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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   猛虎与家犬的区别在于,面对冒犯,猛虎会让对方有去无回,而家犬要顾及主人的想法。

      徒新明不留情面的话语如同利剑斩断了束缚肖狰的锁链,放出了困顿已久的野兽。

      那辛辣无情的话语让肖狰突然意识到心上人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纯白如雪,不仅狠辣还野心勃勃,满心沸腾的暴虐找到了奔流的出口。肖狰不再费力掩饰侵略的本性,肆无忌惮地展现在对方面前。

      肖狰能接受心上人为了权势杀了自己,却无法忍耐对方不爱自己。

      倘若不爱,那么万事休提,必然巧取豪夺,不择手段。

      在医官精湛医术下,肖狰试着活动受伤的手臂,虽然还是疼痛,发现已经无碍行动,急不可耐地往后院走去。

      在医官为肖狰治疗的时候,府内的侍卫按照肖狰的吩咐将徒新明送到他卧室。

      肖狰推开漆红色的格子门,反身关好,慢慢走到床边,拨开厚重的承尘,层层掩盖的纱帐后,是世间最动人的景色。

      仔细端详面色潮红、软弱无力地躺在毫无遮拦的白玉床上的男子,审视着对方,也同时审视着他自己的内心。

      强健有力的心脏在胸腔里急速跳动,为眼前的美景,那修长有力的手指,包裹在宽大的衣服里柔韧健美的身躯,以及痛恨的不甘的眼神,还有那朱红色的唇。

      曾经爱之如狂,如今依然心动,不,甚至是更为迷恋。

      啊,既然不稀罕的话,换一种如何?肖狰欣赏着曾经在梦中才能出现的美景,微笑着走到书桌边,取下挂在墙上的蛇鞭,细长的鞭身在清晰的光线下,油黑发亮。

      哪,不管怎样,我都会爱着你,我的王子。

      不过,这一次爱的方式比较特别......

      乌黑色的鞭子在空中甩出漂亮的鞭花,凌厉地落在完美无瑕的躯体上,留下一道道轻浅动人的红痕,宛如雪地里盛放的红梅。

      没有兴趣看接下来上演的活春宫,莫失悄无声息地退出去。

      这是一场漫长的充满疼痛的爱的交流,持续了很久很久。

      看着仇人互相折磨,没有比这更加痛快的事情。

      然而,结果却没有向莫失期待的方向发展,他们居然和好了!

      徒新明刺杀肖狰的事情,被肖狰压了下去,除了少数人以外无人知晓,无声无息,一个浪花都没有掀起来。

      不是粉饰太平,而是这两人,他们似乎一夕之间消除了隔阂与误会,如胶似漆,亲密无间。

      莫失看着两人成天出双入对,亲亲我我,脸都要裂了!

      简直不能更糟糕了!

      如果可以,莫失真想抓着徒新明的衣领摇一摇,好帮他把脑子里的水挤出来。

      你的高傲呢?你的自尊呢?之前还畏惧如虎,怎么现在就从了呢?你......你都不再挣扎挣扎,反抗反抗吗?

      莫失百思不得其解,只觉得他的存在就像为了促进主角感情进展的丑角,躲在见不得光的角落里,绞尽脑汁,发誓要做尽坏事,最后却幡然醒悟,死在赎罪的路上。

      想到这里,不禁怒火万丈,恨不得立刻提刀杀了他们。

      自尊这种东西,非常非常的微妙,介于有和无之间,没有拿出来的时候,你永远也不知道是有还是没有,这一次是存在的,然而下一次是否依然存在,却是一个未知数。

      其中复杂难明堪比薛定谔的猫,又好像是无规则运动的电子,即使有引力存在,也没人知道下一刻它会跑到哪里去,在什么时候显现它的存在。

      莫失能感觉到他那在隐隐作祟的自尊心,叫嚣着给这对狗男男好看。

      特别是看到肖狰为了满足徒新明的野心,不惜倒行逆施,背上屠戮主君的罪名,将整个王室杀戮一空,拥兵权推徒新明登基。

      莫失自觉他做的一切都是一个笑话!

