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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

  •   05:

      以往我老是满地乱跑,一是为了躲我以前那个喝醉乱打人的爸,二是喜欢到处撒野到处折腾。但当我站在那宽阔的仓库里时,就已经意识到我与此前的生活已经无关,我的一切都变得截然不同,四周都是陌生而新鲜的模样,只有那条街上衣着暴露的姐姐们有眼熟的样子。以前狗剩经常拉着我去她们那样的店里找他那矮小的爸爸。

      但我也不会去那里。我不跟着秦森外出,但是每次他离开的时候我都心怀忐忑,每天他回来的时候都能看见在那个矮门门口抱着“非常大”的我。“非常大”真的是家里比我先来一步的小男子汉,它看出了我的害怕,就一直跟在我的身边,让我摸它松软蓬松的白毛,仰着大脑袋用属于小男孩的眼睛看着我,在我茫然地坐在地上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候安慰地用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我的手心。

      在那段日子里,我偷偷琢磨着秦森的脾气和喜好,有点笨拙地想要改掉以前野惯了的种种坏毛病,负责煮饭洗菜、打扫房间、照顾大猫。有时候会不小心碰到那个架子鼓,它发出沉闷的“砰”声,我被这声音吓了一跳,那声音在我心口响了很久,不断地敲着我咚咚的胸膛。

      直到有一天秦森满身酒气地回来,平常一直关着的卷帘门尖叫着被打开,他闷头往前走,手摸索着玻璃,侧脸用力地压在上面茫然地望着我,像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能继续往前走。我跟他对视了一会,伸手给他指了指旁边侧门的方向,然后跟着“非常大”钻出去接他。
      他一进屋就开始乱揉我的头发,把我绑得毛毛躁躁的头发揉得更乱,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指着我说哎你个小孩,怕什么怕,是我秦森的儿子就不要害怕。
      我说我不怕。他半醉的眼睛瞥了我一眼,踉跄着去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像那天晚上一样扯开拉环扔给我一瓶,手在兜里摸了半天摸出一根烟,也不点燃,就干叼在嘴里。这个醉鬼摆出了要跟我长谈的架势。

      “花昭小朋友,你要明白,我作为一个功课还没有预习到如何照顾六岁小孩这一章的不认真的学生,有些时候不知道怎么哄你。但是我觉得你不需要要哄。从此你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员了,我是你爹,“非常”大是你哥,你是家里最有发展潜力的小男子汉。知道男子汉什么意思吗?顶天立地,知不可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之类听起来很热血的话都可以拿来形容男子汉,迟早有一天也会拿来形容你。
      “还给我装乖,知道我为什么捡你吗?我一看就知道你不是那种温顺听话的乖孩子,结果还踢了我一脚,嘶,小破孩力气还很大。
      “你是一条小狼狗,不能因为姓了花就真的跟花一样柔弱了,不然老子肯定要打你。放心,肯定不会不要你的,你是我的儿子嘛。”

      他絮絮叨叨地讲了很多话,手上一瓶啤酒慢慢地被喝光,我跟着小口小口地喝那瓶啤酒,忽然觉得它太多了,好像根本喝不完,于是开始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倒,好几次差点被呛住,却发现它很快就空了。

      “……哦,不过以后还是要乖,要乖乖听爸爸的话。”
      秦森眯着眼笑着揉我的脑袋,揪着自己脑海里最后一点清醒艰难地站了起来,洗了一个澡把自己勉强捯饬一遍后一头的栽在沙发上,倒头就睡。
      我把杯子拿过来给他盖上,“非常大”把我送到冰屋门口,然后跑过去趴在沙发前面的地毯上,耳朵尖小狐狸一样一抖一抖。

      我心口的闷响消失了。

      秦森有一种非常典型的“我这个当爹的读书不行,但是我儿子得去好好学习”的父母想法,在一天的闲聊中得知我已经六岁后,麻溜地把我扔进了附近的小学。

      他好像与这里的其他人都不一样,不需要早起晚归地干活赚钱,每天睡在他的冰屋里早上十点过才肯爬起来,一起来就要在“非常大”和我头上各揉一把。家里从来没有人过来催过债,也没有哪一天过得紧紧巴巴地吃不上肉。他有时亲自下厨,有时拎着包装严密的外卖口袋回来跟我一起边扯淡边吃饭。我看着他的小揪揪,隐约觉得他是个很厉害的人。
      那时的我还不清楚他具体哪里厉害,只知道身处这个城市最贫穷肮脏地区的我们从来没有担心过钱的问题,也没有挤在狭窄简陋的房子里等着如昨日一般无望的明天。连说要让我上学这件事也是第一天说了第三天就拎着我去了学校。

