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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死茫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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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险恶,当年她还是太年幼了。以为逃离了那里,就能有尊严的活下去。直到那个风雪夜她才懂得,原来活下来,是很难的。
具体的细节她已经不愿意去回想了,她只记得那个看似风流的富家郎君,身上有令人作呕的酒味,一步步朝她逼近,不停的揪着她的头发……再后来,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好像她摸到了一块青砖,将他砸得头破血流,然后拔了头上的簪子,刺入他的脖子。
那是她第一次反抗,恐惧吗?她已经不记得了。她一点都不觉得后悔,都是那个人死有余辜,只是可惜没有死在她手里。这个年头,善良若是有用,她也不至于被逼到这样的地步。
“小郎君,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顾晚照放下漆盒的盖子,她知道不该向那么小的孩子说这些,只是她有些厌倦了,想找个人能听她说这些憋了好久的话。
“知道,你是我阿娘,叫顾晚照。”冯骜纵然经历了数世载岁月,但在有阿娘在身边时,他是愿意更单纯一些的。
“我无亲友,十岁便来此。你知道吗,这样的日子比起我从前过的日子,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但我不开心。”锦衣明珰、玉盘珍馐,纵然现在的日子比起以前要好很多,可人都是贪心的,得陇望蜀,她便是如此。
“算了,跟你说这些有什么用。你不过是个丁点儿大的孩子,能懂什么。”她摸了摸冯骜的脑袋,让他去寻明宴来。
走之前,还是得交待明宴一些事。她需离开三个月,师父又闭着关,所有的事都得盼着她先担着。
“阿娘。”冯骜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替她擦了擦眼泪,“无论如何,阿翎永远不会抛下阿娘的。”
说完,他就跑去寻明宴去了。
顾晚照无奈的笑了,她半道捡了这个便宜儿子,有时候看起来,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这么小的孩子,也知道说这些话来安慰她。无论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她现在还是受用的。
那些东西她都丢得差不多了,既然他已经要成亲了,徒留这些东西,看起来反而是她不知好歹了。
长安城中,东市传来了阵阵鼓声,到了闭市的时候了。
金吾卫跟在冯至身后,冯至走一步,他们便走一步。
“殿下,这已经到了时辰了。”金吾卫欲言又止,都到了闭市发时辰了,二皇子还在这儿晃荡,实在是难为他们啊!
冯至回过头,淡淡的看了那些金吾卫一眼,黄门了然他的心思,于是他尖声道:“你们巡你们的就是了——”
冯至打断他的话,“算了,回府。”
于是第二天金吾卫里就传开了,二公子昨日莫名其妙地绕着东市走了一圈,却没半点吩咐就走了,实在让人摸不去头脑。
里面有个累年混迹在脂粉堆里的金吾卫道:“我看着,莫不是来寻那家的女郎吧!”否则都快入夜了,还在那儿晃悠什么。
众人纷纷谈着这件事,反正私下说这些,也没什么大事。公子至是个宽厚的人,朝野上下都是知道的。
其实还真被那个胡说的金吾卫猜着了,那日冯至这样做,的确与一个女子有关。
穿着皂袍的小吏穿过游廊,在黄门的牵引下来到了冯至面前。
“回殿下,路引已办好。”说罢,小吏双手将路引呈给黄门,又由黄门转交给看冯至。
殿下不已二十有七,定了亲,却仍未娶妻,偷偷瞧上一眼,只见是个唇红齿白的郎君,乌发用了玉冠拢起,眼角有一颗泪痣,垂下眼帘时,都觉是天人之姿,不知细看又是什么样的绝色。小吏这辈子都没见过什么大人物,这次不知怎么的被府上的黄门寻着了,要他办一张路引,上面要写的是“顾初六”,倒是看不出来是个郎君还是位女郎,他虽疑惑,但也知道,这不是他该问的事情。
“殿下这是要让顾姑娘到南周?”周复是聂夫人殿里的老人了,自打冯骜出宫建府,都是他一直陪在左右。因此他知道有顾晚照这号人物,也知道公子的谋算。
“不——”冯至撂下书卷,吩咐周复:“备马,我要去明镜山。”
此次一别,不知何日能再见。他还是抱着些卑微的想法,哪怕不能求得她原谅,见上一面也是好的。
周复这几日已经习惯了殿下时不时的不正常,这会儿夜走明镜山,比起之前的怪事,实在算不得什么。
城内到明镜山,不过一炷香的工夫。待到冯至风尘仆仆去到明镜山时,明宴正好下山,要去附近的猎户那里取些东西。
“殿下?”明宴乍一见冯至,有些惊讶,都这个时辰了,怎么还亲自来这儿呢?