      所以为的折磨,曾经幻想的生不如死,统统没有发生。啊,如果说某种特殊时刻的生不如死也能算的话,莫失还不是完全失败。

      玩那么多花样,结果搬起石头砸脚了。

      莫失无奈地承认,他就不是什么高智商高情商人士,不过是一个没脑子的恶鬼罢了。

      杀人才是他的长项,想和这些从头到脚都长满了心眼的人精比心计,不是自取其辱是什么?

      然而想一刀了结,莫失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经历了一次没头没脑的绑架,肖狰心有余悸,不惜重金请来了江湖好手,日夜守卫。

      莫失不想杀无关的人,他们的鲜血不会让莫失感到快乐。

      没奈何,莫失选择世人在失意时常做的事情......借酒浇愁。

      找了一家干净的小酒馆,莫失一边自饮自斟,一边反思。

      如果要为计划失败找一个借口,那就是爱情的力量太强大了。

      可爱情到底是什么啊?怎么能改变人心,又怎么会如此的古怪,如此的不可理喻?

      明明上一刻他们还在为权力争得你死我活,如同赌场上战意昂扬的斗鸡,不分个高低上下绝不罢休。然而不过是一夜的功夫,两个人就仿佛大彻大悟,重归于好,携手对外了!

      以肖狰那自私自利的性情,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狂妄,居然能容忍背叛,不仅不报复,还反思过往......虽然对待其他的人态度没有多少变化,但是对徒新明,可谓是观察细致,体贴入微,简直判若两人!

      而徒新明,一肚子阴谋算计的坏蛋,居然敞开心扉,不仅不再抗拒,欣然接受,还开诚布公,对肖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信赖有加!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事?

      如果不是知道不存在地府,也没有孟婆,莫失真想捉几个在大司马府游荡的小鬼来问上一问,是谁给他们灌的迷魂汤?

      难道真的是爱能改变世界吗?

      莫失喝了一大口,闷闷地想,“这样的好事,我怎么遇不到!”

      ......

      活着是人间最大的幸运,而健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活着,就能用双手去触摸,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嗅,用舌头去品尝。

      即使是行尸走肉也有重新焕发生机的可能,因为生命,从来是没有定论的。

      我们能降临于此时,能行在人间行走,享受阳光的明亮制热,获得大树纳阴凉清爽的庇护,聆听清脆悦耳的鸟鸣......人世间存在的种种美好,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奇迹。

      这样的奇迹造就独一无二的你我。

      在数以万计的细胞中脱颖而出,在充满危险与隐患的岁月里成长为一个糟糕的大人,是命运所能赐予我们最大的奇迹。

      在莫失看来,活着就是一种恩赐。

      所以说,莫失从来不相信忏悔。

      只有活着的人才能够忏悔,才可以在人世间行走,才会在意他人的看法,才可以改过自新,换取现世的同情与原谅。

      只有活着的人,才是书写历史的人。

      死去的人是不会说话的,能说话的,都是活人。

      而沉冤得雪,从来都是生者的特权。

      死者所享有的,只有永恒的沉默。

      最可笑的是,无论当事人的冤魂是否安息,累累血债是否偿还,倘若屠夫能放下屠刀,做出一副洗心革面的样子,再装模作样地掉几滴泪水,在世人面前忏悔一番,表现出悔不当初的态度,便能够立地成佛。

      莫失只相信自己,相信他手中无坚不摧的刀剑。

      找不到突破口,莫失耐心地潜伏下来,仔细观察,等待时机。

      可能爱情真的有改变一个人的魔力。

      三年过去,天下大治。

      徒新明和肖狰,这两个人居然成为了明君良相的典范。

      这真是让人难以相信......暴虐的君主也能给百姓带来平和安宁的生活,让他们如野草般,在旷野里生长,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下,畅饮甜蜜的露珠。

      看着满街欢腾喜悦的百姓,挂在城楼上的红绸彩缎,莫失就知道,又到了徒新明的寿辰。

      春去秋来,如今已是第四个年头。他等得太久了,等得暗黄的铁锈在雪白如月光的刀剑上蔓延生长。

      梁国派来使臣,贺晋国国君寿诞,带来奇珍异宝无数,倩女狡童成群。

      于是,莫失也终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机会,混进皇宫,刺杀徒新明的机会。

      进入使臣的队伍非常简单,莫失只需要摘下挡在面容上的斗笠,将自己的目的告诉为日益强盛的邻国辗转反侧、坐卧不宁的梁国使臣。

      之后的事,无需赘言。

      最终的结果是莫失光明正大地成为使团的一员。

      莫失戴着面纱,沉默地坐在马车里,混在一群快乐的少年之中,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唧唧喳喳地说个不停,话意中流露出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性子活泼的少年已经在计划着等在晋国站稳脚跟,将父母兄弟邀来,这里的生活安定富足,远胜故乡。