      在送我去上学的前一天,他手里拿了一把剪刀在我脑门上比划了几下,问我,你头发要不要剪了?
      我捂着脑袋摇头,他于是拿起梳子把我的头发扎起来,给我也梳了一个小揪揪。“非常大”在旁边呼噜着舔猫盆,又长又粗的尾巴搭在我的脚边。

      第二天我背着书包被秦森送到学校,班主任是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女人,扎着活泼的马尾辫,把我带到了班级门口。她接了一个电话以后温柔地让我在那里稍等一会就离开了。我站在那里垂着脑袋,扎不上去的几缕头发垂在脸侧,脑后顶着揪揪,身子寡瘦矮小,看起来像个小女孩。

      没等一会下课铃就响起来了,闹腾的小孩们欢呼着拥了出来,为首的小男孩看到了我,“哇”了一声停下来,好奇地看了我几眼,忽然红着脸问我:“你有男朋友吗?”
      我:“……”
      我清了清嗓子,用我醇厚而低沉的声音回答他,没有。
      他大惊失色地围着我看了几圈:“你是男的?”
      我耐住脾气朝他翻了一个白眼,“你猜。”
      他没有猜,表情变得奇怪起来。

      小孩子总是喜欢意气用事,我被闷了许久的一身野性子也一点就燃。在他后面目睹全程的一个蓝体恤小孩阴阳怪气地冒了一句“恶心的娘娘腔”之后毫不犹豫地把沉甸甸的书包砸到了他的脸上。他大叫起来,甩开书包就朝我扑了过来。
      不是我吹,这群娇生惯养的小孩们不管是打架的技巧还是力气都太差了。
      结果秦森手续刚刚办完,准备走人,就跟班主任一起被领着哭哭啼啼鼻子淌血的蓝体恤小孩的任课老师拦住了。

      “你这小孩!”卷发油头富态满面的任课老师把我推搡进办公室,看向秦森,“这是你家的小孩吧,养成个什么德行,上学第一天就把同学打成这样!你看看你看看!一个男孩子还留这么长的头发,男不男女不女,像不像样!”
      男孩配合地哭得更大声了。
      秦森面无表情地朝她侧过头,露出脑后的小揪揪。

      任课老师哑然了一下,发现这位家长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而且还留着长发纹了纹身一脸不靠谱的轻浮样,立即重振旗鼓地接着说:“你这做家长的怎么也这样,怪不得上梁不正下梁歪!”
      气势十足,挽起袖子手舞足蹈地教秦森怎么当家长,恨不得把他全身上下都给批判一番。
      秦森放下手上一堆签过字的资料,慢慢说:“这位老师,我家小孩会自己走路,不劳烦您推他。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这小孩送医务室去,您觉得呢?”
      任课老师仿佛这时才发现蓝体恤男孩流鼻血了一样,班主任赶紧过来拿纸帮他擦了擦鼻血,再让他扬起头,用湿巾擦着他的后脖颈。任课老师瞪着她,看着她牵过自己声讨我的利器走向了医务室。

      秦森朝我招了招手,“他做了什么?”
      任课老师一副鼻子都要气歪的表情,“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家小孩好端端地把人家打了你还问人家做了什么?你看他这副流氓样子!以后怎么得了!”
      我站在原地没动,抬头望着秦森,脑子里仍是未曾冷静的怒火,并且在任课老师嘈杂聒噪的训斥声中越燃越旺盛。秦森头疼地捏了捏鼻梁,我咬着牙,在失控的情绪中窜出一丝清醒——我给他添麻烦了。

      我不想过去。

      秦森说:“我家小孩不会无缘无故打人。”
      话音一落,我眼眶有些发酸,像有什么东西要冒出来。我蹭脏破了皮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剥了糖纸想要吃的时候,被任课老师眼疾手快地打掉了。
      “现在你居然还有心思吃糖!天啊!”她尖叫着指着我,冲着秦森唾沫横飞地开启了第二轮嚷嚷,我低着头看着那颗糖一路滚到边上,金黄的糖球沾满了灰尘。
      “……给他道歉!”任课老师用这句话结束了一番激情洋溢的发言,期间我偷偷抬头看了秦森一眼,他靠着桌子抖着腿听她大骂,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严肃地跟我对视了一眼,我受惊地立刻低下头。

      好巧不少,这句话刚刚落地,班主任和蓝体恤男孩就回来了。他脸上贴着创口贴,鼻子里堵着一团纸。班主任紧张地说:“医务室的老师今天有事没来,”
      “正好!”任课老师一把拉过我站在男孩面前,他看我的眼神有隐约的恐惧,“给他道歉!”

