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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人生从拥有自我开始,以奉献结束。

      当风流时自风流,当俯首时需低头,该仗剑拔刀时,也不必犹豫。

      快意恩仇,人生在世,活着求得不就是痛快吗!

      快刀斩乱麻,一下子解决了委托者人生中最大的麻烦,莫失一人一马一剑,浪荡江湖,别有一番滋味。

      做人和做鬼自然是不一样的。

      一只鬼,飘飘荡荡,无依无着,固然没有束缚,却没什么滋味。正如透过橱窗看到灯火辉煌的舞会里,一干俊男美女翩翩起舞,看着热闹,于你来说,却是冷清。还不如回到家中,蒙头大睡一场,明天醒来,精神充沛,又是一条好汉。

      心情平静的时候,莫失最喜欢在客栈的窗前,一边饮着混浊的杂酿,一边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看着街上来去匆匆的行人,颇有众生皆醉我独醒的意味。

      特别高兴的时候,他去山里收拾土匪恶霸,提着他们的头颅去官府换酒。同类的鲜血和惨叫让莫失有一种活着的真实感,他喜欢看着血花在刀尖绽放的瞬间,比世界上任何景色都要动人。

      山寨里有被掳上去的女子,她们的父兄大多死于山匪手上,家里也没有亲人,无处可去。本着送佛送到西的念头,莫失买下一间小院,收留了这些女子。

      幸好这些女子大多有一技盘身,女红家事,酿酒厨艺,勤苦肯干,日子过得不坏。

      但凡勤劳肯干的人,若能有片瓦存身,再给他们些时日,就能用双手建出一个世外桃源。除非是命途多舛,惨遭不幸,否则不会家徒四壁。只有喜欢偷奸耍滑、好吃懒做的人家,才会养不活妻女,等人救济。

      这说起来不能不说是一种不幸,贫穷滋生懒惰,懒惰养育贫穷。

      幸好这些女子没有那般懒惰无赖的性子,也没有歪心邪念,终日勤恳,自立自强,比好些男儿都要强。

      莫失觉得自己没白费力气,便愿意将名头借她们用,庇护她们,教地痞无赖不敢上门。

      担心事有万一,莫失还教了她们一套防身的拳脚,偶尔有不长眼的来惹事,女人们自己就能打发了。

      一开始小院只有大大小小的女子,每个人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很快女性特有的敏锐让她们轻易探知到莫失的底线,于是小院里又陆陆续续多了许多流落街头的孤儿,然后是孤苦无依的老人,渐渐有了规模。

      每每去探望,莫失就会被一群小孩子围住,端茶倒水,嘘寒问暖,好不殷勤。莫失不给她们讲几个胡编乱造的故事,再教一两招行走江湖的把戏,决计无法脱身。

      莫失对此无可奈何,只得放任自流。

      不过莫失面上总是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然而他的内心,确实是欢喜的。

      不久前,她们还需要别人的拯救,如今,她们却能够救助身在困境中的其他人。幸福与快乐在彼此间传递,世界变得美好。

      不高兴的时候,莫失会挑一个欺男霸女的大户乡绅,去借点银子花花。大部分的银子买了米面给寺庙、道观、济贫院送去,剩下的去赌桌上消遣消遣,输了回家休息,赢了也回家休息。

      莫失深知有趣的事情不能一次做完,细水长流才好,滋味才美妙。

      这样轻松的时日过得久了,莫失觉得自己生来就是江湖客,那些爱恨纠葛都是过往云烟。

      莫失以为自己就足够放浪形骸,正如离开父母独自在外的学生,觉得过了晚上十点钟才睡觉就是大大的叛逆,如果再喝上一杯啤酒,那简直是......十恶不赦。

      然而有一天,他遇见了真正的浪子......楚乐。

      在没有相识以前,莫失很难想象世界上有这样的人,机智聪明,重情好义,武功高绝,却脸皮极厚。

      假若一个人机智过人,难以避免会显得高傲冷漠,教人一见,就退避三尺。

      然而楚乐却不是这样,他看起来漫不经心,事实上十分在意,喜欢打抱不平,颇有古道热肠的味道。

      纵使冷漠如莫失,也觉得能有这样一个朋友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与楚乐结识的日子是一个雨天,莫失按照往日的习惯坐在窗边独酌,正好看到一个披着大红袍的傻瓜。为什么说对方是傻子?自然是因为只有傻蛋才会看不穿梅花姐那套卖父葬身的把戏,傻兮兮地送上门去。

