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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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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第二天恰逢周末,我拎起书包扣上棒球帽——当然不是六年前的那两件——给“非常大”倒好精心调配的猫粮,跟秦森说了一声就迈腿出门。出门的时候他还赖在床上,昨晚这位慈爱的父亲拉着我陪他玩恐怖游戏玩到半夜两点,今天理所当然地趴在床上继续睡。
秦森倒是没有大部分家长一贯的“不能给小孩电子产品,他们学习要分心”的想法,直接就给我买了一部当时就流行的翻盖手机,还特意给我下了几个花花绿绿的游戏,被我遗弃在菜单的最下面。
我翻出手机便签里他的地址和他给我的详细路线,坐上了公交。
据说这一批老旧的公交车快换掉了,那些落漆的椅子和脱皮的坐垫都不知经历了多少个年岁,窗户也朦胧得看不清外面,只能瞥见模糊的影子。我靠在座位上,后面有男人骂骂咧咧地打着电脑抽烟,坐在旁边的孕妇不动声色地露出厌恶的表情,却一言不发。
我于是转头拍了拍男人,礼貌地说:“叔叔,能等会再抽烟吗?”
孕妇立即看了我一眼,像是有点意外我多管闲事,水肿的眼皮颤了颤,皱着眉稍微挪得离我远了一点。
我没觉得意外,这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恨不得能多出一点事丰富一下贫瘠的生活和被压抑的情感,又都恨不得这些事都只发生在可供八卦闲聊的地方,离自己越远越好。哪怕有时候涉及到了自己,只要大家不谈钱,皱皱眉都能忍下去,在心底或者之后恶狠狠地骂几句,就已然取得心理上的胜利。
男人看起来凶神恶煞,却意外地很好说话,被我提醒之后立刻露出一个有点不好意思的表情,赶紧在玻璃窗上按熄了烟,把烟头随便往脚下一丢,对着电话继续破口大骂。
孕妇愣了一下,公交车正好停了下来,我与她擦身而过,下了车。
昨天晚上我没能问出那个少年的名字,他到最后也不肯把名字告诉我,倒是把手机号留在了我的手机里,备注就一个字,“哥”。看起来对做我哥这件事非常积极。
临走的时候还被他抢了我一颗糖,搭着我矮了他一大截的肩膀说:“哎,我就喜欢花花你这样的小矮子,方便我搁手。”扭头看我抿着嘴瞪他,又补充了一句,“但是等你长大了肯定就长得比我还高了,到时候哥就只能拿给你搁手。”
虽然知道这纯属是拿来哄小孩的,但是从他嘴里说出来,还是给了我一种莫名的虚荣感和自信。于是我摸了摸鼻子,低着头没说话。
“哥”的家是在一片有一些年头的老房子里,离市中心还比较近,高低错落的灰黑色楼房如同赖皮老狗一样趴在地上,小区里曾经像模像样建起的花园已经杂草丛生、野猫野狗乱窜,下面开了一个招牌都掉了一半的小超市,半张发黑的帘子盖着,里面传来哗啦啦打麻将的声音,还有个男人高亢的喊声:“糊了!”看来小超市一店两用,又拿来聚众娱乐又拿来卖东西,还挺方便中途渴了饿了的麻将热爱人士。
我走了进去,上了年纪的保安懒洋洋地把脚敲在桌子上听着收音机,看都不看一眼就让我进去。
我脑子里突然跳出一点好奇来。他会是个怎么样的人?
这地方虽然不在东边的贫民区,但这里面的人也并不因为身处市中心高楼大厦的环绕就跟那些彬彬有礼、衣冠楚楚的人们一样了,依然是扯高了嗓子吹牛打屁,今天这里欠一点债明天那里两户人又吵了起来,骂声能直冲云霄。
他们让我感到熟悉,却并不因为这份熟悉而有所亲近。谁都知道贫穷会带来什么,大家都是这个德行的人,也不会如同有钱人一样为了达成某种目的笑出一脸热情,彼此讨厌得很直白。但那个在我手机联系人的备注里自称“哥”的人,他让我想亲近。
他是陌生而令人想靠近的。
我对在这种迷宫一样的老房子里找路很有经验,顺着他的给我的地址爬了几楼就找到了他家。
一个比我矮一点,两侧的头发剃得只剩发茬,仰着脑袋满脸不屑的小女孩跑过来给我开了门,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小豹子一样朝我呲了呲牙,低声威胁道:“我警告你,你最好给我赶紧……”
她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我对她笑了一下。
从小——从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到我长大之后,我对猫狗和小孩就总具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不管是多凶多煞性多叛逆的小孩或动物,总是不能逃过我个人魅力的魔爪……咳,反正就是这样的,我也搞不明白为什么。大概是天生带有他们喜欢的味道。
正当我以为已经将她俘获在我慈爱的笑容之下,想学她哥摸我脑袋一样摸她头的时候,她朝我“呸”了一下做了个鬼脸,扭头就跑回客厅。
我:……
我老老实实地走进去,关上门,迎接这个自告奋勇接下来的小麻烦。
她哥还不在,据说等一会才能回来。
在讲题的过程中,出于本人的另有目的和她的极其不配合,练习册上的几何题只解决了两道,我反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从别人嘴里撬东西,虽然技巧拙劣。
“你叫段星啊,名字挺好听的。”
然后她就会开心地说好听,然后我就能继续问她哥的名字是不是也好听。
她翻了个白眼,“好听个屁。”
“……”我强行按着标准答案的思路把话接下去,“那你哥的名字是不是更好听?”