      他的脚踩到了那颗糖——我猛地抬起头,看他立刻变得倨傲得意的表情,一字一句的说:“操、你、妈。”

      这是我到被抛弃为止说的第一句脏话。
      而下一秒,他妈妈纤细的小腿迈入了办公室。

      “……”秦森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嘴唇对着我动了动,走上去应对怒气冲冲的老师和家长,“不好意思,我家这小孩脾气比较冲。先带你家孩子去医院看看吧,别拖久了出事。放心,医药费我全包。”
      我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看清楚了他刚才的唇语。
      “小狼崽子。”

      那是我给他惹的第一件事,也是整个小学我给他惹的最后一件事。

      我的头发一直没有剪短,一直保持着齐肩的长度,期间还是有许多人把我认成女孩子。有一次回家的路上还差点被一个恋童癖给抓走,幸好旁边按摩店的几个浓妆的姐姐过来围着我,搭着我的肩把我送了回去,还在我的脸上摸了好几把。我曾经在她们蹲在外面哭的时候给过她们糖,还是那些酸酸的糖,酸得每个人都呲牙咧嘴地说谢谢。
      她们眼周残留着晕成一坨的妆,面上是长久以来的疲惫和麻木,只有在被酸得面容扭曲的时候会多一点生气。

      在这个聚集着贫穷、苟且偷生与拼死拼活的地方,阴暗伴随写钱财与尊严的缺失不断地滋生。而我在秦森的家里,从来都与这些东西擦肩而过。我窥见其中的痛苦与绝望,和为了摆脱他们所能抵达的罪恶,却只是旁观。
      感谢有钱的秦森,感谢这位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小学毕业那一天我把这句话写进了班级留言里,又如我来时一样背着书包,甩着脑袋后的揪揪,一个人向回走。他们有人成群结伴地捏着对这里的小孩而言已是巨款的钱去庆祝毕业,花花绿绿的书包使得他们如同无数的糖果,包着糖纸,彼此谁也不会真正地紧挨。

      “非常大”还是当年的样子,尖尖的耳朵清澈的眼睛粉色的鼻头,像是丝毫没有变老。如果按它正常的生长来看,现在应该已经半条腿迈进中年的秃顶人士了。它一如既往地跑上来围着我转圈,庞大的身体毛绒绒地紧贴我,在阳光下显出稚嫩的光泽。
      秦森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他还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路的姿势有点吊儿郎当,在仓库外面酷爱抽烟,一天几包几包地抽,走进仓库就一声不吭地把烟熄了,像还在为谁保留这个习惯。

      变化的只有如柳树一样长高的我。

      收到我们那里最好的初中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秦森找了一个头发比我还长的男人到家里来,自己蹲在沙发上啃着苹果,看戏一样看男人端着单反对我拍来拍去,还不时让我比个什么动作来配合。

      秦森把我送进那个名声差劲的小学的唯一理由是那里管的很松,不会要求学生都得穿校服逼着剪头发。但是既然我自己考进了要求严格得从头发规定到你的脚趾甲、从你的发圈规定到你的鞋跟的初中,头发肯定就得剪了。
      秦森可惜地说,好好的花花就得给收拾成邋遢小子了。

      我在他们俩围着单反讨论留那几张的时候偷偷拿着剪刀溜进了厕所,对着镜子,“咔嚓咔嚓”地剪下了我的头发。镜子里的我只剩下一头参差不齐的短发,桀骜的眉骨与眼睛都清晰地露了出来,面部重见天日的轮廓显得有些陌生。但是不再像个女孩子了。
      像个小流氓。

      秦森在外面说:“嗨嗨嗨,你怎么自个儿就去把头发剪了?走,爸爸今天晚上带你去一个好地方,让你感受一下人生。”
      我朝门口望过去,秦森走过来靠着门,身后是捏着烟的男人,他按了烟沉默地举起单反,对着我“啪”地来了一张。
      “去我唱歌的地方,走不走?”
      我刨掉脸上细碎的头发丝,空气一时间突然像藏在海水下的暗礁,对我们有着不怀好意的企图——随即我点了点头。这是他第一次提出来带我去他工作的地方,我当然没可能拒绝。
      事后我不止一次地庆幸那天我答应了,尽管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我遇见了段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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