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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打杂的日子 第十一章 ...

  •   等张菜和林昊进了邺城的时候,他们已经饿了一天了。幸好食物准备的够多,不然,恐怕饿的就不是一天了。
      离弃城至少有十几个晚上路程的邺城有着一般城市该有的热闹。虽然有不少逃难者,不过街头还算繁华,城门口也没有堆起来的流浪人。城门官兵查防也并不严苛。看来,这邺城并未受到战争的大影响。
      当了一个铜发钗,换了点银子,张菜和林昊先买了个包子填肚子,两个人坐在巷口拐角的台阶上,商量着以后的去处。
      “这时代找工作估计都是出卖力气,这对我们很不利啊。”张菜咬一口包子,苦着脸思索工作。林昊虽然是男的,可他是搞科研的,体力活不行啊~~~
      “额,惭愧惭愧,我体育还真不怎么样,出卖力气确实不行啊。”林昊擦把冷汗,“要不,我去做账房先生吧,我数学还过得去。”
      “你会用毛笔吗?这边的字你认识么,除了阿拉伯数字,你会用大写的壹,贰,叁竖着记账吗?林大叔,不行啦!”张菜毫不留情地打碎了林昊天真的想法。
      “额……那要怎么办?我学的东西不是都用不上了?”林昊也没办法了。
      张菜不说话,一口一口地狠命咬着包子,忽然奸笑起来,“林叔叔,要不然我们去哪个怡红院里吧!那可是穿越小说里必不可少的风水宝地啊!”
      “啊?”林昊一下子呆住了,为什么他觉得她笑得那么碜人?!
      “呐呐呐,林叔叔!”张菜兴奋地对着林昊的肩膀拍了两下,一脸跃跃欲试的表情,“以后我就叫你哥哥吧,你还是叫我菜菜,要不然我当你弟弟好了,一个家庭长大的那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什么的都没关系,反正是亲的,不然,关系不够紧,人家要打我们主意的机率会高很多。”
      “这是什么逻辑?”林昊不能理解。
      “穿越逻辑!哎呀,你别插嘴!”张菜不悦地盯他一眼,继续滔滔不绝,“我们去一家最红的歌舞伎院里打工,嗯……而且,凭哥你的花容月貌,应该不会做苦差。等到攒够了钱,我们就翻身做主人,自己开个什么楼什么院的,和她们抢生意。而且我们不仅培养姑娘,还可以培养帅小伙,扩大市场需求,生意一定红啊!”说到后来,张菜都坐不住了,站起来手舞足蹈地讲完了豪言壮志,拉起林昊往街上冲。
      “什么楼什么院?!天啊,张菜你是怎么长大的?脑袋里都装了什么东西啊……”林昊哀嚎着被张菜拖着狂奔,他要崩溃了!
      ————————————立志当歌舞伎界大BOSS分割线————————————
      天色渐渐亮起,群芳楼的热闹也清减了不少。林昊拖着酸软的身体,头晕脑胀地回到房间。张菜果然不在。他哀叹一声,把自己扔到了床上,不明白啊不明白,一个高中女生而已,精力怎么那么旺盛啊?!天天日出日落的风景也看不腻歪。一天四个时辰的睡觉时间就能让她精力充沛一整天!还有余力哄得楼里的姑娘们一个个“菜菜”长“菜菜”短的叫唤。他就惨了,一入夜就楼上楼下,房里房外地奔跑……苍天啊,他可是21世纪一等一的奉公守法的科研人员啊!从小就是拿“三好”奖状拿到手软,坚决抵制黄赌毒,爱护公物,仁者爱人的他,怎么沦落到了这个地步啊啊啊啊啊……
      当林昊进行着每天的睡前忏悔的时候,张菜正在花魁玉沁月的房里看日出。
      玉沁月松了发髻,看着趴在窗口安静凝望的张菜有些疑惑地蹙起了眉头。她的房间是群芳楼里看日出的最好去处,只需打开窗,就可以看到远处的红日自群山间缓缓升起。是以张菜每日收工都会来沁心阁。
      开始,玉沁月想着张菜不过是找个借口,实际上和那些男人一样,是冲着她来的,本想拒绝,可对上她小狗般单纯渴求的眼睛时,不由自主地应了下来。懊悔是有过的,不过觉得日后可以找理由打发了,也就没再多说。不想张菜一看起日出来,就忘了她,像看着神物般,托腮靠在窗前,目光有些迷离。唇角满足的笑意,让旁观的人忍不住沦陷。“他”还小,不过十六七的年华,原本就红扑扑的两颊被晨阳映照,仿佛是镀上了一层上好的蜂蜜的苹果,香甜可人。玉沁月好几次都在暗中观察张菜时出了神。
      谁的诗中说,桥上看风景的人也成了他人眼中的风景。
      玉沁月拿了一件淡黄色的棉绒披风,温柔地给张菜披上,语气中不经意透露出了些许关怀,“深秋了,晨起最是凉人,你也注意些,莫为了日出冻着了身子。”
      “嗯,谢谢月姐姐。”张菜搓了搓有些冻红的鼻头,朝玉沁月开朗一笑,回头看了眼雾气缠绕的橘红色圆盘,将窗子关上,“今天怕是出不了大太阳了。月姐姐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好,莫踹了被子。听林大哥说你日里睡着了极不安稳。”
      “嘿嘿,没有的事,他胡说的啊!月姐姐,你别信他。这衣服真好看,穿着也暖和,我到晚上再送回来,现在都舍不得拿下来了。哇,好香啊!”张菜闻了闻披风,一股清甜的味道冲进鼻子里,十分舒服。
      “去吧,早些休息下。”
      白日里的群芳楼十分冷清。每次张菜下午起来的时候,其他人都还睡着。只有几个看门的,零零散散地坐在一楼大堂里嗑瓜子。
      张菜穿着藏青色的棉衣,扎着几寸长的冲天马尾,一双眼睛滴溜溜地扫了大堂一圈,看到目标人物,立马笑着奔了过去。
      “九哥!”张菜在一张八仙桌前停下,讨好地叫了一声,完了自顾自坐在了那男人对面,对着他继续一脸谄媚的笑。
      “你小子怎么又笑成这样?”王九头疼地放下酒杯,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又想去添香楼听书?”
      “九哥就是聪明啊!一眼就看出小弟的心思来了!”张菜熟门熟路地拍了个马屁,“九哥你要务在身,群芳楼离不了你,小弟人前马后为您效劳,一定将该听的一字不落的听回来!而且,还有优惠赠送!”
      “你小子!”王九无奈地又狠狠瞪了她一眼,这才掏出一些碎银子来扔给她,“剩下的当你的跑路费,耳朵给我掏干净了再去!”
      “遵命,九哥!”这才抱拳做了个揖,撒丫子跑开,一下子消失在了门口。
      刚来群芳楼不久,这才就听说楼里的打手王九全心仰慕扬怡天朝的第一公主——怡心公主。自己要护卫群芳楼,难得脱身,便隔三差五地找人去添香楼听听说书人讲怡心公主的“英雄事迹”。张菜帮他去听过一次后,就老是主动找上门,反正是“公费”。王九倒是挺喜欢听张菜的转述的,比其他人讲的有味道多了,付的跑路费也并不多,且不说听书还要另外收费,算来他王九是占了便宜的。可他每次被人“逼着”去打听怡心公主,王九总觉得不自在,虽然说,他仰慕怡心公主是群芳楼里公开的秘密,甚至连隔壁的月香楼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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