      莫失小口小口地喝着酒,猜测傻子的口袋里能还剩下几个铜板,够不够一碗粗茶。

      梅花做事还算有分寸,从不伤人性命,也不会逼得对方走投无路,只是取些浮财。而且又知道孝敬,莫失自然是收了上供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未见。

      莫失惊讶地看到傻子从袖袋里掏出一朵花,一朵小小的白色的雏菊,放在裹着尸体的席子上,不由失笑,真是促狭的性子,看穿了不说,还要揭破戏弄戏弄。难道不知道惹谁都别惹地头蛇的道理吗?还真是个傻子。

      梅花自是不会善罢甘休,一个眼神过去,伙同她做套走过去,四面围住。莫失饶有兴趣地看下去,满心期待他们打起来,时日漫长,不找些事情打发打发,那就难熬了。

      谁知傻子脑袋后头长了眼睛似的,抬头朝莫失看过来,莫失的心咯噔一跳,顿时有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

      下一刻,傻子对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大牙,提气纵身,如兔起鹘落,转瞬间停在莫失身前的窗沿上,痞气地说,“兄弟,戏你也看了,帮个忙吧!”

      ......

      自那以后,莫失与楚乐成了朋友。

      也因此,莫失才见识了什么是浪子。

      莫失以为,所谓浪子就该饮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刀,看最美的花......在浪子的世界里充满了不安分的火花,危险与刺激。浪子总能遇到十分稀奇的事,总有数不尽的麻烦,但总能以高超的智慧和武功化险为夷。

      听起来很好,却不是莫失所愿。

      在遇见楚乐以后,莫失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向往做浪子,又为什么明知浪子从不安分,却依然有人如飞蛾扑火一般,想成为浪子停靠的港湾?

      因为和浪子在一起,再平凡的生活里,都能让他找出不平凡的地方,找到不同寻常的乐趣。

      浪子,是懂得生活、善于生活的人。

      快乐的时光从来难以发觉,也从不停留。

      当楚乐离开的时候,莫失才恍然发现,桃李芬芳早随春风离去,夏荷换了红衣又褪残妆,白帝提着桑杖来了又去,一点细细的雪落在他头上。

      送别楚乐,已经到宵禁的时候了。

      大地是白茫茫的一片,莫失披着斗笠,独自行走,在身后留下两排清晰的脚印。

      风雪夜归人。

      ......

      这世上有快活的事,自然有教人烦心的事情。

      有些人,教你一见如故,从此倾心。也有些人,说句孽缘都是称赞,遇见了......如小行星遇遭遇了黑洞,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得葬送到里面。

      依旧是一个雨天,天色有些暗又有些亮,仿佛黎明时天边泛起鱼肚白。

      莫失坐在栏杆边上,一面饮酒,一面看着街上热闹喧嚣的场面。

      肚子是不会因为下雨天就不饿的,就算是天上下刀子,也得出门来将饭食拿回家去。

      也因此,街上依然人来人往,缕缕行行,丝毫没有受到雨天的影响。

      街边的商贩披着斗笠蓑衣,简单地打上一个架子,再挂上油布,便做成了一道帘子,将风雨挡在外面。

      在一群为了生计奔波的市井小人中,身穿紫袍头戴玉冠的男子格外显眼,更何况他后面还跟着一队穿着锦衣狐裘的侍从。

      看到那名男子,莫失的瞳孔微微收缩,大司马肖狰......白衣的衣食父母,情之所系。

      白衣和肖狰之间,如同一团乱麻,理不清头绪,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在这朝不保夕的乱世,今朝还是王孙贵胄,明日就成了亡国败犬,尊严性命,成王败寇都在转瞬,不可不谓之命运难测,人世无常。

