溯到她结婚前她所生活的环境,她与生俱来的浪漫天性:“传道说教,要她崇敬先圣先烈,劝她克制□□,拯救灵魂,不料她像拉紧缰绳的马一样,你一松手,马嚼子就滑出嘴来了。在她奔放的热情中,却有讲究实际的精神,她爱教堂是为了教堂的鲜花,爱音乐是为了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为了文学热情的刺激,这种精神和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是格格不入的,正如她的性格对修道院的清规戒律越来越反感一样。”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清规戒律来束缚人性呢?还不是因为发乎情,而往往无法止乎礼!
我们不能说这种热情和浪漫是错误的,正如不能给人性的幽深做一个单纯的解释。与生俱来的天性,后天环境的塑造,使得“她要求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而不倾心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艾玛后来频频的出轨,正如她刚遇见夏尔一样:“急于改变现状,也许是这个男人的出现带来了刺激,这就足以使她相信,她到底得到了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爱情,而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
艾玛以为改变生活就是活得更好,可万事岂能尽遂人愿。好的开始,未必就有好结果;坏的开始,结果往往会更糟糕。当艾玛感觉到单调生活带来的压抑时,她的本性便要求她破坏这种四平八稳的局面——即使被推到风口浪尖上也在所不惜。与其说这是一种“真”,不如说是一种不加掩饰的“欲”。这当然不是美的,但却难以批评:谁都有权利改变自己的生活,哪怕这种改变带来的结果未必是好的。
理想与现实总有着天壤之别,艾玛的空虚与怨恨,即使是女儿也无法填补:“啊!哪里找得到一个刚强的美男子,天生的勇敢,既热情洋溢,又温存体贴,既有诗人的内心,又有天使的外表,能使无情的琴弦奏出多情的琴音,能向青天唱出哀怨动人的乐歌?”她和理想化的爱情约会;“一个由她最亲热的回忆、最美丽的读物、最强烈的欲望交织而成的幻像;这个幻像最后变成了一个真人,一个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男子,她一见他就会心扑扑跳,惊喜万分,但却看不清他的真面目,因为他像一个天神,尊称的法号太多,有如缭绕的云雾,使他显得迷离恍惚了。他住在蔚蓝的天国,要爬上丝织的悬梯,在花香中,在月光下,才能摇摇晃晃地爬上他的阳台。她感到他近在身旁,只要用一个吻就可以把她带到九霄云外。”
这样一个完美却始终看不清面目的男人当然不可能靠莱昂和罗多夫来填补,然而艾玛却只能靠他们来慰藉:“他们对彼此的□□都了如指掌,占有对方本来会使欢乐增加百倍,现在却毫无新奇之感,她觉得他乏味,正如他对她感到厌倦一样。艾玛又发现幽会也和结婚一样平淡无味了。……她虽然觉得这种幸福微不足道,见不得人,但是腐化堕落已成习惯,要丢也丢不开;她反倒越陷越深,幻想得到更多的幸福,却把所遗无几的幸福吸吮得一干二净了。她一失望,就怪莱昂,仿佛是他欺骗了她;她甚至希望祸从天降、把他们两个人拆开,因为她狠不下心来和他决裂。”艾玛的心感到不满足,可是欲望像海水,喝得越多越是口渴,她偶尔也感到厌烦和困惑,但最终还是迷失在自己的欲望中。
艾玛一生都憧憬着爱情,追求着爱情,她的出轨是玩火,结局当然是自焚:“到头来一切皆空!一切微笑都掩盖着厌烦的呵欠,一切欢乐下面都隐藏着诅咒,兴高彩烈会使人腻味,最甜蜜的吻留在嘴唇上的只是永远不得满足的□□。”很多人说艾玛是个不懂得珍惜幸福的女人,可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们觉得是蜜糖,到了他人嘴里或许是毒药,“知足常乐”,每人对幸福的定义不同,又怎能以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那么艾玛的幸福是什么呢?像小说里:“有位好心的小哥哥,情意缠绵,爬上比钟楼还要高的大树去摘红果子,或者赤着脚在沙滩上跑,给你抱来一个鸟巢。”个人觉得考虑到现实,艾玛与莱昂刚认识暧昧着的那会儿,没有在实质上背叛自己的丈夫,没有受过罗多夫的始乱终弃,没有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那是艾玛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
有人认为,爱玛的悲剧“在于身体的满足与头脑的满足间的悖逆”,她对爱情、幸福的追求“陷入了一种灵与肉的二元对立中。”也有人认为,尽管导致爱玛死亡的因素很多,但最主要还是她对残酷的真实的直面,想象的破灭;更有人指出,爱玛的悲剧是堂吉诃德式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即将书本描写的生活和行为当作自己的目标和行为方式,从而导致失败或毁灭。心理学上德国的戈吉耶发明了“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把它定义为“人所具有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它的存在先于包法利夫人,而且是超国界的,中国自古以来诸多“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才子佳人便是很好的例子,与其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不如说自然主义者对现实下理想必然破灭过程的放大与精细描摹。
读《包法利夫人》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苔丝》,两个女主人公有着太多的相似与不同:两人都是乡村出身的单纯女子,都生活在压抑的环境下,苔丝选择了默默承受,而艾玛选择了顺从本能;两人都遇人不淑,苔丝可以手刃仇人并从容就刑,而艾玛却服毒自杀以逃避审判。倘若以孩子的心读苔丝,会有个明确的判断:苔丝是可怜的,即使是杀了人,也是事出有因;而对包法利夫人则难以下定论。《包法利夫人》中没有人是真正的恶棍:夏尔是可怜的,他善良却懦弱,温柔却糊涂,即使最后得知了妻子的背叛,也不舍得憎恨她;艾玛是可怜的,她分不清情和欲,编织了自己的爱情小说,最后为现实所毁;即使是罗多夫和莱昂,从头到尾也只是遵从了偷情的游戏规则。如果是苔丝的悲剧是社会文明下的偶然,是命运捉弄而造成的非典型性死亡,那么艾玛的悲剧就是人性本能的必然,朝着既成的轨迹自然而然地发生的典型性死亡。因而在这一层面上来说,福楼拜刻画的艾玛比哈代的苔丝更富有人味,更值得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