“好听个屁啊,我连字都不认识。”她继续翻白眼,掏出中性笔就在练习册上写下了她哥的名字。
段晔。
光明灿烂。
托秦森的福,我还是认识这个字的。他好歹是个作者嘛。
我的心尖顿时也像被人搁了一点晔晔闪烁的光,对着练习册情不自禁地傻笑了一声。段星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你干嘛呢,给我讲题讲傻了?嫌我笨就走呗。”
我没理她这倔得不行的脾气,兴高采烈地在她脑袋上揉了一把,自如地从“笨拙地套名字状态”转变回原来的模样,搭着她的肩膀把练习册往她面前一摔:“来!哥哥给你讲这道题,这道题非常简单的嘛,你看就这样,这根线它居然敢这么连,那肯定有问题对不对?这串数字敢这么排列,那简直就是把答案送你嘴边嘛……”
多年后我回头一看,发现自己讲题思路简直是误人子弟,换谁来都听不懂。但当年的段星不知道脑回路的哪一个部分跟我搭上了,看我一脸嘚瑟地跟她讲题的模样,居然跟着我的思路一路走了下去。
还把题给做会了。
由此可见,这丫头其实非常聪明,跟着我这个非常特别聪明的人,思路一走就能走通。
等段晔拎着零食回来的时候,整个讲题的状态已经成了我一句“哎这个牛的数目真的是傻”,段星就接一句“居然敢是三百二十头”,然后闷头算了一会,得意洋洋地把答案朝我面前的桌上一拍,“算出来了,五百!”
我扯过来看了一眼,飞快地演算了一遍,笑撇着嘴角说:“行,下一道题!”
段晔在门口说:“你们挺激情的啊。”
我拿着纸的手情不自禁地一抖,扭头看向他。他凑过来,在我身后弯下腰,胸膛几乎贴着我的背,“学的怎么样,段星星那丫头配合吗?”
段星无情地说:“哥,我觉得昭哥比你好太多了,我不想要你这倒霉哥哥了。”
段晔没忍住在我耳边笑了一声,我半边耳朵都开始发麻,“昭哥——?”他拉长了声音尾音上翘,跟着唇角一起露出笑意,脸冲我凑了凑,“昭哥。”
我满脸通红地扭过脑袋,嘴里憋了憋,终于从喉咙里憋出一句:“我……咳,干啥。”
段晔笑道:“昭哥吃零食吗?你段哥给你们买了吃的。”
段星立刻如同忘了刚才自己宣布过不要这哥哥,欢呼一声从椅子上跳下来抢过段晔手里的塑料袋,闷头找了半天,只发现里面就一堆生活用品,根本没有什么吃的。她转头瞪着段晔,段晔朝沙发的位置扬了扬下巴:“一叶障目啊段星星。”
段星面无表情地念经一样背诵:“一片叶子挡在眼前会让人看不到外面的广阔世界。比喻被局部或暂时的现象所迷惑。”然后猴子一样蹿到了沙发去刨那里的塑料袋。
“……原来你是这样教小孩的啊。”我缩着通红的脖子说,莫名觉得段星跟段晔的相处模式有点像我跟秦森。
段晔还在笑,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混着青草、樟木与嫩叶的气息,“不是。段星之前背成语背傻了,只要我说成语就要把意思背出来。”说着抬高了声音一口气背了十几个成语。
正在吃东西的段星忙里偷闲地分出嘴来,一口气把这些成语的意思一字不差地背了一遍。我吃惊地看着她,忽然发现这丫头可能更适合读那啥文科。
虽然在初中的时候文理分科还不那么明显,也不会被频繁地提及,但是看她那记忆力那么好又对数学题的逻辑推理那么苦恼的样子,应该是适合读文科的。
我把这个想法跟段晔说了一下,他想了想没回答,而是指着沙发那边说:“你不过去?”