      也有无父无母的孤儿,期盼遇见一名文静娴淑的晋国少女,在此地组建家庭。

      凡此种种,无一不是在说晋国的好处。

      莫失听了,有些怅然,白衣的记忆里,这些事情都是反的,那强盛的国家是梁,卑躬屈膝、苟延残存的是晋。

      看着这些少年为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欢喜,莫失低下眼眉,内心有着些许歉意。

      可这不足以改变他的决心。

      乱世也好,盛世也罢,都与莫失无关。

      这不是他的家国,不是他的时代。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为委托人谋求一份公平。

      不需要遵循所谓的道德,也无需考虑由暴力奠定的铁律,为了那份所有的生灵自出生以来就拥有的天然权力......用牙齿和利爪,用最原始野蛮的力量,去追寻自己应得的事物。

      所有的复仇,如果不能痛饮仇敌的鲜血,听到他们的哀号和哭求,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哭泣着去寻求所谓的公道,等待他人的良心发现,真是再愚蠢不过的事情。

      这样做,就好比在饥饿的折磨下濒临死亡的人,不去寻找食物,反而坐下来读书一样。看别人吃饭是不会饱的,只有吃到自己肚子里,才会消除饥饿。

      而孤独的人走寂寞的路,不需要理解,也无人理解。

      所谓的理解从来都是别人以为的,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偏殿里,一无所知的众人在为傍晚的寿宴忙碌着,准备着,力求不出一点差错,而莫失则独自在屋里磨刀。

      一下一下,磨去迟疑,磨去不忍,渐渐露出本来,变得锋利无匹。

      快到出发的时候,使臣敲了敲门,得到回应后推门进来。他神色复杂的看着莫失,沉默良久,最终拿出一瓶见血封喉的毒药。

      ......

      莫失一直无法理解舞蹈的美在哪里。

      每一次观看的时候,只觉得是一群喝醉酒的疯子在台上群魔乱舞,唬弄吃饱了没事做的傻子。

      不自在地扯了扯轻薄得近于无的长裙,凉风吹过裸露的胸口,激起一阵鸡皮。莫失闭上眼深呼吸,告诉自己这就是异想天开的代价,谁叫他当日脑子进水,没有干脆果断地杀人,反而想学猫捉老鼠,玩弄一番!

      玩人者,人恒玩之。

      灯火辉煌的宴会上,觥筹交错,欢声笑语。

      坐在最上方的徒新明和下首的肖狰相识一笑,举杯对饮,其中千言万语,自不言说。

      高台下的平地上,正在上演一场精彩绝伦的舞蹈。

      忽如间水袖甩将开来,衣袖舞动,似有无数花瓣飘飘荡荡的凌空而下,飘摇曳曳,一瓣瓣,牵着一缕缕的沉香。

      行走的舞者聚拢到一起,弯下柔韧的腰肢,构成一朵美丽的花苞。

      含羞待放的粉荷,在风中轻轻摇摆。

      突然间,一声轻响,似花朵开放的声音,花开了。

      半裸露的飞天从绽放的花芯中飞出,他拥有足以教人神魂颠倒、忘乎所以的容颜,襟飘带舞,恍如天外飞仙。

      大家欣赏着绝世倾城的美丽,飘逸雍容的舞姿,却不知是前来索命的恶鬼。

      莫失一个飞跃,来到高台上,在献上珍宝时徒然发难,一剑刺向肖狰。

      最先反应过来的居然是徒新明,他推翻身前的案几,企图阻挡,一把拉住肖狰的手,急速向后退去。

      见无法逃脱,徒新明一个反身,将肖狰推到身后,直面敌人。

      莫失没有丝毫犹豫,长剑贯穿徒新明的胸膛和他身后的肖狰,将两人一同钉死在地上,鲜红的血迹顺着狭长的剑身流到地上,汩汩不止。

      ......

      如来时一般飘逸,莫失扔下剑,从容离去,从此隐逸山林。

      人间纷扰,我自逍遥。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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