“是……明宴?”冯至已经不大记得清楚明镜山的门徒了,毕竟那么多年过去了,死的死,散的散,留到最后的,也没几个。
他之所以猜来人是明宴,还是因为她曾经说过很多关于明宴的事,说她素喜银铃声,簪环必出自象郡那边的苗人之手。
“正是属下。”明宴拱手行礼,她们江湖人不拘小节,但是二公子却是宗室之人,阿翁说了,见着了二公子,切不可失了礼数。
即使知道他是害得师姐伤心的罪魁祸首,她也不敢造次,不然让阿翁知道了,又是一顿说教了。
明镜山下了夜雨,冯至穿着蓑衣、带着斗笠。狼狈如斯,却不损半分英姿。
怪不得师姐会看上他。
明宴心里嘀咕着,论相貌倒也配得上师姐,可惜她看他不大合眼缘,加上从其他人哪里打听来的事,让她对这个二皇子更是喜欢不起来。
阴险狡诈、人面兽心、巧言令色!
“师姐出去了,阿翁派师姐去南疆取蛊母了”反正现在阿翁在闭关,她说个假话,应当是没有什么大事的吧。
总之,她就是不愿意让师姐再看见他了。不都说要娶妻了吗?何苦再来招惹师姐。师姐再她眼里是顶好的,等到忘了这个人,她就去求阿翁,让阿翁给师姐寻一门好亲事。
像师姐这样的姑娘,当配最深情的儿郎,而非一个已经定了亲的人。
冯骜去找明宴时,她的居所的人都说她下山去了。
真是的,下了夜雨,山路泥泞,就不能缓缓再去吗?累得他一个孩子,还得跑上跑下的。
在明镜山的这段日子里,冯骜不知不觉的快忘了过去的那几十年。自母亲走后,他被清河崔氏的家主收养,直到十五岁那年才回到长安。
长安城十里烂银钩,有无穷的碧柳,有精致的阁楼,可偏偏没有他的阿娘和舅舅。一开始冯骜想过偷偷逃了算了,反正他对他名义上的父亲,谈不上什么感情,而王权富贵,哪里比得上行医济世来的逍遥。
得知他有了这样的念头后,崔砚问他:“你可知你母亲因谁而死?是冯至!是他杀了你的母亲!”冯骜害记得,崔砚癫狂的样子。他从不知道,背后竟有这样的隐情,就像是火苗落在了枯木上,风一吹,便一发不可收拾。
那些年来,他装作窝囊废的样子,就是为了打消阮后的防心,也是为了让那个人时时刻刻处在煎熬中。他成功了,他将阮氏一族流放关外,至于阮后所出的公主,则和亲百越,还有那个罪魁祸首,到死都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原谅,真是件大快人心的事。
可是比起这些,能够回到母亲身边,将后来的祸端苗头一一掐灭,这让他更为畅快。
“明宴!明宴!”被明宴说过许多次了,冯骜就是不肯叫她一声姑姑。明宴跟顾晚照说,这小白眼狼,养不熟,没大没小的。冯骜却是因为别扭,毕竟在他看来,明宴不过是个十五的小姑娘而已,这让他怎么开得了口,叫姑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