然后压低了声音,笑得跟个狐狸一样狡黠,嘴角尖尖地翘起,“……花花。”
我:“……”
我声音扁平地说:“我去了。”
那一瞬间,我脑海里跳出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
中考的考场上我背模板一样地在作文纸上写下这八个字,转头看了一眼窗外灿烂的阳光。大概是天公作美,原本淋淋漓漓下不完的雨,到了中考的日子忽然拉开天幕放了晴,初夏的阳光活泼地跳在桌上,照亮斑驳的光阴。
这次中考的题目是“岸”。
四周都是沙沙的写试卷的声音,每个人伏案疾笔,我看着一大片空白的作文纸,脑子里不合时宜地开始回想初中的这三年。
这三年我在外面闯了不少祸,大致原因出于有人看不顺眼,我看别人不顺眼,或者别人喜欢的女生看我太顺眼。但是没有一件捅到了秦森那里去,打架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聚在没什么人的角落独自解决。出于本人多年的锻炼和不断学习,基本没有输过。
我那初中毕竟是最好的初中,里面的小孩们就算打架也不会太过分,可能出于收敛或者心高气傲,看多了那啥□□电影喜欢自己的事情自己亲自动手,没叫过外面社会上的人掺和,给我免却了不少麻烦。
赢得多了,而且还有我经常进出酒吧的传言,已经有人明里暗里叫我昭哥——幸好不是叫花哥。
不过在酒吧里的那群人口中,我还是“花花”。
秦森还是在那个酒吧驻唱,他乐队的成员也一直没变。紫毛还是一年四季都笼着棒球服叼着烟,一副大爷模样地拐进酒吧等安德给她调酒,有时候还搂着许淳,这俩人的感情倒挺稳定的。安德还是那副对小孩以外的人冷冰冰的样子,看到我来的时候就开始倒白水,在我要求喝酒之后也只是把白水给我换成了苏打,非常瞧不起小孩子的酒量。
吴风和顾燃还是经常吵架,吵着吵着又要亲起来,每次这时候我身后都站着秦森紫毛等一堆人,手里端着酒和零食边吃边看热闹。有一次我在他们快打烊的时候跑到舞台上面去玩,敲了一下架子鼓,吴风看我那拿着鼓棒乱敲的架势非要说我很有潜力,把我按在那里教我敲架子鼓。我玩了玩发现的确挺有趣的,也就跟着学了下去,到现在也能敲得像模像样。
有一次还被美曰“不能错过老婆的电影”的吴风推到舞台上去凑数,他自个儿捏着电影票跑去看爆米花大片了,剩下我跟顾燃互相干瞪着眼。最后实在没办法,我硬着头皮捏着两个鼓棒,在音乐响起的时候闭上眼,敲了下去。
沉闷的鼓声传来,敲在我咚咚的胸膛。
那天的演出有惊无险地顺利完成,等我抬头看向台下的时候,看见不少人朝我吹着口哨欢呼,有点不好意思,在身上擦了擦满手心的汗,视线一转——
我看见了段晔。
那是整个三年里我为数不多地看见他的时候。虽然成了段星的“老师”,但我到他家的时候他多半不在,酒吧也基本不来。我找秦森打听过,他说段晔啊?他不是唱歌的,只是这小子有天赋又爱玩,会不时地跑来唱一两次,基本属于神出鬼没的类型。后来他家住的那片区域因为城市美化要拆迁,不能破坏市中心一片繁荣现代的景象,于是他跟段星搬了出去。
搬家那天跟我发了短信说搬家了,谢谢对段星的帮助。然后再也没有联系过我,也没有再让我帮段星讲题。只在有一天我到酒吧的时候,还在沉迷网恋的老板递给我一个大包裹——大家都搞不懂为什么一段网恋可以谈整整三年都不见面,很怀疑老板是被人骗了,但是他也没有给对方打过钱,反而是对方一直给他疯狂打钱——是段晔寄来的,拆开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零食。
而我看见他时,两个人隔得太远,我只能依稀看见他过长的额发挡住了眼睛,嘴里没有叼着烟,整个人有些疲惫地靠着墙。他看见我望向了他,像是对我笑了笑,双手揣在兜里,低着头戴起一个嘻哈帽走了出去。
我来不及追他,也找不出追他的理由。就像我很长时间只是看着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却一直没有拨出去。
我只是有些怔怔地坐在那里,心想,我什么时候能长大?
秦森走过来在我后脑勺不客气地拍了一下,说:“花花同学,来帮忙收拾,然后我们回家啦。”
我一下惊醒过来,跟着任劳任怨地收拾东西,最后背好书包准备走的时候,秦森走在前面,朝我潇洒地扬了扬下巴,示意我跟上。
那道熟悉的影子从未离开我三步之外的距离。
就像当初他用糖把我从树上哄下来,然后带回家。
夏日蝉鸣。我家的猫懒洋洋地叫了一声……
我按捺下想吃那酸的发涩的陈皮糖的冲动,提笔写下。
这就是我的岸了。
曾经我走在没有终点的路上,像个在汪洋大海里徒劳地划桨的水手,而这就是我的岸。
这就是我的岸。它光明灿烂,容纳我孤单的生世。
落笔,交卷。
铃声响彻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