      白衣一开始的主人不是肖狰,以贾父的能力,只能接触一些刚入流的小官,不得志的世家子。在这生如浮游的世道,拥有美丽的事物,倘若不能拿出来教大家看一看,引得人羡慕嫉妒,和没得到是没有分别的。

      白衣的名声,便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宴会中,为人所知。

      如同最珍贵的宝物必然在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手中,一次又一次地从一个权贵手中落到另一个更加权重的高官手中。

      最后,白衣进了大司马的后院。

      在这期间,白衣并未受到折磨,甚至可以说,比在贾家过得要好得多,只是他不再以人的身份存在,而是一朵鲜花,一尊瓷器,一只关在笼中的金丝鸟。

      人们只求拥有,不期望他能做什么。

      白衣作为人的一切,都完完全全地被抹杀了。

      然而,即使如此,和那些在主人不可言说的癖好中屈辱死去的小侍内宠相比,白衣仍是要幸运得多,他没有遇见残暴的主人,也不曾遭受不可言说的折辱。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白衣遇见肖狰为止。

      从那以后,白衣才明白,命运在之前对他是多么的厚待。

      .......

      现在,遇见肖狰的是莫失,不再是那个身份卑微、性情高傲的白衣。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莫失看着那个教白衣心碎的男子,他曾给白衣以救赎,却又亲手将白衣送入地狱。

      该怎么对他才好呢?怎么样做才能够一消心头之恨?

      贵为大司马,统领天下兵马又如何?、在江湖人面前权势,永远没有武功有用。

      莫失正盘算着如何料理肖狰,却忘了坐在窗边的自己是多么的光彩夺目。

      正如诗文说的那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能做到天下兵马大元帅的位置,肖狰自然不是泛泛之辈,察觉到莫失投来的目光,一眼望去,顿时惊艳,生出一股强烈的占有欲。

      “寅三,我要他。”

      肖狰对身边的侍卫命令道。

      莫失不知道肖狰的命令,却不妨碍他先下手为强。

      是夜,莫失穿着一袭夜行衣,偷偷摸摸地躲开守卫,来到了肖狰居住的房间外。

      一阵粘腻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仿佛骨肉分离的撕裂声,听得人毛骨悚然。

      再走进些,能听到压抑在胸腔中变得破碎的呻吟,满是痛苦与绝望。

      莫失对这些声音一点都不陌生,他从白衣的记忆中听到太多次,有白衣的亲身经历,也有别人的。

      谁会去想象,仪表堂堂、正气凛然的大司马肖狰是一个不折不扣虐待狂......

      白衣也未曾想到,在对方还有耐心和他玩感情游戏的时候,白衣曾经软弱地感谢过上天,让他们遇见,感激人生中经受的苦难。

      以至于当肖狰在白衣面前揭下假面的时候......何止是猝不及防,说是天崩地裂也不为过。

      然而,那时白衣还是心存侥幸的,情爱让他昏了头,成了睁眼的瞎子,听得见的聋子,心甘情愿地去了敌国做质子,行那李代桃僵的计策。

      到后来,白衣才知道,所谓的喜欢,不过是轻浮浪荡的情话,只有自己当了真。

      可是,那时候,已经太晚太晚。

      到最后,异国他乡,冷月葬孤魂。

      等莫失从回忆中挣脱出来,已然寂静无声,想必是睡下了。

      孤月高悬,照得分明。

      悄无声息地推开小窗,翻身而入,绕过案几屏风,来到床榻前。

      男子的睡姿非常规矩,近乎刻板,两只手交叠着放在小腹,双腿伸直并拢,从头到脚形成一条直线。

      只需要用黯淡无光的刀刃轻轻划过脆弱的喉结,再向下一压,锋利的兵器就能割下男子的头颅,让他在睡梦中无知无觉的死去。

      莫失却不想这样便宜了肖狰,他看着肖狰因为睡眠显得柔和的五官,心里涌上一个念头。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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