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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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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秦森住在离捡到我的垃圾桶不远的一个仓库里。仓库的门隐蔽地开在建筑的西面,斜对着一条满是洗发店和按摩店的街道。他带着我穿过低廉的胭脂味和女人身上沉默地腐败着的□□气息,掐了烟掏出钥匙打开卷帘门,在哗啦啦的巨大声响中向前走,又“咣当”一声撞了上去。我凑上去摸了一下,玻璃。
一块巨大又干净的玻璃挡在我们前面。
秦森“嘶”着揉着额头,茫然地站了一会。
我看他这对这里毫不熟悉的样子,忍不住问他:“钥匙是你偷的啊?”
秦森在我后脑勺不客气拍了一下,“怎么说话呢。”然后抄起我的棒球帽顶在自己头上,恍然大悟地拐了一个弯,走到另一边。那里的墙上安了一道矮小的门。
我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看着他的黑色的小揪揪从帽子后面冒出来。这个高大的男人艰难地弯着腰从这道小门钻了进去,嘴里嘟囔着这门该找时间改大一点了,本来是拿来要养的缅甸猫当门的。我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会沦落到钻猫门的地步,皱着脸走了进去。
哪儿有猫能钻这么大的门……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躺在地毯上的一只巨大的猫,它抬起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看向我,尖尖的耳朵上顶着一簇黑毛。像只小狐狸。
“这是我们家的小男孩,现在又多了一个。”秦森曲起指节顶起帽檐,站在猫旁边对我笑,旁边是铁质的怪模怪样的台灯,脚下踩着图案张扬的地毯。这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房子模样,在电视里和我的人生里都没有见过,它有着大片大片的空阔地区,被不同的色块与地毯分成几个区域,旁边放着怪模怪样的铁质落地灯。发旧的书桌、架子鼓和话筒、像城堡一样堆叠起来的沙发和两个爱基斯摩人的半球形“冰屋”。
秦森说,“来跟它打个招呼吧。”
大猫站起来,踱着欢快的步子走到我身边绕着我的腿打转。我低头与这体型巨大的猫对视,看着它清澈而好奇的眼睛和粉红的鼻头,忽然意识到它还是个小孩,大的只是体型。然后它停下来,趴在我的脚边呼噜两声,大脑袋靠上了我的腿。
我受宠若惊地站在原地,秦森说:“它喜欢你。我也是。”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有缅因猫这种猫种。秦森的取名方式非常偷工减料,给它取名叫“非常大”。
从此他家里就有了一个花花和非常大,每次他叫这两个名字的时候自己都要笑倒在沙发上,我会顶着我的棒球帽瞪他,“非常大”却像总是像小汽车一样开心地冲过去躺在他的脚下,咬着他的裤脚喵喵直叫。
我对这不反抗暴政的大猫恨铁不成钢,只能顶着“花花”这个名字钻进“冰屋”里——那里居然是卧室,门口有一个小木门,里面是堆满了整个空间的圆床,上面铺着温暖的白绒毯子和几个粉色的布娃娃,上面还扔着一件繁复而精致的裙子,也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模样,看起华丽得像公主穿的一样。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出去拿给秦森,他也小心翼翼地接过,不吭声地对着那条裙子看了好半天,揉吧揉吧摔进了空无一物的垃圾桶里。“非常大”跑过去把它刨了出来,瞪了秦森一眼,接近一米的身体覆盖在裙子上面,舔了舔上面灰色的蝴蝶结,撇过头不理他。
秦森有些烦躁地在原地走了几步,那个小揪揪像是耷拉了下来,露在我的棒球帽外面,黯淡而软塌。他的眼眶又红了起来,从兜里拿了一颗糖,扒了皮塞嘴里。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但我依稀觉得这跟他把我捡回来有关。
很快我就明白了。
当天晚上,秦森简单粗暴地给我讲解了怎么用淋浴之后就扔我进去洗澡,等我折腾了一个小时终于出来之后,他提着两瓶酒把我带到了楼顶。这是整个贫民窟最高的一个建筑,楼顶上架着许多根木杆子,上面晾着许多的棉絮和被褥。
我钻过它们跟秦森坐到了天台边上,压根没有护栏,像是完全不担心有人会跳下去自杀。秦森给我说就算跳下去也闹不出什么大事情,穷就容易活不下去,活不下去就来跳楼咯。
他开了两瓶酒,一瓶塞给我一瓶自己喝着,手里面夹着烟。我过长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糊着脸,有点不耐烦地把它们刨到脑袋后面。秦森扔了一个皮筋给我,让我随便捆上了。
