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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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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我手里还捏着一颗化了一半的陈皮糖,手掌被黏糊糊地粘着,好像也变得酸酸的。
下面的男人叼着烟叫我:“小孩,你下不下来?”
我往茂密的树叶里缩了缩,折了一根树枝捏在手里冲着他,恶声恶气地对他说:“关你什么事!”
男人无奈地挠了挠脑袋,“你真不下来?你在上面呆了大半天了,小心等会饿得摔下来。”
他话音一落,我肚子非常配合地绞痛起来。
男人看我没动静,一副非常不配合的样子,站在树下叹了一口气,转身走了。
我蹲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抹了一把糊在脸上的眼泪和鼻涕,隔着重重树叶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看他慢慢地缩成针眼大小的小点,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
心口涩涩地发着酸。
我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多少天了。在我六岁生日的时候,我穿着新衣服背着书包,头上还戴着一顶崭新的棒球帽,压在我有点过长的头发上面。妈妈不停地往我的书包里塞面包和饼干,给了我一些零钱,最后在我手里塞了一瓶矿泉水,指着前方的街道告诉我,你往前走,一直往前走,我们就在前面等你。我说好,背着我沉甸甸的小书包就朝前走。
我一直走着,走到满头是汗,双脚酸痛。这条街好像走不完一样长,前面出现了无数个人影,却没有半个我熟悉的样子。
她们都穿着精致得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衣物,踩着又高又细的鞋子踢踢踏踏地走着,手里或许会亲密地挽着一个男人,冲着他嘻嘻地笑。没有人像妈妈,她总是穿着蜡黄色的粗布衣服,头发有些乱的贴在额头上,手指粗糙带茧,双腿健壮而粗韧。也没有人像我的哥哥和姐姐,他们蹦蹦跳跳的,牵着大人的手。我还碰见一个金头发蓝眼睛的小孩,好奇地盯着他看了半天。他趴在甜品店的玻璃上指着里面的蛋糕说想吃,他的哥哥把他抱起来,给他买了好几个。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走到包里的食物都吃光了,水也喝光了,那顶崭新的棒球帽变得黑黑的。我钻到垃圾桶旁边捡起被人丢掉的食物,慢慢地吃了起来。
男人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扎着一个小揪揪,吸着一根细细的烟,手里面捏着一个皱巴巴的烟盒,一低头就看见缩在垃圾桶旁边的我。
“哟。”他蹲下来,我看见他眼睛红红的,脸上还有点水迹。他问我,小孩,你没人要啊?我啃着手里的骨头,没有理他。他还在骚扰我,问我是不是你家里人不要你了?你是不是没有家了?
你才没有家。我妈妈就在前面等我。
我背着空瘪的书包就要继续走,稳稳地用那个棒球帽压着自己的头发。男人跟着我不放,朝我手里塞了一颗亮黄色外壳的糖。
我停了下来,盯着那颗糖看了一会,眼泪忽然就流下来了。我终于意识到,这条路太长了,我可能永远都走不完,也永远找不到等我的人。
男人还在抽着烟对我说什么,他站在旁边那种眼眶通红烟雾乱飘的架势,拉住我的手臂上还纹了纹身。这一切都像我在村长家的彩电里看到过的坏人,给落单的孩子塞糖好拐卖他们。我捏着手里的糖思考了一会,转身在他小腿上狠狠地踢了一脚,爬上前面的一棵树。
男人龇牙咧嘴地蹲下去揉着被踢的地方,然后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猴子一样爬上了树。