“喝酒。”他说,“男人哪能不喝酒。”
我于是小口小口地喝着被晃出大量泡沫的啤酒,听秦森冲下面晃着腿有一搭没一搭地给我讲故事。
他有个小姑娘。二十岁冒头,跟他遇见的时候穿着那条繁复的裙子,脖子和手腕都绑着黑色的丝带,从树上利落地跳了下来,吓了他一跳。她冲他“嘘”了一声,指了指已经跑远了的狗,压低了声音神秘地说:“我怕狗。”
秦森的肚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一点坏水,扭头冲着那只狗长长地吹了一声口哨。此人为逗狗达人,深知哪种节奏的哨声能把狗引回来。果然,那只狗一个扭头,撒着蹄子又跑了回来,小姑娘大惊失色,猴子一样抓着树又窜了上去,(秦森:跟你爬树的姿势差不多。)在上面哭哭啼啼地指着秦森破口大骂。
秦森嘿嘿嘿地掏出一根烟点燃,流氓一样对着上面的小姑娘傻笑,跟她说:“你跳下来,我接着你,保证不让狗咬你。”
于是小姑娘愁眉苦脸地思考了半天,脚蹲得酸麻,终于纵身一跃从树上准确地落到了秦森的怀里。(秦森:太重了。)她被秦流氓打横抱着(秦森:那叫公主抱)远离了狗的视线,这才颤巍巍地从他肩膀处探了个小脑袋出来,确定狗不见了,才舒了一口气地拍了拍胸口,从秦森怀里跳出去,冲着他下巴就是一拳。
这就是他们的相遇了。
而后两个人频频遇见。在秦森驻唱的酒吧里,他的小姑娘穿着镶满亮片的吊带裹着机车外套,抱着肩膀无聊地靠着墙,等着那位喝嗨了跑上来非要打架子鼓的男人让位;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的小姑娘被一条体型娇小浑身雪白可爱到能让狗控瞬间发情的狐狸犬围着打转,吓得浑身僵硬不敢乱动,面上写满了“谁来救救我谁来救救我,啊啊啊啊啊啊啊——”;在图书馆里面,他的小姑娘翻着一本高深莫测的严肃文学看了半天,然后疲惫地揉了揉眼睛合上,嘴里嘟囔了一句“写的什么狗屁”又把书给放了回去;在街上,她揪住一个偷包的男人的手臂不放,在对方抬手要打她的时候抬起尖尖的高跟鞋稳准狠地踢在了他脆弱可怜的下半身……他们遇见的次数太多,多得像某人处心积虑制造的巧合。
到了最后,他的小姑娘终于是他的了。
他的小姑娘说:“我不喜欢狗,我喜欢猫。”于是他瞒着她带了“非常大”回家,那时候的非常大还是几个月大的小猫,就已经显出与众不同的体型。他说:“它可以长得比大部分狗都大,到时候让它来保护你。它就是我们家的小男子汉。”
秦森颤着嗓子吐出一口烟,眼眶又红了起来,手指痉挛一样抖着。他闷头灌了一大口酒,把空荡荡的酒瓶扔在了一旁,酒瓶咕噜咕噜地滚向了另一边。
有一天,他的小姑娘怀孕了。
二十一岁的女孩子,还在读大学,穿着那些繁复的裙子时漂亮得像个洋娃娃,走路的时候又落拓而帅气。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热爱团热爱党,在各种活动中都是不可忽视的焦点。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她愣在了原地,秦森欣喜若狂地把她抱了起来,对她说:“宝宝,我们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好不好?我养你。”
小姑娘说:“不好。”
这句话隔了四个月才传到秦森耳里,期间他买了一大堆书堆满了自己的书桌,那个轻朋克装修风格的房子里堆满了与之毫不相称的婴幼儿养育指南和如何做好一位父亲系列丛书,露出大大笑脸的婴儿爬满了封面,整个房子的风格显得不伦不类。他咬牙把烟戒了,把家里的酒选了一天收拾了出来拿给了朋友,开始耐心地教“非常大”怎么保护小宝宝怎么不乱咬东西,家里一切尖锐的东西都给包上了边,架子鼓和话筒也丢在了朋友家里,地上铺着泡沫拼图,一切都为了新生命让步。
然后有一天他回家,一切都没有了。家回到了原样,架子鼓和话筒也回来了,像是这里从来没有来过另一个人。只有他的书桌上留着一封信。
他的小姑娘对他说,不好。然后离开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最后的结局被秦森表述得莫名其妙,不像我归纳的那么简单易懂。我有点弄不懂他的意思,就试着用自己的思维去理解他。
我问他:“是不是她说要在前面等你,让你一路往前走,结果你走到最后都没有找到她?”
秦森没有回答,他的脑袋垂下来,我看到他开始流泪,有几滴落在了纹着玫瑰的手臂上,有几滴落到了下方贫困而挣扎的万家灯火。我望着他顶着我脏兮兮的棒球帽的侧脸,无法将现在的他与父亲这个形象联系起来。
他不是我那喝醉了就喜欢打我妈妈的父亲,也不是隔壁三天两头欠了赌债的父亲,也不是村东那个勤劳朴实皮肤黝黑的父亲。
但他本来是要当父亲的。
他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唯独没有做他当不了父亲的准备。
秦森没有回答,我却已经明白了答案。
原来他跟我一样,都是一路向前走,却发现没有终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