其实这树不算难爬,在我还在村子里的时候跟着隔壁王彩华和村东狗蛋经常到处爬树,被称为小小年纪就溜得跟猴似得,以后长大了可不得窜到天上去。走在这条街上的时候我也经常爬树,因为在垃圾桶里翻吃的的时候偶尔会被流浪狗追着咬,不得已就只能上树。这边虽然已经少有之前见到的那些衣着精致的人,但路两边垂垂老矣的歪脖子树还是老老实实地长着。
现在他终于走了。我勉强地分开被糖黏住的手指,看着那颗不成样子的糖球,犹豫着舔了一口,然后整张脸都皱起来。
好酸啊。
我之前一直害怕这糖里面下了药,那种专门蒙小孩的药,吃了就要乖乖跟着人贩子走。可是它在我的手心里,一直是一颗金黄而甜蜜的诱惑,像太阳一样停在我的手心。我想吃,又不敢吃。
但是现在我放心了。
这么酸的糖,给谁谁都不会吃的,根本达不成下药的目的嘛。
我于是把那颗糖咬进嘴里,慢慢地抿着它,被酸得眉眼歪斜腮帮子直作痛。可是它毕竟是一颗糖,我咕咕直叫的肚子和酸酸的心都需要它。
它化了,化在舌尖与整个口腔里,在酸得令人发指的尾巴里奇异地冒了一点甜。
可是就这样没有了。
我坐在树上,屁股给咯得生痛,旁边的树干上还有一条绿油油的肥虫朝我爬过来,树梢停了一只麻雀,被我一摇树干给惊得飞走了。我一边抓起那只肥虫把它调了一个方向,眼泪一边啪啪地滴到树干上。
没有人要我了,没有家了,也没有糖了。
然后那个身影慢慢地放大,从针尖大的一个小点慢慢地放大,直到他重新站在这棵树下,手上抓着一大把亮黄色的糖。他夹着烟的那只手挠了挠脑袋,手上的刺青像朵玫瑰一样多情地缠着手臂。
小孩,他说,吃不吃糖。
我“嗖”地一下从树上滑了下去,惊起了另一只飞过来的小麻雀。
你不像是个坏人。我两只手捧着糖对他说,坏人没有你这么傻。
男人骂我死小孩,取下我的棒球帽用力地揉着我的头发,我的头发长得垂到肩头,油腻腻得分成一缕缕。他把棒球帽重新盖在我脑袋上,转身朝前走。我捧着糖在原地傻站着没动。
他走了几步就回头看着我,非常潇洒地朝我扬了扬下巴,意思是让我跟上。我觉得他不像个坏人,坏人手上的纹身不会那么娘兮兮的,也不会扎着一个有点傻的小揪揪给我吃很酸的糖。
我跟上了他。
这一次他一直都在我前面,那道熟悉的影子从未离开我三步之外的距离。
后来他知道了我暗中觉得他手上的纹身娘兮兮的,揪着我的小领子把我按在有些旧的书桌面前,翻开一本《中国植物志》哗啦啦地找了半天,指着一行字给我说,小孩,这叫玫瑰,蔷薇科蔷薇属的植物,纹在身上可他妈浪漫,一点儿也不娘。我当时木着一张饥肠辘辘的脸,慢吞吞地对他说:“就是娘。”
男人很生气,为了报复我,他擅自给我安了一个“花”姓,让我跟古龙先生笔下的花满楼成了千百年前的一家人。他掐着我营养不良造成的瘦黄的脸,笑嘻嘻地说:“你就叫花昭了,以后我就叫你花花。”
我严肃地抿着嘴看着他,见他根本没有放手的意思,忍无可忍地在他手上咬了一口。不重,只留了很浅的印子,肯定不痛,他却哇哇大叫起来,说我刚刚领回家的花花居然是一条小狼狗。
如果他没有糖,那我就不理他了。
从此以后我就叫花昭了。而这个给我取名字的人叫秦森,还有个名字叫G,据他说一个是他的笔名一个是他卖唱时候的艺名。至于他真正的名字,早在他十七八岁抽着烟旷课的时候就不记得了。秦森同学那时候的作业从来不写,考试也从来不去,因为他早就把自己的名字给忘了,写了也没有署名,纯属白写,不如不写来得轻松。他说这话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根鼓棒敲着桌面,桌子上摆着一只脱漆的钢笔和几张杂乱的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他之前抢了我的棒球帽拿去洗了一遍,拿来装一堆又一堆的陈皮糖,剥开糖纸投篮一样往我嘴里丢,我跟狗一样冲上去接着,然后听他说,哎,说白了就是懒,花花你可别学我。
我听见他这么娘兮兮地叫我,愤怒地把那颗糖吐到了他的身上。
我现在又觉得他是一个坏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